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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_现代大学基层学术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形之初,教学职能与科研职能占据主导地位,社会职能未能得到重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对外界环境的变化持一种保守态度。但随着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确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意识到适应社会环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制定,不是由某一个因素决定的,而是多方参与的结果。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_现代大学基层学术

8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8.1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2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需关注的问题

8.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前文已经对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理论基础、演进历程以及国内外大学的治理经验进行了探讨,从比较当中发现中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微观层面研究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特征与治理,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模式建议,从现代大学的国家科研体制建设、组织管理构架、路径和模式上进行了探讨。针对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存在的管理观念落后、科研体制不健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不均衡等问题,提出指导我国学术组织治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构建的遵循原则和政策建议。通过前文对国内外大学学术组织体制的现状的回顾与分析,已经明确了我国高等院校学术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术管理理念缺失、科研管理不完善、学术权力让位于行政权力方面,致使学术管理行政化、学术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学术评价机制不尽合理。本章主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认清和理解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我国基层学术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构建的遵循原则和参考路径。(www.guayunfan.com)

8.1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1.1 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特征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应该在一定的学术组织治理战略下进行,因此本章首先探讨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特征,以及在制定治理战略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学术组织治理的战略在学术组织的发展中举足轻重,其制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而定,与根据经验决策有着根本的区别。正确的战略可以转化威胁,化解问题,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机会,实现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目标,发挥治理功能,更好地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和理想的实现。

(1)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的指导思想,是要能够指导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们认清未来的优势和劣势,并能够指导成员采取积极的手段去发挥优势,弥补劣势。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面临的挑战既有社会变迁、科技进步、生活方式的改变,又有知识追求及学术需求的急速变化。在面对这些挑战时,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非常重要,可以让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认清现实,并根据战略的规划积极主动地应对挑战,适应外界变化,有利于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主动反应能力。

(2)现代大学的治理战略具有外生性,外生性表现为战略的制定必须符合现代大学外部环境的变化。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地位和功能既是通过社会而存在的,又是为社会而存在的,因此,外界环境的变化引发了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需求,这些因素有国家的教育政策及其他政策、相关法律的颁布、市场经济的确立、科技的进步、生活方式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等。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形之初,教学职能与科研职能占据主导地位,社会职能未能得到重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对外界环境的变化持一种保守态度。但随着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确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意识到适应社会环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中,要既坚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原则,又要强调对外界环境的适应和接纳,保持一种灵活的生态模式,时刻关注深刻影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外界条件的变化,保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持续性和普适性。

(3)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应该坚持执行教育科研的基本职能。虽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应该保持一种适应市场的态度,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并不是为了急功近利,或迎合市场或追赶潮流或取得经济效益,而是应该坚持大学教学和科研两个基本职能,保持基本的立场。以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基本立场,履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根本出发点。在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时,应该通过一套恰当的机制和措施的制定,达到保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基本职能的满足与基层学术组织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的统一。

(4)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制定,不是由某一个因素决定的,而是多方参与的结果。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虽然不是完全开放的,但需要综合考虑历史、现在、未来的各种内外部因素。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是理性与艺术、经济与政治的有机结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目标,是希望形成一个能够让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各参与主体,围绕共同的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目标,形成一个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基本职能的合理的协调系统,共同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繁荣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学术权力,鼓励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积极参与到治理战略的讨论与制定的过程当中,树立一切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未来发展为中心的理念。

(5)组织的未来发展是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首要目标。只有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获得良好的发展,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才有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应该将基层学术组织的未来发展前景作为关注的重点,以关注大学的基本职能为出发点,坚持组织的未来发展是首要目标确定的原则。

8.1.2 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制订的原则

根据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构成与特征,我们建议在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大学学术治理的“双向”原则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制定治理战略时,要注重基层学术组织与组织环境的双向反应。由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目标、任务为基本点的由内而外治理,注重修正基层学术组织的目标、任务等方面以适应外部环境。而对外部环境进行预测性前瞻,在此基础之上来治理基层学术组织,则更加具有战略性,更容易使基层学术组织取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若能将两者进行结合,既结合基层学术组织实际情况,又将未来的发展和变化纳入考虑,可以更好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2)治理战略的职能导向原则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兼具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但这些基本职能能否实现,还取决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是否能够取得突破性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过程中坚持职能导向,可以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结果。宏观结果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中观层面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自身取得良好发展,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职能;微观层面是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个人发展。只有将三个层面的发展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

3)现代大学学术治理的“双重”原则

一个正确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基层学术组织内部条件和外部的环境双重因素,基层学术组织是一个由各种内外要素组成的系统,组织在要素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发展。在进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制定时,既要充分考虑到组织的内部情况,如教学计划、研究计划、学术组织成员、学术及行政领导等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外部情况,如国家科研体制、教育体制、经济状况等因素。只有在认清这些因素的情况下,才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优势与劣势,未来的发展方向才会更加清晰和明确,才能从中提炼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1.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

在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的背景下,教育权利得到重视和尊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显,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为了使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取得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战略导向来指导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1)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分权战略

高度集权的弊端已存在多年,体制危机已全面暴露,极大地妨碍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过分集中的权力必须在教育发展的新情况下进行重新分配(罗晓娥,2009),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全面治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公共治理的理论角度来看,只有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形成多样灵活的管理机制,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政府的过分干预导致了更多的市场失灵以及高等教育的低效率,阻碍了大学发展,学术自由精神缺失(陈昕,2007)。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以基层学术组织体制创新为导向的治理战略,就是要打破行政权力的统治地位,增强行政权力对基层学术组织的服务功能。减少政府干预,对现代大学科层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局限性进行深入的考察,精简教育行政机构和管理人员,在高等教育领域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更多地运用市场的办法来管理大学事务(罗晓娥,2009)。对于基层学术组织而言,就是要转变基层学术组织在大学治理中被动适应的角色,转向对学术组织治理的主动参与。进一步理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关系,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交还与大学。现行的带有明显行政痕迹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运行机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地位,并以机械的绩效来考核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不利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一个真正行之有效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制度,才能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保持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提高大学的办学水平,最终达到国家科技水平的提升。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的行政权力,应该更多关注政策导向和如何保障政策的有效运行,而不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直接干涉者。

2)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质量战略

“以顾客为中心”是公共治理理论所强调的,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以大学人才培养为核心,呼唤教育管理理念与政策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克服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困境。现代大学作为创造知识、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对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才培养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有机组成,也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未来发展的重要环节,大学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学教育发展迅猛,但人才培养问题却一直是困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问题之一。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作为大学学术殿堂的基本构成单元,培育培养能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的人才是其永恒的主题。因此,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术研究的质量应该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处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

3)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公平战略

公平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它也应该成为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核心战略之一,它包含了最大限度的公平的配置教育资源、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实现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均衡发展。公平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基本属性之一,通过政策制定或机制设计来进行调节,减少行政干预,注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我国独特的高等教育现状,强调基层学术的治理与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相结合,充分接纳大学、政府、企业和民间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参与,选择正确路径推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完成大学重塑。“多元办学,多方参与”应在政府引导下成为一种潮流,通过引进竞争,促进机会公平,为基层学术组织提供更多的平等机会,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陈昕,2007)。

4)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绩效战略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要想取得实效,必须注重绩效的评估,实现大学治理的绩效导向。随着社会意识的进步,绩效治理的主要理念就是充分强调竞争的激励机制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的作用。要想实现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质量战略,就必须以绩效战略为其强大的推动力,加强和完善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绩效评估。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一直处于简单迎合单一的绩效考评体系(如论文、课题、经费等)的状态,常常把数量等同于绩效。现代大学普遍存在着重规模、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重大楼、轻大师的现象(张敏,2009)。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质量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当中。因此,以绩效为导向,寻求规模、质量、结构及效益内在统一的健康协调发展之路,由注重外延式发展转向注重内涵式发展(罗晓娥,2009)。只有这样,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才能真正满足大学和社会的要求。

