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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与研究理路

时间:2022-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与研究理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生态史[1]研究如新笋破土,蓬勃向上,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史学的一个崭新分支———生态史学正在逐步建立之中。一中国生态史学的本土渊源从世界范围来说,生态环境史研究大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唯有如此,中国生态史学方能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学术基础之上,更好地结合本国实际开展研究工作,并免受“邯郸学步”之讥。
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与研究理路_徘徊在人与自然之

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与研究理路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生态史(或称环境史)[1]研究如新笋破土,蓬勃向上,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史学的一个崭新分支———生态史学正在逐步建立之中。然而,应当如何建立和建立怎样的中国生态史学?生态史学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思想框架?如何在史学体系中给予它以合理的学科定位?它与中国史学的其他分支,特别是目前居于显学地位的社会史学、历史地理学是什么关系?对于这些问题,学者偶或言之,专门系统的论述则未尝见,故笔者草成本文,陈述几点初步想法,期以抛砖引玉。

一中国生态史学的本土渊源

从世界范围来说,生态环境史研究大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进行这方面的专门研究稍晚一些,80年代初开始出现在题目上标注“生态环境”一词的史学论文,9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逐渐成为热门课题,一些学者相继呼吁建立中国环境史学,笔者甚为赞同,但更愿意称之为“中国生态史学”。

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国外环境史学的影响,这一点毋庸讳言。近三十余年来,环境史研究在欧美国家不断发展,新论迭出,渐成热门之学,并且有的外国学者还致力于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环境问题[2],令国内学者闻风耸动。不过,根据笔者的观察,直至今日,除台湾学者之外,国内对西方环境史学的了解仍然很少,有关方面的理论方法尚处于初步引进的阶段[3],也就是说,迄今为止,国内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在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上并未受到欧美环境史学的显著影响,而主要是依凭本国的学术基础。换言之,由于“欧风美雨”的刺激,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在较短时间里快速兴起,以至最近若干年来标榜“环境史”或“生态史”的研究课题日益增多,但无论就问题意识还是就理论方法来说,它都具有不可否认的“本土性”[4],可从20世纪中国史学自身发展的脉络中找出它的学术渊源和轨迹。只不过早先的相关研究是在不同学科中分头进行的,显得非常零散,也没有明确打出“生态史”或者“环境史”的旗号。笔者以为:构建中国生态史学,固须积极引进和学习国外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国内学者所作的前期努力及其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一番认真清理亦是十分必要的。唯有如此,中国生态史学方能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学术基础之上,更好地结合本国实际开展研究工作,并免受“邯郸学步”之讥。为此,笔者先对大陆学者以往的相关研究作一个简要评述。

1.考古学和古生物学者的相关研究

在中国学术界,最早关注历史生态环境的是考古学和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向以历史早期的物质文化遗存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古工作者在清理出土文化遗存时,除了关心人体骨骸、人造物(如器具、建筑、墓葬、手工业场所等)之外,也注意动物骨骸、植物籽粒或核壳等遗存。出土动物骨骸、植物籽粒和核壳,指示着远古时代各地动植物种类的构成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构造。20世纪前期,考古学家在殷墟遗址中清理出大象的遗骨,古文字学家则从甲骨文中发现“获象”、“来象”之类的记载,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这种动物曾在华北地区栖息活动,也很自然地想象当地生态环境古今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其他多种喜温动植物遗存(如犀牛和竹鼠的遗骸、水蕨孢子等)亦在华北各地不断出土,学者做出了远古中国气候和动植物构成与现代迥然不同的判断[5]

20世纪末期以来,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受到社会的普遍关切,考古学者也深受震撼。在国外考古学的影响下,大陆和台湾都有一批学者积极着手建立中国的环境(生态)考古学,试图对远古人类聚落的生态环境进行某种程度的重建,并考察特定区域生态环境因素对远古社会组织、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与此同时,古生物学家也不再孤立地认识某些野生动植物,而是逐渐采用生态变迁的大视野,根据动物和植物考古资料,考察某个区域动植物区系、物种构成和特定种类动植物历史分布区域的变化及其原因。应该说,考古学和古生物学家所开展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至少为我们长时段地考察中国生态环境变迁提供了丰富的和古今对比强烈的历史信息。

2.历史地理学、气候史和灾荒史学者的相关研究

历史地理学以历史自然和社会现象的空间分布为主要研究内容,致力于探讨人地关系演变的过程和规律,与生态环境史研究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由于特殊的专业优势,历史地理学者具有令人赞叹的广阔思维空间,他们不仅注意到了历史上的森林破坏、河湖变迁、沙漠扩张和一些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也注意到了历史上聚落、城市及经济产业分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虽然他们的思想框架和研究方法是历史地理学的,但前辈学者如史念海、谭其骧、侯仁之、文焕然、何业恒等人的不少论著实堪称生态史研究的经典。

气候史方面,早在民国时期,竺可桢就已注意到中国历史上气候的冷暖变迁问题。1972年,他在早年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题为《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6]的著名论文,对中国东部气候的周期性寒暖波动进行了系统论述,成为学者引用频率最高的史学论文。继他之后,有一批学者先后在这方面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出版了数量可观的论著[7]。与历史气候异常变化相关的自然灾害和灾荒,亦有大批研究成果问世,不具体介绍。

