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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测评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处在同一水平上,东北地区略高于中、西部地区。此外,通信、邮政业的效率不高,也是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的重要因素。

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测评_西部少数民族地区

一、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测评

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的测评体系由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科技产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信息消费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六个子系统构成。

(一)西部民族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人均邮电业务总量、邮政网点业务充足率、局用交换机利用率、移动交换机利用率等代表性指标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各地区此类指标的指数情况,详见表6-1。(www.guayunfan.com)

表6-1显示,目前我国省域间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差异很大,水平最高的上海市与水平最低的甘肃省之间的指数差达362个百分点。如将我国目前的省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状况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30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5省市;

(2)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80~200之间)省域:福建、浙江、山东、辽宁、陕西5省;

(3)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60~80之间)省域:河南、湖北、黑龙江、四川、吉林、内蒙古6省区;

(4)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60以下)省域:河北、海南、江西、安徽、山西、重庆、贵州、新疆、青海、广西、宁夏、西藏、湖南、云南、甘肃15个省(市、自治区)。

分析上述聚类情况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较高水平的10个省市中,有8个省市来自东部地区,占这两类省域总数的80%,来自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省各有一个,分别占10%,东部地区的整体优势极为明显。

表6-1还显示,目前我国省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只有8个省市,全部来自东部地区,而尚有74%的省域,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在全国平均指数值以下,东部以外的其他三个地区的绝大部分省域,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仍处在较低或低水平状态。

从四大地区的具体状况看,东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分别高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139、154、15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处在同一水平上,东北地区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但这三个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表6-1看出,西部民族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162、23、8个百分点,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巨大,与东北地区的差距较大,与中部地区略有差距。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的5项指标情况看,目前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最突出的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253、89个百分点;其次是“邮政网点业务充足率”——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210、36个百分点;再次是“人均邮电业务总量”——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90、31个百分点。而在“局用交换机利用率”和“移动交换机利用率”两项指标上,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指数值相差不大。上述具体数据说明,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的核心制约因素在于该地区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模过小,即狭义的信息产业在西部民族地区离主导产业的地位还相差甚远,该地区目前仍以传统产业为主导,工业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任重道远。此外,通信、邮政业的效率不高,也是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西部民族地区科技产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科技产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每十万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每亿元科技经费内部支出产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产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每万元科技经费内部支出产生的新产品产值、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产生的新产品产值等代表性指标构成。目前我国各地区此类指标的指数情况,详见表6-2。

表6-2显示,目前我国省域科技产业绩效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二者间的科技产业绩效指数值相差约205个百分点,省域间的“鸿沟”较深。若将全国省域科技产业绩效现况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科技产业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5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5省市;

(2)科技产业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50之间)省域:浙江、贵州、吉林、辽宁、湖北5省;

(3)科技产业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云南、湖南、山东、宁夏、福建、重庆、江苏、黑龙江、内蒙古9省(市、自治区);

(4)科技产业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广西、河北、山西、四川、陕西、河南、江西、甘肃、新疆、安徽、青海、西藏12省区。

分析上述聚类情况可知,目前我国科技产业绩效高水平省域全部集中于东部地区;低水平省域,来自西部地区的省域占58%,中部地区占33%。综合而言,东部10省市中,有6个为科技产业绩效高水平和较高水平省域,东北3省中,有2个为较高水平省域,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中,有11个为科技产业绩效低水平和较低水平省域,中部6省中,有5个为科技产业绩效低水平和较低水平省域。可见,目前绝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省域的科技产业绩效,处于低水平和较低水平层次。

表6-2还显示,目前我国地区间的科技产业绩效水平呈现出中西部地区明显低于东部和东北地区的状况。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科技产业绩效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68和67的百分点,分别低于东北地区34和33个百分点,差距颇为明显。

同样,西部民族地区的科技产业绩效指数值亦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68和34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来看,西部民族地区的“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最大——分别落后207和78个百分点;其次是“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产生的新产品产值”——西部民族地区分别落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146和59个百分点;再次是“每万元科技经费内部支出产生的新产品产值”——分别落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91和39个百分点。反映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创新发明产出率、科研人员与经费投入与新产品产出效益方面,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具有显著差距,其中又以专利发明的差距为最。

