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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教育的制度化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土教育的制度化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一、乡土教育的制度化如果说晚清政府的乡土教育旨在教导百姓“由爱乡而爱大清国”以及加强臣民的“忠君”观念,那么,新生的民国政府则更重视其对“改造国民性”以及培养“新国民”的作用。[16]因此,民国政府相比晚清政府更加重视乡土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乡土志书的编纂与乡土教育向全社会普及。因此,总体而言,自清末至民国时期,乡土教育持续开展,乡土志书的编纂工作始终没有间断。

乡土教育的制度化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

一、乡土教育的制度化

如果说晚清政府的乡土教育旨在教导百姓“由爱乡而爱大清国”以及加强臣民的“忠君”观念,那么,新生的民国政府则更重视其对“改造国民性”以及培养“新国民”的作用。[16]因此,民国政府相比晚清政府更加重视乡土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乡土志书的编纂与乡土教育向全社会普及。这是该阶段的重要特色之一。

民国成立后,尽管军阀割据,政局不稳,政出多门,朝令夕改,教育法令与细则也多次停顿和修改,但“爱国”口号未变。军阀割据期间,各地方实力派出于多种目的,鼓吹“地方自治”,也在客观上刺激了乡土教育与乡土志书的编纂。因此,在小学推广乡土教育是始终关注的一个方面,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教规教则。1912年,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课程表,强调“初等小学校,宜就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洁诸德,择其切近易行者授之;渐及于对社会、对国家之责任,以激发进取之志气,养成爱群、爱国之精神”[17]。1914年,民国政府教育部曾催促各县编纂乡土志书:“疆吏檄各郡守、县令编辑乡土志书以进,化一格式,考订而为学校课程焉,曷其盛?”[18]1916年,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小学校令施行细则令》,在第一章“教科及编制”的第一节“教则”中规定:“教授地理宜先注意于乡土之观察,以引起儿童之兴味及其爱乡思想,并示以地图、标本、影片、地球仪等物,使具有确定之知识,尤宜与历史、理科所授事项联络,并使儿童填注暗射地图。”[19]1931年,教育部第1977号训令,饬令迅速搜集有关史地沿革、古今人物、风俗习惯、词曲歌谣以及讲学名家、教育情形、特别出产、交通状况等项,“编定乡土史地,为小学史地补充教材”。热河教育厅接令,要求各县“限一月内造册呈厅,以凭编辑热河乡土史地在案”。不久,除隆化、经棚县外,“各县教育局均已先后呈报到厅”。[20]1933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小学法》,其第九条规定:“小学教科书应注重各地方乡土教材”,“教授地理宜先注意于乡土之观察,以引起儿童之兴味及其爱乡思想”。1937年6月,教育部又颁发文件《教育部检发二年制短期小学暂行规程及课程标准总纲的训令》,规定“二年制短期小学教材应采用部编课本为原则,各地方为适应需要起见,得酌量编订乡土补充教材”[21]。1938年4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战时各级教育实施纲要》,规定应注重各地方乡土教材。此后直至1949年,国民政府都非常重视乡土志书(教材)的编纂工作。期间,乡土教育作为一门单独的教学科目曾一度被取消,但教育部要求把乡土内容融入其他相应的科目中,而且很又快在课程中恢复。因此,总体而言,自清末至民国时期,乡土教育持续开展,乡土志书的编纂工作始终没有间断。政府的推动,更成为民国乡土志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并非有学者所说:“后来清朝及民国政府都没有持续全面推行乡土教育的措施”,“1920年代国民政府虽无小学须教授乡土历史或地理的规定……”[22]

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乡土志的编纂。有的省份在民国成立后不久就开始了对地方乡土志的搜集。陕西省在“起义”光复不久,省民政厅就下令要求各地进乡土志书:

昔萧相入关中,先收图籍;史公游天下,周览山川。良以政治枢机,握要而运筹较易;民生利病,亲历而知之最真。本司劳分案牍,愧问俗而未能;酷好图书,愿征文以备览。只以客冬起义仓皇,掌故闲闻损失,旋经搜采,尚欠完全。况欲考民数之盈绌,必征诸户口丁粮;欲验民风之醇浇,必稽诸礼俗宗教。第收散终诮续凫,汇集可窥全豹。未经劫灰,必有完璧。现当政策改良,与民更始,务得志书调查,用备删修。以之存古,而国粹赖以保;以之编史,而参考有所资。倘能瑶帙先函,无异豳风在谱,临风注盻,不禁褆驰。为此合行令知,仰该厅州县,查照来令事理。将该处志书,并近年来所修乡土志,限一个月齐送到司,庶按图而观形胜,无事测量,卧阁而披志乘,籍省輶轩,望速呈缴,是为至要。[23](www.guayunfan.com)

这种重视乡土志书的传统,在很多省份也不鲜见。1919年,东三省巡阅公使下发文书,要求上呈本地地方志和乡土志。第二年,又曾因为部分地区编纂延误,下文进行督促。

本署办理军政各事,时与地方民事攸关,所在各县建置之沿革,以及山川之险夷,吏事如何,民风奚若,均应预行考察,以利设施。从前各县所编县志或乡土志,于此项情形搜辑必致完备,应各检送一份,径呈本署存查。

现在阅时已久,其着手编订之处,当可告竣,照案检送。向无志书之处,亦应斟酌速编,随时呈送查核。除分行外,合令遵办呈复。[24]

1945年抗日战争刚结束,四川省教育厅就开始征集各县乡土志书,干瑞生《夹江县乡土志略》就是应此目的而编的。

民国初肇,晚清教育改革在乡土教育方面的成果实际上得到了继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乡土志书的编纂队伍包含了晚清新旧两种知识分子,保持了乡土教育施教者的延续性;其二是乡土志书的编纂,有的事实上跨越了两个时代。晚清以前,地方教育机构主要是各地方县学、书院,童蒙教育机构主要为私塾,而地方官员和取得初级功名的文人、学者同时也代表了本地的学术权威与教师资源。进入晚清,由于现实对西学的需求,原来的教师资源远远不能达到要求,因此施行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废除了唐宋以来科举取士的制度。为了“兴学”,在各地先后建立了学务处、劝学所、教育会。科举制的废除,代表了传统儒学经典权威性的坍塌,而被另一种全新的知识结构所取代;同时“官学分途”,“道治二统分途”,要求教师能够成为独立的新知识载体。[25]而各地学务处、劝学所等基层机构的建立,则直接促成了教育的专门化与职业化。在这个新旧教育制度转换的“阵痛期”,晚清政府一方面派出留学人员,学习新式师范教育,一方面将原有的塾师经过“再培训”,仍多充任小学教师。这样,晚清的儿童教育师资队伍常常包含了新式师范毕业生以及原来的塾师(多为秀才、庠生等获得最低传统功名的“士”)和其他地方文人士绅两类人。而这批人,在民国初期,一段时间内仍旧是从事儿童教育和教育管理的主力。这些横跨两个朝代的旧文人或新知识分子,在当时的教师队伍中占了绝大部分。“旧学”与“新知”在他们身上并不矛盾地存在着。[26]民国九年《盖平县乡土志》由当时县劝学所发行,为之作跋语的张秀章,曾在清末参与乡土志书的编写。他回忆说:

吾邑县志,向无成书。前清光绪戊申岁,友沈君羹唐充学务,时因烧残旧志而编乡土志。余不敏,承充调查,且任抄胥。[27]

有相当一部分在清末就曾编辑乡土教材的小学教员,进入民国后,重新对原书进行修改编辑后用作教材。比如,《湖南湘乡乡土地理志》的编纂者成希藩,清末是学堂教师,入民国后仍从事小学教育。他在清末编著了《湖南湘乡乡土地理志》,入民国后加以改编,继续投入小学使用。上海李维清清末编辑了《上海乡土志》,入民国后对原书做了修改,改名《上海乡土历史》、《上海乡土地理》,经上海县教育局批准出版发行。民国三十八年,曾在宣统年间著有《湖南乡土地理参考书》、《湖南乡土地理教科书》的地理学家辜天佑,又著有《长沙县乡土志》一册。