8.2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需关注的问题

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中,有一些关键性问题需要我们谨慎思考并认真对待。

8.2.1 正确理解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一般被解释为不受妨碍追求真理的权利,这一权利既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也适用于这些机构里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员(冒荣等,2007)。大家几乎都一致的认同,没有学术自由,则教学科研工作就无法真正有效开展(阿特巴赫菲利普,2006)。因此,学术自由成为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如同人们将自由视为美好的政治制度之基本原则(莱奥尼,2004)。对于学术自由的全面理解,应该从学术自由的主体、自由的含义以及自由的范围三个角度进行全面理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参与科研活动的人员都是学术自由的主体,学术自由则是指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能够自由从事科研活动,自主进行问题探索和观点表达,自由的学术是发现新知识,突破新问题,取得新成果的最有效的方式。对于现代大学来说,真正的学术自由必须弱化政府的干预,让大学掌控自身的学术与教学活动。但世界上也并不存在完全的自由。菲利普·G.阿特巴赫(2006)指出,“提出独立的自由应该是现代大学的原则”,“致力于追求真理的大学必须不受所有外来的干涉”。对学术自由思想的倡导,不仅是在于它反映了对真、善、美的追求,更重要的在于它反映了学术活动中主体个人正义、适切的权利诉求(李荷,2010)。爱因斯坦(1979)指出,只有自由的学术,才会有科学的健康发展。因此,学术自由的工具性价值也就反映在了学术自由的基本性价值当中。学术自由的发展,可以促进知识进步,进而可以更好地促进世界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学术自由的发展对于知识进步来讲是一个必要条件。首先,了解前沿知识的学者们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则知识就无法传播和纵深发展。其次,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知识传播的客观性将会丧失,进而会对知识生产的客观性产生负面影响。最后,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则知识生产的创新性无法保证,也就谈不上知识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只有保证学术自由,才能为知识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使学者们保持活力,百花齐放,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除了具有工具价值以外,学术自由还具有维护功能,也就是说,它对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和履行社会批判职能具有维护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雅各宾式的知识分子”和古典学者、哲学家和文学人士那样的传统知识分子已经逐步消隐,“技术专家治国型知识分子”正越来越多,但无论如何,知识分子仍然保持着对社会弊端的批判作用,这是社会健康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正如美国学者布鲁贝克所说:“社会的结构以及社会内部的各种行为,如果不经常受到有见识的批评,就不可能是健康的。”(布鲁贝克,1987)以追求真理和知识为理想的知识分子,总是被看做“社会的良知”(布鲁贝克,1987;冒荣等,2007)。当代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几乎吸纳了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是一个“冷静地寻求真理和知识的自治领域”,这可以促使他们不用功利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对社会现象保持清醒,批判有力而全面。而这样的力量也正是社会不断校正自身的弊端,获得发展动力的源泉之一。任何自由都是相对自由,在现实当中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总是会存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界。“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并承受选择的重负,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承担其行动的后果,接受对其行动的赞扬或谴责。自由与责任实不可分”(弗里德利希,1997)、权利与责任密不可分,在享受学术自由的同时,更应该具有道德边界,承担起自由的责任。在早期的德国大学中,学术自由所遵守的是“价值无涉”,即强调学术组织成员应该不带有价值偏好地去从事科研活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评述。“价值无涉”的作用既有正面效果,因为它强调的是学术组织成员恪守客观无偏见的学术责任,但同时也具有消极作用,长此以往,“价值无涉”将会导致学术与政治和社会实践相脱离,这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程星,2006)。

现代大学基本学术组织中的学术自由,其实并不代表着教授们具有任何特权,享受着与众人不同的待遇,其实学术自由只是想要鼓励学术研究的发展,达到推动人类的进步,造福社会的目标(程星,2006)。与之相对应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对学术自由的要求,在享受了这个基本权利的同时,也相应地要承担起发展科学的责任和遵守学术的普遍性规范。人们对学术自由对知识发展的推动作用的信任,是建立在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学术忠诚的信任和对规范[1]遵守的基础之上。这正如爱因斯坦(1979)提出的:科学的发展,以及一般的创造性精神活动的发展,还需要另一种自由,这可以称为内心的自由,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在于思想上不受权威和社会偏见的束缚,也不受一般违背哲理的常规和习惯的束缚。“坚信个人自由的时代,始终亦是诚信个人责任的时代。”(弗里德利希,1997)如果这些责任,这些规范和意识遭到破坏,道德被玷污,学术自由将会受到严重的破坏。纵观中国学术界的现状,虽然只是少数人在违背学术道德,但是这种趋势似乎愈演愈烈,让我们也不得不为中国的学术自由所受到的严重威胁感到担心。近年来,学术道德严重淡化,科研活动中出现了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这些行为早已远离了科学研究应该遵守的规范,各种造假行为使得人们对学术诚信越来越不敢相信。少数人的行为,早已将负面影响蔓延到整个学术界,甚至已经有人开始怀疑大学这块最后的学术净土是否真的还能履行推进知识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责任,人们对学术自由价值的信仰也在这些现象中逐渐消亡。

导致当前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违背学术道德和背叛学术责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社会不正之风、人事考核缺陷、评价方法失实等,但这些原因的根源恰恰正是在急功近利指导思想下管理权力的实施不当,对科研活动的刚性管制而造成的。就此点而言,是学术的不自由导致了学术风气的败坏,科研活动所缺失的正是学术自由,看到了这些事件的根源时,是对科研管理者的一种提醒和警示。因此,当管理者在试图拯救学术自由时,除了要坚持打击和惩治学术腐败,致力于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制度,更应该明白如何在学术效率与学术自由间把握分寸,做出取舍。急于追求效果往往会伴随着科研活动强制条款的产生,这种短视的行为对学术自由有害无益,最终会损害学术效率和知识生产效益。因此,管理者应该目光长远,将学术自由与知识生产的长期目标相统一。事实上,学术自由与效率并非不可统一,它们之间需要有智慧的权衡。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管理者应该保持一份对学术自由的尊重,给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提高知识生产效率的最终目的。在大力呼吁拯救和维护学术自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学术自由不是学术自由化,为了维护社会共同体的利益,需要对学术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

在我国,大学学术自由的作用还仅限于是打造“高水平大学”的必要手段之一。虽然这样做也使得学术自由得到一定的关注,但关注出发点并不是站在学者应该拥有学术自由这个基本权利的视角来看待的。因此,时常出现无理干涉学术自由的事件。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我国大学对学术自由这一原则的理解还处于比较低的阶段。为了确保在组织变革中能够坚持学术自由,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它,既不能把学术自由泛化到无边无际,也不能对学术自由横加干涉。因此,在组织变革中贯彻学术自由时,应该理解和支持那些对学术自由的“积极的限制”,而应该坚决抵制和反对那些违反学术精神的对学术自由的“消极限制”。

8.2.2 学术权力的核心地位

由于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行政权力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学术权力一直在积极地进行着争取学术自由的努力。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虽然不是行政机构,但是在中国大学的内部却存在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冲突,这种冲突对学术导向的基层学术组织治理起到了阻碍作用,为确保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取得实效,并保障学术自由原则得以在组织中贯彻,需要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的权力进行均衡配置。进行权力均衡配置时,既要考虑学术权力生成的逻辑,又要思考进行权力配置的关键。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核心职能是学术研究,基本职能是人才的培养与训练及促进教师的成长,同时服务社会。为了使基层学术组织成为大学组织发挥功能的基础,并推动这些职能得以实现,就必须对组织进行专业化管理。由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科研成员的知识和学科背景不尽相当,并且表现形式多样,为了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寻求一种最适合基层学术组织自身特征的管理方式来组织和管理学术组织。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特征决定了大学学术组织无法由组织以外的人员来管理。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采取了通过行使学术权力来进行管理的模式。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具有丰富的科研活动,有科研项目、学术评价、职务晋升、人才培养,等等。对这些学术活动的管理必须通过行使学术权力来进行,学术权力的主体可以是学校行政机构、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等,管理的对象就是学术活动。在学术权力管理当中,需要注重以下问题的处理:

(1)要进行科学的学科评价,学科评价关系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战略定位与未来发展,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紧密关系,要想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必须首先对学科进行正确评价。

(2)项目申请与成果评价。基层学术组织的科研活动和日常活动,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而通过申报科研项目而获得资助,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而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评价当中,谁可以获得资助立项,可以进行多大力度的资助,都需要通过学术权力来确定。同时,由项目申请产生的学术研究成果,也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如果采用行政条例来进行评价,既无法准确评价科研成果,同时还会损害研究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只有通过学术权力的行使,采用科学的同行评议标准,才能真正使科研成果得到正确评价,学术研究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3)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个人发展。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与职称的晋升密不可分,而职称的晋升也与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现行职称晋升评价系统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行政管理在职称的晋升过程中占到了过重的成分,严重地影响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正常晋升。

(4)在基层学术组织履行教育的基本职能时,教学活动的评估也表现出过多的行政色彩,但作为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及手段的选择,都应该交还学术权力,体现教学活动的学术性;同时,从事教学的人员与讲授的内容,都需要通过学术权力来进行保障。由此可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长离不开学术权力,并且学术权力应该置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重要位置。但在现实当中,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行政权力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大行其道,学术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地位,这将大大影响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战略导向与实施效果。因此,将学术权力始终置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核心位置,是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8.2.3 行政权力的配置

要想实现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权力配置格局,行政权力在形成该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必须重新配置行政权力才能实现学术权力的作用。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行政权力重新配置过程当中,要充分注意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区别,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权力的作用,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健康发展。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行政权力的关注焦点是大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整体绩效的提升,而且具有很强的科层性,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更加关注学科的发展、专业的发展、创新的自由空间等,因此,完全以行政权力来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在我国现代大学当中,学校的行政权力掌握者往往又是学科带头人,是著名教授(博导),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我国大学中呈现出交织矛盾状态,行政权力的强制执行往往违背了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规律,而受到学术权力的抵抗,但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又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大力支撑。在我国行政权力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的背景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无法避免。

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当中,要以学术权力为核心,就必须对行政权力进行重新配置,增强行政权力的法制程度与规范程度,更加明确行政权力的适用范围,转变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行政权力应该注重从管理角色到导向角色的转变,从人治到法制,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逐步走向透明化和高效化,以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术权力的自主管理空间。随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不断深入,基层学术组织对学术权力的追求日益强烈,对学术权力的追求必然导致行政权力的削弱。但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应该充分认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角色与作用,主张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承认,提倡两权分离,逐渐缩小行政权力的影响范围,转变行政权力的管理角色,为学术权力的自我管理提供一个宽松的舞台。

主张区分两权范围并收缩行政权力的范围,并不意味着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进行完全的对立,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两种权力各自的特长,更好地互相补充和协作,共同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8.2.4 均衡配置两权的路径

在正确理解学术自由,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配置的本质问题的基础上,建议通过以下路径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均衡配置。

(1)通过成立结合大学实际情况的学术委员会等以教授为主体的基层学术组织,明确界定学术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有组织地加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

(2)在加强学术权力的同时,注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有机整合,既强调二权的分离,又注意两种权力的相互渗透。相互渗透的程度可以结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自身情况来决定。但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在加强学术权力的同时促进两权的有机整合的思路不能放松。

(3)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健全院(系)各级的基层学术组织,如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课程委员会等,以教授为主体,有民主的参与体制,有明确的权责范围,有规范的决策规则。

(4)在人员安排上体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耦合。学科带头人和行政负责人虽然有不同的目标取向,不同的工作方法和作用效果,但同时也有更多交叉之处,如都以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为使命,都是在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出力,只是分工不同。因此,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过程当中,应该加强学术权力的作用,发挥学术带头人对教学、科研的带动作用;同时,大力规范行政权力,强调行政人员的服务管理意识,协调学科带头人与行政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形成一种分工合理、相互制约、协调共进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局面。

8.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结合前文的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演进历程、职能完善、特征激励和战略方向的分析,本小节就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提出建议。

8.3.1 树立正确的治理观念导向

观念导向往往是行动的主要指引力量,而观念导向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能真正地达到治理效果。大学从建立到现在,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但真正履行这三个职能,却是一件需要在实践中长期践行的使命,因此,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治理观念导向,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1)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直接和间接管理应该转变管理观念

观念的转变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

①更深刻地理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和特征,从服务学术、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弱化现有的权力和等级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更好地为基层学术组织服务。

②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本身的观念也需要进行转变。学者以往那种就只做科研,与其他事务无关的想法应该得到扭转。基层学术组织成员一方面应该着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引起社会关注,获得自身权力,同时还应该增强自身的权益和维权意识,主动地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权力,只有将二者结合,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③在我国传统的权力观念当中,和谐才是权力冲突的主流,而权力冲突在很大程度被视为一种负面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权力的冲突不应该只是被视为一种不和谐,更应该从中发现能启迪我们管理理念和思想的内容,将权力冲突转化为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的一种积极力量,彻底扭转传统的权力冲突观念。

2)通过积极培育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学术文化氛围,培养队伍以学术为生命的职业意识

在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传统文化氛围当中,许多政策制度的导向是便于管理,重在效率,而没有真正地以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来管理,极大地打击了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教学和科研积极性,也未能培育出较好的学术文化氛围。所以,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大家更多是把教学和学术当做是一种生存的职业或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并没有真正地把教学和科研当成是能够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职业。基层学术组织从事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和动机深受官本位和行政本位思想的影响,未能真正体现出以教学和科研为志向的成分,这种功利性的动机对于基层学术组织未来的发展非常不利。在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我们应该以学术本位和学校本位意识为先导,并设计相关的政策制度予以保障,加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外部学术文化氛围的培养,形成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外部重学尚学的务实观念,培养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以教学和科研为个人志向的职业意识。

3)加强大学社会文化氛围的培养

宏观文化环境对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学术文化氛围的形成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不仅是大学内部要注重转变观念,培育学术文化氛围,而且国家在宏观层面上更应该积极引导,从宏观层面逐渐减轻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过程当中已有的政治、集权等功利主义倾向。首先从学校层面做起,积极树立学校行政以学术为本,以教育为根的观念,塑造重教、重学、尊师的大学文化氛围,逐渐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将教学和科研当做是个人基本的需要,并成为个人的职业志向,从根本上转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价值取向和目的取向,使之转移到以教学和学术的主动追求上,最终促进大学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8.3.2 制订合理的内部制度保障

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不力,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长期以来受到制度的禁锢,致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特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也陷入困境之中。要改变我国大学的治理现状,合理的制度安排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大学治理制度的安排应该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基本元素,以任务为导向来进行,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高效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和发展平台。从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现状来看,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普遍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现象,在大学内部促进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相对缺失。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和改进:

(1)制订出保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独立运行的政策文件,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自由提供保障,强化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治理思想,缩小行政权力的范围,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研究营造轻松自由的氛围。

(2)建立健全适合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考核考评制度,完善跨组织跨学科合作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人员流动等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完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激励机制。

