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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收入确认方面的舞弊风险有哪些考虑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需要说明的是,该假定并不是要求注册会计师无端地得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结论,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重大错报风险评估阶段必须将收入确认领域设定为高风险领域,并引起其足够重视和采取相应措施。

11.注册会计师对收入确认方面的舞弊风险有哪些考虑?

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收入(例如提前确认或虚增收入)或少计收入(例如隐瞒收入),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过程中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哪些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该假定并不是要求注册会计师无端地得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结论,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重大错报风险评估阶段必须将收入确认领域设定为高风险领域,并引起其足够重视和采取相应措施。该假定的内在含义是: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阶段,通常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其了解的情况和获取的信息有选择地确定哪些财务报表领域(如存货)或认定(如完整性)属于高风险领域,于是也有可能确定某些财务报表领域或认定不属于高风险领域,从而可能就会相应减少应对措施;鉴于收入确认具有格外的重要性,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条件地将收入确认评估为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从而在应对程序方面对其的要求也就非常严格。

另外,这项要求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和关键审计程序,其目的并不在于排除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其他可能途径(如高估存货或低估费用),而在于指导注册会计师高度重视收入项目的舞弊风险并强化相应的审计资源配置和审计风险防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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