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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作_宁夏教育年鉴_2

时间:2022-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工作_宁夏教育年鉴_2综合管理综合工作2001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管理体制、经费投入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进展顺利,完成了宁夏大学农学院整体搬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宁夏大学被批准为博士授予单位,草业科学专业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实现了宁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性突破。

综合工作_宁夏教育年鉴_2

综合管理

综合工作

【概述】

2001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管理体制、经费投入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同月,完成对川区8个市(县)“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两基”覆盖人口154.7万人。盐池、隆德、泾源、固原4县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目标,覆盖人口98.7万人;完成海原、同心2县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全区县级单位已全部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1%。对全区9个县(市、区)移民吊庄学校每年筹措2500万元,解决吊庄移民学校基础设施落后、教师素质偏低等问题。教育教学中,正式启动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灵武实验区,在高、初中普遍开设信息技术课,在小学开始逐步开设英语必修课。批准了吴忠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学院正式招生,在10所重点中专学校进行了“3+2”高职班试点。高等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全区普通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长47.3%,录取率为5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区成人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长36.8%,参加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数达到4.50万人。全区有民族高等院校1所,民族中专2所,回民中学21所,回民小学101所(含回民寄宿制中学7所,小学65所)。各级各类学校有回族在校生35万多人,占全区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9.4%;其中回族小学生24.6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4.3%;中学生6.9万人,占中学生总数的24.2%;回族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4.6%。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已达214所,其中高等教育机构18所(含民办2所)、中等教育机构为18所(完全中学8所,12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4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教育机构5所、学前教育机构53所、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文化生活类机构120所,在校生达5.00万人,资产近2.8亿元。

2002年,为了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工作,在川区,完成对石嘴山市石嘴山区、永宁县、中卫县、灵武市“普九”巩固提高复查。对川区12个市县区进行了“两基”复查,覆盖人口243.4万,比上年提高了57%。在山区完成了对彭阳县、西吉县的“普初”验收,宁南山区8县有6县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覆盖人口达168.1万,比上年提高了70%。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加快,优质高中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年全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人数达到35512人,比上年增加了15.93%,在校生达93989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升学率达到了64.02%,全区每万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人数位居全国第六。集中力量完成了银川一中暨宁夏回民高级中学的迁建工作,带动了全区优质高中的建设。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办学实力明显增强。高校在全区录取新生17800人,比上年增加15%,录取率达58%,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在继续抓好灵武市国家级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自治区级实验区,确定了银川市西夏区和兴庆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吴忠市利通区、泾源县为自治区级实验区,并且制定了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推广方案。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2002年,全区共培训基础教育新课程国家级骨干教师108名、自治区级骨干教师200名,对56500名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校本培训,占教师总数的97.8%。培训中小学校长108名。建立了28个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基地,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班111期,培训教师19100名。启动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建设工程”、“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工程”、“移民吊庄学校建设工程”、“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贷款项目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等教育重点工程。认真落实中央将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要求,取得了实效。(www.guayunfan.com)

2003年,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幼儿在园(班)人数10.2万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了34.8%,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到了85%。全区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目标,川区实现“两基”巩固提高目标。“普九”覆盖人口占全区人口的68%。普通高中发展迅速。全区普通高中招生3.9万人,在校生达到10.7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达到70.44%。先后通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等,投入资金5亿多元,改善了1000多所学校办学条件。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迅速,生机比达到26∶1。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已进入大面积推广阶段:新增金凤区、贺兰县、石嘴山区、平罗县、青铜峡市、中卫县、中宁县7个课改实验区,实验区达到13个,占全区县(市、区)的54%。加快学校布局调整与教育资源整合步伐。通过调整改制新组建8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投资3000万元用于改善了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进展顺利,完成了宁夏大学农学院整体搬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宁夏大学被批准为博士授予单位,草业科学专业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实现了宁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性突破。

2004年,为了在全区实现“两基”目标,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方案(2004~2007)》,对山区各县(区)确定了具体规划。9月,盐池县通过了自治区“普九”验收,率先在宁南山区实现了“两基”目标。全区以县为单位“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59.6%,覆盖人口345.6万人,以乡为单位“两基”人口覆盖率超过了70%,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5%,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0%。全区开工建设优质高中7所,其中六盘山高中、银川六中和吴忠市中学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普通高中共招生4万人,普通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了11.8万人。根据“3133”工程,围绕建设好30所骨干职业学校的目标教育厅在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宁夏机电工程学校等1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宁夏水利学校等8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宁夏人民警察学校等15所合格中等职业学校。确定了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等和7所中等职业学校为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职业学院的11个专业和宁夏第一工业学校等2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24个专业为示范性专业。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共招收新生22017人,比上年增招4599人,增幅20.84%。10月,自治区与教育部共建宁夏大学的意见下发执行,共建协议的签字仪式在12月举行。继续推动“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启动了第三批工程项目学校建设,按照办学条件一流、管理一流、教育质量一流的要求来建设,已在17个县(市、区)正在建设或建成了50所回民中小学,总投资近亿元,推动了民族教育发展。

2005年,义务教育取得明显成就,全区小学入学率99.0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77.28%,均居西部省区第3位;普通高中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8.11%,在西部12个省区位居第二;每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267人,位居全国第三。教育信息化发展迅速:中小学生每百人拥有计算机在西部12个省区位居第一,宁夏推广教育信息化的做法被国家教育部誉为“宁夏模式”,在西部地区推广,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综合应用模式得到中组部、教育部的肯定。职业教育得到加强,全区中职教育在2004年招生2.19万人的基础上招收新生2.84万人(含技工学校共3.16万人),比上年净增6505人,增幅达29.68%,比“九五”末增长68.4%,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率先在普通高中取消“尖子班”、“重点班”,实施了全国东西部合作联合培养中等职业人才的试点工作。完成了“二期义教工程”、“二期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评估验收。自治区先后争取资金投入5.48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727所(小学608所,初中119所)。6月,在固原市举行了教育厅、固原市共建固原师范专科学校签字仪式,做好升本迎评准备。由中国矿业大学举办、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在宁夏举办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得到教育部批准,教育厅、银川市政府、中国矿业大学、银川东方旭邦公司签订共建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协议并举行奠基仪式,力争在2006年秋季完成一期工程,实现招生。

【全区教育大会】

2003年8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银川召开了全区教育大会。会议讨论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教育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表彰了一批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和自治区主席马启智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陈建国书记强调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始终保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活力;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发展夯实基础;要加大投入,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安排;要认真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重视人才培养、保证教育投入,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

自治区主席马启智在会议上指出,要始终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多配合、多服务、多办实事,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形成全区上下关心,支持、发展教育良好局面。

区党委副书记马文学、政府副主席刘仲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正式颁布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全区教育大会之后,区内大部分市、县(区)相继召开教育大会,制定了适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年度教育工作会议】

2001年2月9日至10日,教育厅在银川召开2001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来自全区各市、县(区、市)政府主管教育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部分大中专学校校长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仲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要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目标责任。教育厅厅长戴万忠作了2001年全区教育工作报告。会议系统总结了全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了今年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表彰了2000年全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2年1月29日,教育厅在银川召开了2002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教育部2002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全区教育系统上年工作,分析研究了今年教育工作面临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并对2002年全区教育工作作出了重点部署。会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仲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一定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教育厅厅长戴万忠作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实现宁夏教育新突破》主报告,对2002全区教育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在加快发展要上新台阶;第二,在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第三,在推进素质教育要有新进展;第四,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有新要求;第五,在落实保障机制要有新举措。蔡国英、韩梅源、张义康、王北媛、安纯人等厅领导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2003年2月27日至28日,教育厅在银川召开了2003年全区工作教育会议。会议总结了2002年及近5年的工作,研究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明确今后全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部署2003年教育工作。自治区领导马文学、余今晓、刘仲、金晓昀、陈育宁出席了会议,区党委副书记马文学、政府副主席刘仲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蔡国英在会上作了题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区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工作报告。马文学副书记在讲话中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刘仲副主席在就今后全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讲了指导性意见。蔡国英厅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后5年是全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科教兴宁战略的关键期,是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要实现这一目标,教育必须要跨越式发展。在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银川田家炳中学、银川一中、宁夏大学,有五个单位和学校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04年1月11日至12日,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总结了2003年全区教育工作,全面部署了2004年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今晓、区政府副主席刘仲、区政协副主席金晓昀出席了会议。刘仲副主席在会上讲了话,就做好2004年教育重点工作讲了指导性意见。教育厅厅长蔡国英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对2003年全区教育工作做了全面回顾与总结,对2004年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刘仲副主席的重要讲话、蔡国英厅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讨论,大家表示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努力实现宁夏教育跨越式发展。

2005年1月6日,教育厅在银川召开2005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2004年全区教育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教育工作,努力推动全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上,区政府副主席刘仲作了重要讲话,就做好200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教育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大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真抓实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蔡国英作了工作报告。指出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民族教育和职业发展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大力加强高素质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推进全区教育再上新台阶。会上,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隆德县政府、红寺堡开发区委员会、银川市教育局、中卫市教育局、大武口区政府、西夏区政府、宁夏大学、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等8个单位的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教育厅副厅长韩梅源作了会议小结。

【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2001年,支教工作以加快南部山区义务教育发展步伐为宗旨,以继续充实、补充包干偏远乡、村中小学师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援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协助当地政府和受援学校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和受援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教研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自治区支教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教育厅、区石化总公司、宁夏日报社等98个单位共派出136名教育工作者前赴宁南山区各县支教,在宁南山区各县支教的研究生有5个院校的11名研究生,“百名优秀教师支教队伍”有15个单位、89人在27个学校(点)支教,闽宁对口帮扶支教有8个单位、89人在37个学校(点)支教。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的同时,各支教单位还通过援建校舍、购买教学仪器、捐助贫困学生、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冬季取暖等多种形式帮助受援学校,促进了这些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2002年6月14日,闽宁教育对口支援座谈会在银川召开,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朱之文、副厅长刘平等与宁夏教育厅厅长戴万忠、副厅长韩梅源等出席了会议,福建教育出版社向宁夏捐赠校园网络经费25万元,并就进一步加强教育援助达成了初步意见。为加强基层教育支援工作,8月21日,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人员参加第二轮支援基层教育工作的意见》,就做好全区第二轮(2002~2005学年)支教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决定继续实行支教工作包干制和目标责任制:区党委办公厅对口支持海原县城关镇山门村小学、区经贸委对口支持海原县蒿川乡韩套小学、青铜峡铝厂对口支援海原县蒿川乡浪水村、区高级法院对口支援海原县红羊乡石塘村小学、教育厅对口支援海原县兴仁镇高庄小学、区档案局对口支援海原县杨明乡上窖村小学、农科院对口支援海原县树台中学、农业银行宁夏支行对口支援海原县西安乡薛套小学、农牧厅对口支援海原县双河乡八斗村小学、西北轴承集团公司对口支援海原县徐套乡徐套小学、区计委对口支援泾源县黄花乡平凉小学、区工商局对口支援泾源县黄花乡沙塘村小学、区党委宣传部对口支援西吉县新营中学、科技厅对口支援西吉县下寨乡小学、区计生委对口支援固原县蒿店乡牡丹村小学、区妇联口支援固原县开城乡中心小学,等等。在支教政策保障下,全学年区内外参加南部山区支教人员432名,同时支教形式多样、支教内容不断丰富,推动了南部山区基础教育的发展与提高。

2003年10月,教育厅下发《关于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教师对口支援南部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方案》,对区内对口支援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对川区各县(市)与山区各县(区)的教育对口支教工作提出了数量要求:

