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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开发对庆阳市水资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指导调查工作。西峰油田的开发,使长庆油田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油田开发区域的不断扩大和产能的不断提升,同时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据对油田开发较早、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响较大的马岭川的重点调查。其他村组井水含盐量增高,有机污染加重,个别水井石油特征污染物挥发酚检出并超标,大部分群众水井水质变差,无法饮用和灌溉。
油田开发对庆阳市水资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_石油开发环境保护

油田开发对庆阳市水资源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

(庆阳市水资源污染现状调查组)

为了切实保护我市石油矿区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企业与地方双赢”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人大环资委、政协农环资委、发改、环保、水务、市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气象局、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题调查组,从7月7日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我市油区水资源污染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调查组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政策为标准,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布点监测等措施,先后对涉油6县(区)的35个重点区域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调查和系统科学的分析,同时对86个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了取样监测,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油区水资源污染情况。在调查报告起草中,根据我市水资源污染现状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国务院《专报信息》上的批示和省人大“环保世纪行”执法检查组反映的问题,我们依照《水法》、《环境保护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翻阅大量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及建设》三个专项技术报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指导调查工作。市上还专门聘请了省上水文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5位专家,对我市油区水资源污染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并认真听取了专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本次调查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卓有成效地完成了调查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污染的现状

庆阳是长庆油田的根和魂,是长庆油田的诞生地和主产区。从1969年勘探开发至今30多年来,对庆阳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庆油田自身也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壮大。截至目前,已探明含油面积412km2,油气总资源量28.47亿吨,生产区域涵盖除正宁县外的6县1区、61个乡镇。已在我市建成马岭、樊家川、城壕、南梁、白马等15个油田,66个区块,共钻探油(水)井5442口,累计生产原油2982万吨。西峰油田的开发,使长庆油田规模进一步扩大。2004年原油产量达到208万吨,预计2007年将达到400多万吨。随着油田开发区域的不断扩大和产能的不断提升,同时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尽管近年来长庆油田在油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污染的问题,仍然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水资源污染严重

