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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江西农业产业化研究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西作为农业大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尤为重要,对加快江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十分必要,也是江西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08年,江西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07家,新增134家。目前,全省393个在建农业产业化项目中,有50%是招商引资项目。启动了江西绿茶品牌整合工作。

推进江西农业产业化研究

王  果[1]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市场经济整体发育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农业经济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实现质的跨越提出的内在要求。江西作为农业大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尤为重要,对加快江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十分必要,也是江西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江西农业产业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提高。

一、江西农业产业化推进现状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线来抓,以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和带动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以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抓手,加大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产品开发、基地建设、市场拓展和联盟合作,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和利益联结机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良性互动,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发展较快。2008年,江西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07家,新增13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7家,新增12家。全省40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为192亿元,新增固定资产29亿元。二是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增长较快。通过项目为载体,加快转变龙头企业发展方式,提升规模和档次,形成用项目扩张总量、用项目优化结构、用项目增加后劲、用项提升优势、用项目推动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了龙头企业迅速扩大规模。200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在建项目188个,总投资84.52亿元,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36个,投资额为55亿元;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24个,投资额36亿元;“双十、双百”企业竣工投产项目94个,完成投资45亿元。江西省粮油集团一期6万吨大米加工线投产后,2009年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二期明年投产后可以达到52万吨。

(二)企业效益稳步提高

一是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稳步提高。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市场拓展能力的提高,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收入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2007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05亿元,税后利润33亿元,上缴税金为19亿元,出口创汇5.2亿美元。200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59亿元,税后利润45亿元,上缴税金为22.8亿元,出口创汇6.9亿美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31.5%、36.3%、20%和32.7%。2008年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18家,比2007年增加3家,超亿元的205家,比2007年增加55家。二是龙头企业加工增值能力稳步提高。一批龙头企业通过新上精深加工项目,提高了科技含量,提升了加工水平,增加了产品附加值。一批生产型和市场型龙头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新上了一批分级包装等加工项目,拓展了市场空间,提高了附加值。南丰振宇集团高档竹凉席加工项目在2008年3月底竣工投产后,毛竹利用率从原来46%左右提高到88%左右。

(三)企业带动力不断增强

一是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采取合同、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辐射带动农户能力。2008年,江西全省40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联系带动农户达430万户,其中直接带动农户316万户,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71亿元,户均增收1661元,同比增加了332元,增长17%。二是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了企业的总体带动能力。2008年,万年贡米集团总投资1.1亿元的年产20万吨优质大米生产线竣工后,培育发展了31个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社员农户7339户,带动农户12万余户,集团优质稻基地增至40万亩。

(四)企业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

一是企业投资的主体逐步由政府、集体为主趋向多元化,工商企业、外资、台资及个体经营户等纷纷投资农业,开发新的农业项目,为龙头企业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快速发展探索了一条新路。银河杜仲公司与深圳宏业集团合作投资2亿元,建设100万头生猪的屠宰加工厂项目,深圳宏业集团一期投入5000万元,银河杜仲公司从鞭炮行业赚来的资金投入约500万元。二是农业招商引资势头良好,成为做大龙头企业的“血液”。我省丰富的资源,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企业到省内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从事农产品加工。目前,全省393个在建农业产业化项目中,有50%是招商引资项目。

(五)企业品牌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品牌培育初见成效。龙头企业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具有江西特色的“赣牌”农产品品牌。200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6个,中国名牌产品7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1个,省著名商标114个,江西名牌产品135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490多个,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250多个。二是品牌整合、宣传推介初见成效。启动了江西绿茶品牌整合工作。通过对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品牌宣传的龙头企业实行补助的方式,鼓励和支持赣南脐橙、南丰蜜橘、“双十”企业品牌的品牌宣传推介。2008年安排了赣南脐橙品牌推介资金500万元、南丰蜜橘品牌推介资金280万元,支持了江西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汪氏蜂业集团、万年贡米集团等3个“双十”龙头企业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品牌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了江西省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江西煌上煌集团烤禽系列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江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周边兄弟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发展不平衡

1.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由于行业特点所限,多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前期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使得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快,企业规模不大,带动力不强,与实现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档次的较少。江西省木竹加工企业中,分散落后的小作坊式生产占有相当比重,全省人造板企业平均规模仅为0.25万立方米,松香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0吨,木浆造纸年产量仅25万吨左右,不及国外或外省一个大型木浆造纸企业的产量。与周边兄弟省份相比较,江西省龙头企业在规模上、实力上有较大差距。江西现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7家,安徽、江苏、山东分别为32家、43家、66家。江西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205家、超10亿元的18家,安徽、江苏、山东超亿元的分别为300家、495家、1200家,超10亿元的分别为25家、38家、78家。总体上和中部省份和发达省份比较,江西既缺少“巨龙”,“小龙”的数量也比较少。

