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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_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二、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体系由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三个子系统构成。可见,政府科技投入占GDP比例偏低,是目前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

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_西部少数民族地区

二、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体系由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三个子系统构成。

(一)西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和人均教育经费等间接反映科技教育信息化绩效的微观指标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情况详见表9-9。

表9-9显示,目前我国省域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北京市,水平最低的是河南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高达686.64个百分点。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域有7个,仅占31个省域数的22.58%。若将目前我国省域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www.guayunfan.com)

(1)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0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陕西、天津、浙江、西藏、四川7个省、市、自治区;

表9-9 各地区科教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资料来源:《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07:366;《中国地区经济实力比较分析》2007:419

(2)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辽宁、广东、甘肃、江苏、吉林、湖北、新疆7省区;

(3)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70~80之间)省域:黑龙江、宁夏、青海、安徽、福建、山西6省区;

(4)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70以下)省域:重庆、云南、海南、内蒙古、山东、湖南、江西、河北、广西、贵州、河南11省区。

分析以上聚类情况可知,目前我国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57.14%来自东部地区,另有42.86%来自西部地区,反映出西部地区在这方面所具有的相对优势。在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来自东部地区、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省域各占28.57%,来自中部地区的省域占14.28%。

在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中,45.45%来自于西部地区,来自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各占27.27%,显示出西部地区仍聚集着较多的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

从各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整体水平看,东部地区“一枝独秀”——其指数值远远高出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处在同一水平线上,中部地区则处在落后位次。

就西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而言,与东部地区有很大差距——其指数值低出98.21个百分点,与东北地区及西部地区整体水平有较大差距——其指数值分别低出15.92和15.43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看,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西部地区整体水平间差距最大的项目是“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其指数值低出东部地区达84.29个百分点,低于东北地区11.43个百分点,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亦达31.43个百分点。可见,政府科技投入占GDP比例偏低,是目前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

(二)西部民族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大学以上学历者占总人口比重、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城市人才能力水平指数等间接影响社会信息化绩效的具体指标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情况详见表9-10。

表9-10 各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此处数据除4个直辖市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的数据均为其省会城市数据。

资料来源:《中国地区经济实力比较分析》2007:419;《中国信息年鉴》2007:658;《中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监测报告》2007:各省、市、自治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综合表;《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06:60个城市品牌与竞争力点评477~597;《中国统计年鉴》2007:106

由表9-10可知,目前我国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北京市,水平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245.60个百分点。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3个,占31个省域数的41.94%。若将目前我国省域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天津、广东、辽宁5省市;

(2)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20之间)省域:湖北、浙江、吉林、江西、江苏、山东、湖南、陕西8省;

(3)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重庆、河北、黑龙江、安徽、四川、河南、福建、内蒙古、山西9省区;

(4)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海南、新疆、宁夏、云南、甘肃、广西、青海、贵州、西藏9省区。

上述聚类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来自东部地区的占80%,来自东北地区的占20%。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的省域中,来自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各占37.50%,来自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各占12.50%。而在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的省域中,来自西部地区的则占88.89%,并且均为西部民族地区省域。

从各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整体水平现状看,西部地区处于明显的落后位次——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53.63个百分点,落后于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27.01、18.22个百分点。

从西部民族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现状看,其落后状况则更为突出——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66.99个百分点,落后于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40.37、31.58个百分点,落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13.36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分析,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最大的项目是“城市人才能力水平指数”——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60.14个百分点,落后于中部地区64.42个百分点,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53.38个百分点;其次是“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74.14个百分点,落后于东北地区55.18个百分点,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41.37个百分点。由此可以认为,目前制约西部民族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在于:(1)城市人才能力水平偏低,对信息化主体的创新能力产生重要间接制约作用。(2)在校大学生占总人口比率过低,严重影响着信息化主体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三)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生活质量城市化指数、城市社会秩序竞争力指数、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城乡协调竞争力指数等间接反映社会事业信息化绩效的具体指标项目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情况详见表9-11。

表9-11显示,目前我国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省域是天津市,水平最低的是海南省[5],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49.90个百分点。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省域有14个,占31个省域数的45.16%[6]。若将目前我国省域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天津、辽宁、广东、黑龙江、上海5省市;

(2)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20之间)省域:吉林、河北、江西、四川、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浙江9省市;

(3)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江苏、内蒙古、河南、山西、湖南、福建、陕西、重庆8个省、市、自治区;

(4)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云南、海南、广西等省区。

分析上述聚类情况可知,目前我国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来自这两个地区的省域分别占60%和40%。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44.44%的省域来自中部地区,33.33%的省域来自东部地区,来自于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分别占11.11%。在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和低水平省域中,则有45.46%的来自于西部地区,来自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各占27.27%。

表9-11 各地区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此处数据除4个直辖市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的数据均为其省会城市数据。

资料来源:《中国现代化报告》2008:459;《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06:60个城市品牌与竞争力点评477~597;《中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监测报告》2007:各省、市、自治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综合表

从各地区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整体水平来看,东北地区处于领先位次,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整体水平最低——其指数值低于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32.26、16.96、10.06个百分点。

同样,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也处于明显落后位次——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35.46、20.16、13.26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看,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最大的项目为“城乡协调竞争力指数”——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31.18、27.17、26.06个百分点,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13.58个百分点;其次是“生活质量城市化指数”——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42.04、51.63、4.38个百分点。而在“城市社会秩序竞争力指数”和“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指标方面,西部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指数值相差无几。由此可以认为,目前制约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是:(1)该地区的城乡协调水平及后续能力相对偏低,间接影响社会信息化绩效的充分发挥。(2)该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及生活质量相对偏低,间接影响社会信息化绩效的充分发挥。

(四)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通过对上述三个领域的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的加权综合,便可测算出不同省域及地区的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具体详见表9-12、图9-3、图9-4。

表9-12、图9-3显示,目前我国省域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北京市,水平最低的是贵州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373个百分点。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省域有10个,占31个省域数的32.26%。若将目前我国省域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1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天津、陕西、辽宁、广东6省市;

(2)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90~110之间)省域:浙江、吉林、湖北、四川、江苏、黑龙江6省区;

(3)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70~90之间)省域:山东、江西、安徽、河北、重庆、山西、福建、湖南、内蒙古、河南10省区;

(4)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70以下)省域:海南、云南、甘肃、新疆、宁夏、西藏、广西、青海、贵州9省区。

表9-12 各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图9-3 各省域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值排序

图9-4 各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值

以上聚类情况表明,目前我国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有83.33%的省域来自东北地区,另有16.67%的省域来自西部地区。在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来自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各占33.33%,来自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各占16.67%。而在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中,来自西部地区的则占88.89%。可见,目前我国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聚集于西部地区,而且均为西部民族地区省域(除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一般水平之列外)。

从各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整体状况来看,东部地区处于最高水平位次,东北地区次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则明显落后于以上两个地区。其中,西部地区落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54.28、17.97个百分点。

从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整体水平现状看,其指数值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间的差距则更为明显——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65.42、29.11个百分点,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相比,亦低出11.14个百分点。从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的具体领域分析,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最大的领域是“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66.99、40.37个百分点,低于中部地区31.58个百分点,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13.36个百分点。而在“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领域中,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突出的项目是“城市人才能力水平指数”和“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由此,我们认为,目前制约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主要因素为:信息主体间接绩效相对偏低。关键因素为:人才能力水平相对偏低和后备人才比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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