在乡土志书的体例上,极少部分沿用了晚清时所编乡土志书的体例,或者仅做微小的修改。这一点常常是由上面第一点决定的:乡土志书编纂者的成分既然没有发生变化,由其编成的乡土志书在内容上通常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所以,民国初年的部分乡土志书只是辑录清末所编的乡土志书旧本。

民国初年,尽管完全引进了西方的教学方法,但所编的乡土教科书,仍有不少沿用了“乡土志”的称呼,这大概是文化传统的惯性使然。甚至在教育管理机构出台新的“教规”、“教则”以前,有的地方的乡土志书,仍旧按照清政府所颁布的《乡土志例目》体例编排,如黄诚沅编《武缘县乡土志》、牛尔裕民国四年编《双山县乡土志》、民国四年《梨树县乡土志》等。民国三年《辽源县乡土志》的体例完全沿袭宣统年间所修《辽源乡土志》,其内容也仅增添少许民国初年的变化。从地理分布来看,这种情况在吉林、辽宁、四川等省较为多见。

由于编纂乡土志书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有的乡土志书事实上跨越了两个时代。从1905年《乡土志例目》颁布,到1912年民国建立,短短的六七年,政权发生了彻底的变化,而乡土志书的编纂最快也要几个月,长的则常常拖到好几年,公开出版发行之前还要经过层层审查。这样,一些乡土志书在清末开始编纂,到成书面世的时候,已经“变了天地”。因此,很多乡土志书初编于清末,成书、出版则在民国,其编修年代“游离”于这一时间段(这是造成笔者与巴兆祥先生统计数字不同的主要原因)。有的乡土志书仅在内容上稍稍做了改动,有的干脆沿用了旧的乡土志书。上面所说的牛尔裕所编《双山县乡土志》,尽管书题“民国三年”,但据该书记载,“当宣统二年安垦局之初,蒿莱遍野,四居无人”,而且《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判定其“惜成书于上命,稍嫌仓促”,所以其成书时间大概在宣统二年,只不过进入民国后,“民政长令各县送乡土志”,于是以已经编成的乡土志上呈。[28]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辑安县知事吴光国修、于会清纂《辑安县乡土志》,当时未刊印。到民国四年,二人将此书修订成《辑安县乡土志一卷附外交公牍一卷》;民国元年黄诚沅所编《武缘县乡土志》、民国二年《岫岩县乡土志》,都是按照《乡土志例目》规定的十五目的格式编排。从内容上看,后者是从宣统二年《岫岩州乡土志》抄录而来。《晋县乡土志》最初编于宣统二年,民国十六年,由于乡土教育的需要,重新改订后出版,但其在体例上仍旧是分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共一百六十课。

再如,民国二年所编《法库县乡土志》,是县知事李心曾在清光绪三十三年县同知刘鸣复所编《法库厅乡土志》的基础上稍加修改而成的。李心曾在序中说:

法库设治未久,向无志书,光绪三十三年编书局成立,部颁《乡土志例目》,促令编纂呈送,以备该局采择。时南眄刘公鸣复抚兹土,奉文后,督同本地士绅,详细调查,阅两月书成。以时局不下,未即锓版。越五年,余受命署斯土,征求文献,得窥是书……因另外订正,将近年事实聊为增益,并附以最近调查表。[29]

民国三年成希藩著《湖南湘乡乡土地理志》,也是作者在清末他本人所编乡土教材的基础上增补时事内容,改编而来。成氏说:

文明愈进步,科学愈发达,而地理一科,尤为切要。咸当细心研究,储为济世大用。然言地理者,必自乡土始。近时所出小学地理教科书,及国文中所附地理各课,仅能言各省及各国大略,而各县之详细,无从言之。故必有本县人自编本县乡土地理,以为教授之资也。余自前清末,著《湘乡乡土地理》一书,以授生徒,迄今代异时移,诸多变革,于是复加改正,以求适用焉。或谓地理当讲求本国之大势,及五洲各国之情,区区一邑一乡之地理,何必絮絮为学子语乎?讵知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侈误遐方,而于乡邦密迩反习焉未察,而不知是可哂已。况学童知识初开,骤语五洲万国,能领悟乎?是以不采固陋,订正是书,以为讲习地理之基础,苟入小学者,采而用之,岂无小补哉![30]