2.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从龙头企业数量看,地区之间发展差异较大。上饶、南昌、宜春、赣州四个设区市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分别为68家、53家、48家和41家,总数达210家,占全省51.6%。南昌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9家,而吉安等四个设区市均只有一家,鹰潭市目前没有一家。从龙头企业规模看,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南昌市有6家,九江、赣州、上饶分别为3家,吉安、抚州等四个设区市均没有。200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平均年销售收入规模为2.6亿元,赣州、南昌市分别为6.8亿元、5.4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6倍和2.1倍,而萍乡市为0.74亿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8.5%。

3.企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江西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从事粮棉油、竹木等加工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比重较高,高效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比重较低,特别是蔬菜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加工企业数量很少,对高效特色产业的带动能力还不强。同时,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规模、经济收益等方面差异也较大,发展很不平衡。从固定资产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超亿元的32家,占总数的7.9%。从销售收入看,200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18家,占总数的4.4%,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202家,占总数的49.6%。

(二)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外向型程度低

1.初级加工的较多,精深加工的少。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平均达到2.9∶1,而我国只有0.9∶1,江西仅为0.65∶1,而且是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的较多,从事精深加工的少,产品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偏低。江西有大米加工企业1402家,不但呈现小、散、弱的状态,而且绝大多数加工企业产品都停留在初级加工处理的层次上,只有普通米、精制米、米粉干和米糠油等几个品种,企业产品单一,系列产品少,精深加工能力弱,形成不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品牌。江西赣南脐橙深加工几乎一片空白,在采后商品化处理率很低。脐橙经机械化清洗、打蜡、分级和包装后再投放市场的果品仅占10%,贮藏比例不足20%,绝大多数是经过人工粗略地分级、挑选,采用普通纸箱或网袋、塑料袋编织袋等粗包装, 基本上以初级产品形式进入市场。

2.内销产品多,外销产品少。目前,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出口数量较少,出口农产品规模不大,且多数是以初加工产品为主,出口创汇能力不强。2008年江西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出口创汇仅6.9亿美元,安徽、江苏、山东分别为21.7亿美元、72.4亿美元、99.8亿美元,山东省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91家。

(三)利益联接机制不够规范、不够紧密,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1.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关系松散,产销脱节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现有产业基地与龙头企业对接、现有种养品种与龙头企业加工产品衔接不对称的问题相当突出,出现一方面农户和基地产品销路不畅、一方面龙头企业加工原料不足的脱节和断层现象。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合同农业、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仅在种植业、林果业和畜牧业少数产品中实行,不少“合同”不规范,许多仍是口头约定或“君子协议”,真正意义的“合同”或“订单”不到40%。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入会入社的农户比例偏低,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的松散型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目前,江西省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的比例仅为20%左右。

(四)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

1.管理水平亟待提高。部分企业仍沿袭家庭式经营方式,不少民营企业家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大多数企业管理理念模糊,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方式落后,缺乏一套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注重追求短期的利益,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

2.人力资源紧缺。江西省农业龙头企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不仅缺乏高层次的科技及管理人才,也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营销人员,企业人才总体素质水平不高,并且存在“用人难、留人难、育人难”的问题,导致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新技术应用滞后,生产成本难以降低,影响了企业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创新能力普遍不强。大多数龙头企业缺乏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没有建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投入的科技研发经费不足,缺乏与科研院校、大专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农业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因而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要求。

(五)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支持效果还不理想

1.企业融资难。由于农业龙头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效的抵押物不足,银行信用等级不高,银行出于利益和资金安全角度考虑,对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中小龙头企业和信用体系还未完善的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致使农业龙头企业得到金融支持的力度较低,企业融资比较困难。

2.一些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在我们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在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等方面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影响和制约了进一步发展,经营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如企业用地难、办理审批手续难,一些龙头企业用电可享受农用电价的还是按照工业电价来收费。

3.服务水平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没有落到实处;对财税贡献较大的工业和商贸企业关注较多,对税收不多、但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视不够;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不像抓工业那样高,缺乏应有的目标定位,办法不灵,路子不多,服务上还不到位。

三、推进江西农业产业的对策建议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做强做大了农业龙头企业,就抓住了农业产业化的“牛鼻子”。当前,江西省农业产业化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保一弘扬”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纵深推进“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努力提升龙头企业规模和档次水平,实现我省农业产业化的新跨越。

