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重点学校政策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重点学校政策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时间:2022-06-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点学校政策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一、重点学校政策重点学校建设政策是我国在教育资源短缺时代,通过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由重点带动一般,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战略选择。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点学校建设政策,如1953年6月出台《教育部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意见》,1962年12月出台《教育部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

重点学校政策_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一、重点学校政策

重点学校建设政策是我国在教育资源短缺时代,通过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由重点带动一般,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战略选择。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点学校建设政策,如1953年6月出台《教育部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意见》,1962年12月出台《教育部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到1978年,邓小平指出:“为了加速造就人才和带动整个教育水平的提高,必须考虑集中力量加强重点大学和重点中小学的建设,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在效率优先和精英主义路线的指引下,教育部随后颁布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小学的试行方案》、《关于进一步办好重点中小学的几点意见》,1980年10月又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在这些文件中,对重点学校的领导配备、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方面,要求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对这批中小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双重领导的办法。中学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负责管理,实行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所在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双重领导;小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县(市、区)和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双重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当地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重点学校给予大力支持。在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要求学校领导班子要少而精,要把有教学经验、有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教师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各学科至少有三分之一比较有经验的骨干教师,其骨干教师比例要比一般学校多,调资和升级的比例要比一般学校多;在办学条件方面,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在教育经费方面,要求对重点学校优先安排,不与一般学校平均分配,在增加的教育经费中要保证重点学校的需要,基建投资、教学设备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戴帽”下达;等等。

在这种重点学校教育政策的要求和指引下,国家、省、地、县不同级别的重点学校体系逐步形成,并对重点学校进行了重点倾斜。

息县县域内,先后有县第一高级中学被确定为市级重点高中学校,县第三初级中学、县第一实验小学等一批学校被确定为县级重点学校。(www.guayunfan.com)

县级政府对重点学校教育政策的落实,使县域内重点学校在各种教育资源投入上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相对集中。以息县三中的发展为例,建校之初,县级政府举全县之力,在经费上进行了重点投入,先期投入建校资金150多万元。在校长和师资配置上,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为该校选配了5名校班子成员和67名优秀青年教师。[13]同时,在图书、仪器、体育器材等方面进行了优先装备。在生源上,县三中也有一定的优先选择权,如对应届毕业生基本成绩的选择、对择校生的选择、以“宏志班”对全县优秀小学毕业生的选择,等等。在此情况下,息县三中取得了比一般初中更快的发展速度。

这种重点学校制度后来在县二高、县一中、城关镇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有所体现和影响,也使得这批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拉开了距离。这也是导致学校间发展不均衡的一个方面的原因。

在乡镇学校中,也出现一些乡级政府眼里的重点学校,这些学校主要是集镇所在地学校和公路沿线学校。对这些“面子”学校,县、乡政府也给予了优先投入,使这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又要好于其他乡村学校。

事实上,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除了上述显性的差异外,还存在着隐性差异,而且有时隐性差异的表现和影响甚至超出了显性差异。隐性差异是由于政策的倾斜和“名牌效应”造成的办学条件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使得重点学校可以更多地筹集到计划外资金,而且可以凭借拥有特权者子女的优势,获得更多的特权,甚至可以得到对“违规操作”的赦免[1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