然而,引人注目的是,西部民族地区在绝大多数项目指数值明显落后的情况下,唯有“每亿元科技经费内部支出产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高出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这一难能可贵的数据,反映出了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在科技经费内部支出的效益方面,处于全国相对前列位次。

(三)西部民族地区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人均证券市场筹资额、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平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每万人创新基金额、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项目指标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6-3。

表6-3显示,目前我国省域间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差异较大,水平最低的陕西省与水平最高的北京市之间的指数值相差达369个百分点,指数值超过全国平均值的有13个省域,指数值不到全国平均指数值一半的有7个省域,其中有2个省域的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竟然为负值。若将目前我国的省域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划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极低水平五个档次,其聚类情况如下。

(1)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50以上)省域:北京、青海、上海、浙江4省市;

(2)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20~150之间)省域:天津、江苏、山东、辽宁、湖北5省市;

(3)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20之间)省域:浙江、云南、山西、江西、广东、河南、贵州7省;

(4)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30~80之间)省域:内蒙古、四川、广西、福建、宁夏、重庆、甘肃、河北、吉林、黑龙江10省、市、自治区;

(5)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极低水平(指数值在30以下)省域:新疆、湖南、海南、西藏、陕西5省区。

分析上述聚类状况可以看出,与其他领域的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相比,融资业的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西部民族地区的青海省在4个省市中位居第二,说明在这一领域,西部民族地区还是有所作为的。在融资业的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极低水平省域中,亦有一些东部地区的省份位列其中,说明东部经济发达的省域,其融资业的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并不必然就高。当然,在融资业的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极低水平省域中,毕竟大多数来自于西部地区——共有9个西部省区位列这两个类别之中,占西部省区的75%。

由表6-3还可以看出,东、中部地区的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东部地区的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分别高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55、6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分别高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23、33个百分点。

需要指出的是,西部民族地区的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明显高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接近了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这些年来,该地区在融资方面成效相对较好。但与东部地区间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约43个百分点。从具体项目指标分析,西部民族地区在“每万人创新基金额”方面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最大——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约16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值近64个百分点。其次是“人均证券市场筹资额”——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约4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值近21个百分点。由此可以认为,创新基金额的严重不足,是导致目前西部民族地区融资业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的关键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平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项目上,西部民族地区的指数值则明显高出东部地区和其他地区,这主要是青海省的特高指数拉动所致。具体到西部民族地区的其他省区,这一项目的指数值并不很高,如内蒙古、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的指数值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西藏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平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则处于“忽略不计”状况,仅有广西的指数值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西部民族地区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每百万人技术市场成交额、技术市场交易额增长率、大中型企业购买国内外技术平均成交额、每百万人驰名商标数等具体指标项目构成。目前省域及地区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6-4。

表6-4显示,目前我国省域间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的差异巨大——水平最高的上海市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高出水平最低的贵州省达436个百分点,即便是在同一地区,其省域间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的差异亦十分明显——同是东部地区的上海市与海南省之间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相差398个百分点;同是中部地区的山西省与河南省之间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相差48个百分点;同是西部地区的重庆市与贵州省之间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相差135个百分点;同是东北地区的辽宁省与黑龙江省之间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相差53个百分点。

若将目前的省域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划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的话,其聚类情况如下:

(1)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20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2市;

(2)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200之间)省域:天津、重庆、浙江3省市;

(3)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广西、辽宁、江苏、山东、青海、山西6省区;

(4)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福建、吉林、甘肃、湖北、江西、河北、湖南、四川、内蒙古、广东、宁夏、黑龙江、安徽、河南、海南、陕西、新疆、云南、贵州19个省区。

分析上述聚类情况可知,目前我国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和较高水平的省域仅为5个,而绝大多数省域还处于一般水平和低水平层次上,其中,处在低水平层次的省域占总省域数的60%以上。

从地区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情况看,东部地区明显高出其他三个地区——其指数值分别高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136、136、120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则处在同一水平线上,东北地区略高于中、西部地区。