从最近十多年的成果来看,历史地理学者显然不再满足于考察和描绘某些自然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历史空间分布,而是日益关注自然现象与社会文化现象之间的彼此联系,在人口与环境、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与环境、社会变动与气候变迁、疾疫和灾害与环境、民俗与环境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绩的探讨。一些研究其实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课题了[8]。假如它们仍然必须被称为历史地理学的话,那么只能说生态史学和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本来即有很大重叠,两者间的界线事实上非常模糊,几乎无法断然划清。直到目前,我们所进行的许多号称生态环境史的课题,往往是由历史地理学者提出并率先开展研究的。如果说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主要是从历史地理学中生长出来的,也不算言过其实。我们要想特别标立一种与历史地理学相区别的生态史学,必须从学理上进行认真辨别,对两者的理论方法和学术指向做出必要的判分[9]

3.农牧林业史学者的研究

农业、牧业和林业的本质,是充分利用各种自然条件如水、土、光、热和物种资源,干预动植物的生命过程,促进那些经济动物和经济植物的再生产,获得以衣食原料为主的各种产品。任何一个类型的农牧林业生产都不可能离开特定的生态环境,它们的历史发展,与生态环境变迁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因此农牧林业史家比较早地关注到历史生态环境问题,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我国农牧林业史家关注生态环境,大约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10]。在此之前,个别学者已发表过若干相关论文,如雷海宗先生在1950年代曾撰《古今华北的气候与农事》[11],根据古书记载,概述华北气候的变迁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但并未形成一种群体性的学术倾向。20世纪80年代前后,东西方农业科学界都在反思“石油农业”和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危害,提倡所谓“有机农业”(后来又提出“生态农业”,再往后则是“可持续农业”。日本则有人基于道家思想提倡所谓“自然农法”),不少中外农学家称赞中国传统农业技术方法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使中国农史学家受到了鼓舞,于是有人开始论说传统农作方式对维持生态平衡的积极作用,比如重视水土保持和积肥施肥、实行作物轮作间作套种、种植与饲养相结合、采用生物防治等,对促进有机物质循环和保持农业生态平衡的作用和意义,试图阐发传统农学的现代价值,其中江南地区和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蔗基鱼塘”生态农业模式被赋予了典范意义。农田水利作为农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向来受到重视,有大量的论著发表,学者很早就关注农田水利建设对水资源调配的重要作用及其对农业生态环境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与考古学家和历史地理学家相比,农牧林业史家对历史生态问题的论说显得更加专业,这一方面由于他们具备良好的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基础,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一开始就注重对生态学(特别是农业生态学)理论方法的运用。

90年代以后,农牧林业史家的研究思路渐趋开阔,对于中国历史上农牧林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渐渐不再只是强调好的一面,而是开始反思传统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弊病及其所造成的生态恶果,例如关于黄土高原过度开垦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宋代以后长江中下游的围湖造田和明清以来山区垦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均取得了不少有深度的研究成果。一批学者从农业史、经济史入手探讨中国历史上的“天人关系”,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绩[12]。尽管农林牧业史学者的研究范围大抵局限于对产业内部历史问题的探讨,但由于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直到20世纪才开始走上工业化道路,此前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实也主要表现在农牧林业生产方面,离开了这些方面的基础研究,想要真正认清中国生态环境变迁的历史,殆无可能。事实上,自谭其骧、史念海以来,历史地理学家探讨中国古代生态环境问题,亦主要从农、林、牧业入手。

由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与生态环境史有关的学术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前期,并且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为进一步考察中国生态环境变迁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们着手建立中国生态史学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学术资源。

然而,已有的研究尚不足以构成中国生态史学。其一,以往相关探讨大抵只是考古学、古生物学、历史地理学和农牧林业史等学科研究的外向拓展和延伸,而非以系统绘制中国历史生态环境图像为学术指归。研究者对生态历史问题的考察仍是立足于各自不同的专业,并没有凸现全面认识中国历史生态环境、最终对之进行某种程度的系统重建的意向,更没有开始从生态环境出发对社会历史运动进行系统解释的努力,这就造成相关研究与主流史学之间存在相当大的隔膜,其成果也未能很好地被一般史学著述所吸收。其二,尽管以往已经探讨了许多重要论题,在研究思路和技术方法上也作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为中国生态史学的建立准备了一些重要的构件。但是,这些论题、思路和技术方法显得相当零碎和分散,彼此之间互不关联,尚不足以构成学术界域分明、结构层次清晰并具有内在整体性和统一性的生态史学框架。其三,由于“自然”与“社会”二元分立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以往对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理解和定位存在着不容回避的严重偏差:人们普遍将它视为社会历史之外的另一学术领域。传统史学一向重人事、轻自然,对自然的历史用力甚少,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几乎是一片空白,生态环境史研究者立志加以填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矫枉未免过正,早先的生态环境史研究明显偏重对自然层面的考察,社会层面的问题则被严重忽视了,从而造成了新的偏颇,以至许多人以为生态环境史的研究目标只是考察古今自然环境之变。其四,与以上几个方面相联系,尽管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识到了开展环境史研究的必要性,实际介入这一领域者亦已不可谓少,但极少有人对这一新研究进行学理上的论说。迄今为止,国内的生态环境史研究仍局限于具体问题的探研,附属在不同的相关学科之下,如果上升到“专门之学”这个层次加以考量,则仍存在着严重的学科理论缺失。正因为如此,在一些人的眼里,生态环境史研究只不过是探讨一些边边角角的历史问题,算不上什么专门的学问,至多只能充当历史著述的“缘饰”和“花边”,难登史学的大雅之堂。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二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中国生态史学