1.油区主要河流严重污染。油区地表水资源主要有马莲河、蒲河、洪河3条河流及其支流。马莲河是贯通我市南北的第一大河流,全长344km,多年平均径流总量4.47亿m3,占全市地表径流总量的30.8%,是长庆油田在我市开发最早、密度最为集中的区域。支流主要包括环江、柔远河及其支沟。1984年的《甘肃省环境质量报告书》评价认为:“马莲河油污染极为严重,是全省污染最重,水质最差的一条河流。”据庆阳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1985—2004年的监测资料统计分析表明,1985—1995年,环江水质均为严重污染年份,柔远河水质严重污染的年份占到2年,其余8年均为中度污染,石油类污染分担率达到50%以上,1991年污染最为严重。2005年的最新监测数据表明,马莲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为劣V类水质,环江污染最为严重,综合污染指数为2.21,污染类型属有机污染和盐类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盐、氯化物、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其中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超标率分别为100%、25%、100%。柔远河华池至庆城段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等石油开发特征污染物严重超标,综合污染指数为1.30—6.37,水体水质为劣Ⅴ类,基本丧失了水体功能。环江、柔远河的各条支沟在上世纪80年代前,水体水质较好,是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资料显示,1996年庆阳、环县、华池三县境内的28条较大支流均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污染最重的7条支流石油类污染物分担率为99.5%—37.98%。这次调查对石油开采比较集中的18条支沟进行再次监测,发现有13条支沟的水质已超过V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污染物检出率达到38.9%,挥发酚检出率达到22.2%,超标率为11.1%。与1996年、2003年同一断面检测结果相比,华池县城东河及元城、城壕、五蛟、山庄、庙巷、白马川,庆城县纸坊沟、马岭东沟,环县樊家川、七里沟等断面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等污染负荷仍呈上升趋势,水环境近十年间发生了水质蠕变,大部分支沟水体已经不能饮用和灌溉。蒲河流域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洪河流域的石油开发面积较小,产量较低,但由于开发技术落后,防治污染措施不力,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2.局部地区地下潜水受到污染。就老油区而言,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在上世纪70年代前,我市境内除环县部分地区外,其他地区地下潜水水质尚好,水量丰富。但随着油田勘探开发中注水技术的大量推广应用,局部地区地下水质锐变。1996年,北三县28口浅层土井监测结果显示,石油开发特征污染物的检出率和超标率都比较高,可以饮用的仅2口,水质较差的13口,水质极差不宜饮用的13口。据对油田开发较早、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响较大的马岭川的重点调查。目前已在马岭川形成了一个以环江为中心线,宽约十公里,北至贺旗,南至三十里铺镇阜城村的条形污染带,而且污染范围还在进一步扩大,局部地方已造成了人畜饮水十分困难。庆城县马岭镇的琵琶寨、董家滩、下午旗,三十里铺镇的阜城等4个行政村、15个自然村群众的水井水质污染严重,其中琵琶寨村李家滩组群众的32口水井,由于受油田回注井套管破损事故污染,多项指标超过国家标准,高锰酸盐指数等有机污染指标检出,总硬度超过6倍,氯化物超过16倍。其他村组井水含盐量增高,有机污染加重,个别水井石油特征污染物挥发酚检出并超标,大部分群众水井水质变差,无法饮用和灌溉。在环江部分河段还出现了回注污水从岩层和泉眼中溢出的现象。由于污染致使该区域群众只能到几里地之外的山涧小溪取水,甚至靠高价买水维持生活。随着西峰油田的开发,新油区地下潜水的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钻井泥浆渗漏事故,使彭原乡李家寺村、董志镇董志村和野岭村的3眼机井已经污染报废,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目前,西峰油田已完成钻井901口,产生的废水、废物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固体废弃物全部就地掩埋,废水随意倾倒下渗。同时,井喷事故频发,造成土地污染,污染物随雨水下渗,给地下水安全造成隐患。有关专家认为,西峰油田如果继续采用钻井、试油废水自然蒸发下渗、固体废弃物就地掩埋的处置方式,将对黄土层潜水造成严重污染,给董志塬地下水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3.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严峻。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饮用水源地10个,划定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地表6个,地下4个),总保护面积1210.31 km2,其中一级保护区118.945km2,二级保护区396.22km2,准保护区695.15km2。调查发现,石油开发对城市饮用水源的影响和威胁十分严重。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石油开发仍在继续,对水源安全构成威胁。据统计,目前在华池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井场49个,油井103口,注水井20口,输油站2个。在合水县瓦岗川水源保护区内有油井6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1口。今年8月,油田在庆城县的冉河川水源保护区又新钻油水井12口。二是横跨水源保护区的输油管道给水源保护造成重大隐患。仅今年,发生在水源保护区的管道自然破裂污染事故就有4起。三是城镇备用水源紧缺。石油开采使有限的可用水源造成污染,油区各县(区)目前已经无法找到新的水源,必将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资源紧缺日益加剧

我市是全省最干旱缺水的地区之一。全市河川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14.5亿m3,其中入境水6.7亿m3,自产水7.8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60m3,是全省和全国人均占有量的25.7%和13%。地下承压水分为洛河组、华池组、环河组和罗汉洞组四层,其中华池组、环河组地下水的矿化度较高,利用价值不高;罗汉洞组地下水水质较好,但覆盖面较窄,只涉及镇原、环县的局部地区,供用范围较小;洛河组地下水在南部的西峰、宁县、合水等地水质较好,但埋藏较深,目前作为油田注水开发的主要取水层位,被油田单位大量开发。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4.803亿m3,可开采水资源量仅为2.571亿m3,地下水年允许开采量只有7237万m3。据水务部门统计,2004年全市工农业及城乡生活用水为1.08亿m3,占可开采量的69.9%,地下水开采量为5294万m3,占允许开采量的73.2%。但由于开采程度不均,集中在西峰、合水、庆城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已经出现了大范围地下水超采,资源型缺水问题十分突出。油田开发30多年来,在我市共建成机井取水工程113处,主要用于采油注水。2004年,油田自备水源井在全市共取用地下水900万m3(不包括从农村人畜饮水机井私自购买的水),高于全市城市年供水总量。在庆城、华池、环县等老油区,由于油田开发大量开采地下水,使得北三县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局部地区水位下降速度加快,部分水井已经干枯。2000年,华池县新打了6口深井作为县城饮用水源的补充水源,可满足县城用水需求,但油田单位2003年在该水源井下游新打8口深水井,用于采油注水,致使县城水源地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先后有5口机井干涸。华池县不得不再次投资1199万元,重新建设县城饮用水源。董志塬地下潜水是塬区55万群众赖以生存的唯一生命水源。近年来,西峰城区水源地严重超采,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已达到8.33Km2,十里湾水源地水位降落漏斗已达7.85Km2,且二者有合并叠加的趋势。西峰油田开采以来,油田单位建设的水源工程水量不能自给,钻井企业就近租用人畜饮水工程取水钻探,单井用水量在3000-4000m3,与民“争水”的现象随处可见,局部地区的地下水位下降加剧,后官寨乡井深80m以内的机井已经全部干涸,驿熊供水工程水源井水位在近两年内下降了16m,使塬区人畜饮水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据油田单位反映,其开采的是洛河组承压水,但这次调查对其开采的洛河组承压水检测结果显示,其水质矿化度比洛河组承压水实际矿化度偏低。专家认为,“油田水源井可能开采的是地下各层的混合水”,这种开采方式必然会导致地下水的串层、污染,也会造成潜水的下泄,导致可利用水量减少,而且随着油田产能的增加,我市水资源紧缺形势将会进一步加剧。