(3)培育公平、公正、开放的组织文化,以非正式制度的形式形成能够传承和持续的组织文化,只有形成这样的文化氛围,才能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加主动,更加开放和自由,有效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通过推动这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和基层学术组织间形成这样的氛围,不但是一笔丰富的隐性学科资源,还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这种公平公正开放的组织文化,会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和组织间的交流更加坦诚和开放。在这一系列的内部制度安排下,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路径的重构,摆脱对现有路径的依赖,找到组织成员彼此合作的稳定性与创新性的均衡。

具体而言,第一,要建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人员流动机制,破除基层学术组织和学科间的合作壁垒,消除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跨组织和跨学科合作的顾虑,一切以基层学术组织和大学的发展为导向。第二,要建立新的基层学术组织结构模式,建立良好的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和组织间的合作,应该为大学各基层学术组织提供畅通的交流平台,特别是针对各学科的带头人的交流平台,促进学科带头人的隐性知识分享和知识转移,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第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解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合作的后顾之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当中,考核是成员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和组织间合作不畅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要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获得发展,就必须在晋升、业绩评价等方面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创新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术自由程度与科研创新投入力度,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第四,重新构建突破传统学科文化的新体系。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现行的传统学科结构,学科文化具有固有的封闭性,学科禁锢于一个小圈子当中,十分不利于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要敢于突破这种封闭性,大力倡导和培养健康开放的组织文化,形成融洽的学科文化氛围,鼓励基层学术组织相关学科之间的有效合作与公平竞争,形成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8.3.3 构建科学的共同治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技术手段的变化以及高等教育自身的一些变化,现代大学运行的方式也发生着一些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围绕大学治理,业界出现了各种策略与观点,有的甚至提出了教育产业化的主张。那么,现代大学的运行方式是不是应该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现代大学为适应外界环境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变化,治理过程中出现追逐金钱利益的行为是否已经违背了大学的理想?现代大学教育的导向应该是更加实用还是保持着传统的多元与自由因素等?

为避免这些问题给教育管理者带来了进一步的困扰,我们教育界得有个基本的价值判断。事实上,当现代大学管理者把大学作为一个追求经济利益的工厂时,金钱与权力在现代大学中被融合在一起,进而制订出一系列追求商业利益的计划,并配以商业管理模式,这样以市场为逻辑的做法违背了高等教育管理本应遵循的规律,完全偏离了大学的核心学术价值体系,以商业化为特征的运行模式将破坏现代大学的发展,“校长治校和教授治学”就无法找到正确的导向,大学的学术风气也遭到破坏,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众多决策也演变为商业决策,利益判断代替价值判断,学者们不再以学术讨论为中心,教育功能也被弱化,教师的身份也从教育者变为了商业服务者,从事着以教育形式开展的商业服务内容。这种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基层学术组织运行方式威胁着教师和职员在履行自身职责时所体现出的教育和研究功能的完整性(于杨,2009)。为追求商业利润,大学管理层会想方设法降低教育运行成本,进而影响教师的质量,代课教师等更加廉价的运行方式更多出现,大学人才培养的功能逐渐被弱化,教育教学质量大幅下降。从科研层面来看,当现代大学的教师追求商业利益时,科研工作也成为追求商业利润的工具,这些现象极大地侵蚀了大学运行的核心价值体系,使得大学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的根基逐渐动摇、扭曲,并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因此,那些主张以市场逻辑来治理现代大学的观点也是错误的。然而,在外部治理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对于大学管理者而言探寻一种既符合大学理想和根本使命要求又兼顾融合与办学相关各方不同需求的治理模式,对于当下的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发展历程中,高等教育的市场已经逐渐形成、政府职能逐渐转变,高等教育的中介机构也不断涌现,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达程度还远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但我国的许多大学都已经积极投身于大学治理的实践当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政府、社会、企业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已经逐渐认识到改革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性,彼此的合作频率和深度不断增加,对大学自身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学术自由、公平公正公开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更加主动地要求参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在以往治理中出现的单纯行政主导或学术主导的治理模式,虽然解决了一时之需,但长期来看都可能并不是最佳模式。正是因为这些源于西方的模式都仅仅代表了某一方的利益或逻辑的治理理念,所以对于我国国情下的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民主气氛的不断高涨,在利益相关者对大学的诉求多元化趋势下,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唯有寻找自己的路径,探索以共同治理理念为导向,构建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模式。

大学共治理念是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大学治理的重要理念,是大学内部决策权力分配的重要原则,是美国大学管理所追求的理想(于杨,2012)。共治理念期望并要求大学高端管理者、董事和政治领导人认同并保护教师个体、职员和他们所代表的集体权利,参与制定和完成教育目标和组织政策(Scott,2002)。共同治理理念与传统的学术自由和大学治理理念一脉相承,是对传统大学管理理念的延升与拓展。在大学共治制度框架内确立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原则,可以从制度上对大学发展提供良好保障(张维迎,2005)。因此,如何科学搭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该成为大学和社会共同思考的问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具有与其他组织治理不同的特征。例如,在现有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当中,其权力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同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还存在内部权威与外部权威,学术权威与行政权威,虽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总的来看却是处于一个辩证统一的共存状态,也就是说权威具有相对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漫漫发展历史长河中,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也从来没有处于绝对的自治或者绝对的他治状态。以此来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状态,应该是处于一种多种力量参与的中间状态。在当前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当中,国家、社会、市场和大学自身都将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参与主体,大学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将占据未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管理的主导地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与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许多大学治理模式具有区别,在历史上形成的德国模式、法国模式、英国模式等大学管理模式,都是基于在大学管理当中某一权力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以该权力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自治模式。大学共同治理模式并不是简单的让大学教授或大学行政人员共同参与治理,而是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首先要遵循德瑞报告(Dearing Reporter)中提出大学治理应遵守的几条原则,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该要能更好地尊重学术自治、保护学术自由、开放且能灵敏应对变化,能有效评估自身业绩,等等(黄林林等,2007)。共同治理应该是一种优于教授治校或校长治校的模式,教授治校和校长治校都未必是大学治理的最佳选择,顺应知识专门化分工的趋势,精通学术的教授或者长于行政管理的校长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但治理大学的专家却未必是教授或校长。应该看到大学共治与自治,大学共治与学术自由可以良好融合,但也需要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将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看做是大学治理的灵魂,在这样的生态环境当中正确运用共同治理的理念指导大学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和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共同治理观念指导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使现代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健康和良性发展。

(1)在构建科学的共同治理模式过程中,政府、大学学术组织成员和利益相关者,要充分认识到共同治理模式是我们最好和最有效的管理模式,与纯粹的管理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因为共同治理的理念充分融合了传统大学根本使命的理念与新历史条件下大学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可以为大学使命与社会需求之间寻找到一条平衡路径,能够在完成大学使命且适度考虑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下,促进大学学术组织的发展。共同治理理念能更好地对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当分离,在一种相互尊重理念和分工合作的状态下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当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大学共治当中时,能够让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和教师产生主动参与感,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凝聚力,改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处理问题的多样化程度,接纳更多的观念与思想,提高人们对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问题的理解与宽容。但同时,采用共同治理方式,也应该充分注意治理的效率问题。

(2)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顺应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活动的相互依赖性,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参与各方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无论是资深教授,还是高层管理者,都可以在共治过程当中充分的交流,积极的合作,发挥自身的特长,共同编制计划并实施完成,共同决策作为一个重要策略可以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生产力。

(3)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中,可以更好地保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教师减少受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可以更好地享受学术自由、教学自由的学术权力,大学共同治理模式是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学术权力的最好保护。如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中,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好的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他们的参与作用,避免被其他形式化的内容所代替,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的理念引导下,从保护大学教师与专业人员学术自由,保护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应该大力探索和推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建设。

【注释】

[1]默顿归纳出的科学家的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合理的怀疑性等规范。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_现代大学基层学术

