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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框架

时间:2022-0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已知城市空间结构的生态性质,承认城市空间包括发生在不同范畴中和作用在不同层面上的各种社会过程,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政治范畴中的社会关系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框架_城市生态位论纲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框架

城市空间结构一反传统的城市空间理论,主张社会过程是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社会关系则是导致社会过程的根本动因。因此,城市空间结构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研究,而非其他;而且城市空间理论也只有建立在“社会过程”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揭示城市生态系统的一系列问题。

这时,构成城市空间的所有可能的元素都将成为研究的对象。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三个支柱:经济(economy)、政府(state)和社会(civil society),将成为引导理论研究的关键。其他的关系,诸如劳资关系、血缘关系、族群关系、利益关系等等,都是经济、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补充。与经济范畴中的阶级对立关系不同,社会范畴中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上,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社会范畴中的各种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附属于经济范畴中的阶级关系。即使在经济范畴中,资本主义后期的社会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如中产阶级的兴起),已经不是传统的阶级关系理论所能解释的(Wright,1980)。杜黎维(Dunleavy,1980)认为,二战后的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使城市的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表现为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中公共利益部门和个体利益部门的分化,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

空间相对论(the relativist perspective on space)从空间的本质属性出发,认为它并不是具有实质的物体,只是作为自然实体和社会实体之间的(空间)关系而存在,是一种联系两种事物的桥接物。时间和空间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城市社会空间中所有参与作用的因果机制,都受限于一定的时间的约束。任何变迁只有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条件下,才可能成为现实。这种带有哲学色彩的言说颇具抽象意味。索耶(Sayer,1984)指出,社会科学包括抽象研究(abstruct research)和具体研究(concrete research)。抽象的理论研究是讨论社会实体所必然具有的内在因果机制。由于社会实体的因果机制是否得以实现的外部条件具有偶然性,势必需要具体的实证研究来讨论社会实体的因果机制在特定外部条件下的作用。在自然科学中,研究对象往往可以在受到控制的模拟条件下进行观察;在社会科学中,研究对象总是处在一个充满偶然性的开放系统中。

继而,聃垦(Duncan,1989)提出包括社会过程的空间属性的地域化概念(concept of locality),并揭示了它赖以实现的两个层面。一是,宏观的社会过程(如世界经济格局重组和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总要落实到特定的地域,因而受到各个地域已经存在的特定社会关系构成和正作用于这些地域的其他社会过程的影响,于是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世界经济格局重组对于不同产业结构的地域会有不同的作用,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受到地方政府的不同实施方式而产生不同的结果。二是,社会过程的发生具有地域内部的因果机制,这就是说,地域内部的特定社会关系构成引发了社会过程,而不仅仅是影响到宏观社会过程在本地域的作用。比如,各个地方政府会根据地域内部的利益构成,采取不同的地方发展政策。

全球经济一体化很大程度上拉近了城市与城市的距离,也拉近了区域与区域的距离,相当于复杂的元素及其表现出来的种种因果关系在更大的范围内融合,从而使得城市空间的内在机制的探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我们已知城市空间结构的生态性质,承认城市空间包括发生在不同范畴中和作用在不同层面上的各种社会过程,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政治范畴中的社会关系构成及其演化趋势。我们也承认城市空间同样包括社会过程的空间属性,即在研究地域内部发生的社会过程的同时,必须注重宏观层面上的社会过程对地域的影响。正是这些不同范畴中和不同层面上的社会过程的相互关系,构成了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而科学剖析城市空间内在机制的唯一路径,就是最大限度地还原其生态位,从生态学的视阈观照城市空间中的所有变迁。

(一)生态位与城市空间的内在机制

生态位的概念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生态位单元所提供给人们的或可被人们利用的各种生态元素和生态关系的总体集合,这是人类功利意义层面上的;二是,生态位单元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并有其内在机制,各个单元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自然生态系统意义层面上的。由此可知,城市生态位不仅包括城市的生活条件,也包括城市的生产条件;不仅有物质、能量因素,还有文化、信息因素;不仅有空间概念,还有时间概念。它总体上反映了一个区域的现状对于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的适宜程度,反映了一个城市空间的性质、功能、地位、作用及其人口、资源、环境的优劣势。

城市的社会空间,实质上是一种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人口、环境复合生态系统。虽然该系统中的每个生态单元具有不同的尺度,如物种、种群、群落、生态系统、景观、生物圈等,但是首先是人的尺度——这里并非主张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因为城市社会的属性就是社会的。在城市空间之中,小到物种,大到生物圈,无论属于自然系统还是属于社会系统,所有的生态单元都具有“态”和“势”,都占据着一定的生态位。从地理学角度,城市是一个具有可辨识边界的空间地域单元;从生态学的角度,城市实际上是一个特殊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它必然具备生态系统的一些属性,因此可以用生态位理论来解释城市中的一些问题。从生态位的角度,城市的土地生态位至少包括三个方面:自然生态位,包括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卫生防护等;经济生态位,包括人均GDP、GDP增长率、单位面积产值等;社会生态位包括居住条件、休闲娱乐、美化环境等。这说明生态位的实质是多维的,而对生态位的剖析越是精细,就越是能了解其运行的机制。

