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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审美性质

时间:2022-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农业的审美性质自有人类以来,农业就是人类的命脉所在。“农业美学”成为新的美学话题,这是工业社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后理论家们提出的重要对策。这标志着农业美学作为环境美学的分支学科正式出台。事实上,农业是文化的摇篮。农作物的美,其本质中具有特别明显的自然性。审察人类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性,是考察农业景观文化性的前提。农业的文化性就以这样突出的方式,显示出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准。
农业的审美性质_环境美学

第一节 农业的审美性质

自有人类以来,农业就是人类的命脉所在。我们吃的食物、穿的衣物都来自农业。人类一直将农业放在重要的位置上,直至今天。不管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别的国家,对农业的重视从来都是站在物质功利的立场上的。人们最为关心的是如何多生产粮食,多生产棉花,多饲养猪羊,多种植水果……总之,是如何让农业最充分地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与工业生产的需要。人们实在很少考虑到农业还是我们一份丰富的精神营养,农业中还有美学的存在。

20世纪末,农业进入美学家的视野。“农业美学”成为新的美学话题,这是工业社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后理论家们提出的重要对策。而实际上,在西方先进国家,农业景观的建设早已进入实践阶段。2001年国际环境美学第五届会议在芬兰召开,会议的主题即是“农业美学”。这标志着农业美学作为环境美学的分支学科正式出台。

人类的发展,经过了漫长的阶段。人类生产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是旧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已经学会了说话、制作工具和使用火,正是这种本领,使得他们高出动物而称为人。但是,原始的人类仍然只能主要靠猎食小型的动物和采集植物为生。在这个基本方面,原始人类与动物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由于人类的这种生产过于依赖大自然的资源,因此,他们不得不分成小股,过着流动的生活,当一个地方的资源被人类利用得差不多了,就转移到他处。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在热带丛林或沙漠地带,每养活一名食物采集者就需要20~30平方英里的地盘。经常性的流动生活,使得人类社会不可能得到完善,人类的许多重要活动如科学活动、技术活动、文化活动也得不到发展,这于人类的进步与发展不利。

需要是创造的动力。当人类迫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将渔猎发展为养殖、采集发展为种植时,一个崭新的时代出现了。人类结束了纯粹靠自然界提供生活资料的历史,而将生存与发展的权力在相当程度上掌握在自己手中。这种掌握自身命运的行为,即是文明,是文化。人类这种最早掌握自己命运的行为体现在养殖、采集活动中,这种活动我们称之为农业,这就难怪英文的Culture原义为农业,而现代的农业一词agriculture,又以cuture为词根。事实上,农业是文化的摇篮。人类的其他活动,包括科学技术活动、手工业活动乃至工业生产活动,均是从这个摇篮培育出来的。

从最早的动物养殖与植物种植过渡到农业革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中东,这一阶段从公元前9500年起到公元前7500年止。在美洲大陆,这一阶段似乎更长,墨西哥特瓦坎山谷是美洲大陆最早的植物栽培中心之一,那里的原始农业从公元前7000年前后开始。中国土生植物如黍、高粱、稻、大豆大麻桑树等早在公元前5000年时就已作为旱地作物得到种植。中东、墨西哥、中国都是最早的农业发源地。农业后来由中东传播到欧洲,全世界除了极少数地区外,都有农业。就种植业来说,谷物是主要的种植物,现已形成三大谷类植物区:东亚和东南亚的稻米区;美洲的玉米区;欧洲、中东、北非、中亚以及中亚到印度河和黄河流域这一地带的小麦区。[1]

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模仿自然的活动。野生水稻是如何生长的,人类通过仔细观察,获得了这方面的知识,于是就有意创造一种适合水稻生长的环境,让水稻在人工的环境中也能生长。养殖业也是如此,人类在一定的水域放养某种鱼类,是因为知道野生的鱼需要什么样的食物、水环境以及别的生存必需物,否则,就不能成功。