8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8.1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2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需关注的问题

8.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前文已经对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理论基础、演进历程以及国内外大学的治理经验进行了探讨,从比较当中发现中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微观层面研究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特征与治理,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模式建议,从现代大学的国家科研体制建设、组织管理构架、路径和模式上进行了探讨。针对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存在的管理观念落后、科研体制不健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不均衡等问题,提出指导我国学术组织治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构建的遵循原则和政策建议。通过前文对国内外大学学术组织体制的现状的回顾与分析,已经明确了我国高等院校学术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术管理理念缺失、科研管理不完善、学术权力让位于行政权力方面,致使学术管理行政化、学术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学术评价机制不尽合理。本章主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认清和理解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我国基层学术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构建的遵循原则和参考路径。(www.guayunfan.com)

8.1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1.1 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特征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应该在一定的学术组织治理战略下进行,因此本章首先探讨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特征,以及在制定治理战略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学术组织治理的战略在学术组织的发展中举足轻重,其制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而定,与根据经验决策有着根本的区别。正确的战略可以转化威胁,化解问题,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机会,实现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目标,发挥治理功能,更好地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和理想的实现。

(1)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的指导思想,是要能够指导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们认清未来的优势和劣势,并能够指导成员采取积极的手段去发挥优势,弥补劣势。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面临的挑战既有社会变迁、科技进步、生活方式的改变,又有知识追求及学术需求的急速变化。在面对这些挑战时,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非常重要,可以让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认清现实,并根据战略的规划积极主动地应对挑战,适应外界变化,有利于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主动反应能力。

(2)现代大学的治理战略具有外生性,外生性表现为战略的制定必须符合现代大学外部环境的变化。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地位和功能既是通过社会而存在的,又是为社会而存在的,因此,外界环境的变化引发了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需求,这些因素有国家的教育政策及其他政策、相关法律的颁布、市场经济的确立、科技的进步、生活方式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等。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形之初,教学职能与科研职能占据主导地位,社会职能未能得到重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对外界环境的变化持一种保守态度。但随着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确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意识到适应社会环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中,要既坚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原则,又要强调对外界环境的适应和接纳,保持一种灵活的生态模式,时刻关注深刻影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外界条件的变化,保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持续性和普适性。

(3)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应该坚持执行教育科研的基本职能。虽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应该保持一种适应市场的态度,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并不是为了急功近利,或迎合市场或追赶潮流或取得经济效益,而是应该坚持大学教学和科研两个基本职能,保持基本的立场。以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基本立场,履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根本出发点。在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时,应该通过一套恰当的机制和措施的制定,达到保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基本职能的满足与基层学术组织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的统一。

(4)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制定,不是由某一个因素决定的,而是多方参与的结果。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虽然不是完全开放的,但需要综合考虑历史、现在、未来的各种内外部因素。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是理性与艺术、经济与政治的有机结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目标,是希望形成一个能够让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各参与主体,围绕共同的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目标,形成一个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基本职能的合理的协调系统,共同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繁荣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学术权力,鼓励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积极参与到治理战略的讨论与制定的过程当中,树立一切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未来发展为中心的理念。

(5)组织的未来发展是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首要目标。只有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获得良好的发展,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才有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应该将基层学术组织的未来发展前景作为关注的重点,以关注大学的基本职能为出发点,坚持组织的未来发展是首要目标确定的原则。

8.1.2 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制订的原则

根据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构成与特征,我们建议在制定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大学学术治理的“双向”原则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制定治理战略时,要注重基层学术组织与组织环境的双向反应。由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目标、任务为基本点的由内而外治理,注重修正基层学术组织的目标、任务等方面以适应外部环境。而对外部环境进行预测性前瞻,在此基础之上来治理基层学术组织,则更加具有战略性,更容易使基层学术组织取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若能将两者进行结合,既结合基层学术组织实际情况,又将未来的发展和变化纳入考虑,可以更好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2)治理战略的职能导向原则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兼具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但这些基本职能能否实现,还取决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是否能够取得突破性发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过程中坚持职能导向,可以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结果。宏观结果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中观层面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自身取得良好发展,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职能;微观层面是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个人发展。只有将三个层面的发展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

3)现代大学学术治理的“双重”原则

一个正确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基层学术组织内部条件和外部的环境双重因素,基层学术组织是一个由各种内外要素组成的系统,组织在要素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发展。在进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制定时,既要充分考虑到组织的内部情况,如教学计划、研究计划、学术组织成员、学术及行政领导等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外部情况,如国家科研体制、教育体制、经济状况等因素。只有在认清这些因素的情况下,才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优势与劣势,未来的发展方向才会更加清晰和明确,才能从中提炼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战略。

8.1.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战略

在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的背景下,教育权利得到重视和尊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显,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为了使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取得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战略导向来指导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1)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分权战略

高度集权的弊端已存在多年,体制危机已全面暴露,极大地妨碍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过分集中的权力必须在教育发展的新情况下进行重新分配(罗晓娥,2009),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全面治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公共治理的理论角度来看,只有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形成多样灵活的管理机制,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政府的过分干预导致了更多的市场失灵以及高等教育的低效率,阻碍了大学发展,学术自由精神缺失(陈昕,2007)。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以基层学术组织体制创新为导向的治理战略,就是要打破行政权力的统治地位,增强行政权力对基层学术组织的服务功能。减少政府干预,对现代大学科层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局限性进行深入的考察,精简教育行政机构和管理人员,在高等教育领域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更多地运用市场的办法来管理大学事务(罗晓娥,2009)。对于基层学术组织而言,就是要转变基层学术组织在大学治理中被动适应的角色,转向对学术组织治理的主动参与。进一步理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关系,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交还与大学。现行的带有明显行政痕迹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运行机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地位,并以机械的绩效来考核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不利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一个真正行之有效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制度,才能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保持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提高大学的办学水平,最终达到国家科技水平的提升。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的行政权力,应该更多关注政策导向和如何保障政策的有效运行,而不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直接干涉者。

2)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质量战略

“以顾客为中心”是公共治理理论所强调的,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以大学人才培养为核心,呼唤教育管理理念与政策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克服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困境。现代大学作为创造知识、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对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才培养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有机组成,也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未来发展的重要环节,大学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学教育发展迅猛,但人才培养问题却一直是困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问题之一。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作为大学学术殿堂的基本构成单元,培育培养能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的人才是其永恒的主题。因此,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术研究的质量应该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处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

3)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公平战略

公平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它也应该成为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核心战略之一,它包含了最大限度的公平的配置教育资源、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实现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均衡发展。公平应该成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基本属性之一,通过政策制定或机制设计来进行调节,减少行政干预,注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我国独特的高等教育现状,强调基层学术的治理与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相结合,充分接纳大学、政府、企业和民间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参与,选择正确路径推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完成大学重塑。“多元办学,多方参与”应在政府引导下成为一种潮流,通过引进竞争,促进机会公平,为基层学术组织提供更多的平等机会,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陈昕,2007)。

4)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绩效战略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要想取得实效,必须注重绩效的评估,实现大学治理的绩效导向。随着社会意识的进步,绩效治理的主要理念就是充分强调竞争的激励机制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的作用。要想实现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质量战略,就必须以绩效战略为其强大的推动力,加强和完善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绩效评估。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一直处于简单迎合单一的绩效考评体系(如论文、课题、经费等)的状态,常常把数量等同于绩效。现代大学普遍存在着重规模、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重大楼、轻大师的现象(张敏,2009)。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质量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当中。因此,以绩效为导向,寻求规模、质量、结构及效益内在统一的健康协调发展之路,由注重外延式发展转向注重内涵式发展(罗晓娥,2009)。只有这样,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才能真正满足大学和社会的要求。