诚然,从不同学科出发考察历史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非常有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但相关研究必须加以有机整合。若欲改变目前的“零打碎敲”局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以获得对环境历史变迁的贯通认识,并由此取得对社会历史的更加透彻的理解,就必须建立一种专门之学———生态史学,使之成为中国史学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

毫无疑问,生态环境史研究要想提升为一个专门独立的史学分支,必须具备独特的思想框架和理论方法。然而,完成生态史学框架体系的构建工作,恐怕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西方学者已就“什么是环境史”、“环境史主要研究什么”这些基本问题讨论了数十年,并提出了多种定义和构想,但各家的意见并不是很一致的。国内虽也有个别学者提出了一些设想[13],但事实上还没有人真正着手进行这方面的努力。在此,笔者也只能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见解。

我们认为:生态史学作为一个新的史学分支,其新颖和独特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研究对象,更重要的是它的思想理论和方法,首先(应当)体现在它将现代生态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历史研究,以生态学以及它的分支学科———人类生态学(生态人类学)、人口生态学、社会生态学和文化生态学等,作为观察和解释历史的思想导引和分析工具。简要地说,生态史学是运用生态学理论方法来处理史料、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运动(既包括自然现象和自然运动,也包括社会现象和社会运动)的一种新史学。它的基本学术指向是采用广泛联系、彼此作用、互相反馈和协同演化的生态系统思想,陈述和剖析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互动变迁的历史经验事实,并就如何协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与一般的历史研究不同,生态史学的观察视野不局限于社会和人事,而是将目光较多地投向人类的生物属性和与人类社会活动发生过种种联系的那些自然事物和现象,但生态史学又非宽泛意义上的自然史研究,它事实上只着眼于自然界(特别是地球生物圈)中与人类活动发生过关联的那些方面。也就是说,生态史学的学科特点表现在研究对象上,是它立足于自然生态与社会文化的中间界面开展学术探讨,对于这个中间界面,我们或许可以借用“天人之际”一词加以概括[14]。在生态史学者看来,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乃是一个彼此影响、互动作用、协同演变的统一整体,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彼此施加于对方的历史作用,人们对这种彼此作用的认识和反应,以及这些认识和反应的道德、价值、符号、组织、制度和各种行为体现,都是生态史研究者理应探讨的内容。了解生态环境的历史面貌和变迁过程,固然是生态史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但考察生态环境及其变迁作用下的社会文化运动亦应作为它的基本任务之一,而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和过程,则是这一新兴学科的最高追求[15]

很显然,生态史学虽然看起来应当集中考察历史“自然”问题(这既是先前的研究所造成的错觉,也是一种矫枉过正的结果),事实上却坚决反对将社会和文化排除在观察视野之外。不过,生态史学者之关注社会和文化,与一般历史学者关注社会和文化相比,在视角上有较大区别———生态史学强调人类的生物属性以及社会现象与环境因素的历史关联,文化则被视为人类这种特殊生物同周遭环境(在这里,“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打交道的方式和方法体系。也许可以不甚恰当地说,生态史学在一定程度上有意将人类还原为一种动物———同其他动物一样需要空气、食物、水和各种其他资源,人类的繁衍方式、人口密度、生命维持体系和社会组织形式等,同样深受特定生态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所不同的是,人类具有创造、学习和传承文化的能力,在应对环境的过程中,构建了复杂的工具、技术、组织、规范、价值观念和意义象征体系,而一般动物只是浑浑噩噩的寄居者。人类依靠其所创造的文化而生存,一般动物只是凭着本能而已。

在生态史学看来:人类的任何一种社会历史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离不开特定的环境条件,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种种生态因素的影响,如将生态环境排除在观察视野之外,就难以全面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秘密。因此,具体(而非抽象)、实证(而非玄学化)地考察生态环境因素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影响,理应成为历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与一般历史学相比,生态史学不但有其特定的观察视野和理论方法,而且具有独特的社会历史观。它特别强调:无论文明怎样发达、社会如何进步,人类始终都是动物界中的一员,人类的历史始终都是地球生物圈中生命系统流转的一部分。正如其他物种因生态环境的区域差异和时代变迁不断发生变化一样,人类社会和文化亦因所处环境的地域和时代不同而千差万别。因此,社会和文化的许多历史变异和差别,不但需从其自身的发生、演化过程中寻找答案,而且应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中求索根源。生态史学将告诉我们:在不同的时代和区域,社会文化如何受到各种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并且在这些影响之下不断发展演变?