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作物、牲畜,本质上还是自然物,它们与野生的同种植物、同种动物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农业生产中的创造发明与工业生产的发明创造是不同的,任何发明创造都是制作出地球上原先没有的新东西。但是,工业生产中的发明创造与农业生产中的发明创造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工业生产中的发明创造基本上不需依托现存的生命事物,而农产品的创造则需依托现存的生命事物,农业生产的对象是种植物与家畜,它们都是生命物。农民可以通过培植一种优于原始自然的人造自然环境,让这些植物与动物生长得更好,也可以采取诸如杂交这种手段,创造出地球上原本没有的事物,但都有所依托。养殖中最为成功的产品——骡,只是地球上的自然生命马与驴的结合而已。而马与驴,它们的生命本也是可以结合的,人类只不过是发现了这一自然的规律,并运用这一规律做出了这样的创造。工业品的创造,由于不需要以地球上原有的生命为依托,它虽然也需遵循自然的规律,但却自由多了。工业生产创造的景观完全是人工的景观,而农业生产创造的景观却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融进自然景观,实际上,它是一种人造的自然景观。农作物的美,其本质中具有特别明显的自然性。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将农业看成是一种纯自然的活动,因为农业毕竟是人的劳作,人为了自身的需要去培育某些植物和动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人自觉地按照农作物和牲畜的需要,构制一种更适合它们生活的环境。人的这种目的性以及为实现这种目的而采取的种种手段,就使农业生产明显地具有文化的意义。

审察人类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性,是考察农业景观文化性的前提。众所周知,人类的农业生产是人类一项极为重要的旨在获得生活必需物品(其中主要是食物)的生产活动。可以说,农业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除此以外,农业为人类的其他各项活动提供必需的前提条件,比如,对于工业生产来说,农业提供原料,对于科学研究来说,它是相关的科学研究的实验基地,而对于人类的宗教性活动来说,农业的成果是宗教祭祀的重要物品;而对于政治活动来说,拥有多少农业资源是权力地位的保证,在封建社会里,所有的统治者,它的统治权力都以拥有多少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来保证;而从军事活动来说,农业状况如何,往往是成败胜负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因为农业的状况如何,决定人类生存发展的命运,因此,无论哪个时候,人们都高度重视农业,处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可以说背负着的不仅是他个人、他一家的命运,而且是社会的命运,他的活动,体现的不只是他个人的意志,而且还是全体社会的意志,体现着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农业的文化性就以这样突出的方式,显示出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准。

在这里,农具的改进,也许最能体现农业生产的文化性,也许就景观的构成来说,农具不算是农业景观中的主体,但农具先进性如何,在根本上决定农业生产的规模、农产品的数量与质量,而所有这些感性的外观,极具视觉冲击力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在中世纪,人们主要使用木制的农具和耕畜生产,农田只能被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每一小块土地种植的庄稼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庄稼,由于各家的种植水平不一样,庄稼长得也不一样,这样,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大地景观就显得斑斓而有些零乱;而在工业社会,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机器,土地就有必要联缀成一大片,种植同一种庄稼,这样,大地景观就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

农业的文化性,也体现在种植和养殖方式的改进上,为了克服气候对农作物的决定性影响,农民通过温室,制作一种适合作物生长的小气候。这样,温室中的农作物就出现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从温室内的小气候来说,这作物的生长是符合自然性的,它遵循着自然规律,然而从地球这个大环境来说,它明显地违反了自然规律。农作物的文化性与自然性在不同的层面上展示着它的合理性。

而从本质上来说,农业生产寻求的是农作物的自然性与文化性的统一,而且必须做到统一,只有两者的统一,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丰收。虽然在人类别的活动中,寻求自然性与文化性的统一也是需要的,但是没有哪一种活动像农业生产活动这样突出、这样明显、这样重要。

农业生产是人类与自然的直接对话,也就是说,它直接面对大自然,作为植物的农作物,是自然物,作为动物的家畜是自然物。这与工业生产不同,工业生产是以自然物为原料重新创造的活动。比如,纺织工业,它以农业生产的成果棉花为原料,织成布,这布是自然界没有的。而作为农业生产之一的种植棉花,这棉花是从大地生长出来的,它与野生棉花属于同一类,只是它的品质更优秀罢了。又如,肉类加工业,它以牛肉或其他的肉类为原料,制成灌肠,这灌肠自然界没有。而作为养殖类的饲养食用牛,却是活生生的自然物,它与野牛属于同类,同样,也只是在肉质上优于野牛罢了。这一点决定了农业景观具有工业景观所没有的生命性、自然性。去田野看长势喜人的庄稼,看在草地上自由吃草的牛群,那种清新的自然气息、生命气息,绝不是可以在工厂里看农产品加工可以得到的。