(一)打造龙头企业发展的平台

1.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对带动大、辐射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在重大项目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收购场所、种(养)殖场和设施农业用地应等同农业生产用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其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创新、基地建设等关键领域,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加大投资支持力度。以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类农业投入资金,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等进入农业领域,加大对重点企业、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争取在3至5年时间内扶持建设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销售规模较大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

4.加快投资融资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单独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贷款资金,逐步完善符合龙头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加强政府、证券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间的沟通与联系,引导龙头企业提高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将具备上市条件的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计划,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二)夯实龙头企业发展的基础

1.建立高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省要重点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主导产业和油茶、毛竹、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五大区域性特色产业生产和加工基地。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龙头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组织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加快鳗鱼、生猪、茶叶、蔬菜、柑橘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出口生产基地优先推选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GAP),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广泛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

3.完善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利益互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尽可能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不断完善“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协会”的利益联结形式,大力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让农民通过稳定的市场销售从种养环节获得稳定收益。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社,让龙头、龙身、龙尾结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收购让利”、“按股分红”、“二次返利”等分配形式,让农户从加工、流通环节中获利。

(三)增强龙头企业发展的动力

1.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一批传统加工业,增强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争创一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品牌;已获得认证的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进一步巩固成果和扩大知名度;未获得认证的要积极培育,努力争取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层次认证。

2.以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项目配套以及设立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等,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技术创新要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投资、技术转让等形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铸造龙头企业发展的品牌

1.围绕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及农产品,制定农产品品牌培育规划,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到2012年,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来源占农产品总商品量60%,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培育全国驰名商标20个,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200个以上。

2.推进品牌整合。以区域整合为基础、以省级整合为目标、以企业整合为主体、以政府支持为补充,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实行“四个统一”(统一商标、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实施品牌组团战略,重点扶持绿茶品牌整合工作,继续完善赣南脐橙、南丰蜜橘等区域性品牌的整合,发挥品牌级联效应,提升品牌市场形象和影响力,提高品牌效益。

3.强化龙头企业的品牌意识。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申报“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提升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的影响力。对于成功申报“三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使之成为一个良性循环,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4.加强品牌宣传推介。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展览会推介品牌,对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的“双十双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适当的奖励补助。

(五)创新龙头企业发展的机制

1.强化企业整合。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兼并、股份制改造、横向联合等手段,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的龙头企业集团。支持优势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和品牌优势,在同一产业中整合资源,联强联大,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大型龙头企业通过收购、控股、划拨、委托经营、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同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小企业实行兼并联合。鼓励龙头企业打破地区、行业界限,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和建立生产基地。

2.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进经营方式,逐步形成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管理,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

3.重视企业科技、管理、营销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企业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培育特色企业文化,使员工素质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六)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

1.明确保护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完善多层次、多环节、协调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税收政策倾斜对象,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竞争力。

2.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撑力度。通过税率、税基、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进一步挖掘政策扶持的潜力,对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给予支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撑力度,提高农业附加值。

3.用足用好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倾斜政策的经济效应。促进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一条龙”产业链经营机制的形成,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程度。积极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研究开发农业优质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

4.加强对涉农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和中小型农业产业化企业要透明、及时的送达政策,鼓励这些企业借助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二是简化办税程序,及时办理企业的免抵退税手续。三是转变观念,重视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从推进改善城乡二元结构为目标,尽可能地为农村和农工业产业化创造发展条件。

(七)大力发挥农村金融作用

1.修订和完善涉农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细化有关法律关于破产清算、贷款欺诈和担保抵押物等的规定,扫除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抵押存在的机制和政策障碍,进一步激发涉农金融机构经营活力,为金融体系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分散经济的组织化,并通过农业的产业化和工业化生产,解决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无法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问题,逐步形成“政府组织、龙头带动、协会(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户联动”的“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模式。

3.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化专业担保公司,允许其承担一定的风险,调动担保公司的积极性,适当降低对担保抵押物的要求,放宽担保条件,真正打破制约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的瓶颈。

4.建立包括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征信体系和信贷登记系统,改善农村信用缺失和借贷双方不对称的状况,帮助金融机构准确判断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为农村企业和农户贷款业务提供信用支持。

(八)加强科技创新

1.实施星火计划,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星火计划是转化与示范一批农业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的一项科技计划。2008年,江西列入星火计划项目有358项,项目总投入5.47亿元,通过这些项目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2.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江西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引导江西企业自主或者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3.实施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突破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核心技术。建立由江西省政府安排一定资金,由科技厅具体实施,扶持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支持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以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行动,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特派员制度于2002年首先在福建省南平市试点,科技特派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科技培训,提供致富信息,共担风险,共享发展成果,把科学技术的恩惠洒向农村,使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要在江西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扩大覆盖面,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注释】

[1]王果,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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