12月5日,自治区支援基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参加支援基层教育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从支教工作的具体任务、支教人员守则、支教人员待遇等几个方面,对支教队员和支教单位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将支教队员支教工作鉴定作为主要依据,纳入支教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了支教管理,提高了支教工作整体水平。经自治区支援基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学年表彰奖励的支援基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有区建设厅、区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宁夏分公司、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支教队、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永宁县教育局、青铜峡市教育局等28个单位。

2004年,区内外151个支教帮扶单位的1959名支教队员参加了对宁南山区九县(区)87个乡(镇)的223所中小学、8县(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的支教帮扶工作。其中区直121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62名支教队员到223所中小学和8所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支教;川区13个市、县(区)选派了408名教师到64所中小学支教;福建省9个区、市、县选派了70名优秀教师到南部山区9县(区)的33所中学支教;团中央、教育部从6所大学选派了44名研究生志愿者到4县(区)24所中学支教。各支教单位和社会各界向南部山区教育系统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17.3万元,比2004年的497万元增加了120.3万元,其中引进和投入资金61.6万元,为山区翻建教室57间,修建学校围墙3190平方米;为中小学校捐赠办公桌椅778套,课桌凳1354套,教学器材631件(套),各类图书3.4万册,学习用品5703件,衣物2.3万件。筹措资金50.5万元,资助了2553名贫困学生,动员367名辍学儿童入学。特别是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捐款捐物累计折合人民币426.5万元,捐赠钱物总额占全区所捐钱物的69%。区内外各支教帮扶单位重视了现代化信息技术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加大电脑的投入数量,捐赠价值131.2万元的计算机341台。但区内一些单位和贺兰县、永宁县、利通区、灵武市或不按计划和要求选派教师,使支教教师不能在当地发挥应有作用。

2005年,山东支教队和“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正式启动,全区支教队伍扩展到8支:区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教队,百名优秀教师支教队,川区教师对口支教队,闽宁对口教师支教队,区内大学生志愿者支教队,市、县辖区内支教队,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队和山东支教队。其中79个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本学年共派出82名支教队员到48所受援学校支教,6个院校的44名研究生志愿者在16所受援学校支教,百名优秀教师及超编地区教师48个学校(支援单位)派出175人到48所学校支教,8个闽宁对口支教单位派出79名支教队员到29所学校支教,团中央选派289名大学生志愿者到48所学校支教,区内大学生志愿者1200名到241所学校支教,“农村计划”202名支教队员到56所学校支教,山东支宁教师4名在2所学校支教,各个县域内的支教总人数533人。8月下旬,全区正式启动“三支一扶”工作,1200名支教队员在报名、审核、选派后开始开赴宁南山区各学校进行支教,全区支教力量进一步得到增强,困扰多年的南部山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不足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观。

【与外省市教育合作与交流】

2001年,宁夏与外省、市合作办学的政府间工作机制虽未完全建立,但各个高校与部分职业学校已经开始了与外地、外校的合作办学。宁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就开始合作办学,开设新闻学、电子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宁夏理工学院与东北大学开始了本科层次的联合办学。自1999年东北大学在宁夏理工学院设立“东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宁夏分院”并从当年起开始招生后,先后开设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热能动力、自动化4个专业共14个教学班(专升本)。

2002年,宁夏与东部发达省市合作办学全面开始,根据东部地区学校及用人单位的需求,全区各地、各学校积极寻找培育订单,为学生提供用人信息,扩大就业服务,并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2002年,全区有16所中等职业学校与福建、山东、浙江、天津等省(市)的中职学校建立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新机制,这些省(市)的职业学校先后在宁夏联合招生1100名,促进了东西部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针对一些中职学校缺少专业实训教师及相关设备,教育厅还通过与广东、山东、北京等省(市)职业学校联系,开始探求在宁夏职业学校从事基础的理论知识教育,而将实训教育、实习等与有实训条件的外省市学校联合办学来予以解决。同时,为加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教育厅将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培训“双师型”教师90名左右。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重点支持骨干特色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训,每年每校培训2人以上。此外,宁夏与东中部地区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始建立合作互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双赢关系,宁夏与东部省(市)联合办学也为宁夏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

2003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精神,教育厅和各级教育部门、职业学校结合职业教育对人才的需求特别是东部企业对中等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与东部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并采取不同形式实现招生学校、招生对象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最佳结合,引导全区各地农村新增劳动力跨地区有序转移,并开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区内,一些学校特别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也开始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如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模式,先后与长城须崎、小巨人、共享集团、佳通轮胎、吴忠仪表、多维药业、蒙牛等区内外大型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2004年,根据东部地区职业学校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教育厅职能部门积极提供招生、用人信息,扩大求学、就业服务,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福建、山东、浙江、天津一些中职学校建立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这些外省(市)职业院校与宁夏中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形式分别为“1+2”、“2+1”或“1+1+1”等多种办学模式,即第一年在宁夏学校读书,第二、第三年在合作方学校强化技能、进行实习并由合作方推荐在当地就业;或第一、二年在宁夏学校读书,第三年到合作方学校实习并由合作方推荐在当地就业;第三种形式是第一年在宁夏学校读书,第二年在合作方学校学习技能,第三年在合作方学校安排的企业实习同时在当地就业。合作办学中还明确约定,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完成学业。同时,教育厅还积极与陕西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取得联系,先后5次与陕西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座谈。6月22日,教育厅与西安交大旭邦公司就举办独立学院一事签订办学协议。在区内,实施了银川一中与宁夏建华学校、石嘴山三中与石嘴山育英实验学校的合作办学。同时,自治区还将通过公办学校转制,改善薄弱学校发展,如原银川郊区中学已通过改制实验成为银川高级中学。

2005年5月20日至24日,在银川召开了东西部地区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洽谈会,邀请福建、河北、天津、山东、北京、浙江6个省(市)的近百所中等职业学校来宁,与宁夏37所职业学校围绕“交流、合作、互动、发展”主题进行了交流和洽谈,共签订147校次的办学协议,联合招生人数达9000余人,仅南部山区八县(区)就签订了3000多人,涉及67个专业,进一步加强了省际交流,促进了东西部院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其中在本次“宁夏与东部六省市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上,福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宁德的36所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洽谈会,其中泉州华侨职业学校、晋江职业学校、泉州电子科技学校、惠安职业学校分别与宁夏六所职业学校结成合作对子,签订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议。

【承办议案和提案工作】

2001年:

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下属职能处室对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出的11、57、64、93、103、109、150、175号等8个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分析并及时答复办理。根据马存玉、杨有贵、周彦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海原县第三中学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答复为:对成立海原县第三中学一事,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以认真论证,如确需新建,可列入“十五”期间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根据李锐、马希贤、高自红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狼皮子梁乡吊庄学校基础建设意见》(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7号),教育厅财务处的答复是:解决移民吊庄地区办学条件已成为教育厅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决定将14个移民吊庄办学条件的改善列入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促使其教育发展水平逐步赶上吊庄(市、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根据马英花、张慧玲、张奎等10位代表所提出的《关于增加银川市普通高中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号),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答复为:近年来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伐较快,银川市也对普及高中教育做了具体规划。但由于投入不足,必须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同时也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此外,教育厅还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及时答复解决:杨忠国、周世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投资建设石嘴山市高级回民中学综合实验楼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8号),陈贵、白雪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郊区芦草洼移民吊庄办学条件极差校舍严重不足危房较多亟待解决》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建议),黄学银、何国攀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盐池县第四中学所需建设资金的议案》(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罗文瑜、杨志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贫困家庭小学生课本费的问题的建议》(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张洪才、买霞等代表提出的《要求自治区政府帮助扩建吴忠回民中学的议案》(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号)和张文江、王建平、司天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办学的议案》(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教育厅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对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进行了及时办理答复。在本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所提出的提案中涉及教育的有4、34、47、33、89、101、120、122、124、125、128、133、135、145、206、209、228、237、271、275、278、279、297、324、334、373、389号等27个。对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建议解决银川市回民中学回族学生比例偏低问题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是:银川市回民中学回族学生比例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是按区划招生,有些回族学生择校,出现了回民中学比例达不到银川市回族人口自然比例的问题。针对银川市回民中学回族学生比例偏低问题所采取的办法是:继续坚持对民族教育优先发展、扶持的方针,采取特殊政策扩大回民中学的招收范围和规模,使之达到规定的比例。对民进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成立教育稽查大队的建议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为:教育厅将加强与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合作配合,加大对社会办学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对区外来宁招生民办高校生、自考生的学校实行招生代理制,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招生秩序。对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议有效打击制贩假文凭丑恶事件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答复为:宁夏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外,要求各高校对近三年(1998~2000年)学历文凭、学位证书发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尽快将‘五三’学制、‘四五’学制统一为‘六三’学制的建议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具体答复为:教育厅要求已经实现“普九”和“普初”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的过渡,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制。同时,教育厅还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减轻我区农垦企业社会负担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和《建议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素质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加以具体答复。教育厅在答复马亚平委员提出的《建议允许中小学对外开放部分教学资源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时指出,要在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开放校内设施,并积极与物价、财政部门协调以制定相关收费政策,用来偿还设施耗损与人员补贴。教育厅还对何新南委员提出的《建议翻建贺兰一中学生宿舍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孟德强委员提出的《建议制定有关文件将我区小学全部改为六年制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0号提案)、袁希俊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为30年教龄的教师庆祝教龄》(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2号提案)、柴培科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中小学确立以德育为核心的教育观念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和《关于对我区中师压缩合并升格工作中的几点看法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王学文委员提出的《建议解决利通区马莲渠乡中小学翻建教学楼资金短缺问题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董可勤委员提出的《关于执行〈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助学基金制度的建议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和《关于开征地方教育费和分离企业中小学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5号提案)、杨汝 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6号提案)、朱佩玲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9号提案)、马保国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改变我区高中教育严重滞后状况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28号提案)、周瑞海与左理委员提出的《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37号提案)、马学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做好企业中小学移交当地政府工作案》(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等进行了具体翔实的答复。同时,教育厅还以宁教提案[2001]21、[2001]22、[2001]23、[2001]24、[2001]25、[2001]26、[2001]27、[2001]28号文件,对自治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75、278、279、297、324、334、373、389号提案加给予及时答复。

2002年:

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以宁教办[2002]91号文件,将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12、14、23、44、54、76、78、82、97、124、145、154、170号办理结果报告了区人民政府。对马彦明、黄占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固原第二中学议案》(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为,在以县为主筹措资金的基础上,教育厅将从高中发展基金中对固原二中的扩建予以补助。对张奎、王永亮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编写和使用〈回族历史文化常识〉地方教材案》(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答复为在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背景下,将在地方课程规划中充分考虑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对马彦明、柯义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扩建固原县什字路助学校舍的议案》(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和贺满朋、刘万成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投资建设永宁县第三中学项目工程案》(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马希贤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灵武市高级中学的议案》(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8号建议)、何国攀、吴德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兴建盐池县高级中学的建议》(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答复要把这四所学校的建设分别列入县教育局项目和普通高中国债项目。对陈育宁、余今晓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高等农林教育投入的建议》(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答复自治区将集中财力支持宁夏大学的发展。对冯玉涛、张正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银川市建设大学城(高校园区)的建议》(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3号建议),明确指出因宁夏高校规模有限,目前建设大学城没有必要。对杨兴才、朱生保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中卫中学列入区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建议》(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号),教育厅答复为,要将中卫中学列入区级示范性高中建设计划,吴忠市、中卫县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自治区也对具备创建条件的学校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对余今晓、马金虎、黄占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村级完小建立远程教育接收站的建议》(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答复为贫困山区推进现代远程教育的重点在乡以上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建立远程教育接收站的问题将逐步解决。教育厅还以宁教建议字[2002]8、[2002]10、[2002]11、[2002]12、[2002]13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7、10、170、145、76号建议进行了具体答复,分别就西吉县回中实验楼建设资金、石嘴山市第十二小学危房改造资金、中宁县长山头与大战场、马家梁三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大泾源县资助特困生基金及解决灵武市“两基”复验问题进行了及时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进行了及时办理。在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所提出的提案中涉及教育的有9、12、15、32、36、41、42、45、51、68、104、105、111、112、135、140、151、169、170、171、176、190、193、227、234、238、241、257、291、292、298号等31个议案。对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几点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12提案)和《关于取消自治区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15提案)分别答复是,教育厅将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管,促进各类民办教育步入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轨道,高中会考在质量检测和评价机制中具有重要意义,在宁夏应继续坚持。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提高宁夏高校教学质量的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32号提案)答复为,教育厅对因扩招带来的高校教学质量下降问题有充分认识并已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今后将继续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推进教育技术现代化,力争到2005年把全区高校都建成教学质量合格学校。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中等职业教育问题的几点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36号提案),教育厅表示要通过做好全区首届职业学校优质课评比、第二届职业教育论文评比、加强教材建设和校长、教师培训等工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提高。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的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41号提案),教育厅提出要通过新建、扩建、改建高中和发展民办教育等途径来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同时还要积极推行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大力兴办综合高中。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区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力度的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45号提案),教育厅将采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地位、作用与意义的认识水平、加强民办教育的理论政策研究、建立民办教育资助与激励机制、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等具体措施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提高。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中专学生就业问题的几点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51号提案),教育厅提出要在国家大中专学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制定适合宁夏实际的就业指导方案,同时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积极的就业指导。对民建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议在我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程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176号提案),教育厅的答复是,全区虽未开设专门的教育法制教育课程,但在相关学科中已把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程,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同时还编写了《讲故事学法律》《中学生与法》两种学生读物。同时,教育厅还对许兴宝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银川市禁止向我区引进的博士子女收取高额转学费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9号提案)、黄汉文等8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好石嘴山市部分国企中小学与企业脱钩问题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42号提案)、保进贵委员提出的《建议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68号提案)、姚长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建议》(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104号提案)、韦永贵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中卫县山区三乡一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享受自治区优惠政策案的提案》(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105号提案)等建议议案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此外,对自治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中政协委员们提出的111、112、135、140、151、169、170、171、190、193、227、234、238、241、257、291、292、298号议(提)案,教育厅都予以了及时的答复或翔实的解释说明。

2003年:

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对人大代表建议第7、8、37、78、986、103、111、116、119、125、130、145、158、169、178、189、196、211号进行了及时答复。其中柳富、余今晓、何学清、马夫、刘立言等10位代表在《关于固原市职业教育扶贫工程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中建议政府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投入,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教育厅表示支持固原市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扶贫具有重要意义,将给予大力支持并对所需资金与财政协商解决。对柳富、余今晓、何学清、马夫、刘立言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民族地区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教育厅答复是,为加快贫困地区“普九”步伐,固原市所有县(区)均进入了二期“义教工程”,对缺口资金,将通过“百标”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来解决。对柳富、余今晓、何学清、马夫、刘立言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固原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教育厅对代表们提出的政府配备信息化建设配套资金、支付学校上网费、筹建市级网络中学、建设多媒体教育资源播放点等四项措施进行了高度评价,同时表示将从信息技术教育专项资金中对固原市进行大力支持。对柳富、余今晓、何学清、马夫、刘立言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固原城市学校改扩建工程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1号建议),教育厅表示将在资金安排上对固原城市给予一定倾斜,推动固原城市教育的发展。对杨锦明、田治富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扩大西吉中学办学规模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和吴占东、冯晓东、王建军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中卫县第一中学扩建分校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及魏锦、马少英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吴忠市高级中学建设投资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刘占学、王鹏、马淑红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嘴山市第四中学搬迁费用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王正升、周彦奎、王俭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扩建海原中学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9号建议),教育厅明确答复已与区发改委进行了商定,要将西吉中学扩大规模、中卫中学扩建、吴忠中学投入、石嘴山市第四中学搬迁、海原中学建设列入普通高中国债项目。对刘彦宁、余霆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新建惠农县第二小学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建议)、叶旭、胡瑞峰等9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彭阳县初中学校校舍危房改造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周金科、天贵强等7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长山头、大战场、马家梁三乡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教育厅答复在基础教育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同时教育厅在教育项目中予以一定的支持。此外,教育厅还对徐体龙、马少英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吴忠市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资金问题的提案》(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兰正德、洪洋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同心县初中升学难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号建议)、段荣、石文典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迁建兴泾回民中学的建议》、马丽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理顺隶属关系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宁夏田家炳高级中学基础设施步伐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王固平、王学宽、李科军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隆德县中学教学楼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号建议)进行了详细分析、全面研究、及时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在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提出有关教育的提案有22、30、47、56、61、67、77、95、104、105、108、135、138、155、160、179、186、187、196、214、216、221、249、261、262、265、268、269、279、285、289、327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中政协委员们所提出的各个提案进行了具体分析、及时答复。对农工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议有关部门保护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2号),教育厅的答复是:此问题已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外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拟报请区政府批转执行。对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助学贷款工作的几点建议》(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0号),教育厅答复为已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拟于近期召开自治区第二次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会议,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民建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议对城乡贫困家庭进行教育援助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教育厅答复为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56号)和《关于建议有关部门理顺教师培训多头管理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61号),教育厅分别答复为:我区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教师培训中教育、人事部门多头管理体制,拟通过协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对马玉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将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改建为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77号),教育厅明确答复是,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作为自治区重点职业学校应立足于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是将学校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昌东奎等3个委员提出的《关于在银川市西夏区建设大学城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教育厅的答复是:利用西夏区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优势规划建设大学城对促进宁夏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但因涉及到城市规划、基建项目审批、建设资金筹措及税务、工商等部门,建议由银川市政府统筹规划,其他部门协调参与。对陈玉琪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实行高考本科、专科(高职)志愿分别两次填报、两次录取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教育厅答复是,从2003年起宁夏将实行高考本科、专科(高职)志愿分层次、分阶段(即两次填报、两次录取)改革。对赵晓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普通高中会考工作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6号)教育厅答复为,对语文、数学、英语会考下放到各高中的建议因不能保证会考的省级水平和无法对各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统一检测而不具可行性,对提前参加会考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来解决。对田军仓、毛军、胡文成、于有志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博士点’建设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14号),教育厅解释到,我区已上报教育部将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正在等待国家评审,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将把博士学位点的建设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对张朝贵、李耀宗等5个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宁夏高考暂缓采纳‘3+大综合’形式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14号),教育厅表示,根据教育部精神及宁夏教育发展的实际,2004年宁夏高考继续采取“3+文综”“3+理综”的模式。此外,教育厅还对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的第47、67、95、105、135、155、160、179、186、187、216、221、249、261、262、265、268、279285、289、327号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和解释说明。

2004年:

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对本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所提出的13件建议进行了及时答复。对冀永清、马一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29号),教育厅的答复是:国家及我区对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十分重视,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此项工作,但因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而实际操作又为市场化,实施难度较大,仍需继续努力。对李建军、王建中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接收厂(场)办学校建议的提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48号)和马丽、张学诗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国有企业及国营农场学校移交地方的意见》(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83号),教育厅说明,我区共有110所企业办学校,目前已移交25所,其余计划用3-5年时间完成企业办学向政府移交。对柳富、余今晓、何学清、马夫、刘立言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固原市民族教育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99号),教育厅决定采取如下措施:在每个县(区)重点建设好1到2所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鼓励支持条件好的乡(镇)举办幼儿园;重点抓好巩固提高“普初”成果,如期实现“普九”目标;积极促进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扩大办学规模。对张玉英、刘小河、裘志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永宁县高级中学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23号)和蒋绪藩、田贵强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建中宁高级中学资金不足问题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66号),教育厅的答复是:将会同区发改委把这两所中学列入2004年高中国债项目。同时,教育厅对房全中、洪洋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同心豫海高级中学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72号)及《关于对同心中学进行扩建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69号),教育厅表示将协商同心教育局将两所学校列入工程项目。对师梦雄、百春兰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吊庄地区的妇幼保健及儿童教育急需改善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72号)、王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隆德县‘普九’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39号)、何建国、王俭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初级中学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19号)、马彦明、海波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迁建原州区第四中学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09号)与《关于改(扩)建原州区头营中学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008号)加以及时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在自治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委员们提出有关教育的提案共有52件。九三学社在《关于宁南山区教育发展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35号)中对发展这一区域教育提出了建议,教育厅研究后表示会加快这一区域的教育发展;继续加大“普九”攻坚力度,确保2007年如期实现“普九”目标;实施智力扶贫计划,为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实施好各项教育重点工程;以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为龙头,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快中小学“校校通”建设;建设好六盘山高级中学,使其成为面向南部山区服务的区级示范性窗口学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实施教育外援项目。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建议实施分离企业学校工作应由自治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49号),教育厅表示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我区残疾人事业扶持力度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51号),教育厅对全区特殊教育发展政策、成就进行了具体陈述并表示要于2004年应用远程教育项目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计算机教室,提高教学质量。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改进中考方式,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56号),教育厅的答复是:从今年起宁夏在全区将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的“两考”合一以减少考试科目、减少考试次数、减轻考试负担,以考试改革推动教学改革。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对我区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58号),教育厅引用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加以具体解释。对民盟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59号),教育厅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的答复是: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上,建立起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新体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全区职业教育在“十五”初期出现萎缩,但2003年后在全国第四次职业教育会议后,全区职业学校招收人数较上年增长了16%;在职业教育经费上,“九五”期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每年150万,1999年增加到250万,现正争取每年增加到500万元;在农民工培训中,进一步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适应型、开放型农民文化科技培训网络;在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上,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规定,每四年一次对全区各职业学校进行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教育厅对民盟宁夏区委会《关于促进我区社区教育发展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53号)和《关于预防问题少年初中辍学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78号)两份提案进行了具体答复。对民进宁夏区委会《关于小学科学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82号),教育厅表示对民进宁夏区委会提出的五条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小学科学课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对民进宁夏区委会《关于关注大学校园里的“弱势群体”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25号),教育厅根据议案建议,表示从对全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落实国家大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和广泛宣传、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金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个方面来做好资助全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对民进宁夏区委会《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定位,降低企业用人风险》(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34号),教育厅表示要从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规范毕业生就业秩序、加强毕业生就业培训实习、建立与完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等方面来加强、改进此项工作。对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永宁县高级中学建设步伐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47号),教育厅认为永宁县高级中学建设所需资金要坚持以县政府为主导、多方筹措的原则,教育部门也将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教育厅还对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扩建银川十八中学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49号)和《关于接收厂(场)办学校建议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54号)进行了具体答复。对肖金甫、刘安邦等5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宁夏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落实到实处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23号),教育厅的答复是:国家及我区对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十分重视,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此项工作,但因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而实际操作又为市场化,实施难度较大,仍需继续努力。对曾玉强、徐自亮、王丹华3委员提出的《关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不正之风及制止对策建议提案》(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64号),教育厅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厅行风建设十条禁令,坚持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收费告示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原则,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监察检查力度。对孙涛、袁红等5委员提出的《关于宁夏医学院实行新校区迁建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249号),教育厅表示将积极配合发改委,加快学院迁建步伐。此外,教育厅还对自治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所提出的第013、037、091、096、099、105、122、124、167、168、170、178、214、216、218、228、231、234、235、242、259、260、269、303、324、327、339、340、341、354、382、387、397、413号提案加以全面研究和认真答复。

2005年:

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对本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所提出的009、015、023、031、035、065、073、077、080、090、096、107、124、133、149、179、189、190、207共19件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对杨锦明、田治富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西吉中学申办区级重点中学所需资金的议案》(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教育厅答复为,根据自治区“3133”优质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将在教育专项资金安排上对西吉中学给予必要支持。对柳富、何学清、马夫、徐力群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固原市市区及县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工程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015号),教育厅说明到,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到2007年全区要实现“两基”目标,其中对固原市各县(区)共安排1.58亿元用于改造小学与初级中学。对房全忠、丁光荣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前拨付攻坚专款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090号)和王学宽、王俭、周彦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前拨付攻坚专款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149号),教育厅表示将与财政厅协商,由区财政提前垫付2007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资金;如无法垫付,将安排申请财政专项贴息贷款,以确保“两基”目标的如期实现。对田贵强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喊叫水乡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207号),教育厅表示将继续关注喊叫水乡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并争取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此外,教育厅还对031、035、065、073、077、080、096、107、124、133、179、189、190号人大代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对本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所提出的006、013、063、082、098、099、100、101、103、104、115、123、126、143、150、157、167、170、194、200、201、206、211、214、218、230、241、263、283、288、320、323、334、347、348、352、353、357、367、371、372、373、388、390、394、399、405、406、408、411、413、414、433、442共54件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对左兵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在大中小学生中进行中共宁夏地方史教育的提案》(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06号),教育厅表示,此项提案很及时,教育部门将通过少先队、共青团活动和加强党史及宁夏地方党史图书建设、参观革命遗址(到烈士陵园扫墓)、组织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对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劳动教育和“五爱”思想教育》议案(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63号),教育厅答复为,教育部门将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利时机,推动宁夏青少年劳动教育和“五爱”思想教育再上新台阶。对曾国福、马保国等6委员提出的《关于取消我区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0号),教育厅答复为,对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作用要进行充分肯定,其对各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的统一检测具有不可替代性,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改进,促使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从考试功能转变为对教育质量的监测、监控上来,同时对议案中提出的要尽快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标准的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表示要尽快加以研究,并采纳委员们的建议,组织专家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来解决升学竞争、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对马英玲、安纯人、张怀武、马亚平等1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扩建宁夏银川二十一小学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教育厅答复是,针对银川二十一小学存在的办学规模过大而学校占地面积小、校舍紧张等问题,教育厅将与银川市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63号),教育厅吸纳这一提案并从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大学生校内外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等方面来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对张春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及师资实行保护政策的建议》(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94号),教育厅答复是: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增加农村教师补贴、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等多项措施来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并进而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对王永亮、肖金甫等5位委员提出的《建议给乡、村小学生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442号),教育厅表示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很好,对委员们提出的具体措施,教育部门将结合实际并会同有关部门于工作中采纳、借鉴。此外,教育厅还对自治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所提出的013、082、098、099、101、103、104、115、123、126、143、157、167、170、194、200、201、206、211、214、218、230、241、283、288、320、323、334、347、348、352、353、357、367、371、372、373、388、390、399、405、406、408、411、413、414、433号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及时答复。

【规范教育收费】

2001年2月,根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和各级地方政府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对教育收费的规范管理,强化对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的力度。教育厅等部门明确规定:2001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一律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各地市、县(区)政府不再出台新的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从2001年起,在宁南山区贫困地区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收费,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一费制”最高标准为:农村小学每学年每生120元、农村初中每学年每生230元。同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各地应因地制宜地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并实行减、免收费制度。同时,全区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关于认真落实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督促检查。在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同时,教育厅与各级教育部门还加大了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区计委、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地、各校全面自查基础上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治理情况进行了几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检查。同时为加强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9月教育厅开通了教育乱收费举报专线,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中,2月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要求全区各高校招生收费工作要继续执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项规定,并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2001年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随意提高。各地、各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并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也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002年4月3日在银川召开全区教育督导大会,会议要求2002年的教育督导工作要会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携手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督导检查力度,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的同时,督察各学校是否做到了收费公开,是否给学生和家长一本明白账。提出教育收费问题要在治标的同时抓治本,政府有关部门要多渠道为学校筹资办学,保证学校的公用经费及时到位,从源头遏制乱收费,保障学校教师收入有保障,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秋季开学后,区物价、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对全区各地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高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点招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捐款、补考费、重修费等费用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并不按规定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和初中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或代收费用在期中不予结算或变相多收费及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或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不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的,未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向学校摊派费用,以及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等。

2003年7月,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大会,对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作出部署。自治区政府分别与4市政府和高等院校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0位全区教育行风评议员,对全区教育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评议督查。全区教育系统普遍成立了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上上下下一齐抓的工作机制。教育厅还先后制定了《自治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关于中小学乱收费的“十不准”规定》《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使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还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及全区教育系统收费管理职责,南部山区8县和红寺堡开发区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部实行了“一费制”,制定了公办高中“三限”政策,坚持和完善了“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建立了收费巡视制、收费通报制、责任追究制、社会监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秋季开学后,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地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纠风办、物价局等7厅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中小学收费和部分高等院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严肃纪律、严格标准,做好“退、缴、追”工作。根据各部门职能,区价格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对各种教育乱收费的检查和处理,会同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一费制”的落实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清理整顿教育系统摊派搭售教辅材料、复习材料等违规问题,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纠风、监察部门重点结合检查情况,依法追究有关乱收费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教育乱收费项目并重点检查教育收费票据,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教育收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地制定《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办法》的情况。

2004年,自治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校统一实行了“一费制”,并在大中城市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其中“一费制”政策为: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川区农村为190~230元、山区农村为90~120元,初中川区农村为270~300元、山区农村为120~150元。对学生公用经费差额部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解决,川区由县级财政承担学生公用经费差额部分,山区由自治区财政与县级财政按1∶1分担解决。同时,为完善“三限”政策,教育厅协调有关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对各地普通高中落实“三限”政策进行了不定期的督查。

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开始实施,宁夏严格保证义务教育阶段不再出现乱收费,同时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不再批准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问题,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同时,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巩固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在常规检查中,教育厅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教育收费制度及惩治、预防的长效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在城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认真执行双“十不准”规定和一次收费规定,建立了收费巡视制、通报制、责任追究制、社会监督制和公示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对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改革试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春秋季开学初,教育厅组织了全区大检查,加大对违规收费的处罚力度。全区全年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32起,涉及金额73.1万元,处理有关责任人34人,使全区教育收费的举报信件、投诉案件明显减少,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稳中有降,维护了教育形象。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主 任:张广平(2000年9月~2004年12月)

刘永翔(2004年12月~)

副主任:宛国成(2000年9月~2003年9月)

吴红军(2000年9月~)

高应举(2001年1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高应举

人事管理

【概述】

2001年至2005年教育人事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尽快适应自治区教育发展需求,积极争取编制,成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自治区教育信息管理中心、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等机构。积极推进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人事改革,加强了学校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工作,完成年度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人员晋职调资、后备人员推荐选拔等工作。在2001年和2004年分别完成第六批和第七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积极开展闽宁对口支援、南部山区支教工作,做好六盘山高级中学等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机构建设及编制】

2001年5月,根据《关于核定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通知》(宁编办发[2001]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保留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为8名。同月,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广电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及自治区编委《关于成立宁夏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宁编办发[2001]89号)精神,为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成立了“宁夏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人。11月,启用“宁夏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印章。

2002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宁夏农业学校改建为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面向南部山区招生,暂保留宁夏农业学校牌子。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处4个科级机构。设校级领导4名,其中,校长1名(正处级),副校长3名(副处级);配备科级领导4名;教职工总编制数为235名。同月,根据《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通知》(宁编办发[2002]231号)要求,为了确保全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事业编制4名。

2004年2月2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宁夏商业学校(宁夏商业技工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经贸学校建制,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建制事业单位。

4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自治区教育工委),为自治区党委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组织部、思想政治工作部3个职能机构,分别与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合署办公。核定行政编制数6名,其中工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11月,根据《关于成立自治区教育信息管理中心的通知》(宁编发[2004]87号)要求,为了加强全区教育信息化的管理体制工作,成立了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为教育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正、副处级领导各1名。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承担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级教育信息资源及网络建设、开发、管理、应用和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信息资源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2005年3月,为了加强自治区教育厅纪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自治区纪委将派驻自治区经委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监察)人员编制1名调整给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教育纪工委)。调整后的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增加为4名。

【人员变动】

2004年,教育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共交流调整了10名正处级、16名副处级干部;考核晋升了6名正处级干部、5名副处级干部和1名主任科员;组织完成了5名副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工作。经过群众民主评议,并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确定了银川一中3名副校长后备人选;对3名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2名正处、1名副处)进行考察,提交厅党组会议后正式任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配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领导班子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5名正处级干部、15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任用。为厅属事业单位81人及机关13人办理了晋升职务后的增资手续;分别为28名退休人员、3名伤残人员、4名提前离岗人员、6名退养人员办理了相关手续。

2005年,认真完成了人员晋职调资、调动进资等工作。共为68名调动工作的同志办理了人事、工资等手续,为338名晋升职务后增加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同志办理了增资手续;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2000多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信息进行了核对。

【教育厅厅长、副厅长变动情况】

厅长:戴万忠(1997年12月~2003年2月)

蔡国英(2003年2月~)

副厅长:韩梅源(1998年3月~2005年6月)

张义康(1998年3月~)

安纯仁(2001年10月~)

马 林(2002年10月~)

吴世彩(2004年4月~)

【民办教师退养生活补贴】

2004年,教育厅人事处调查并统计了全区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费补助标准,会同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为全区136名退养民办教师提高了退养生活费补助标准,并将退养民办教师纳入了自治区退职人员管理范围。

【学校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

2003年3月,在银川举办为期一周的全区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培训班,46位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参加了培训。3~10月教育厅9名厅级干部、机关及事业单位19名正处干部、70多名副处干部参加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2004年,先后共有8名厅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参加了党校干部培训班的学习;根据人事厅的统一部署,还组织安排了厅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学习及考试工作。

【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

2001年2月26日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自治区特级教师的通知》(宁教人发[2001]47号),全面开展全区第六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经过基层单位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初步确定段江淮等29名教师为自治区高中特级教师,马忠海等4名教师为自治区初中特级教师,尹克勤等13名教师为自治区小学特级教师人选。8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授予段江淮等46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按《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每人每月80元执行。第六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见表1)。

2004年8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授予王玮光等43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按《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每人每月80元执行。9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颁发《关于授予王玮光等43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通知》(宁教人发[2004]181号)。自治区第七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见表2)。

表1 自治区第六批特级教师名单(46名)

续表1

表2 自治区第七批特级教师名单(43名)

续表2

【表彰奖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

2001年8月,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教师”和“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宁人发〔2001〕204号)。自治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如下:

自治区优秀教师(90名)

银川市:张玉凤 段兰君 秦 虹 陈少旭

金 萍 陈国宝 肖放兰 王爱平

严邦琼 赵月梅 郭丽萍

永宁县:眭爱玲

贺兰县:赵时峰

石嘴山市:陈宗善 白淑环 李 嘉

刘清霞杜天才

陶乐县:张春玲 尹耀金

惠农县:王桂兰

平罗县:何良荣 卞志才 石惠琴 王振中

吴忠市:刘 凯 霍雪琳 马新生

王金梅吴凤霞

青铜峡市:庞世雄 夏晓敏 刘舒文

焦凤鸣

灵武市:查凤莉 王占喜 许文娟

中卫县:张春花 高玉铭 王占河 戚树宁

王亚宁贺晓锦

盐池县:苗得力 李玉龙 丁月香

同心县:马生云 丁学东 胡志强 王 华

西吉县:何永安 马吉虎 刘志满 程桂萍

固原县:师雪琴 黄梅玲 马廷军 陈 鼎

王宁霞

海原县:李桂莲 田广智 沈永成

隆德县:张可生 赵 明 雒恒烈

泾源县:吴国胜 杨万福 王立明

彭阳县:张秉贤 徐明芳 王凤刚 朱 赤

红寺堡:杜宏宇

宁夏大学:周玉忠 田振夫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冒东奎

宁夏盲聋哑学校:吕淑娟

银川一中:徐万青 薛海林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王 欣

宁夏机械技工学校:何惠京

银川电力工业学校:杨惠丽

银川农垦中学:王春琴

宁夏大学附属中学:陈婉珍

宁夏化工厂中学:陈风兰

宁夏开元学校:黄纪莹

宁夏司法警官学校:艾 英

银川铁路职工子弟中学:李保仓

宁夏轻工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宁晓娟

宁夏农业学校:丁金英

宁夏粮食学校:王建新

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吴忠市教育局:魏 锦

贺兰县金贵回民中学:马新国

中宁县教育局:杨宝峰

中卫县镇罗乡教育办公室:王风琦

彭阳县城阳乡教委:朱 赤

宁夏商业学校:郭 伟

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赵惠娥

宁夏卫生学校:贺风莲

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教育处:乔宁怀

宁夏税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王德贤

10月12日,根据闽宁教育对口支援协议,福建省教育厅、宁夏教育厅决定对卢存军等200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宁南贫困地区优秀中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固原地区直属学校(2名):

