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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时间:2022-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前教育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一、学前教育(一)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政策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福利化办园阶段和社会化办园阶段。《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建立并完善0~3岁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积极探索非正规教育形式,满足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

学前教育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一、学前教育

(一)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政策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福利化办园阶段和社会化办园阶段。福利化办园的政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主要目的是方便妇女参加劳动,其组织依托是单位,举办主体是单位,经费来自财政预算。1952年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必须承担教育幼儿和便利妇女参加社会建设的双重任务。195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规定》,要求各工矿、企业单独或联合创办幼儿园,以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上幼儿园的需求,经费由各单位列入财政预算。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工矿、企业、机关等部门主办的幼儿园数量明显增长。到1965年,全国有幼儿园1.92万所,入园幼儿171.3万人。

自1983年起,我国幼儿教育进入向社会化办园转型的阶段,这一转型的趋势是:办园核心目标由支持妇女就业到提高国民素质;组织依托由单位到单位和社会的多元,且以社会为主;举办主体由单位向个人转移,经费由举办主体负责筹措。与这一转型过程相适应,从1983年教育部《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中提出“支持群众个人办园”起,经过20年左右的摸索,以2003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因应社会化办园的新的幼儿教育政策框架逐渐成熟。该意见主要强调了政府在幼儿教育中的责任,拓宽了责任主体和责任内涵。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提出“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同时明确规定幼儿教育领域应禁止的行为,包括:①不得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随意转制公办幼儿园。②不得造成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流失。③不得兴办非法幼儿园,取缔非法兴办的幼儿园。④不得乱收费。

总的看来,中国幼儿教育政策的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这一体制有三个特征:一是幼儿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包括管理和经费筹措;二是管理责任由各级地方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分担;三是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卫生、民政、人事、财政等部门分工合作。在经费投入上积极发挥财政投入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幼儿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两种: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个人办的幼儿园经费主要由举办者承担。这一财政投入体制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政府财政投入方面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二是财政投入由地方政府负责承担。此外,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其教育经费均由受教育者(家长)与举办者共同承担。(www.guayunfan.com)

(二)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

我国早期教育2003—2007年发展规划总的目标是,3~5岁幼儿受教育率达到55%,5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达到80%,大面积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建立并完善0~3岁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合理规划并办好教育部门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同时鼓励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使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积极探索非正规教育形式,满足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实际上,到2007年底,我国3~6岁幼儿园入园率为44.6%,其中城市地区幼儿园入园率约为80%,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入园率约为30%。目前正在讨论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1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3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同时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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