另一方面,与自然史研究不同,生态史学虽然重视考察各种历史自然现象,但时空界域圈定在人类诞生以来、与人类活动发生了关联的那些部分。而在这一时空界域内的生态环境变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人类的各种活动及其方式和结果,都是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影响因子和表现。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类活动在生态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生态史研究的另一重要目标,就是要弄清生态环境在历史上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人类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它事实上想要搞清楚: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第二自然”是如何逐步形成,并且不断发生改变的?这些改变又如何对社会产生反馈作用,影响人类的继续生存和发展?

要之,在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中,环境是有人类的环境,人类活动是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促发和推动因素;社会是一定生态条件下的社会,许多生态因素都是社会历史运动的重要参与要素———从总体上说,人类社会文化系统是地球生态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在具体研究实践中,我们既可侧重探讨人类活动影响下的环境变迁,亦可侧重考察环境影响下的社会文化发展———这两个侧重构成生态史学研究的两种学术指向,但两者事实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割裂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史学。

根据以上想法,我们对自己所设想的中国生态史学的基本框架作如下几点归纳。

一、生态史学作为一种新史学,并非刻意抛弃传统的史学理论、方法和命题,而是要在历史观察中引入生态学的理论方法,强化对生态环境与人类活动相互关系的历史探讨。

二、生态史学摈弃“人类中心主义”,人类及其社会和文化的历史被视为地球大生态系统演变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也不是简单地主张“生态中心主义”,虽然生态史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对生态环境的历史进行系统描述和某种程度的“重建”,但人类活动及其方式和成果仍然被放置在关键的位置。因此,生态史学的历史观既非“文化决定论”,亦非“环境决定论”,而是“人类—环境互动论”。

三、生态史学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中间界面寻找和选择论题,它的基本内容(根据侧重点不同)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历史时期的生态环境面貌及其在人为作用下所发生的种种变迁;二是在人类(社会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生态环境及其诸要素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和作用[16]

四、生态史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是探索人类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与过程,系统地描绘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彼此影响、相互作用和协同变迁的历史图式。

显而易见,生态史学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它所要考察的,不仅仅是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也不仅仅是自然现象和环境因素,并且也不是两者的简单堆砌和相加,而是自然和社会两大领域众多现象和因素之间的有机、互动的历史关系与过程。

毫无疑问,开展生态史学研究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研究者需要具备复杂、综合和广泛联系的思想方法,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最好兼受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的训练,并且需要具备超越于两个学科领域之上的进行综合、整体思辨的能力。由于以往学科划分和教学方式的局限,一般中国学者在知识结构和思维训练上都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和不足。正因为如此,尽管目前生态环境史研究越来越热门,已经触及了非常广泛的问题,但就所见的成果来看,多数论著的学术水平并不很高,总体上说,研究深度仍未超出1993年香港“中国生态环境历史学术讨论会”的会议论文[17]。我们注意到:一般历史学者的相关论著中时或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而由具备不同自然科学背景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又往往局限于各自的专业领域,彼此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结和贯通,未能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系统的历史认识。要想很好地开展这一研究,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知识贮备、系统的理论方法训练,而且要求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密切交流、通力协作。

三中国生态史学研究的两种理路

如上所言,我们所主张的生态史学,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视为统一的整体,致力于探索两者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与过程,它所研究的是“天人之际”(请注意:这里只是权宜借用,中国历史上的“天人之际”并不等同于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历史问题。这就决定了它既不能像传统史学那样只重视历史上的社会和人事,曾被严重忽视的自然历史变动将被当作重点突破的对象。亦不能像先前的相关研究那样只对自然层面的问题情有独钟,众多的社会历史问题同样需要认真加以考察,传统史学所探讨的诸多重要问题,仍将成为生态史学的重要论题,只是采用了新的思想方法,变换了论说的角度。换句话说,生态史学研究的对象,既包括自然历史现象和问题,也包括社会现象和问题,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是一种典型的交叉学科。

与多数成熟的史学分支相比,生态史学具有显著的“边缘学科”性质。然而在这里,“边缘”意指它的思想空间是在多个学科领域的联结和交汇部分,而不是说它应该被定位在历史学科的边缘位置———尽管它目前仍然多少有些尴尬地被视为一种边角的学问。事实上,只要稍微回顾一下学术史,我们不难发现:一种学术究竟属于“主流”还是“边缘”,未必就是命定的,而是既取决于相关成果的积累,更取决于不同时期的学术兴奋点,而学术的兴奋点总是与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密切关联。随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情境的改变,曾经的主流学术可能被边缘化,边缘学术亦可能向中心位移而成为显学。笔者大胆预测:生态环境史研究将逐渐登上中国史学的大堂正殿[18]