卢存军何国平

固原县(43名):

王书军 王翰文 海克梅(女,回)曹宗雄

马金成(回)张丽红(女)朱文山 董建军

姚克林(回)宋新平 戴巍毅 任俊洲

赵慧群(女)张瑞林 李晓萍(女)李淑琴(女)

唐建华(女)刘志锋 樊正安 徐 君

徐淑芳(女)罗建民 周维菊(女)

白荣玲(女,回)陆生银 屈和平 陈玉祥

梁国俊 杨 伟 赵玉红(女)王继文

吴锦琴(女)马 辉(回)栾志燕(女)王 磊

候谦司应海马宪风(女,回)白风祺(回)

海晓东(回)张 忠(回)王志元(回)王 永

彭阳县(23名):

徐正君 何 蔷(女)郑树荣 郭海琴(女)

袁自君 李秉科 武 荣 安希宗 周凤成

张志川 马守鹏(回)贾存仁 刘 仁

魏秀兰(女)张罹韪 胡建晖 米占文

韩万军 马义昌(回)王生龙 王 奇

周世荣(回)毛慧玲(女,回)

西吉县(31名):

杨富刚(回)张旭峰 李源平(回)牛 智

田可禄张国平谢宗胜董世昌马世龙(回)

刘启鹏 路景春 浦新明 李汉忠 王玉忠

马彦义(回)何风歧 单玉宝(回)温有军

王安廷马占明(回)张皞虎春华(女,回)

颉克平 马平德(回)李 清 田虎子(回)

刘聪慧 王振荣 康素珍(女)黄风歧(回)

赵文才

隆德县(23名):

董玉科 党明良 马存真(回)张 骞

王维书 卜泽华 张忠渊 司江峰 张 健

马喜民(回)魏志良(回)马连贵(回)

周承君(女)王秀霞(女)王维昌 王许生

杜成仓 陈仓库 马守林(回)王圈生

王江海 陈忠征 马进良

海原县(28名):

杨万录(回)周文贵(回)罗政宏 武 刚

何建文 马海荣(回)田 萌(回)刘正秀(回)

冯 庚 王海霞(女)杨海宝(回)张吉才

杨振兴(回)田志宏(回)张炜明(回)

田玉明(回)马兴旺(回)马守义(回)

李百喜(回)杨小林 刘永志 金义海(回)

方春燕(女)田风彪(回)田进财(回)

马天宏(回)罗发义(回)王秀兰(女,回)

泾源县(8名):

吴广德(回)李富军 童福成(回)

马文虎(回)刘 权 秦忠智(回)禹广云(回)

杨宝全(回)

盐池县(19名):

候学武 刘旭河 刘永厚 郭瑞峰 徐彦才

任先哲 高文智 薛 新 王文祥 刘生贵

余 兴 高连彬 卢 成 杨淑琴(女)

杨志东 张联琴(女)张月桂(女)

王爱省强忠宝(回)

同心县(23名):

金晓霞(女,回)周彦彪(回)李 科(回)

马生成(回)罗凤科(回)黄桂英(女)

李宏伟(回)李 伟 金忠贤(回)

丁 蕾(女,回)马峻峰(回)马义海(回)

张平刚 锁永林(回)李宗英(回)靳龙寿

苏润波(回)贺玉琳 蔡学花(女)

冶梅英(女,回)周家峰(回)冶正伟(回)

马惠雁(女,回)

2002年8月16日,为表彰在宁南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师德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福建省教育厅、宁夏教育厅决定对高岳等200名中小学教师授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名单如下:

固原地区直属学校(2名):

高岳杨志诚

固原县(43名):

杨连举 方向明 高云海 马竟波(回)

李永智王琦(女)张波(女)海富贵(回)

杨茂福(回)梁 祎 蒋发忠 戴成梅(女)

陈 明 罗军琴(女)吕耀奎 黄小堂

王月香(女)封毓军 李明玺 马彦虎(回)

张兰清 赵广升 张满科 安建琴(女,回)

贾玉杰 赵君治 程全业 张文兴 高志远

朱建斌 马国良(回)高 龙 马少才(回)

马德清(回)马 成 汤永祥 马得洋

海玉军(回)丁步成(回)丁奎忠(回)

马生和(回)徐正治 任世忠

西吉县(31名):

王 军 舍 玲(女,回)李生荣(回)

李汉辉 王晓明 赵明礼 辛立基 李宗郁

刘广业田可顷赵甲科(回)李振邦韩栋

伏忠明 苏占一(回)王建文 李克忠

杨汉刚 马淑英(女,回)马力伟(回)

王怀林 张万存 浦 鑫 朱文芳(女)

黄效忠 马银贵(回)赵树楠卢玉斌

魏启荣韩永喜王希武(回)

海原县(28名):

穆风仓(回)田彦才(回)马良红(回)

包宏烈 余文贵 王东方 黑义武(回)

王维敏 高明红 陶永福 常玉祥

罗治远 虎彦海(回)白 俊(女,回)

马海堂(回)吴钟江 马天生(回)

岳海中 李进科(回)谢志明

李兴学 沈永成 张静海 李文俊 曹 鹏

李 珉 马彦杰(回)金秀珍(女,回)

隆德县(23名):

黄金科 李 兵 马志林(回)梁四平

杨国仁 杨德智 张建国 李忠学 刘海生

杨牡丹(回)万东旺 苏永清(回)刘 存

马海成 闫国海 吴东相 刘旭普 温娱乐

岳进前丁成学张建平张银利魏彩霞(女)

彭阳县(23名):

韩万仕 陈耀丙 姬生科 海殿荣(回)

韩升张春霞胡建明李凯杨志有(回)

景生斌 杨志钰 祝彦武 王 兢 薛治清

剡文有 杨志洛 武轶珍(女)马立春(回)

闫金仓 王树琴(女)王 奇 马成忠(回)

余生奇(回)

泾源县(8名):

金五七(回)王 雯(女)马春宝(回)

杜彩莲(女)米生贵 于平河 马金玲(女,回)

马林(回)

同心县(23名):

马汉俊 周玉平(回)杨 荣(回)

马尚英(回)李建仓(回)胡新锋 杨永祯(回)

马得银(回)张万福 马 俊(回)张国平(回)

马国秀(回)张平生 锁亚生(回)马贵杰(回)

张淑琴(女)王学军(回)纪明贵(回)

丁富春(回)马生成(回)杨正连(回)

王有海(回)贺海萍(女)

盐池县(19名):

陈自伟 钱秀玲(女)曹金星 黄新胜

陈殿海 胡万仁 张志胜 马克荣(回)

田永胜 郝凤玲(女)胡彦琴(女)

宋永玲(女)席 锐 高月芳(女)南志武

龙渔海 李丽群(女)张彩霞(女)马俊娥(女)

2003年7月30日,根据闽宁教育对口支援协议,福建省教育厅、宁夏教育厅共同下发《关于表彰“贫困地区地市级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决定》(宁教人[2003]126号),对马骥等100名南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贫困地区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予以表彰奖励。名单如下:

固原市教育局(1名):

马树田

原州区(21名):

马 骥 戴成廷 裴水风 李国林 姚克林

田文熙 刘世旭 杨宏雄 马秀忠 罗廷俊

魏喜娟 赵 鸿 夏海清 高 平 白丽华

王志强 李翔鹰 马启祥 孙 涛 刘志有

徐鸿宇

彭阳县(11名):

王志科 袁志舜 雅进辉 罗粉莲 王 飞

尹士勤 王国成 郭玲霞 杨美蓉 李彩霞

王志良

西吉县(15名):

华俊昌 张 拓 吴克明 马向成 郭 靖

张玉良 高斌拯 王爱国 程 琳 马文兰

冯江生 李 昕 魏 广 虎金兰 朱美吉

海原县(14名):

赵 勇 吴岭山 王雪梅 肖 荃 柳 龙

段 润 穆风虎 李 彪 周玉明 张林贵

高建宁 田治兰 马彦杰 田进海

隆德县(11名):

赵 方 田智忠 朱振华 王卫兵 孔淑珍

仇千记 王永泰 樊永光 平 丽 牛 炜

柳爱华

泾源县(4名):

马金虎 张立雄 伍阳霞 马 玲

同心县(11名):

汪建嗣 杨国瑞 马学德 苏厚慎 李宗旭

杨生勤 王立和 秦志芳 杨晓明 马应海

马希芳

盐池县(9名):

龚德宾 刘欢筠 张曙海 王国玺 张万军

赵咏梅 田永胜 王占军 高建仓

红寺堡开发区(3名):

汪佩军 任世伟 赵吉玲

8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全区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决定》,对在校长和教师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8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全区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决定》(宁党发[2003]43 号),对在校长和教师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优秀校长(21名)

银川市:李晓梅 曾玲文 王旭忠 陈毓秦

张晓沛马英玲

灵武市:李金贵

中卫县:杨胜年

盐池县:龙渔海

中宁县:张顺民

青铜峡市:党占兵

彭阳县:韩占魁

原州区:康玉玺

海原县:李三海

西吉县:马玉芳

石嘴山市:周丰禾 任永琴

平罗县:张学诗

陶乐县:尹耀金

宁夏税务中专学校:任德贤

宁夏轻纺技工学校:刘睿

优秀教师(86名)

银川市:杨楚龙 刘关桢 朱兴毅 张 冰

王丽娟 郝淑华 杨 亮 马淑萍

陈学仁

灵武市:王 学 李惠芳

贺兰县:李美红 洪学军

永宁县:谢文杰 杨金宁

石嘴山市:常金亮 刘 云 杨学琴

王占祥 王兰香 刘艳彬

惠农县:郭川

平罗县:王学宏 徐兰芳 安韶娟

陶乐县:唐汉卿

吴忠市:胡 锋 马学雷 田宏斌

利通区:薛晓宏 张丽丽 王恒昌

青铜峡市:刘振凤 周凤珍 徐玉红

中卫县:何卫东 吕占荣 卢银堂 马悦英

中宁县:党 静 刘明星 王存莲

盐池县:张洪福 左海飞

同心县:黑立才 马国兰 陈 华

红寺堡开发区:赵吉玲

固原市:高岳

原州区:马荣帮 司江晖 王晓霞 张晓玲

赵国勇

彭阳县:李林军 张立平 周 峰

西吉县:腊银富 李琴花 赵炳庭

海原县:黄秀芸 魏克庆 张 春

隆德县:靳少华 柳文斌 石自立

泾源县:马景西 伍阳霞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刘大明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张学东

宁夏大学:宋晓华 陈潮红 闫龙成

固原师范专科学校:田凤俊

宁夏医学院:刘秀芳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周京英

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张天禄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田发贵