调查组认为,长庆油田开发给庆阳有限的水资源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浪费,给油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和威胁,使我市广大群众在饱受资源型缺水之苦的同时,又面临着水质型缺水的危机。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防治措施,必将受到环境的报复,老油区的惨状将在新油区重演,明天的董志塬,将成为今天的马岭川,就会出现中科院有关专家在国务院《专报信息》中反映的“今天‘水换油’,明天‘油换水’,未来‘油水俱缺’的悲哀现象”。

此外,油田开发对我市的耕地、道路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破坏。据国土部门清查,长庆油田开发以来,大量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截至目前,在我市依法批准征用土地共43925亩,待批征用土地约5000亩,这些土地多为耕种条件较好的川台地和塬地。西峰区内建成各类井场及站所305处,其中,260处占用耕地面积2860亩,占总占地面积的74.15%。有205处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内。同时,耕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一口井少则占地7亩,多则12亩,在探井后有油就征,无油就撤,绝大多数没有采用“两池一沟”的防污措施,破坏浪费现象严重。在油田开发中,基本上是开一个井场,修一条便道,毁一片植被,裸露一面土地。油田钻采公司普遍使用大吨位运输车辆和特种重型车辆移动土方,转移设备,使道路负载超限,严重受损,庄基震塌事故时有发生。运输车辆带起的扬尘给乡村土路两侧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据林业部门调查,近几年,石油开发已经由子午岭北部的华池林业总场扩展到中部的合水林业总场和南部的湘乐林业总场。林业用地内共钻探开发油井747处,占用林地3973亩。其中在子午岭林区钻井21口,有9口分布在省政府批准的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内。由于开辟井场和道路,对生态植被破坏严重,林草覆盖率降低,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

二、水资源污染的原因

30多年来,老区人民倾力支持油田的开发和建设。长庆石油大会战初期,先后在宁县长庆桥和庆城县县城两次无偿让出机关、学校土地210多亩、房屋569间(14149平方米)、窑洞79孔,庆城县委、县政府主动将机关办公用房让给油田建立指挥部。在会战中,县上组织民兵工程队,参与了抢修井场、管线、道路、桥梁等13项基建工程。从1971年到1993年的23年中,我市每年给油田供应平价面粉5000多万斤,每年的粮价倒挂补贴达900多万元,累计达两亿多元。并在保证油田紧急运输、农转非、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了一切方便。以指标优先、先借后征等特殊政策解决油田建设用地,累计为油田建设划拨、征用土地4.35万亩,租借土地5250亩。自1993年以来,油区各县普遍推行油井、输油管线承包管护责任制,积极开展油区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为油田生产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老区人民也付出了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沉重代价,给我市水资源保护带来一系列短时期难以弥补的困难和问题,调查组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认真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原因:

(一)油田与地方衔接不够,建设规划未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油田自开发以来,从未向地方政府报送任何发展规划,一直将自己置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之外。地方政府很难及时了解油田发展的设想和项目建设情况,导致油田企业的发展规划与地方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融合,使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受到局限,从而影响地企之间的共同、协调发展。