8.2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需关注的问题

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中,有一些关键性问题需要我们谨慎思考并认真对待。

8.2.1 正确理解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一般被解释为不受妨碍追求真理的权利,这一权利既适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也适用于这些机构里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员(冒荣等,2007)。大家几乎都一致的认同,没有学术自由,则教学科研工作就无法真正有效开展(阿特巴赫菲利普,2006)。因此,学术自由成为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如同人们将自由视为美好的政治制度之基本原则(莱奥尼,2004)。对于学术自由的全面理解,应该从学术自由的主体、自由的含义以及自由的范围三个角度进行全面理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参与科研活动的人员都是学术自由的主体,学术自由则是指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能够自由从事科研活动,自主进行问题探索和观点表达,自由的学术是发现新知识,突破新问题,取得新成果的最有效的方式。对于现代大学来说,真正的学术自由必须弱化政府的干预,让大学掌控自身的学术与教学活动。但世界上也并不存在完全的自由。菲利普·G.阿特巴赫(2006)指出,“提出独立的自由应该是现代大学的原则”,“致力于追求真理的大学必须不受所有外来的干涉”。对学术自由思想的倡导,不仅是在于它反映了对真、善、美的追求,更重要的在于它反映了学术活动中主体个人正义、适切的权利诉求(李荷,2010)。爱因斯坦(1979)指出,只有自由的学术,才会有科学的健康发展。因此,学术自由的工具性价值也就反映在了学术自由的基本性价值当中。学术自由的发展,可以促进知识进步,进而可以更好地促进世界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学术自由的发展对于知识进步来讲是一个必要条件。首先,了解前沿知识的学者们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则知识就无法传播和纵深发展。其次,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知识传播的客观性将会丧失,进而会对知识生产的客观性产生负面影响。最后,如果失去了学术自由,则知识生产的创新性无法保证,也就谈不上知识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只有保证学术自由,才能为知识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使学者们保持活力,百花齐放,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除了具有工具价值以外,学术自由还具有维护功能,也就是说,它对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和履行社会批判职能具有维护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雅各宾式的知识分子”和古典学者、哲学家和文学人士那样的传统知识分子已经逐步消隐,“技术专家治国型知识分子”正越来越多,但无论如何,知识分子仍然保持着对社会弊端的批判作用,这是社会健康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正如美国学者布鲁贝克所说:“社会的结构以及社会内部的各种行为,如果不经常受到有见识的批评,就不可能是健康的。”(布鲁贝克,1987)以追求真理和知识为理想的知识分子,总是被看做“社会的良知”(布鲁贝克,1987;冒荣等,2007)。当代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几乎吸纳了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是一个“冷静地寻求真理和知识的自治领域”,这可以促使他们不用功利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对社会现象保持清醒,批判有力而全面。而这样的力量也正是社会不断校正自身的弊端,获得发展动力的源泉之一。任何自由都是相对自由,在现实当中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总是会存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界。“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并承受选择的重负,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承担其行动的后果,接受对其行动的赞扬或谴责。自由与责任实不可分”(弗里德利希,1997)、权利与责任密不可分,在享受学术自由的同时,更应该具有道德边界,承担起自由的责任。在早期的德国大学中,学术自由所遵守的是“价值无涉”,即强调学术组织成员应该不带有价值偏好地去从事科研活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评述。“价值无涉”的作用既有正面效果,因为它强调的是学术组织成员恪守客观无偏见的学术责任,但同时也具有消极作用,长此以往,“价值无涉”将会导致学术与政治和社会实践相脱离,这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程星,2006)。

现代大学基本学术组织中的学术自由,其实并不代表着教授们具有任何特权,享受着与众人不同的待遇,其实学术自由只是想要鼓励学术研究的发展,达到推动人类的进步,造福社会的目标(程星,2006)。与之相对应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对学术自由的要求,在享受了这个基本权利的同时,也相应地要承担起发展科学的责任和遵守学术的普遍性规范。人们对学术自由对知识发展的推动作用的信任,是建立在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学术忠诚的信任和对规范[1]遵守的基础之上。这正如爱因斯坦(1979)提出的:科学的发展,以及一般的创造性精神活动的发展,还需要另一种自由,这可以称为内心的自由,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在于思想上不受权威和社会偏见的束缚,也不受一般违背哲理的常规和习惯的束缚。“坚信个人自由的时代,始终亦是诚信个人责任的时代。”(弗里德利希,1997)如果这些责任,这些规范和意识遭到破坏,道德被玷污,学术自由将会受到严重的破坏。纵观中国学术界的现状,虽然只是少数人在违背学术道德,但是这种趋势似乎愈演愈烈,让我们也不得不为中国的学术自由所受到的严重威胁感到担心。近年来,学术道德严重淡化,科研活动中出现了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这些行为早已远离了科学研究应该遵守的规范,各种造假行为使得人们对学术诚信越来越不敢相信。少数人的行为,早已将负面影响蔓延到整个学术界,甚至已经有人开始怀疑大学这块最后的学术净土是否真的还能履行推进知识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责任,人们对学术自由价值的信仰也在这些现象中逐渐消亡。

导致当前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违背学术道德和背叛学术责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社会不正之风、人事考核缺陷、评价方法失实等,但这些原因的根源恰恰正是在急功近利指导思想下管理权力的实施不当,对科研活动的刚性管制而造成的。就此点而言,是学术的不自由导致了学术风气的败坏,科研活动所缺失的正是学术自由,看到了这些事件的根源时,是对科研管理者的一种提醒和警示。因此,当管理者在试图拯救学术自由时,除了要坚持打击和惩治学术腐败,致力于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制度,更应该明白如何在学术效率与学术自由间把握分寸,做出取舍。急于追求效果往往会伴随着科研活动强制条款的产生,这种短视的行为对学术自由有害无益,最终会损害学术效率和知识生产效益。因此,管理者应该目光长远,将学术自由与知识生产的长期目标相统一。事实上,学术自由与效率并非不可统一,它们之间需要有智慧的权衡。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管理者应该保持一份对学术自由的尊重,给基层学术组织成员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提高知识生产效率的最终目的。在大力呼吁拯救和维护学术自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学术自由不是学术自由化,为了维护社会共同体的利益,需要对学术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

在我国,大学学术自由的作用还仅限于是打造“高水平大学”的必要手段之一。虽然这样做也使得学术自由得到一定的关注,但关注出发点并不是站在学者应该拥有学术自由这个基本权利的视角来看待的。因此,时常出现无理干涉学术自由的事件。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我国大学对学术自由这一原则的理解还处于比较低的阶段。为了确保在组织变革中能够坚持学术自由,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它,既不能把学术自由泛化到无边无际,也不能对学术自由横加干涉。因此,在组织变革中贯彻学术自由时,应该理解和支持那些对学术自由的“积极的限制”,而应该坚决抵制和反对那些违反学术精神的对学术自由的“消极限制”。

8.2.2 学术权力的核心地位

由于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行政权力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学术权力一直在积极地进行着争取学术自由的努力。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虽然不是行政机构,但是在中国大学的内部却存在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冲突,这种冲突对学术导向的基层学术组织治理起到了阻碍作用,为确保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取得实效,并保障学术自由原则得以在组织中贯彻,需要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的权力进行均衡配置。进行权力均衡配置时,既要考虑学术权力生成的逻辑,又要思考进行权力配置的关键。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核心职能是学术研究,基本职能是人才的培养与训练及促进教师的成长,同时服务社会。为了使基层学术组织成为大学组织发挥功能的基础,并推动这些职能得以实现,就必须对组织进行专业化管理。由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科研成员的知识和学科背景不尽相当,并且表现形式多样,为了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寻求一种最适合基层学术组织自身特征的管理方式来组织和管理学术组织。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特征决定了大学学术组织无法由组织以外的人员来管理。因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采取了通过行使学术权力来进行管理的模式。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具有丰富的科研活动,有科研项目、学术评价、职务晋升、人才培养,等等。对这些学术活动的管理必须通过行使学术权力来进行,学术权力的主体可以是学校行政机构、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等,管理的对象就是学术活动。在学术权力管理当中,需要注重以下问题的处理:

(1)要进行科学的学科评价,学科评价关系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战略定位与未来发展,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紧密关系,要想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必须首先对学科进行正确评价。

(2)项目申请与成果评价。基层学术组织的科研活动和日常活动,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而通过申报科研项目而获得资助,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而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评价当中,谁可以获得资助立项,可以进行多大力度的资助,都需要通过学术权力来确定。同时,由项目申请产生的学术研究成果,也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如果采用行政条例来进行评价,既无法准确评价科研成果,同时还会损害研究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只有通过学术权力的行使,采用科学的同行评议标准,才能真正使科研成果得到正确评价,学术研究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3)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个人发展。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的职业生涯发展与职称的晋升密不可分,而职称的晋升也与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现行职称晋升评价系统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行政管理在职称的晋升过程中占到了过重的成分,严重地影响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正常晋升。

(4)在基层学术组织履行教育的基本职能时,教学活动的评估也表现出过多的行政色彩,但作为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及手段的选择,都应该交还学术权力,体现教学活动的学术性;同时,从事教学的人员与讲授的内容,都需要通过学术权力来进行保障。由此可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长离不开学术权力,并且学术权力应该置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重要位置。但在现实当中,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行政权力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大行其道,学术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地位,这将大大影响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战略导向与实施效果。因此,将学术权力始终置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核心位置,是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8.2.3 行政权力的配置

要想实现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权力配置格局,行政权力在形成该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必须重新配置行政权力才能实现学术权力的作用。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行政权力重新配置过程当中,要充分注意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区别,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权力的作用,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健康发展。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行政权力的关注焦点是大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整体绩效的提升,而且具有很强的科层性,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更加关注学科的发展、专业的发展、创新的自由空间等,因此,完全以行政权力来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在我国现代大学当中,学校的行政权力掌握者往往又是学科带头人,是著名教授(博导),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我国大学中呈现出交织矛盾状态,行政权力的强制执行往往违背了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规律,而受到学术权力的抵抗,但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又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大力支撑。在我国行政权力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的背景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无法避免。

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当中,要以学术权力为核心,就必须对行政权力进行重新配置,增强行政权力的法制程度与规范程度,更加明确行政权力的适用范围,转变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行政权力应该注重从管理角色到导向角色的转变,从人治到法制,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逐步走向透明化和高效化,以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术权力的自主管理空间。随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不断深入,基层学术组织对学术权力的追求日益强烈,对学术权力的追求必然导致行政权力的削弱。但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应该充分认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角色与作用,主张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承认,提倡两权分离,逐渐缩小行政权力的影响范围,转变行政权力的管理角色,为学术权力的自我管理提供一个宽松的舞台。

主张区分两权范围并收缩行政权力的范围,并不意味着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进行完全的对立,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两种权力各自的特长,更好地互相补充和协作,共同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8.2.4 均衡配置两权的路径

在正确理解学术自由,明确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配置的本质问题的基础上,建议通过以下路径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均衡配置。

(1)通过成立结合大学实际情况的学术委员会等以教授为主体的基层学术组织,明确界定学术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有组织地加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

(2)在加强学术权力的同时,注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有机整合,既强调二权的分离,又注意两种权力的相互渗透。相互渗透的程度可以结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自身情况来决定。但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在加强学术权力的同时促进两权的有机整合的思路不能放松。

(3)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健全院(系)各级的基层学术组织,如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课程委员会等,以教授为主体,有民主的参与体制,有明确的权责范围,有规范的决策规则。

(4)在人员安排上体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耦合。学科带头人和行政负责人虽然有不同的目标取向,不同的工作方法和作用效果,但同时也有更多交叉之处,如都以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为使命,都是在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出力,只是分工不同。因此,在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过程当中,应该加强学术权力的作用,发挥学术带头人对教学、科研的带动作用;同时,大力规范行政权力,强调行政人员的服务管理意识,协调学科带头人与行政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形成一种分工合理、相互制约、协调共进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局面。

8.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建议

结合前文的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演进历程、职能完善、特征激励和战略方向的分析,本小节就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提出建议。

8.3.1 树立正确的治理观念导向

观念导向往往是行动的主要指引力量,而观念导向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能真正地达到治理效果。大学从建立到现在,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但真正履行这三个职能,却是一件需要在实践中长期践行的使命,因此,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治理观念导向,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

1)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直接和间接管理应该转变管理观念

观念的转变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

①更深刻地理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和特征,从服务学术、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弱化现有的权力和等级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更好地为基层学术组织服务。

②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本身的观念也需要进行转变。学者以往那种就只做科研,与其他事务无关的想法应该得到扭转。基层学术组织成员一方面应该着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引起社会关注,获得自身权力,同时还应该增强自身的权益和维权意识,主动地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权力,只有将二者结合,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③在我国传统的权力观念当中,和谐才是权力冲突的主流,而权力冲突在很大程度被视为一种负面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权力的冲突不应该只是被视为一种不和谐,更应该从中发现能启迪我们管理理念和思想的内容,将权力冲突转化为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的一种积极力量,彻底扭转传统的权力冲突观念。

2)通过积极培育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学术文化氛围,培养队伍以学术为生命的职业意识

在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传统文化氛围当中,许多政策制度的导向是便于管理,重在效率,而没有真正地以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来管理,极大地打击了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教学和科研积极性,也未能培育出较好的学术文化氛围。所以,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大家更多是把教学和学术当做是一种生存的职业或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并没有真正地把教学和科研当成是能够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职业。基层学术组织从事教学和科研的目的和动机深受官本位和行政本位思想的影响,未能真正体现出以教学和科研为志向的成分,这种功利性的动机对于基层学术组织未来的发展非常不利。在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我们应该以学术本位和学校本位意识为先导,并设计相关的政策制度予以保障,加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外部学术文化氛围的培养,形成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外部重学尚学的务实观念,培养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以教学和科研为个人志向的职业意识。

3)加强大学社会文化氛围的培养

宏观文化环境对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学术文化氛围的形成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不仅是大学内部要注重转变观念,培育学术文化氛围,而且国家在宏观层面上更应该积极引导,从宏观层面逐渐减轻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过程当中已有的政治、集权等功利主义倾向。首先从学校层面做起,积极树立学校行政以学术为本,以教育为根的观念,塑造重教、重学、尊师的大学文化氛围,逐渐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将教学和科研当做是个人基本的需要,并成为个人的职业志向,从根本上转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价值取向和目的取向,使之转移到以教学和学术的主动追求上,最终促进大学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8.3.2 制订合理的内部制度保障

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不力,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长期以来受到制度的禁锢,致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特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也陷入困境之中。要改变我国大学的治理现状,合理的制度安排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大学治理制度的安排应该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基本元素,以任务为导向来进行,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高效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和发展平台。从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现状来看,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普遍存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现象,在大学内部促进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相对缺失。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和改进:

(1)制订出保证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独立运行的政策文件,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自由提供保障,强化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治理思想,缩小行政权力的范围,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研究营造轻松自由的氛围。

(2)建立健全适合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考核考评制度,完善跨组织跨学科合作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人员流动等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完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激励机制。

(3)培育公平、公正、开放的组织文化,以非正式制度的形式形成能够传承和持续的组织文化,只有形成这样的文化氛围,才能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加主动,更加开放和自由,有效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通过推动这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和基层学术组织间形成这样的氛围,不但是一笔丰富的隐性学科资源,还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这种公平公正开放的组织文化,会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和组织间的交流更加坦诚和开放。在这一系列的内部制度安排下,实现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发展路径的重构,摆脱对现有路径的依赖,找到组织成员彼此合作的稳定性与创新性的均衡。

