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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活力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推动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体制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我们党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验作出的重要论述,是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深化。

改革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大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主要表现是:我国经济已经实现了长期、持续、快速、平稳和效益趋于提高的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论述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并再次重申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重要制度保障。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运营、保护的一系列体制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一是科学地制定和有效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清楚界定各类产权边界,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归属关系,并严格加以保护,使其他主体不可随意侵犯。通过清晰地界定产权,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形成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以保障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各自应有的利益。这是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动力,也是其生产经营行为得以自觉约束和生产经营责任得以有效维护的基础。二是在市场主体内部,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起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关系,使每个经济活动的参加者都有明确的权利,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应得的收益,实现激励与约束的统一。三是要求消除一切不合理的行政限制、区域保护、行业垄断和产权壁垒,尤其是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此外,进一步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主体的资源要素按市场规律以更为简易、方便、快捷的方式顺畅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基的重要任务。一是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推动民营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优化产权结构,政府新投资项目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推动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体制基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三是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可以减少国有企业直接持有股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收益分配的重要体现。

链接:混合所有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注入了新的内容,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同时强调,“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助于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企业身处不同行业,其功能目标、产权结构、公司治理、改革重点都有明显区别。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二是推动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这是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关键。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企业员工持股。三是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调整,引导国有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

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推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与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责。四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健全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五是建立科学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分类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这些政策极大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但实践中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制度设计入手,加快清除现行制度中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规定,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种隐性壁垒。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显著改善,各种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显性规定正在逐步废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隐性壁垒,特别突出的是“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条件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革做得比较好的地方,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较活跃的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共赢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多元市场主体互相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鼓励与支持,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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