分析表6-4还可以看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极大——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141、53个百分点。在具体指标项目上,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最大的是“每万人技术市场成交额”——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251、90个百分点。其次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国内外技术平均成交额”——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全国平均水平88、67个百分点,低于东北地区97个百分点。在“每百万人驰名商标数”项目上,虽然其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156个百分点,但与东北地区持平,略高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明显高于中部地区,说明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在特色产品市场交易方面有着相对的名牌效益优势。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技术市场交易额增长率”项目上,西部民族地区的指数值处于全国各地区之首——分别高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142、28、61个百分点,这一难得的高指数值,反映了这几年来,西部民族地区在技术交易这一经济信息化重点领域的发展进度明显快于其他地区。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目前对西部民族地区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制约最为严重的是技术市场交易规模相对过小。其次是大中型企业平均购买国内外技术的交易额相对较小,影响了技术类信息产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绩效发挥。但由于技术市场交易额增长率的相对较高,西部民族地区在信息市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方面的追赶势头较强,前景看好。

(五)西部民族地区信息消费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信息消费领域的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信息消费指数、信息消费年均增长指数、人均文化教育支出占个人消费支出比重、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及交通和通信支出等直接反映信息消费的微观项目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的信息消费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6-5。

由表6-5看出,目前我国省域间信息消费绩效水平的差异比较大——水平最高的北京市的信息消费绩效指数高出水平最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4个百分点。指数值超过100的省域有16个,约占测评省域数的52%。

若将表6-5所反映的省域信息消费绩效划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具体聚类情况如下。

(1)信息消费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3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浙江、内蒙古4省、市、自治区;

(2)信息消费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30之间)省域:山西、江苏、陕西、山东、甘肃、天津、湖北、广东、吉林、福建、江西、湖南12省市;

(3)信息消费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辽宁、重庆、河北、宁夏、安徽、青海、黑龙江、贵州、河南、西藏、四川、云南12省、市、自治区;

(4)信息消费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海南、广西、新疆3省区。

分析上述四个档次的情况,可以看出:内蒙古作为西部民族地区的一个自治区,其信息消费绩效水平能够跻身高水平省域之列,实属难能可贵;在信息消费绩效高水平和较高水平省域中,东、中、西、东北地区的省域分别占这两个档次省域总数的50%、25%、19%、6%。而在信息消费绩效低水平和一般水平省域中,东、中、西、东北地区的省域分别占这两个档次省域总数的13%、13%、60%、13%。显然,在信息消费绩效高水平、较高水平行列中,东部地区的省域所占比例最大,而在信息消费绩效低水平、较低水平行列中,则是西部地区的省域所占比例最大。

从东、中、西、东北地区整体的信息消费绩效水平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指数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则处于落后位次。

表6-5还显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信息消费绩效水平处于全国最落后的位次——其信息消费绩效指数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全国平均指数值相比,分别落后26、10、4和7个百分点,相对而言,与东部地区间的差距较为突出。从具体的指标项目看,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间差距最大的是“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交通和通信支出”——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约97个百分点;其次是“人均文化教育支出占个人消费支出比重”——其指数值落后于东部地区约49个百分点。而在“信息消费年均增长指数”上,西部民族地区则明显高出东部地区——其指数值高出东部地区达121个百分点。另外,在“信息消费指数”项目上,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较小。由以上分析可知,目前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主要是由于信息消费的绝对额过少造成的,而在信息消费额占全部消费额比例方面差距不大。在信息消费额的增长速度上,要明显高出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西部地区在这方面的追赶势头较为强劲,发展后劲相对较足。

(六)西部民族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由知识创新人员投入指数、农村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每万人平均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数、大中型企业中有科技机构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等项微观指标构成。目前,我国省域及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6-6。

表6-6显示,目前我国省域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北京市,其指数值高出水平最低的西藏自治区达370个百分点。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域有14个,约占省域总数的45%。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不及全国平均水平一半的省域有2个。若将目前的省域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聚类情况如下。

(1)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为15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天津3市,约占省域总数的9.68%;