(二)油田企业环境法制观念淡薄,环境资源管理法规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油田企业在油田产能建设环评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土地审批制度执行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方面,表现为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够。未环评就开发,未批地就建设,未论证就取水的行为十分普遍,出现了行政执法部门受油田项目牵制的怪现象,直接导致了油田勘探开发失控,无序开采、超计划开采、超范围作业。西峰油田开发以来,在履行环评方面,虽然先后进行了6万吨、50万吨和长庆油田区域环评,但环评总体滞后,《西峰油田150万吨产能建设环评》至2005年7月才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其时已经钻探开发油(水)井900多口;今年8月,在“西峰油田板桥地区17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采二陇东项目部就在合水县刘家岭行政村钻探油水井12口。在未办理土地和取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在西峰区建井场42处,非法占用土地427亩、打水井6眼。另一方面,表现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不够配合。油田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阻止执法人员进入生产场地,使执法工作不能依法正常进行。在本次聘请专家调查过程中,就有两处被油田单位拒之门外。

(三)油田企业缺乏环境资源保护的长远规划,水资源污染防治水平低下

多年来,油田单位过分强调增加产能,而在污染防治、资源利用方面缺乏长远规划,也从未给地方主管部门提供年度排污、用地、用水计划。西峰油田开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油田单位在取用水方面缺乏长远打算。油田现有取水工程远远不能满足其用水需求,为了保障生产用水,直接向当地人畜饮水工程购买,一些群众受眼前利益驱动,突击非法打井,竞相压价向油田供水,致使塬区地下水遭受掠夺式开采,加剧了地下水位下降。二是油田单位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积极性不高,将钻井泥浆、岩屑、井场污油泥、落地原油、试油废水等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全部就地掩埋或蒸发。据现场调查,油田每钻一口井就将约280m3的钻井废水,150m3的试油废水,80m3的废弃泥浆,50m3的岩屑就地进行处置,而这些废水中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高达25.7-168.8倍,硬度、硫酸盐等指标的超标倍数最高达到了3.05倍和5.98倍。按西峰油田150万吨产能规模计算,开发期间将产生钻井、试油废水50.8万吨,废弃泥浆、岩屑16.51万m3(不包括生活垃圾及事故性排污产生的固废)。据专家介绍,黄土高原地下潜水靠大气降水补给,通过黄土裂隙渗透到砾石黄土层后向沟边以泉的形式排泄,其垂向运动较快,这样,石油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很快就会被带到地下潜水中,对人畜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四)油区老污染源治理进度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

2003年,按照曾培炎副总理、陆浩省长关于加强石油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批示,省环保局和庆阳市政府共同组织开展了陇东油田开发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并与长庆油田协商确定了油田采出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重点地区人畜饮水工程、马莲河流域环江段污染源限期治理、冒水井封堵、井场垃圾治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等6类10个油田老污染源治理项目。至这次调查时,曾副总理的批示已经时隔三年,但油田仅完成了有利于其产能建设的采出水处理站扩建改造、部分冒水井的封堵项目,而对其他项目基本没有实施,治理效果很不明显。

(五)报废油井、到期服役井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

据《长庆油田志》记载,“从1981年起发现油、水井套管破损逐年剧增”,“套管破损段长度从几米到数百米不等,穿孔点多而不连续。常发现大段套管腐蚀的百孔千疮。”据有关专家分析,“套管从第8年就开始腐蚀,最长15年”,“如果套管穿孔必然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和窜层,废弃井对地下水污染严重,是一个长期隐患”。庆城等早期开发的老油区部分报废油井早已超过最长的防腐期限,目前正在开发的油水井也逐渐接近或超过服役年限。据采油二厂2003年提供的计关、核销井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市共有计关、核销井1134口,一些早期开发的油井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套管防腐措施落后,加之套管超期使用,破套现象十分普遍。同时,很多报废井由于开发历史较长,已经很难找到具体位置。由于油田单位对这些油(水)井至今没有提出任何监控、管理和预防措施,也未对其实行规范封井,出现了因套管破损污染地下水和不法分子非法开启污染地表水的现象,局部区域水环境急剧恶化,马岭镇琵琶寨村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六)石油开发污染事故频发,加剧了环境污染

油田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防范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泥浆、废水外泄、管线老化破裂、人为锯口打眼盗油和井喷事故,使油区环境随时都面临着被污染的威胁。据市县环保部门统计,2001年以来,油区共发生各类污染事故(除打眼锯口外)923起。由于对污染物清理不彻底,大量污染物进入水体和农田,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程度。