农业作为人类与自然直接对话的活动,是在大地这个舞台进行的,农产品几乎无一例外地生长或生活在大地上。农作物在田地上生长。这一点与工业生产明显不同,工业生产总是在厂房中进行,尽管厂房也建在大地上,而且也可能是露天的,但工业产品跟大地没有必然的关系,将它从大地上挪开,它的性质根本没有变化,而农业生产却必须在大地上进行,大地对于作物、家畜来说,不只是具有寄住空间的意义,而且具有生命之本的意义,离开土地,任何作物、任何家畜都会死亡。这一点它们与人类是一致的。

生命性是农业景观的重要特点。农业生产是一种培育生命的事业。农作物作为植物,家畜作为动物都是有生命的。正是这一点,使得农业景观的美远胜于任何精致于工业产品的美,尽管工业产品是人类的生命活动的产物,但它本身不是生命,生命本身也许在某些方面不如生命活动的产物,特别是高等生物——人的产物那样奇特,但是,在总体上,生命本身的美是远胜于任何没有生命的人工制品的。农作物、家畜等作为生命物,与大自然中的生命物一样充满着造物主的奇妙智慧、匪夷所思的想象(如果有造物主的话)。作为生命物,不仅生命的结构是精致与奇特的,而且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演绎着,新陈代谢着。农作物的生命节律非常清晰,循环往复,从总体上体现出自然的有序性,但是,具体到每一作物、每一家畜,到每一年,它又有着无穷无尽的变数。这有序中的无序,无序中的有序,极见出生命的魅力。

农业景观不只是生命景观,而且是人工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景观。作为大地景观的农业,它与自然界融为一体,对于人类来说,需要的也许就只是某种作物。但实际上在这片田野里生活着的远不只是这种作物,许多非人类需要的植物、动物也在其中生长着、生活着。这是一片充满活力的熙熙攘攘的土地,一片自然与人工共同开发的土地。人类收获着人所需要的庄稼,自然收获着符合它本性的成果。两者有相冲突之处,但更多的是统一、是兼顾,而且只有统一、兼顾,才能让人类实现自身的愿望。农民在稻田里培植水稻,自然是希望收获更多的稻子,然而在稻田里生活着的绝不只是水稻,除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鱼类、两栖动物外,还有杂草,杂草是水稻的大敌。杂草长势过好,必然影响到水稻,所以,农民总是不断地除掉杂草,但实际上杂草是不可能除尽的。如果采用剧毒农药,将杂草除尽了,水稻也许也就完了。自然有它的目的性,人也有它的目的性。农作物、家畜这些人工培育的自然物既然与纯自然物共同生活在一片大地上,这两者就只能协调,只能兼顾,既让人实现目的,也让自然实现目的。所以,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性。良好的生态性是农业景观作为大地景观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特性。

人在大地上种植庄稼,也就是在大地这面巨大的画布上作画。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农业景观是人类的一种大地艺术。说是艺术,当然是比喻,农业耕作当然含有艺术的成分,但它与艺术还是有本质的区别。艺术(包括大地艺术)是超功利的,而耕作不能不具有实际功利性。农民将作物种植在土地里,行距均匀,整齐得就像是画家画的一条条线,从高空中往下看,尤其美,然而它不是为了美,而是为了丰收。丰收的功利性虽然有目的,却也收获美,美是丰收的副产品。也许就在这目的与副产品上,农业作为大地景观与大地艺术有了区别,画家们的大地艺术,是将美作为目的的,而无丰收这一实际的物质功利存在。

农业生产作为人与大地的对话,采取的是体力劳动的形式。尽管现代农业已经大规模地使用机器,但是它仍然不能做到完全摆脱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属于人的肢体活动,人类的肢体活动具有多种形态:一种是体育竞技,它以体现肢体的力量、速度、灵巧的极限为目的;另一种是艺术活动,主要为舞蹈,它以表现人体的美为宗旨。体育竞技与舞蹈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价值,只有劳动才直接创造物质价值。各种劳动都体现为人的肢体活动,由于劳动的目的、性质不同,肢体活动的方式、活动量是不同的。在所有的劳动中,惟有农业劳动,它的肢体活动是最全面、最丰富的,活动量的调节最为多变。人类肢体活动体现人有生存意志、智慧、创造力,是人类精神的物化形态。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认为,它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