具体而言,第一,要建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人员流动机制,破除基层学术组织和学科间的合作壁垒,消除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跨组织和跨学科合作的顾虑,一切以基层学术组织和大学的发展为导向。第二,要建立新的基层学术组织结构模式,建立良好的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和组织间的合作,应该为大学各基层学术组织提供畅通的交流平台,特别是针对各学科的带头人的交流平台,促进学科带头人的隐性知识分享和知识转移,促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第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解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合作的后顾之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当中,考核是成员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基层学术组织内部和组织间合作不畅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要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获得发展,就必须在晋升、业绩评价等方面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的创新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术自由程度与科研创新投入力度,促进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第四,重新构建突破传统学科文化的新体系。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现行的传统学科结构,学科文化具有固有的封闭性,学科禁锢于一个小圈子当中,十分不利于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发展。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当中,要敢于突破这种封闭性,大力倡导和培养健康开放的组织文化,形成融洽的学科文化氛围,鼓励基层学术组织相关学科之间的有效合作与公平竞争,形成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8.3.3 构建科学的共同治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技术手段的变化以及高等教育自身的一些变化,现代大学运行的方式也发生着一些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围绕大学治理,业界出现了各种策略与观点,有的甚至提出了教育产业化的主张。那么,现代大学的运行方式是不是应该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现代大学为适应外界环境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变化,治理过程中出现追逐金钱利益的行为是否已经违背了大学的理想?现代大学教育的导向应该是更加实用还是保持着传统的多元与自由因素等?

为避免这些问题给教育管理者带来了进一步的困扰,我们教育界得有个基本的价值判断。事实上,当现代大学管理者把大学作为一个追求经济利益的工厂时,金钱与权力在现代大学中被融合在一起,进而制订出一系列追求商业利益的计划,并配以商业管理模式,这样以市场为逻辑的做法违背了高等教育管理本应遵循的规律,完全偏离了大学的核心学术价值体系,以商业化为特征的运行模式将破坏现代大学的发展,“校长治校和教授治学”就无法找到正确的导向,大学的学术风气也遭到破坏,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众多决策也演变为商业决策,利益判断代替价值判断,学者们不再以学术讨论为中心,教育功能也被弱化,教师的身份也从教育者变为了商业服务者,从事着以教育形式开展的商业服务内容。这种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基层学术组织运行方式威胁着教师和职员在履行自身职责时所体现出的教育和研究功能的完整性(于杨,2009)。为追求商业利润,大学管理层会想方设法降低教育运行成本,进而影响教师的质量,代课教师等更加廉价的运行方式更多出现,大学人才培养的功能逐渐被弱化,教育教学质量大幅下降。从科研层面来看,当现代大学的教师追求商业利益时,科研工作也成为追求商业利润的工具,这些现象极大地侵蚀了大学运行的核心价值体系,使得大学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的根基逐渐动摇、扭曲,并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因此,那些主张以市场逻辑来治理现代大学的观点也是错误的。然而,在外部治理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对于大学管理者而言探寻一种既符合大学理想和根本使命要求又兼顾融合与办学相关各方不同需求的治理模式,对于当下的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在我国现代大学的发展历程中,高等教育的市场已经逐渐形成、政府职能逐渐转变,高等教育的中介机构也不断涌现,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达程度还远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但我国的许多大学都已经积极投身于大学治理的实践当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政府、社会、企业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已经逐渐认识到改革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性,彼此的合作频率和深度不断增加,对大学自身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对学术自由、公平公正公开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更加主动地要求参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在以往治理中出现的单纯行政主导或学术主导的治理模式,虽然解决了一时之需,但长期来看都可能并不是最佳模式。正是因为这些源于西方的模式都仅仅代表了某一方的利益或逻辑的治理理念,所以对于我国国情下的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中民主气氛的不断高涨,在利益相关者对大学的诉求多元化趋势下,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唯有寻找自己的路径,探索以共同治理理念为导向,构建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模式。

大学共治理念是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大学治理的重要理念,是大学内部决策权力分配的重要原则,是美国大学管理所追求的理想(于杨,2012)。共治理念期望并要求大学高端管理者、董事和政治领导人认同并保护教师个体、职员和他们所代表的集体权利,参与制定和完成教育目标和组织政策(Scott,2002)。共同治理理念与传统的学术自由和大学治理理念一脉相承,是对传统大学管理理念的延升与拓展。在大学共治制度框架内确立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原则,可以从制度上对大学发展提供良好保障(张维迎,2005)。因此,如何科学搭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该成为大学和社会共同思考的问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具有与其他组织治理不同的特征。例如,在现有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当中,其权力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同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还存在内部权威与外部权威,学术权威与行政权威,虽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总的来看却是处于一个辩证统一的共存状态,也就是说权威具有相对性。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漫漫发展历史长河中,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也从来没有处于绝对的自治或者绝对的他治状态。以此来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状态,应该是处于一种多种力量参与的中间状态。在当前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当中,国家、社会、市场和大学自身都将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参与主体,大学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将占据未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管理的主导地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与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许多大学治理模式具有区别,在历史上形成的德国模式、法国模式、英国模式等大学管理模式,都是基于在大学管理当中某一权力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以该权力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自治模式。大学共同治理模式并不是简单的让大学教授或大学行政人员共同参与治理,而是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首先要遵循德瑞报告(Dearing Reporter)中提出大学治理应遵守的几条原则,即: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该要能更好地尊重学术自治、保护学术自由、开放且能灵敏应对变化,能有效评估自身业绩,等等(黄林林等,2007)。共同治理应该是一种优于教授治校或校长治校的模式,教授治校和校长治校都未必是大学治理的最佳选择,顺应知识专门化分工的趋势,精通学术的教授或者长于行政管理的校长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但治理大学的专家却未必是教授或校长。应该看到大学共治与自治,大学共治与学术自由可以良好融合,但也需要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将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看做是大学治理的灵魂,在这样的生态环境当中正确运用共同治理的理念指导大学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和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共同治理观念指导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使现代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健康和良性发展。

(1)在构建科学的共同治理模式过程中,政府、大学学术组织成员和利益相关者,要充分认识到共同治理模式是我们最好和最有效的管理模式,与纯粹的管理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因为共同治理的理念充分融合了传统大学根本使命的理念与新历史条件下大学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可以为大学使命与社会需求之间寻找到一条平衡路径,能够在完成大学使命且适度考虑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下,促进大学学术组织的发展。共同治理理念能更好地对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当分离,在一种相互尊重理念和分工合作的状态下治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当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大学共治当中时,能够让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成员和教师产生主动参与感,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凝聚力,改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处理问题的多样化程度,接纳更多的观念与思想,提高人们对于大学基层学术组织问题的理解与宽容。但同时,采用共同治理方式,也应该充分注意治理的效率问题。

(2)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顺应了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活动的相互依赖性,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参与各方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无论是资深教授,还是高层管理者,都可以在共治过程当中充分的交流,积极的合作,发挥自身的特长,共同编制计划并实施完成,共同决策作为一个重要策略可以提高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生产力。

(3)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中,可以更好地保护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教师减少受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可以更好地享受学术自由、教学自由的学术权力,大学共同治理模式是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学术权力的最好保护。如何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模式中,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好的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他们的参与作用,避免被其他形式化的内容所代替,是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共同治理的理念引导下,从保护大学教师与专业人员学术自由,保护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应该大力探索和推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共同治理模式建设。

【注释】

[1]默顿归纳出的科学家的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合理的怀疑性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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