(2)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10~150之间)省域:陕西、江苏、辽宁、山东、浙江、河南、黑龙江7省,约占省域总数的22.58%;

(3)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10之间)省域:宁夏、吉林、湖南、广东、河北、湖北、山西、重庆、福建、江西10省区,约占省域总数的32.26%;

(4)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甘肃、安徽、四川、内蒙古、青海、贵州、广西、云南、新疆、海南、西藏11省市,约占省域总数的35.48%。

从各地区的情况看,目前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明显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58、19.1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74.54、35.73个百分点。相对而言,西部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为最低——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亦有较大差距。

表6-6还显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全国平均及中部地区的水平均有较大差距——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上述地区83.03、44.22、29.95、25.03个百分点。从具体项目看,西部民族地区的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之所以明显低于上述地区,最主要的因素在于“知识创新人员投入指数”过低——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全国平均指数值163.07、60.46、66.38个百分点;其次在于“每万人平均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数”太少——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全国平均指数值115.86、77.48、58.61个百分点。而在“农村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和“大中型企业中有科研机构的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项目上,则略高于全国平均指数值或略低于全国平均指数值。由上分析,可以认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知识创新人员投入严重不足和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数太少,是制约该地区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增长的关键因素。

(七)西部民族地区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测评

在此,我们将省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科技产业、融资业、信息市场、信息消费、信息主体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依照一定的权重予以综合,形成各省、市、自治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测评的综合指数。详见表6-7。

由表6-7和图6-1可知,目前我国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省域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辽宁、福建、山东9省市,其中,东部地区的省域占了8个。说明在微观经济领域,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省市的直接信息化绩效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的省(市、自治区)。

微观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不足全国平均指数值70%的省域有四川、甘肃、贵州、云南、新疆、西藏6省区,其中有5个省区来自西部民族地区。反映出在微观经济信息化领域,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多数省域的直接信息化绩效处于全国落后位次。

若将31个省、市、自治区的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的话,则聚类情况如下。

表6-7 各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图6-1 各省域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排序

图6-2 各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指数值

(1)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30以上)的省域: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5省市;

(2)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85~129之间)的省域:浙江、辽宁、福建、山东、重庆、湖北、青海、吉林、山西9省市;

(3)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70~84之间)的省域:宁夏、陕西、内蒙古、广西、河北、黑龙江、河南、安徽、海南、江西、湖南11省区;

(4)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69以下)的省域:四川、甘肃、贵州、云南、新疆、西藏6省区。

上述聚类情况显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若从东部地区的省域聚类情况看,50%的省域居于“绩效高水平”之列;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较高的省域中,东部地区占33.33%,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各占22.22%。从各地区的省域聚类情况看,有30%的东部省域、33.33%的中部省域、16.67%的西部省域、66.67%的东北地区省域居于“绩效水平较高”之列;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一般的省域中,东部地区占18.18%,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占36.36%,东北地区占9.09%。从各地区的省域聚类情况看,有20%的东部省域、66.67%的中部省域、33.33%的西部省域、33.33%的东北地区省域居于“绩效水平一般”之列;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最低的省域全部集中在西部地区,若从西部地区的省域聚类情况看,则50%的省域居于“绩效低水平”之列,这与东部地区恰好相反。

表6-7和图6-2显示,在四大地区的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方面,目前仅有东部地区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其指数值分别高出中部、西部、东北地区87.90、94.69、75.10个百分点,优势极为明显。

表6-7和图6-2还显示,西部民族地区的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97.66和33.39个百分点,是目前全国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最低的地区。形成这一现况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在于该地区的“信息市场绩效指数”过低——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141.10和53.08个百分点;其次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绩效指数”过低——分别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161.92和50.03个百分点。可见,信息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规模相对较小、效益相对较差,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通信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过低、人均产值较低,是制约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水平的瓶颈性因素。此外,在科技产业绩效和信息主体绩效方面,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间的差距亦较突出,反映出科技成果的产出及产值不足、创新及研发人员的投入不足,这也是造成西部民族地区微观经济信息化直接绩效处于全国最低水平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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