当然,这仍需生态环境史学者做出持续不断的努力,开展更扎实系统的研究并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还必须努力改变研究理路,具体来说,需要更多地关注人与社会的历史,从生态史学的立场出发切入主流史学所长期关注的那些相关历史命题,即在一定程度上向主流史学,特别是目前居于显学地位的社会史研究靠拢。这不仅仅是一种争取学术地位的“技巧”,同时也是推进社会历史认识的需要———观察社会历史运动和解释社会历史现象,原本即是生态史学的“应有之义”,只是路径和方法有所不同而已。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的发展,我们不难注意到:不论从学术动机还是从实际研究情况来看,两者之间都似乎少有瓜葛。直到最近十余年来,情况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这两种分途发展的学术研究逐渐出现了互相交融、彼此会通的趋势。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和努力推进的学术走向,向来重人事、轻自然和将自然与社会相分离的史学传统,将可能因此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应该说,互相沟通和彼此联结乃是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不断深入而产生的共同学术诉求。

试细言之。

按照先前的观念,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目标是认识自然环境,而非社会文化的历史。如前所述,中国学者早先的相关研究,正集中于历史上的气候、森林、野生动物、沙漠化和水土流失、河流湖泊、海岸变迁和农业生态平衡等方面,研究者大多具有一定自然科学背景,如气象学、地理学、农(牧、林)学、水文(水利)学,等等[19]。欧美早期的生态史研究大抵也是如此。美国的生态环境史研究状况,在目前这一领域最权威的杂志———《环境史》(由美国环境史学会与森林史学会合办)得到比较集中的表现。虽然早期研究已多与资源保护、边疆拓殖的历史相联系,但重点仍在于自然方面[20]。随着相关研究不断深入,学者们日益意识到:生态变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至少自农业时代以来,生态环境的诸多变迁与种种人为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无视人类活动的影响就无法理解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正因为如此,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关于生态环境的历史著述愈来愈重视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和作用。美国“进入90年代以后,环境史与社会史合流成为一种趋势,性别、种族都被纳入环境史的研究内容”[21]。欧洲的环境史研究视野也在不断扩展,从欧洲环境史学会网所刊1976—2004年间的相关论著目录看,虽然近年的论著从数量上说仍以讨论气候、水源、森林、景观、污染、灾害疾病等问题者居多,但经济、社会和文化与环境的历史关系愈来愈受到重视[22]。在我国,关于近一万年来(农业起源以来)生态环境变迁是否主要由于人类活动所致,学者尚有不同的看法,但生态破坏的社会原因日益受到重点关注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谭其骧、史念海等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其实已经率先做了十分精湛的开创性研究[23]

社会史研究致力于考察人类群体(即社会)发展的既往经历,理所当然应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为鹄的。然而,单纯从社会来解释社会,或者仅将生态环境视为社会发展的“背景”,显然无法对众多社会历史现象做出圆融的解释[24]。从年鉴学派开始,法国的社会史家逐渐不再只是在理论上承认环境对社会的影响,而是将生态环境视为影响社会历史进程的结构性要素,通过实证研究探索其影响的具体机制,成为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新视角,并对欧美社会史、文化史和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最近若干年来,中国社会史研究者,特别是地域社会史、灾害疾病社会史和社会生活史研究者,也开始将生态环境作为能动因素纳入各自研究思考的范围[25]。在经济史和文化史研究中,也出现了同样的学术趋向。

虽然国内迄今仍无人对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相互结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作专门系统的探讨,但在我们看来,这两个看似互不相干的研究领域发生关联,互相对话、借取和观照,走向汇流融通,是一种必然的学术发展趋向。这既是两者均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途径,更是生态史学研究应取的理路。

站在目前主流史学的立场,人们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态史研究对于认识中国历史究竟有何意义?最容易得到认同的回答是:有助于认识社会发展演变的自然背景。这样的回答自然并没有错,但从生态史学的立场来看,则仍然是不全面的,甚至是很偏颇的。这是因为,在生态史学观念中,生态环境不仅是社会发展演变的自然背景,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能动参与因素。对生态史研究进行合理的学术定位并与社会史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全可能为深化中国社会历史认识做出更多贡献,而不仅仅是为演绎历史戏剧铺设一个“自然的布景”。

笔者曾经指出:生态史与社会史研究互相渗透和结合,可能导致新的学科交叉,根据侧重点不同,形成两个学术分支:一是生态社会史,二是社会生态史[26]。前者的目标主要是了解自然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但与某些生态史研究相比,它特别强调并具体论证生态变迁过程中人类活动和社会(及其文化)因素的影响;后者则试图采用生态学理论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强调自然环境因素的能动作用和影响,以期更好地认识人类社会及其发展演变,目的在于理解社会的历史运动。简而言之,前者是研究人类活动作用下的生态环境的历史,后者则是研究生态环境参与下的人类社会的历史。