宁夏渠口农场中学任德贤:郭永贵

宁夏前进农场沙湖小学:潘淑芹

宁夏煤业集团太西第三中学:吴建宁

宁夏煤业集团灵州中学:丁永福

银川铁路分局职工子弟中学:孙爱勤

宁夏银川一中:张剑云

宁夏交通学校:韩东萍

宁夏化工厂中学:桑凤林

为隆重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自治区教育厅会同人事厅认真部署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模范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2004年8月19日,自治区政府刘仲副主席召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温笑秋等13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模范教师”拟定人选,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其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模范教师人选(13名):

温笑秋 女 汉 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

刘 玲 女 汉 银川市九中

李淑珍 女 汉 石嘴山市第六小学

束红宁 男 汉 中卫市中宁县第三中学

徐彦才 男 汉 吴忠市盐池二中

张秉让 男 汉 固原二中

周玉忠 男 回 宁夏大学

吕成芬 女 汉 西夏区南梁农场子弟学校

严新仁 男 汉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周 忠 男 回 宁夏机电工程学校

刘 睿 男 汉 宁夏轻纺技工学校

刘振铸 男 汉 银川八一学校

海俊萍 女 回 彭阳县王洼镇小学

9月,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雷俊仙等7位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雷俊仙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

石 宏 石嘴山市第三中学

王丽华 吴忠市高闸镇李桥小学

潘淑芹 平罗县沙湖小学

王玉炯 宁夏大学

张 炜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

任元兴 固原市农业学校

9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激发广大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闽宁两省(区)作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联合表彰“贫困地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宁教人[2004]192号),对吴晓红等200多名宁南山区10市、县(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固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2名):

吴晓红王荣武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42名):

马筱媛 安维清 李思军 范玉琢 何智胜

刘淑虹 马秀霞 刘慧梅 刘志科 丁成军

李明山 吕志成 马云刚 马志清 李凤萍

孟 升 苗 霞 张国奇 王 耘 杨彩莲

杨建梅 杨存花 殷国政 余地震 孙 涛

张 琴 张淑娥 汤效荣 周俊清 李宗林

冯贵忠 张旭兰 李卫东 申美琴 魏 雨

何淑红 张红霞 高素霞 王梅琴 王天和

魏亚琴康慧瑾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8名):

佘艳萍 张凤亭 马福荣 马淑琴 虎香莲

李百新 马志强 禹永强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30名):

闫 洁 逯十全 黄佩强 靳军武 王乾珍

潘恒明 马天鹏 马生俊 安忠仁 马淑叶

王明恒 马金贵 王 丰 彭明真 牛进举

康家岩 王凯华 马 玲 马 弟 毛智星

刘 峰 苏玉荣 万巧红 王爱梅 卢亚娟

吴仲学 王淑芬 张 轲 马晓梅 马有林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22名):

李敏和 任小红 穆 军 郭永寿 李彦壁

许志谋 郭兴堂 陈 伟 张 锐 柳钰杰

马世玺 何新刚 张文霞 樊 霞 胡 潇

齐效山 王睿娟 赵凤鸣 王效辉 高海霞

杜慧萍胡国富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2名):

母文业 杨晓丽 杨耀军 刘治刚 苏俊德

周文华 杨奉宇 王慧丽 张嵩鹏 徐万社

贾淑芳 翟作琴 祝秉忠 李世怀 黄小梅

尹小珍 马正国 苏满张 安彩凤 张进宝

张福礼陈治军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18名)

冯杰智 范文民 田红莲 任兆斌 李松柏

茹 芳 王志俭 张 盛 郝桂香 杨政龙

范春艳 冯彦琴 唐 树 黄红艳 殷雪鹏

魏风花 顾春香 段永花

同心县教育文化体育局(22名):

鲍永宁 陶春怀 马 斌 周亚杰 锁良耀

苏亚灵 杨 霞 刘仲海 吴文渊 苏海东

锁小云 刘仲学 杨占祥 苏厚国 李玉平

马步堂 马 武 张 朴 马彦全 王正虎

马涛 张桂香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29名):

程继高 妥玉霞 沙玉贵 郭风林 段 润

张本孝 丁吉欣 马全秀 丁冬霞 马明霞

赵保真 杨彦山 李鸿勇 王秉明 侯建侠

刘海堂 鲁 军 张 敏 张旭琴 王存海

金 辉 马德俊 丁 平 杨喜顺 马宝清

李富海 田治兰 徐海良 刘启越

红寺堡开发区教育文体广播电视局(6名):

庞彩珍 王小玲 李玉平 马英选 喜文忠

马吉炯

【优秀公务员考核】

2001年度教育厅考核优秀公务员:张广平、马林、石丽文、王淑萍、李秋玲、王林、张治荣、翟家驹。

2003年度教育厅考核优秀公务员:马继军、周学峰、石丽文、高应举、王忠华、王玉林、马丽、孙金中。

2004年度教育厅考核优秀公务员:孔宗雪、张广平、宛国成、王忠华、吴红军、从宏、刘娟、索峰。

2005年度教育厅考核优秀公务员:刘永翔、李秋玲、殷骅、吴红军、王玉林、李健、孙忠铭、刘自宏、王忠华、辛保林。

【教师资格和职称工作】

2003年,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认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5800余人,其中大专院校教师342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58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39人、高中教师728人、初中教师1716人、小学教师2474人、幼儿园教师458人。全年共接受高校、中专、中小学职称申报材料1071份。6月,先后召开了大学、中专、中小学教师评审委员会,共评审通过了教授42名、副教授97名、高级讲师70名、中学高级教师646名、中级职称164名。

2004年,共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7836人,其中:高校教师资格815人;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9人、教师资格66人;高中教师资格2357人、小学教师资格232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227人,并完成了电子备案工作。接受全区高校、中专学校中、高级申报职称材料294份,中小学初、中、高级申报材料989份。共评审通过了教授40名、副教授137名、高级讲师45名、讲师29名、中学高级教师730名、中级173名、初级70名。

2005年,共审核认定高校教师资格466名,审核备案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6938名,其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738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51名,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13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51名,小学教师资格1173名,幼儿园教师资格555名。组织全区大学、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共受理初、中、高级教师职称材料1136份,经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人事厅验收通过1107份。其中:高教系列教授58人,副教授149人,讲师32人,助教18人;中专系列高级讲师25人、讲师37人、助讲3人;中小学(幼儿园)系列中学高级648人,中学一级27人,小学(幼儿园)高级61人,中小学初级51人。

【教师招聘】

2002年12月,根据自治区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的要求,首次公开向区内外招聘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共计50名。其中,在职普通高中骨干教师比例占30%,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比例达到10%以上。具体职位是:1名主管教学的副校长,1名教务主任,8名高中语文教师,9名高中数学教师,9名高中英语教师,5名高中物理教师,4名高中化学教师,2名高中政治教师,3名高中历史教师,3名高中地理教师,2名计算机教师,2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高中音乐教师。

2004年9月2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呈报的《关于加强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04]65号),同意继续开展闽宁教育对口支援、百名优秀教师支教、部门定点支教、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行和组织宁夏院校及外省市宁夏籍大中专毕业生到宁南山区支教活动。2004年到2007年,每年组织支教大学生毕业生志愿者1000名,支教期限为一年。支教毕业生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月600元,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2005年,针对宁南山区初、高中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突出矛盾,为确保宁南山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教育厅、人事厅、编办根据宁南山区9县(区)教师现有编制及教师需求情况,统一核定下达各县(区)录用教师数和聘用教师名额。8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制订《关于宁南山区公开招聘800名教师实施方案》,确定宁南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计划录用400名教师及聘用400名教师名额分配情况。

11月,招聘工作结束。共审批编制内录用教师393名、编制外聘用教师383名,分别完成录用和聘用计划的98.3%和95.8%。(见表3)。

表3 2005年南部山区教师录用及聘用分布情况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人事处是教育厅的人事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能有: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及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

处 长:马继军(2000年9月~2004年12月)

张广平:(2004年12月~)

副处长:石丽文(2000年9月~2004年6月)

王玉林(2004年6月~)

撰稿:李进海

审稿:郭书印

教育发展与规划

【概况】

2001~2005年,全区教育事业步入了一个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完成了“十五”计划所确定的主要目标。

义务教育发展迅速,“两基”攻坚取得重大进展,提前实现“十五”确定目标。“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落实,2003年全面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历史任务,2005年全区有16个县(市、区)实现“两基”攻坚目标,“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70%,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0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21%,比2000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7.28%,比200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如期实现“十五”计划目标。2005年,全区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18.4万人(不含技工学校),比2000年增加6.8万人,增长58.4%。其中:普通高中招生由2000年的2.8人万增加到4.4万人,增长58.5%;在校生由6.8万人增加到12.5万人,增长85.3%;每万人口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由2000年的112人提高到204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8.11%,如期实现了“十五”计划确定的“高中阶段在校生增加到17.5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

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超越“十五”计划确定目标。2001~2005年,宁夏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顺利完成了高等教育资源的重组和整合,实现了普通高校学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固定资产总值的五个方面翻番和博士学位授予点零的突破。全区硕士、博士点达到78个,区属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达到1413人,是2000年的7.4倍;普通本、专科招生1.2万人、在校生4.1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2.1倍和2.9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10.7%提高到2005年的19.18%,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远远超越了“十五”计划确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2.2万人”的目标。

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基本建立了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和培养与培训一体化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05年,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6.6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4万人,增长27.9%。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渐成规模。在校生达到1.9万人。职业教育每年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约2万人,每年承担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和再就业培训10多万人次。

民族教育不断加强,民族教育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优先发展、重点扶持和提高质量效益并举”的原则,使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46.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近10万人,增长26.53%。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达到35.74%,比2000年提高了2.74个百分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到31.8%,比200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

学校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2001~2005年间,我区完成了第一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普通中小学由2000年的3700所调整到2945所,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校均规模分别由2000年的633人、767人和201人增加到2005年的1230人、889人和274人;推进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数由88所调整到34所,校均规模由589人增加到1927人,增强了办学实力,提高了办学水平;实施了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宁夏医学院与宁夏卫生学校和宁夏护士学校、固原师专与固原卫生学校实质性合并工作,升格组建、新建了8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区属普通高校由2000年的4所增加到12所,校均规模由3254人增加到7208人,增长了1.2倍。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展顺利。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同时以基础课程改革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试点,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一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通工程”为标志,全区已建成中小学校园网197个,多媒体计算机教室1250多个,数字化多功能教室(厅)200个,教学卫星地面接收站1334个,教学光盘播放点837个,推动全区90%的城市中小学建设了计算机、多媒体教室,50%的农村中小学建设了远程卫星地面接收站、光盘播放点和计算机教室,一半以上的学校开展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信息技术教育网络。中小学生机比由2000年的54∶1提高到2005年的21∶1。

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素质明显提高。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骨干教育和学科带头人建设培养培训计划,以整体提高教师素质为重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训,选拔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高校学术带头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由2000年的96.08%、91.60%和69.74%提高到98.43%、97.07%和89.49%,其中,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位居西部第一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16.4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四;高校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比例达到23.31%,比2000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

教育投入总量逐年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01~2005年,全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全区教育总投入达到127.6亿元,其中学校基本建设投入达到14.6亿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生均校舍面积已分别达到3.9、4.7和12.5平方米,普通高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到14.3平方米。

着力解决的难点与热点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解决教育公平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为此,全区实施了“3133”建设工程,以加快优质学校建设步伐,同时通过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和改造,建立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和享受“两免一补”的相关政策,大力实施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在全区普通高中取消了“尖子班”“重点班”等,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实行“阳光收费”,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一费制”,在城市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每年在春秋季开学初,组织全区性的大规模检查,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了中央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的扶持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区实际,多渠道筹措资金,将实施范围拓宽到川区市县的山区、移民吊庄区以及农垦系统享受特困生活救助和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的学生,使全区享受这项惠民政策的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5.77%,实现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