又如民国九年《盖平县乡土志》,带有《乡土志例目》的影响,也是在清末所编乡土志书的基础上增修而成。最典型者,广东澄海景韩小学堂教师蔡鹏云分别著有《澄海乡土历史教科书》二册、《澄海乡土地理教科书》四册、《澄海乡土格致教科书》四册,该三类书从清末一直沿用到民国八年,截至此时,《澄海乡土历史教科书》已经公开发行了十版,而内容只做少许改动。[31]所以,在民国初年,尽管经历了“朝代更替”,但《乡土志例目》并没有立即退出历史舞台,而且原先成书的部分乡土志书实际上仍在延续使用。

表5-1 民国乡土志书分省统计表[32]

续表5-1

续表5-1

资料来源:《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江苏旧方志提要》、《浙江方志考》、《辽宁地方志考录》、《东北地方志考略》、《上海方志资料考录》、《江西省地方志综合目录》、《安徽方志综合目录》、巴兆祥《庆应义塾大学图书馆中国地方志目录》、邹振环《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编修地方志档案选编》、卢雪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补遗》(《故宫学术季刊》第18卷第2期)等。

清末民初,县教育会、劝学所仅仅是乡土志书编纂的发起、组织机关。越是到后来,其在乡土志书编纂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乡土志书都是由本地劝学所组织人员编写、发行。民国十九年,教育部第1977号训令,饬令迅速搜集有关史地沿革、古今人物、风俗习惯、词曲歌谣以及讲学名家、教育情形、特别出产、交通状况等项,“编定乡土史地,为小学史地补充教材”。热河省教育厅接令,要求各县“限一月内造册呈厅,以凭编辑热河乡土史地在案”。不久,除隆化、经棚县外,“各县教育局均已先后呈报到厅”。[33]热河省当时下辖32县,目前仅见《林西县乡土史地》、《承德县乡土史地》、《赤峰县乡土史地》、《建平县乡土史地》、《围场乡土史地》,而据前引档案资料,当有滦平丰宁、平泉、林东、新惠、开鲁、朝阳、阜新、塔沟等25个县已编成之乡土史地。浙江省慈溪县教育会于1930年编辑出版了《慈溪县战时乡土常识》,分沿革、地势、天象、山脉、河流、交通、民众生活、教育、商业、学务等60个部分。余烈编《于潜乡土地理大纲》,于1934年初版。广东汕头市立第四小学校编辑出版了《社会科乡土教材》,于1936年出版。1936年,上海市小教职员联谊会主编《上海乡土教材》四册,用作高小的补充读物。即使在抗战困难时期,乡土志书仍有编纂。[34]

省一级的乡土志书也比较普遍。1921年,历史地理学家祁锡堉编定《山东乡土教本》,作为小学乡土课本;1936年,王培棠著《江苏省乡土志》,连续重印,社会反响强烈;刘诚编《福建乡土史地》,于1939年由福建省政府教育厅出版,用作初中乡土教材;湖北省程其保、王镜清合编《湖北省乡土志》,由当时(重庆)中央政校出版,收入刘振东主编的《全国乡土教材丛刊》第一辑,于1940年出版;谢国度主编的《湖南全省乡土地理》,1943年由启明书店出版,每章后均列有补辑及练习题;柳定生编《四川乡土历史教材》于1944年由成都钟山书店出版;陈宗棠著《四川乡土常识》于1949年在成都出版……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即便在抗战时期,全国各地的乡土教育活动也从未间断,可以认为我国的乡土志书自产生以来就是连续编纂,持续发展的。

当然,与以往不同的是,清末乡土志书的编纂,是清学部下发格式,并限期统一成书,表现出其控制教育,培养具有“忠爱”精神的臣民的意图。到民国时期,政府主要下发一些教育方针,而对乡土志书的编纂并无过多干涉,基本属于地方教育部门自行履行的义务;而且随着课程改革,乡土教育部分地融入历史、地理、国文、修身等其他课程之中。正是这个区别,造成民国时期的乡土志书在数量上和晚清时期无法相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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