为了进一步阐明我们的想法,且将自人类诞生以来的历史不恰当地浓缩为一个童话式的简短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茂密的丛林,林中有一个小村,村里居住着几户人家。村民们世世代代在这里劳作和生息……”生态社会史家主要讲述这片丛林的故事,谈论这片丛林曾经有多大,生长过哪些树木,栖息过哪些动物。进一步,会谈论这片丛林逐步缩小或至消失的历史过程及其社会原因,如由于村庄的人口不断增长,需要开垦更多土地、搭建更多房屋、樵采更多燃料,等等,树木因此不断遭到砍伐,丛林面积逐渐缩小,原先栖息在这片丛林中的许多动物,也因无处藏匿和觅食逐渐逃逸,终至绝迹,等等。社会生态史家则主要讲述这个村庄中的人的故事,亦即描述由这几户人家所组成的社会的历史,谈论诸如村落社会结构、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婚姻风俗、文化娱乐、生老病死等等问题。如果想把故事说得更加清晰和完整,就要进一步谈论丛林和丛林中其他物种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村民的谋生方式、利益分配、权力结构、生育死亡、安全保障、娱乐活动,乃至信息交流、观念情感等各个方面曾经发挥过的作用和影响。很显然,由于历史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可能分别做出不同的历史叙述。而历史的真实情况是,丛林与村庄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彼此互为变化的因果,任一方面的变化都是促使另一方面发生改变的能动因素。

侧重“自然”一面的生态社会史研究,基于这样一个预设:人类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至少从农业时代以来就是生态变迁的主因之一。因此,有关研究虽然着眼于生态环境变迁,但强调人类活动的影响,对生态变迁的讨论不是从生态环境到生态环境,而是将人口、技术、生产与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乃至意识形态等社会性因素,与水、土、光、热、生物、矿物等自然因素,一同视为参与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乃至整个生态系统演变的重要因子,在特定情况下,甚至视为比自然因素更加重要的历史变量。沿着这种思路所展开的生态史研究,实际上差不多是考察人类改变生态环境的历史。

社会生态史研究,则将人类社会视为地球生物圈内的一个特殊生命系统,它一方面承认人类与其他动物相比具有极为特殊的智能,即创造、传播、积累和更新文化的能力,承认由于这种能力,人类社会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它同时认为:人类必须服从生态规律的最终支配,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过程,从根本上说,乃是人类不断调整与生态环境关系(包括经过自己改造的生态环境)的过程———技术体系的进步、生业方式的改变、社会组织的变迁,乃至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的嬗变,都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社会对生态变迁的适应性调整,或者间接地跟从于这些调整。经济类型、社会结构、生活方式乃至精神风貌等等许多方面的地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生态环境差异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同样导致上述方面发生种种改变。正由于人类社会在地球生态大系统中与周围环境存在着广泛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是其中的一个特殊生命系统,因此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存在着采用生态学理论方法加以认识的可能性。

社会生态史的主要研究对象,仍然是历史上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流转不息的生命运动。但与一般的社会史研究相比,它更侧重探讨社会现象的生物性质和自然基础,致力于寻找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社会因子与生态因子之间的历史联系。在这里,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诸如衣、食、住、行、生产、消费、婚姻、生育、疾病、死亡、迁徙、社交、娱乐、战争等等,以及因之所产生的技术、组织、结构、制度、规范、习俗、思想意识,就不单纯地被理解为“社会的”或者“文化的”,同时还被理解为“生物的”,是在特定“自然”和“生态”影响下产生,并反映特定自然生态环境的;家庭、宗族、村落、城邑等等,也就不应只是被理解为社会的单元或聚落,同时还是大小不同的生态单位或系统,可以采用生态学方法加以考察。要之,社会生态史学者承认文化因素的生衍变异和社会系统的发展演化具有自己的内在逻辑,但却不认为它们是(至少不完全是)封闭、自限和自我决定的过程,而是与生态环境及其众多因素彼此影响、协同演进的过程。

这样一来,生态史学研究就有了两个侧重点不同的可取理路,即生态社会史和社会生态史研究。如果选取前者,即使在具体实践中十分强调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作用,也仍然属于社会史之外的另一学术领域,它的学术目标是系统地描绘生态环境及其变迁的历史图像,当然客观上也可为讲述人类社会的历史故事增添一个“布景”和“底图”。如果选取后一种理路,则不仅是生态史学研究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视为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新的思想框架。这种新的思想框架,将社会及其所处的环境视作一个有机、统一和整体的生命系统纳入考察范围,不仅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而且将各种生态因素视为重要的参与变量,从而呈现出一种新的社会历史观,我们姑且称之为“社会(文化)—生态史观”。一旦采用了这种新的框架,史家对“丛林中的村落社会”的观察,既可能提出许多新的问题,对一些老问题的认识也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不仅仅是在叙述故事时简单地添加一些在过去看来无关紧要的内容。生态史家有信心为社会历史观察提供新的视角、问题意识、解释途径乃至新的历史观念,并对推进中国社会历史认识做出独特的贡献。