着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规模剧增,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安排指定学校就读,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把农民工子女就学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

【教育规划】

2001年3月15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制订“十五”及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制订《宁夏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发展规划》(宁教发[2001]51号)。《规划》共分四部分:现阶段宁夏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五”及2015年宁夏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十五”及2015年宁夏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对策。2010年10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九五”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报告》(宁教发[2001]204号),就宁夏教育基本情况、1995~2000学年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监测结果、到2005年宁夏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做了报告。

2002年,为加强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教学整合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制订《宁夏教育信息化工程总体规划》。至年底,所有普通高校的校园网已与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联通,宁夏大学网络中心建成了宁夏连接国家主干网155M的高速率传输平台。建成中小学校园网23个,多媒体计算机教室788个,数字化多功能教室(厅)143个,总装机(多媒体计算机)32200台,学生生机比为32:1,全区普通高中、县城以上的小学、初中开始了信息技术必修课。同时,通过高等院校体制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当年宁夏新组建、成立了5所高职学院,为今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构筑了基本框架。

2003年7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就《宁夏大学“十五”建设与发展规划》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体现了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精神,符合区情、校情,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宁夏大学要集中现有经验资源,以办好本科层次教育为主,本科专业控制在50个以内,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同时,要加强师范教育,培养中小学师资,为基础教育服务。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积极申报博士点。“十五”期间宁夏大学本科在校生规模应稳定在1.5万人左右,学校的发展要与地方政府财政支撑能力和学校筹资的能力相适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要以调整结构,突出特色为中心,狠抓教育质量,逐步使宁夏大学真正成为在西部有较高声望的综合性大学。由于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东西一校多区的现状,从长远发展看,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学科的融合和学校管理。因此,宁夏大学在建设规划中应明确重点建设主校区,有条件时坚决实行校园置换的原则。

2004年12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贯彻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重点加强农村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升办学层次和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民族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促进民族教育发展;政策扶持,机制保障,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创新教育体制和机制,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的环境;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切实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能力;切实改进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党建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和优质教育体系。12月29日,为加强对《宁夏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教育厅成立宁夏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国英(中共宁夏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副组长马林(教育厅副厅长),成员刘永翔(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殷骅(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广平(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孟祥云(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周学峰(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张治荣(教育厅学生处处长)、衡鸣(教育厅师资处处长)、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梁华和(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王建平(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高应举(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田继忠(宁夏教科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具体负责《宁夏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5年2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编制的原则、内容等,为科学规划长远,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中等院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月16日,教育厅办公室为做好宁夏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调动厅机关各处室集思广益、广泛参与《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和基础性工作,使《宁夏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更具实践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各处室在充分总结“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的基础上,提出我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各处室分别提交的内容为:发展规划处提交“十一五”教育基本建设,布局结构调整,高、中等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人事处提交“十一五”全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师队伍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财务处提交“十一五”教育事业经费投入和管理的政策;基础教育处提交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一五”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提交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十一五”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高等教育处提交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成人和函授高等教育“十一五”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学生处提交“十一五”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以及高校招生工作的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体卫艺处提交“十一五”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安全教育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师资处提交“十一五”全区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纪检监察室提交“十一五”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行风建设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4月12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依据全区人口状况、少数民族比例、人才需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趋势,自治区教育厅经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厅、人事厅同意,向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2005~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的报告(见表1)。《规划》提出的培养规模为:到2010年年薪计划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1500名,其中博士生300人,硕士生1200人(博士生与硕士生的比例为1∶4,文理科比例为1∶2);培养方向:重点加强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领域,煤炭、电力、化工等支柱产业和农业、水利、城市建设、信息通讯等基础产业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培养对象:主要面向在职少数民族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应届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民族比例:以少数民族为主,择优可适当允许部分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比例不得超过30%。

表1 2005~2010年宁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年度培养计划

9月12日,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宁夏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框架》论证会。会议就宁夏大学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学校发展规模,基本建设方案,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以及进入“211工程”学校所具备条件等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宁夏大学作为我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应予以重点支持,《宁夏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框架》内容比较全面,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会议原则通过《宁夏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框架》。9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框架》,使宁夏大学据此开展相应的各项工作。

10月9日,根据自治区领导关于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与宁夏农业学校合并办学的批示,自治区教育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两校合并办学的意见。两校实施合并办学,将两校的人员、财产、土地、设备和设施等资源一次性、成建制、实质性合并。合并后按一所实体性学校审定机构、编制、人员及领导职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仍保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农业学校的牌子;保留大专和中专两个办学层次;继续加强农业中等职业教育,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同时提出了关于人员安置、资产、经费、学校生活区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及实施步骤。

【学校建设】

2001年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吴忠师范学校、吴忠职业教育中心、吴忠职工中专、吴忠电大分校4所学校合并组建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并于当年开始招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要求,4所学校合并后,在管理、师资、专业和课程设置、基础设施、仪器配备、图书资料诸方面的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4月13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民族司申请,拟在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承担培养宁夏高校民族预科生任务的同时,申请为有关省、自治区普通高校培养一定数量的民族预科生。

5月,为充分发挥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在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优势,教育厅拟在校园内新建一幢综合教学楼,主要解决多媒体教室、网络教室及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框架六层结构,概算投资630万元。电大自筹430万元,其余资金申请自治区发改委立项解决。

8月22日,教育厅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上报《关于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合并办学的实施方案》,撤销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和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建制,与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合并成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保留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牌子。学校为正厅级建制,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由教育厅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并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新的运行机制,即实行统一的学校主体,统一的机构与领导,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发展规划;积极引进民办机制,在用人、分配、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招生、收费等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是集理、工、文、法、管等为一体的多学科、多门类、多层次、多学制培养与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0月16日,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关于请求尽快审批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办学方案的紧急报告》(宁教发[2001]201号),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办学的条件基本具备,两校合并后,成立宁夏大学农学院。宁夏农学院由原宁夏农学院所开设的8个专业中的4个专业即农学系、园林系、动物科学系、食品科学系组成;另外的4个专业即农田水利系、农业经济管理系、生物系、农业工程系可分别并入宁夏大学的同类专业。宁夏农学院原址仍归合并后的宁夏大学所有,可作学校的实习、实验基地或作它用。为确保两校合并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积极创造条件,一方面争取中央的支持,为宁夏大学申报了国债项目,已到位资金合计9900万元,另一方面在地方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决定分年度安排6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两校合并办学工作,已到位3000万元;自治区政府和银川市政府向宁夏大学赠地400亩,并决定在赠地上动工新建一幢总投资8200多万元、建筑面积为3.63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大楼。10月28日,教育厅函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申请建设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综合楼的函》(宁教发[2001]208号),原固原师范专科学校教学综合楼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拟在该校校园内新建一幢教学综合楼,主要解决学生的教学和校系行政用房,建筑面积18040平方米,概算投资1895万元(每平方米按1050元计算),请自治区发改委立项解决。

2002年3月6日,教育厅同意宁夏大学依托现有资源与社会力量联合创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该学院属宁夏大学二级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以培养本科层次学生为主,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专业设置可根据宁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种高等专门人才的需求确定。从2002年起可面向区内外试行招生。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引入民办机制,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所需办学资金应主要由创办者筹措,以吸纳社会资金为主。

7月23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含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合并办学的批复》(宁政函[2002]40号)精神,按照统一的学校主体、统一的领导机构、统一的管理制度、统一的专业建设、统一的发展规划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含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合并组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实施意见》(宁教发[2002]104号)。该实施意见确定:领导班子,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委员9名;学校规模和机构设置,“十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3000人,其他各类学生不少于20000人。请自治区编制部门据此核定学校的总编制和党政管理机构总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的党政管理机构原则上由三校现有同类机构对口合并组成,拟设置党委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室)、组宣部、工会、团委、院长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等11个处室;办学方向、专业设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是集理、工、文、法、管等为一体的多学科、多门类、多层次、多学制培养与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高等学校。经过努力,逐步形成以工科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函授为主的成人教育及远程教育并举的办学格局。专业设置要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内部管理体制,实行院、系二级管理。积极引进民办教育机制,在用人、分配、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招生、收费等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筹备组织,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刘仲,副组长戴万忠、蔡国英,成员单位有组织部、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计委、财政厅、编办、人事厅、科协、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职工科技大学、宁夏机械技工学校各一人等。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蔡国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9月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教育厅关于改建宁夏农校的方案,将宁夏农校改为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学校的定位是面向南部山区8县、红寺堡开发区以及移民吊庄点,少数民族优先,择优招收初中毕业生。学校规模定为3000人,一期规模1200人,从2003年开始招生。学校名称定为“六盘山高级中学”,学校归教育厅管理,为教育厅的直属学校。6日,根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的《关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教育厅同意撤销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建筑成人中专学校、宁夏建筑技工学校建制,合并组建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继续由建设厅管理,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日,教育厅同意撤销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建制,在此基础上组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并挂宁夏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的牌子,继续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实行多层次、多学制的办学形式和集培养与培训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17日,教育厅同意宁夏医学院、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合并办学。撤销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建制,暂时保留两校校牌。合并办学后,新的宁夏医学院集教学、科研为一体,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普通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保留并继续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经过努力,逐步办成宁夏综合性医学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其专业设置由学校自主确定,新增专业按有关规定报批。合并办学后,新的宁夏医学院原财政拨款渠道不变,拨款基数不减,由自治区财政按实际在校生人数核拨。其规模在“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规模达到5000人为宜。新的宁夏医学院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并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进民办教育机制,在用人、分配、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招生、收费等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日,教育厅同意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固原卫生学校合并办学,撤销宁夏固原卫生学校建制(暂时保留固原卫生学校的牌子),合并到固原师专。合并办学后,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固原职业技术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度发展非师范教育、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逐步办成宁南山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其专业设置,由学校自主确定,新增专业按有关规定报批。9 月30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教育厅,同意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固原卫生学校合并办学,撤销宁夏固原卫生学校建制(暂时保留固原卫生学校的牌子),合并到固原师专。

9月20日,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经贸学校合并组建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教发[2002]142号),同意撤销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经贸学校建制,合并成立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挂宁夏清真烹饪技术培训站的牌子),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学院为正处级建制,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日,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宁夏财经学校、宁夏银行学校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教发[2002]143号),自治区教育厅同意撤销宁夏财经学校、宁夏银行学校建制,合并组建成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为正处级建制,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9月25日,自治区教育厅函复自治区司法厅,同意建立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同意撤销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建制,成立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为正处级建制,由自治区司法厅主管,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到“十五”期末,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争取达到3000人。学院实行院、系二级管理。

9月27日,教育厅函复自治区建设厅,同意建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同意撤销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建筑成人中专学校、宁夏建筑技工学校建制,合并建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为正处级建制,由自治区建设厅主管,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到“十五”期末,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争取达到2000人。学院实行院、系二级管理。

2002年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41556.6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7512.8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4566.3万元,中央专项安排12946.5万元)。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完成总投资41396.6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7312.8万元(中央安排投资12746.5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4566.3万元);地方自筹投资14868.8万元;其他投资9215万元。截至年底,已完成总投资41396.6万元,其中:高等学校完成8514万元;师范专科学校完成500万元;成人高校完成770万元;中等专业学校完成1173万元;普通中学完成20958万元;小学教育完成7414.6万元;特殊教育完成320万元;幼儿园教育完成67万元;其他完成1680万元。