人类的劳动,特别是农业劳动,它本来就具有一定的艺术性。由于人类天然地具有一定的节奏感,人类在从事任何肢体活动时,都自然而然地寻求节奏,以使肢体活动协调,体现在劳动中更是如此。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所描绘的地球上残存的原始部落巴戈包斯族人的耕作,男、女二人,一个挖坑,一个播种,配合默契,其动作也具有一种舞蹈般的美。[2]事实上,农业劳动也只有具备一种节奏感,才能减少体力的支出,增加效益。中国江南农村的车水,多人共用一辆水车,用脚踩踏踏板,“咿咿呀呀”的水车声中,显示出动作的协调,而哗哗的流水,随着叶片升起,最后变成一片小瀑布倾泻进稻田。这种劳动的情景,类似于一场艺术表演。

与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相比,农业劳动的艺术性要多得多,其原因有二:一是它的肢体活动比较地丰富,也比较地自由,更具有人性化;二是它以自然田野为背景。绿色田畴加蓝天白云为衬托,伴之以大自然的流水声、风声、雨声,农业劳动就有声有色,韵味无穷,难怪自古以来,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就特别欣赏农家乐。宋代诗人杨万里有一首《插秧歌》:“田夫抛秧田妇接,小儿拔秧大儿插。笠是兜鍪蓑是甲,雨从头上湿到胛。唤渠朝餐歇半霎,低头折腰只不答。秧根未牢莳未匝,照管鹅儿与雏鸭。”这是一幅美好的农业劳动图景,田夫与田妇之间、大儿与小儿之间,他们的劳动都有一种呼应性,而他们各自的肢体动作也具有一种韵律的美。正是下雨天,漫天的雨雾,清亮的水声作为人物动作的背景,并且将人物动作融入其内,创造出一种类似艺术表演式的美学效果。这样一种景观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农业景观作为自然与人工共创的景观,它的自然性一面无疑是基础的层面,也许正是因为它的自然性一面如此突出,以至于它常被看做是人造自然景观,而忽略它的独立性。其实,它的独立性是重要的,这除了它具有明显的文化性外,还在于它的文化性中具有过强的功利性。由于农业主要关涉人的食与衣,而这两者在人类生活中无疑处于首要的地位,因此,人类相对忽视了它的审美价值。这就涉及农业景观第二个方面的性质: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统一。

我们在讨论环境美的性质时曾指出,环境美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它的功能性,这一点在农业景观中体现得最为突出。由于农业直接关涉最为基本的生存,自有农业以来,一直看重的是它的功能性,在对待农业景观的问题上,收成的好坏不仅成为善与恶的评价,也成为美与丑的评价。这一观念影响至深,以至于在农业景观的问题上,形式美几乎不能独立。建筑作为环境,它的审美构成中形式美占有重要的因素。欧洲的巴洛克风格的建筑,繁褥的装饰几乎让人忽略它实际的居住功能。然而在农业景观中我们几乎找不到脱离内容的形式美存在。农业景观中当然有形式美,这些形式美有些是人工创造的,如稻田中那行距整齐的禾苗,也有些是自然创造的,如果园中那红色的果实与绿色的树叶相映衬的色彩。这些如果被表现在绘画中,它具有一种脱离内容的形式美,但是在实际的农业景观中,它无不联系到收成,具有强烈的功利性。

20世纪兴起的观光农业,严格说来,不能算是农业,因为它并不在意农作物的收成,它只能算是一种艺术,一种大地艺术。

对于农业景观功能性与审美性的评价,还有农业生产者与观光者两种不同身份的区别。对于农业生产者,它关心的是农作物的收成。如果他试图将农田整理得更漂亮些,不是为了审美,而是为了丰收。那种合规律的、整饬的、有序的作物排列,更适合于作物的吸收阳光、养分,能让作物长得更好。对于农民,他对农业景观的欣赏总是联系到收成的,在他眼中,根本没有脱离功利的形式美存在。然而在农业观光者的眼中,农业景观则具有两重性,观光者一方面也会从农作物经济效益的立场上来看农业景观的美,然而另一方面,他更会从形式美的角度来看农业景观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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