从生态史学的视角来观察社会历史可能会提出哪些新的论题,现在还难以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必定会提出并讨论许多从前不曾思考的历史问题。以往曾经探讨的不少论题,包括一些长期争辩的重大问题,亦完全可以,而且应当重新研究,并可望做出新的解释。事实上,已经有些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比如关于历史上中国南北文明进程的差异、胡汉民族的冲突与融合、周期性的社会动荡、经济重心的转移、水利与专制政体的关系[27],等等,已陆续出现了一些结合生态环境而重作思考的新论。还有不少重大问题,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何以历史上汉文化不断成功地向南扩张却难以向长城以北推进,等等,亦都可从人类—环境的互动关系和过程中重新求索。微观层面上的许多历史问题,同样可以采用这一思想框架加以考察。当我们全面考察某个地域社会的历史时,决不能置当地的山川形势、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特别是经济动、植物)构成乃至矿产资源于不顾,因为当地社会在生产模式、饮食结构、服饰式样、居处方式、交通设施、疾病、灾害以及娱乐、信仰、知识等众多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地方特色,都毫无疑问是根植于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举例来说,一个地方的水资源环境,必然要影响当地的生产结构和生活习惯,迫使人们围绕水源控制管理和水旱灾害防治形成某些特殊的组织、制度和秩序,甚至进一步影响到当地民众的心态,形成某些特殊巫术、禁忌和神灵信仰。如果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因素对社会文化发展的能动作用,许多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历史现象都将无法得到合理圆融的解释。

当然,笔者也曾指出:采用社会生态史的框架来认识社会,只是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特殊途径,不能期望所有问题都能由此得到圆满的回答。这是因为,社会生态史研究并不能完全取代一般的社会史研究,有些社会历史问题并不在它的观察范围。更重要的是,现代生态学毕竟导源于生物学,而人类不仅具有生物属性,同时还具有文化属性(特别强调一点:文化具有自我演绎性),拥有复杂文化和思想情感的人类毕竟不同于其他动物,人类社会系统与其他生命系统的差距很大,其系统结构、系统功能与运行机制的复杂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生命系统,在观察社会历史问题方面,现有生态学理论方法的解释力仍然有所不足,对于现代生态学概念、术语和技术方法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的适用程度,不能期望过高,更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而应在认真披拣、选择和改造其适用部分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符合中国历史研究需要的新的理论方法体系[28]。如果将人类社会简单类同于一般动物系统,而忽略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所得出的结论将可能是十分荒谬可笑的。

〔原载《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注释】

[1]“生态史”又称“环境史”,中外学者都往往混用,但“环境史”的叫法更加流行。个人认为:这一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应是生态学,因此更愿采用“生态史”一词。另外,“环境史”仍有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人为分割的嫌疑,而在我所主张的生态史学中,两者是一个彼此影响、相互作用、协同演变的整体,人类(社会、文化)系统应被视为地球生态大系统的一部分。

[2]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亚著名中国经济史和环境史家Mark Elvin(伊懋可),他在多年前即开始了系统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其中包括对洱海、巢湖、杭州湾、近代结核病与环境等问题的专门研究。伊氏曾与台湾学者刘翠溶合作主编会议论文集———《积渐所止: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上、下册),中文版由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2000年印刷出版,剑桥大学出版社则于1998年出版英文版(Sedimentsof Time: Environment and Society in Chinese History,Cambridge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与中文版所收论文略有不同,在中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最近,伊懋可又以《大象的退却:中国环境史》(The Retreat of the Elephants: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China,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4.)为题,对中国环境史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

[3]近年来,一些研究外国史的学者如侯文蕙、王毅、包茂宏、梅雪芹、高国荣等做了不少这方面的译介工作,提供了相当丰富的学术信息,令人钦佩。

[4]笔者这里使用“本土性”一词意在说明: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主要并非导源于近三十年来在国外兴起的环境史学,而是基于本国学者在相关领域的前期研究。请切勿作过分宽泛的理解。

[5]例如关于远古动物,徐中舒早在1930年就发表了题为《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的长文,根据殷墟出土甲骨卜辞中“获象”、“来象”之文,参以其他文献记载和出土实物,对商代河南产象及象之南迁事实进行了论述,参见:《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1998年,第51~71页。其后,德日进、杨钟健、刘东生等人又先后发表论文,对殷墟出土哺乳动物群进行了系统研究,见德日进、杨钟健:《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刊于《中国古生物志》丙种第12号第1期,1936年;杨钟健、刘东生:《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刊于《中国考古学报》(中国科学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十三第4册,1949年)。这些均可视为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先声。

[6]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

[7]参见葛剑雄、华林甫:《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气候史研究虽非开始于并从属于历史地理学,但历史地理学者通常将其视作本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故此一并叙述。

[8]例如青年历史地理学者王建革关于华北平原和内蒙古草原生态、经济与社会史研究的系列论文,其实更多地采用了生态学而非历史地理学的理论方法,与传统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大异其趣,可为显著的例证。

[9]关于环境史学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同行学者时有议论,但对两者究竟如何判分,并未形成成熟的意见。个人认为:环境史(生态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它的主要着眼点是“生命系统”,重在考察生物(特别是人类)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历史关系;历史地理学虽然一向强调人地关系,但其理论基础是地理学,主要着眼点是“空间构造”和“空间运动”。因此,历史地理学并不能包办环境史学的研究工作。

[10]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农史》、《农史研究》和《农业考古》等几家农业史刊物,均陆续刊载有题目上出现“生态”一词的论文。在同一时期的农业史著作中,更时常见有“生态农业”、“生态平衡”、“生态破坏”等词句,有关论述也不断增多。