(七)石油开发各生产环节环保责任不清,污染防治工作脱节

石油开发中,钻井、试油、采油工作分别由不同的单位负责作业,各生产环节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不清,职责不明,加之责任心不强,环保设施简陋,能省则省,致使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钻井结束后,对产生的废弃泥浆没有进行妥善处理,试油结束后,井喷污染得不到及时处理,污油随意堆置,井场一片狼藉。

(八)无序开采,加重了油区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目前,我市除有石油开发资质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和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两家企业外,还有长石集团勘探开发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采油二处、长庆巨力公司低产井开发分公司以及地方的七户原油经销企业从事石油开发,都不具备采油资质。这些企业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生产设备、环境保护都比较落后。今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将我市华池、环县、庆城、西峰境内的7户地方原油经销企业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这种无序开采既给地方政府管理带来了困难,也直接造成了油区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浪费和植被的破坏、环境的污染。

(九)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环境治理资金补偿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省尚未出台针对油田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地方性法规,使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缺乏资金来源,治理工作无法开展。据环保部门估算,2000年油田开发的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总量约为13121万元,以当年原油产量179万吨计算,平均每吨油的环境成本高达73元,占原油当年销售价格的5.52%,生态环境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占到我市当年生产总值的2.1%;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太低。按照省政府4号令规定,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一律为地下水0.15元/m3,地表水0.1元/m3,且对石油生产用水未作区别,而陕西省规定每采一吨原油征收2元钱(每立方米水0.5元)。相比之下,我市的征收标准显然太低,无法治理石油开发对水资源造成的严重影响。另外,西峰油田用水价格过低,每方水的水价仅为2.0—2.2元,与农村生活用水水价基本持平,是城市工业用水水价的二分之一,导致油田大量租用或购买群众井水。

(十)政府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发挥不够,监管不到位

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办事程序和配合协调机制,存在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现象。部分县(区)、乡镇及村组贪图眼前小利,为了一点收费就越权审批、超范围管理、随意简化办事程序,甚至只收费不管理,导致油田产建项目审批程序混乱,政府管理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既影响了油田开发建设,又不利于资源环境法规贯彻落实。同时,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管不到位。目前,市环境监理站仅有编制10个,市水政监察支队仅有编制8个,各县区的环境监理及水政监察人员更少,有的县只有3人,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资源监督管理需要,监管工作跟不上,许多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

三、保护水资源能的对策建议

(一)企地统一思想,达成“双赢”共识

石油污染已给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石油企业都必须正视这一现实,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油田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观念,正确处理支持油田开发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只有切实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油田在开发建设中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油田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1.油田企业要彻底抛弃“先开发、后治理”的思想,把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作为油田发展的前提工作来抓,正确对待石油开发中存在环境资源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要把石油开发与庆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石油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决不能“今天吃石油饭,明天断子孙路”。油田企业应加强与地方的衔接,共同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把油田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把油田产能建设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制定发展规划、调整生产结构时,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环境的承载能力,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发挥油田企业对地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企业与地方“双赢”。

2.地方各级政府在支持油田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政策和法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避免急功近利,防止出现单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的现象,以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污染治理进度

1.要抓紧解决油田开发造成的人饮困难。尽快寻找新水源,开工建设马岭镇琵琶寨村、董家滩村、下午旗村、三十里铺镇阜城村的人饮解困工程,以彻底解决因油田污染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

2.要加快实施老油区废弃井的治理。建议油田尽快组织人员,认真查清核销、计关井的数量及分布和管理现状,建立数据资料库,尽快拿出“废弃油(水)井封堵分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在2007年底全面完成庆阳区块核销井的封堵任务,由市环保局、水务局负责监督。

3.建议油田公司抓紧立项建设西峰油田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处置场,对各环节产生的废水、钻井泥浆、岩屑等进行集中处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在该项目未建成以前,由市环保局监督,油田开发企业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岩屑等废弃物铲除干净,选择合适地段,采取科学措施,进行异地应急安全填埋。

4.油田单位要尽快拿出“到期服役井”管理计划,并与市县环保部门共同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提前介入对到期服役井的监管,防止出现新的污染问题。

5.尽快组织开展董志塬环境承载力或水资源承载力分析,为合理确定西峰油田的开发规模提供技术支持,从而合理控制开发规模,防止新油区的环境恶化。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进行管理

