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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和征纳管理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免税的普通标准住宅须经税务机关确认。这些房地产由于是政府征用,大多是微利项目,投入大,收益小,应从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也可避免因征收土地增值税后又征所得税,税负显得过重问题。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所在地就地纳税。跨两个或两个以上管辖地区的房地产,由上级税务机关根据情况具体确定申报及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和征纳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

考虑到我国房地产业的特殊情况及人民居住条件仍然较差等情况,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这里应当明确,普通标准住宅,是指一般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住宅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免税的普通标准住宅须经税务机关确认。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这些房地产由于是政府征用,大多是微利项目,投入大,收益小,应从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也可避免因征收土地增值税后又征所得税,税负显得过重问题。这里免税的房地产,限于因城市市政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所在地就地纳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跨两个或两个以上管辖地区的房地产,由上级税务机关根据情况具体确定申报及纳税地点。

(三)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程序

(1)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土地增值税。

(3)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纳税手续后,持纳税凭证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权属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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