[11]该文收入氏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商务印书馆2001年。

[12]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农业史研究中,“风土”和天、地、人“三才”观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重要课题,先后有不少论著发表。1999年12月,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和《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联合召开了“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学术讨论会,分别从天人哲学、农林牧业生产实践、资源保护等多方面探讨人类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会议论文由李根蟠、原宗子和曹幸穗等结集为《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由中国农业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

[13]例如,包茂宏在《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一文(《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 期)曾就此提出了若干值得重视的设想。

[14]之所以特别指出“借用”,是因为笔者并不认为“天人之际”的历史含义就等同于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之间”。一些学者将“天”理解为“自然”,将“天人之际”、“天人合一”解释为“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是很不恰当的。但从历史文献中,我们一时还找不到更加简约的词汇来表达这种关系,只好暂且借用。

[15]景爱《环境史:定义、内容与方法》(《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一文认为:环境史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史,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历史过程。显然,在景先生看来,环境史所关注的“环境”并非宽泛意义上的“自然”,而是与人类发生了关系的自然环境。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不过,虽然他所主张的环境史研究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但观察的重点仍在于“环境”,而笔者所主张的生态史学是从生态学立场出发的,更强调人类与环境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不仅为了理解环境的历史,同时更是为了理解人类和社会的历史。

[16]景爱认为环境史研究应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第一,要研究自然环境的初始状态;第二要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第三,要研究探索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新途径。参见景爱:《环境史:定义、内容与方法》(《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梅雪芹在吸收西方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将环境史研究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探讨自然生态系统的历史,二是探讨社会经济领域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三是研究一个社会和国家的环境政治和政策,四是研究关于人类的环境意识,即人类概述周围的世界及其自然资源的思想史。参见梅雪芹:《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11页)。尽管他们都强调人类与环境的相互影响,但基本学术指向仍是理解“环境”,仍不能包容我们所设想的生态史学。

[17]这次会议的绝大多数论文均收入前揭伊懋可、刘翠溶主编论文集。其中中文版除《序》和《导论》之外,设立了《比较的观点》、《对自然环境的诠解》、《人类的聚落》、《边疆地区》、《水文与水利》、《气候》、《疾病》、《环境的形象———官方的心态》、《环境的形象———文学的和通俗的感受》和《环境与近代经济发展》等栏目,一些论文视角之新颖、论说之深入十分值得赞叹。

[18]这一点可由《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历史地理》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等权威学术期刊频繁刊载有关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看出。

[19]关于过去一个时期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发展情况,张国旺《近年来中国环境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年第6期)、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分别作了较系统的回顾;王子今《中国生态史学的进步及其意义———以秦汉生态史研究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也提供了一些线索,可参阅。

[20]关于西方环境史学的发展,曾华璧《论环境史研究的源起、意义与迷思:以美国的论著为例之探讨》(台北《台大历史学报》1999年第23期)、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及《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新进展》(《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和梅雪芹《20世纪晚期的环境史及其学术意义》(收入氏著《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人民出版社2004年)等文分别有所介绍,可参阅。

[21]高国荣《美国环境史学研究综述》(中华文史网2004年9月22日刊发)。对于这一转变,包茂宏《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新进展》一文也提供了不少信息。此外,J.R.McNeill “Observations on the nature and culture of environmental history”(History and Theory,Theme Issue 42,December 2003,5~42)一文也有专门的论述。

[22]由于笔者不掌握英语以外的其他西方语言,以上印象只是根据European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History(Eseh)网“Bibliography”英文部分得出的,读者若欲了解详细情形,请登录http://eseh.org/resourcesbibliography。

[23]例如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收入《长水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史念海《隋唐时期重要的自然环境的变迁及其与人为作用的关系》(收入所著《河山集》5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均为经典之作。

[24]尽管中国史家早就注意到自然对人事具有重要历史影响(例如司马迁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视为史家的基本任务,至少隐含了关注自然环境影响社会人事的思想倾向),近代以来中外史学家都曾就“环境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展开过热烈讨论,但自然环境(中国古人多称“风土”)在传统史学中曾长期被视为一种恒久不变的客观存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被“玄学化”了,“究天人之际”并未真正付诸实证性的学术实践。

[25]国内青年学者在这些方面的有益尝试值得注意,例如夏明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2000年)、王利华《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年)和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等,都表现了这种学术倾向。也有个别综合性的社会史著作专门列有“生态环境”一章,概述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的生态环境面貌,但并没有具体讨论环境对生活的影响。

[26]王利华:《社会生态史———一个新的研究框架》,原载《社会史研究通讯》(内刊) 第3期,2000年(已收入本书)。

[27]众所周知,早在20世纪前期,魏特夫就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他系统地论述了自己的观点,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特例。毋庸讳言,魏特夫的政治用心是难以令人接受的,学术观点也存在严重错误,中国学者曾进行了严厉批判。但他将治水和水资源控制、管理与专制主义制度联系起来进行系统探讨,在研究思路上仍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和启发性。关于中国史学界对魏特夫观点的批判,请参阅李祖德、陈启能主编:《评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28]王利华:《社会生态史———一个新的研究框架》,原载《社会史研究通讯》(内刊) 第3期,2000年(已收入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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