1.完善石油开发审批程序。一是进一步完善石油开发管理程序。今后油田开发建设项目,都要在建设前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落实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大或处于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油田建设项目,要进行单井环评。所有油水井在钻前要进行环评登记,建立单井档案。环评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未获批准的,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准建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油田开发建设用地,必须严格遵循现行土地管理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先报批后用地。同时要规范内部管理,逐级按权限和程序审批,坚决杜绝先用后批和县乡越权审批。二是建立油田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地企双方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油田开发联席会议,由地方和油田方面的领导轮流主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油田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信息,加强合作,提高办事效率。每年年初召开油田开发情况通报会,由油田、地方的主要领导和计划、环保、国土、水务、建设、水保、林业等部门参加,听取和掌握油田全年开发计划。

2.制定油田开发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规划。一是要把油田开发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油田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共同编制“十一五”规划,规划应将油田开发计划、开采范围、开采量、布井情况以及油田专用水源工程建设、采出水在线监控网络建设等内容列入其中,今后油田的生产活动必须在规划范围和环境承载力允许的前提下进行。二是要制定石油开发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市、县(区)政府都要结合油田开发工艺,研究制定石油开发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以防止各类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三是油田单位要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和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并于每年初分别报送市、县(区)水务、环保部门,以便于地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制。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特别要把污染源治理、水资源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治理、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高效工作机制,推动油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石油开发各环节的作业单位,要根据《庆阳市石油勘探开发产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庆阳市油田井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石油开发环境监督管理和服务支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明确各自的污染治理责任,加强石油钻探、开采全过程环境管理,解决油田开发中各环节脱节的问题,杜绝石油开发带来新的污染。

4.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随时对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污染防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鉴于目前我市环境监察和水政监察力量薄弱、执法装备落后的现状,建议参照陕北地区做法,在市水政监察支队基础上加挂水政水资源局牌子,完善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涉油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加强环境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建议加快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油田采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网络建设,以确保执法部门对油田开发环境资源现状实现动态监控。环保、水务、国土部门要根据油田开发状况,制定定期巡查和现场监理制度,提高事前监督水平,防止出现事后查处的被动局面。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人大、政协每年应组织代表、委员对油区环境资源现状进行一至两次视察,以确保各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各新闻媒体要开辟相关栏目,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及石油开发中的重大事件,及时报道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问题。同时,要建立污染事故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石油开发中的各类污染事故。四是油田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油田开发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推行分类管理,加大重点区域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省上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划定的禁采区内进行石油开发活动。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各类重点保护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掌握详细情况,对已经进入上述区域的油田开发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油井必须有所在县(区)政府明令立即关停,并进行规范封井;二级保护区内的生产油井,要采取最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在2-3年内有计划的退出;准保护区内的油井,要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待油井服役到期后,规范封井退出。对在自然保护区划定以前建成的油井,处于核心区、缓冲区内的要立即关闭退出,处于试验区的要加强监督管理,有计划的关闭退出。对已经进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禁采区的油井,要限期关闭。对已经进入城市规划区内的油井,全部进行封闭管理,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必须集中密闭拉运到固定地点处理。

(五)加快油田专用水源建设,实现利益共享

建议市政府与油田企业加大项目共建力度,当前要优先抓好油田开发专用水源项目的立项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油田开发与群众争水的矛盾。一是建设董志塬石油开发专用水源项目。依托巴家咀上水工程建立油田专用水厂,主要内容包括南小河沟调蓄水库、输水渠道和董志塬油区供水管网及站点建设。二是建议由地企共同建设扬黄二期工程,修建环县县城至庆城县城输水渠道和提灌站,彻底解决老油区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六)加快立法进度,确保有法可依

1.建议市上请求省人大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列入《甘肃省油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2005年5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扶持庆阳老区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协调会议纪要》中也明确提出:“省上将加快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方面的地方性立法进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已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我市经过30多年的石油开发,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但由于治理资金严重短缺,制约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可以用于生态环境的恢复、整治;对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调查处理;生态环境试点、示范工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水资源保护和重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与重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奖励等。这样,将促进石油开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有效解决。

2.建议省政府参照陕西做法,将油田开发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吨原油2元的标准。

3.尽快制定出台地方环境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议市上制定出台《油田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敏感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油田开发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油田开发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和责任,使油田开发环境资源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

(本调查2005年由市委、市政府组织,

环保、发改、水务、国土部门共同调研。

报告编写:常步才、安稳祥、杨灏、付奕宁

报告审定:卢造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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