(二)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评价体系

生态位理论近几年在我国城市建设领域得以发展,从规划、建筑领域开始探讨。栗德祥指出所有的生态元都具有使用的属性,两者的关系存在对位和错位的状态:对位就会充分保持它的功能和稳定性并且可持续发展,错位就会走向衰败。世界上一切的事物,包括建筑领域都可以看作生态元。对于建筑与空间的研究就是挖掘生态因子因素,以合理应用现实的生态位,努力开拓潜在的生态位,使原来不被生态元适用和利用的转变成现实的生态位[1]。在建筑领域中可以通过生态位重叠与分离来应用分析建筑的属性,寻找设计要素;通过生态位宽度来对建筑与空间进行有目标的主观评价。

1.公共空间生态位多维的模型

生态位宽度是指生态位涵盖空间的大小、范围,根据自然生态位概念可以将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宽度理解为生态元利用已知资源幅度的测度。生态位的影响力既取决于生态位单元的质量(包括能量、属性等等),也取决于周围的环境。当周围的环境有利于该生态位单元发挥影响力的时候,那么该生态位单元的影响力就会增大;反之,就会缩小。换言之,生态位单元受制于其邻近的生态位单元。

从整体上看,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宽度是一个多维的复合系统结构,具有系统目的性、集合性、层级性、适应性的主要特征。在城市空间的研究中,可以运用系统观点构建生态位多维的模型。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多维结构模型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生态位维度体系,二是各维度上生态因子构成的生态位宽度及其测度。根据系统的整体性原则,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单元具有如下特征:

(1)目标的整体性、协同性是相互统一的;

(2)生态位单元的独立目标与其所在的生态系统的目标是一致的;

(3)生态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处在不断的调整之中;每个生态位单元都以自身的目的之实现为目标,从而推动整个体系发生变化;

(4)由于生态因子的动态性,导致生态位的动态性,因此,对生态位宽度的测度是某一时段内的测度;

(5)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位多维的维度与宽度同样适于其他生态元,同时由于目标不同,维度特征和生态位宽度测度也会有所不同。

2.城市空间优化的生态位驱动力

城市空间优化继承了传统的城市空间结构理论的精华,旨在求得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具体说来,是人类在土地生态属性的基础上,对不同需求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时空糅合,使城市空间资源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效益达到最高。城市空间优化是人地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一变化与城市化潮流息息相关,基本上属于一种批判的维度。土地开发或利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痼疾,是生态危机的表现之一,但是土地不可能从此远离人类的视野,城市化进程必须继续,因此如何更高效地利用土地,意义非常重大。城市空间优化的实现,首先要求城市用地结构要尽量合理,其次是要求城市发展方向符合其生态位。

土地是空间的基础。用生态位进行分析可以认识土地生态单元变化的动力和机制,揭示其演化规律。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优化具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驱动力[2]。内在驱动力是由土地的生态位扩充引起的。所谓生态位的扩充是指由生态单元无限增长的潜力所引起的生态位“态”和“势”的增加。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生态单元都有无限扩充其生态位的潜力,总是试图占据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3]。生态位扩充必然引起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空间拓展方向的变化。而生态位差可视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间的相互作用强度。从用地空间看,生态位差可作为不同地域单元之间的相互作用力的大小量度,是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在内外两种力的共同作用下,土地变化方向总是朝着效益最大化和生态适宜度最高的方向发展。用生态位原理评价规划用地的生态适宜度,可为生态功能分区和城市用地的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城市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和改善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从而更好地发挥城市的职能。20世纪60年代,阿隆索就曾提出级差地租——空间竞争理论研究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土地生态位的态势理念与阿隆索土地竞争理论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关注的都是土地效益问题。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土地利用总是朝着经济效益最大的方向变化,而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注则会被忽视,这显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要对其生态位进行分析并进行土地生态位调控。事实上曾有学者从生态位角度探讨土地资源保护问题,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4]

3.城市土地经济生态位

总体看来,我国城市各地区的土地经济生态位差距较大。虽然这种差距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表现要弱一些,但是并不能证明这种差距不存在。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城市化很大程度上不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式的城市化,而是国民的需要(当然也有政府的需要),当城市成为时代的象征的时候,它对城市周围的“荒野之地”的吸引力是无与伦比的,城市空间成为区域的中心。历史上也是如此,由于城市空间的经济生态位最高,乡镇区域次之,农村区域的土地经济生态位最低。对中心城区来说,由于其与周边乡镇的土地经济生态存在位差,必然引起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在没有调控的情况下,土地经济生态位总是由低向高的方向变化,即农业用地向城市用地转化,这有可能导致城市用地的无序蔓延。这显然不是人类理想的土地结构变化趋势。土地经济生态位最大化并不是人类唯一的诉求,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还需要土地自然生态位和社会生态位的全面扩充,即达到土地生态位整体效益最优。因此,应该有意识地进行生态位调控,达到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最优化,进而实现城市空间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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