2003年4月6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委员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自治区优质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适当扩大招生规模,迁建、扩建3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扩大招生规模3000人。具体是迁建银川二中和石嘴山市三中,扩建固原一中,建设六盘山高级中学,新建青铜峡市高级中学、永宁县高级中学;贺兰县一中扩建项目为教学楼、体育馆、艺术馆、游泳馆,惠农县中学扩建项目为教学实验实验综合楼,中宁中学扩建项目为教学综合楼、学生公寓楼,红寺堡中学为综合教学楼。截至年底,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44527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3060万元(中央专项安排11030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2030万元)。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完成总投资42835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2810万元(中央安排投资10780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2030万元);地方自筹投资25176万元;利用外资683万元;其他投资4166万元。2003年已完成总投资42835万元,其中:高等学校完成11398万元;师范专科学校完成550万元;一般专科学校完成536万元;完全中学完成4316万元;高中完成10481万元;初中完成5569万元;职业中学完成600万元;小学教育完成8474万元;特殊教育完成422万元;幼儿园教育完成192万元。

2004年4月9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专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学院,并须报教育部备案。为了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尊重举办者的意愿,借鉴外省市的做法,经举办者的同意,自治区教育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保留“银川大学”的牌子。6月10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银川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宁政函[2004]50号),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在原银川大学(筹建)的基础上,成立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办学性质系民办,学校举办者是民营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4 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的请示。教育厅拟同意筹建宁夏理工学院(本科),在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石嘴山一中、西北外事中专三校实质性合并且基本具备条件后,正式报批成立宁夏理工学院。

5月,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教育部申报将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宁夏理工学院。

8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宁夏人民警察学校组建宁夏警察职业学院。并建议:将宁夏人民警察学校与自治区法院干部培训中心、自治区检察院干部培训中心先行整合后,再与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全区政法系统可组建一所以学历教育为主,培训为辅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更名为“宁夏警察职业学院”。

10月19日,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申请,并函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宁夏工商职业学院”。

截至年底,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55702.8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3827万元(中央专项安排11760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2067万元)。全区教育事业基本建设完成总投资55281.2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3757万元(中央安排投资11760万元,自治区统筹安排1997万元);地方自筹投资31037.3万元;利用外资265.7万元;其他投资10221.2万元。2004年已完成总投资55281.2万元,其中:高等学校完成4583万元;师范专科学校完成1691万元;一般专科学校完成346.3万元;完全中学完成6647.7万元;高中完成19920万元;初中完成8801万元;职业中学完成234万元;小学教育完成11631.2万元;特殊教育完成367万元;幼儿园教育完成835万元;其他教育完成225万元。

2005年4月4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宁夏理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5]29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宁夏理工学院系民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隶属于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管理,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教育业务管理。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度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当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超过5个。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4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经同意后并请示教育部建立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分院。拟举办的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分院由中国矿业大学和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建设,采用全新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独立法人办学实体,董事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银川分院为独立校园,实行独立招生、独立管理教学、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报表》。总体发展规划用地1351亩,计划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一次性总体规划,分三期建设,按学校总规模12500名学生设计,2008年工程全部竣工。经初审,自治区教育厅认为建立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分院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8月,为加快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银川市建设宁夏育才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规划在校生4000人。

9月20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银川市集中建设三所寄宿制学校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招标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借鉴举办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的经验,决定在银川市集中连体建设三所寄宿制学校,三所学校报考两所寄宿制中学、一所寄宿制民族职业教育中心。三所学校总规模为200个教学班,在校生10000人,占地面积约830亩,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9亿元(不含征地费)。

11月29日,自治区教育厅经研究同意宁夏林业学校更名为“宁夏生态工程学校”。

【招生计划】

2001年4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0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2001]90号)。具体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电大普通专科班及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含高职)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外招生。如调整须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审批。各普通中专学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执行。如调整须经自治区教育厅、计委同意。不得擅自招收职业中专班。从今年起获准举办高职教育试点的学校,必须依托高等学校招生。成人高校本科招生计划仍属国家指令性计划,不得擅自超越,也不得自行将专科计划调至本科使用。严禁招超前生。专科以上的招生计划的调整须报自治区教育厅、计委审批。成人中专只下达计划建议数,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规模。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十五”期间各地要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今年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不再下达招生计划,由市、县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同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申请,拟在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增加招收本科预科生名额为600人(教育部原下达宁夏的高校本科预科生计划是440人)。

10月12日,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0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2001]13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计委将宁夏200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上报教育部(见表2)。

表2 2002年国家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10月26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上报《关于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2001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宁教发[2001]211号),普通高等教育实际招生6833人,其中,本科招生4495人,高职招生2338人,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招生14206人,其中,本科招生2101人,高职招生12105人。同时,上报2002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的初步意见(见表3)。

表3 2002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

2002年2月22日,教育厅分别上报教育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4)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见表5)。

4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下达2002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具体招生计划要求与2001年相同(见表6)。

9月25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上报宁夏2002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普通高等教育实际招生7364人,其中,本科招生4500人,高职招生2864人,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招生14306人,其中,本科招生2106人,高职招生12200人。同时,上报2003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的初步意见(见表7)。

表4 2002年成人高等教育分校招生计划

表5 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表6 2002年宁夏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11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调整宁夏2003年1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9)。

表7 2003年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

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见表8)。

表8 2002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调整计划

表9 2003年宁夏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2003年2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委员会向教育部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0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10)。

4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为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本年为群众所办的12件实事———加强优质学校建设的承诺,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比上年增加3000人。为确保完成这一任务,教育厅就2003年各市、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出指导意见。全区总计38540人,其中银川市(3区)5500人,永宁县1200人,贺兰县1400人,灵武市1600人;石嘴山市(2区)3620人,平罗县1750人,惠农县500人,陶乐县300人;利通区2400人,青铜峡市1650人,中宁县2100人,中卫县3250人,盐池县1550人,同心县1400人,红寺堡开发区360人;原州区3300人(含固原一中),西吉县2000人,海原县1300人,隆德县1600人,泾源县360人,彭阳县1400人。28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下达2003年高、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11)。

表10 2003年宁夏高等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11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下达2003年普通高、中等教育招生调整计划(见表12,表13,表14,表15)及户籍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含电大普通专科班)、中等专业学校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民族预科班招收的学生,可根据本调整计划按照本人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表11 2003年宁夏高、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在校生表

表11 2003年宁夏高、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在校生表

表12 2003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调整计划

表13 2003年宁夏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调整计划

表13 2003年宁夏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调整计划

表1 42003年宁夏普通高校预科班招生调整计划

表15 2003年宁夏普通中专招生调整计划

2003年,宁夏博士点实现了零的突破,新增硕士点20个,其中,宁夏国家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人。11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教育部申报200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见表16)。

2004年1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函报教育部宁夏200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17)。

3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表16 2004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

表17 2004年宁夏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向教育部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0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18)。

3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上报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来源计划(见表19)。

4月13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下达2004年高、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20)。

7月13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稳步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严禁盲目扩张,要重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使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保持适度的比例。

表18 2004年宁夏高等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表19 2004年宁夏编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

表20 2004年宁夏高、中等教育招生、毕业生、在校生表

续表20

2004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控制在39000人,不得突破,各市、县(区)计划中包括银川一中民族班、六盘山高级中学在各市、县(区)的招生计划和各市、县(区)普通高中民办班、择校生招生计划。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由各市、县(区)比照2003年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要确保200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全区总计招生39000人,其中:银川市(3区)7000人,永宁县1200人,贺兰县1400人,灵武市1600人;石嘴山市(2区)4500人,平罗县2000人;利通区2100人,青铜峡市1200人,盐池县1200人,同心县1400人,红寺堡开发区500人;中卫市2600人,中宁县2400人,海原县1200人;原州区3100人(含固原一中),西吉县2000人,隆德县1500人,泾源县500人,彭阳县1600人。

12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下达2004年普通高、中等教育招生调整计划(见表21,表22,表23,表24)及户籍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教育部2005年宁夏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报告(见表25)。其中,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6人。

1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教育部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05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26)。

2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5]2号)要求,教育厅办公室向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报送2005年宁夏普通高校预科班招生来源计划(见表27)。

表21 2004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调整计划

表2 22004年宁夏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调整计划

表2 32004年宁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调整计划

表2 42004年宁夏普通中专招生调整计划

表2 52005年宁夏国家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表2 62005年宁夏高等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5月11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2005年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见表28,表29,表30,表31)。

7月18日,自治区教育厅向各高等学校下达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见表32)。

8月8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护士学校2005年护理专业招生计划150名;批复同意宁夏卫生学校2005年招生计划100名,其中:护理专业50名,中西医结合专业50名。

表2 72005年宁夏编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

表2 82005年各级各类教育招生、毕业生、在校生数

表2 92005年分学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

表3 02005年普通高中分市、县招生计划

表3 12005年职业高中分市、县招生计划

表3 22005年宁夏成人高等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

续表32

9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上报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见表33,表34)。

11月29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下达2005年普通高、中等教育招生调整计划(见表35,表36,表37,表38)及户籍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情况,专任教师情况,招生规模发展发展情况、在校生规模发展情况及毕业生规模发展情况规分统计如下(见表39,表40,表41,表42,表43)。

表3 32005年宁夏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表3 42005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表3 52005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调整计划

表3 62005年宁夏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调整计划

表3 72005年宁夏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调整计划

表3 82005年宁夏普通中专招生调整计划

续表38

表3 9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情况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教育发展规划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发展与规划处负责。

处长:殷骅(2004年12月~)

副处长:殷 骅(2000年9月~2004年12月)翟家驹(2004年7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殷骅

表4 0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情况表

表4 1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规模发展情况

续表41

表4 22001~2005年全区各级类学校在校生规模发展情况

续表42

表4 3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规模发展情况

财务管理

【概述】

2001~2005年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最大,地方财政投入最多,全区教育面貌变化最明显的时期。

2001~2005年,全区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27.6亿元,年均增长16.6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97.3亿元,年均增长12.6%。2001~2005年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分别为330、384、408、478、582元,年均增长11.97%,同期人均财政支出分别为1662、1998、1822、2094、2629元,年均增长9.58%。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世行贷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高校日元贷款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教育重点工程。通过实施各类教育重点工程,使得教育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条件更加坚实。

2004年,宁夏启动实施了“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工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00万元,重点用于南部山区农村初中学校建设,一次性安排600万元集中解决农村薄弱学校课桌凳短缺的问题。筹措资金9340万元用于“两免一补”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关于核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和国拨生均公用经费指导性预算定额的通知》(宁财(教)发[2004]836号),规定了宁夏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2001~2005年,自治区每年筹措资金1000万元,县(市、区)相应筹资配套,在回族聚居地区组织实施“百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建设工程”建设,推动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步伐。

2005年,宁夏共投入资金1.4亿(其中中央4660万元,自治区9340万元)发展义务教育,在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同时,将“两免一补”创造性地发展为“三免一补”,并将范围扩大到红寺堡开发区、吊庄移民区,灵武市、中卫市山区的农村学校学生、川区绝对贫困户、孤儿、五保户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对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免收杂费,使全区53万贫困学生享受到资助(其中小学为40万,初中为13万),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55.77%。

2005年底,全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达到4.08平方米,初中达到5.66平方米,普通高中达到14.26平方米,高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到15.36平方米,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规范教育收费】

2001年4月25日,为全面落实全区教育大会精神,适应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教育厅在请示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后决定,凡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开设信息技术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都可以向接受教育的学生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根据信息技术教育的实际成本,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核定审批。收费标准为:小学城市每生每学期60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0元),县城每生每学期55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0元),川区农村每生每学期43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8元),山区农村每生每学期30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5元);中学城市每生每学期85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5元),县城每生每学期75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5元),川区农村每生每学期58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3元),山区农村每生每学期45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0元);职业中学城市每生每学期120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20元),县城每生每学期90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20元),川区农村每生每学期63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8元),山区农村每生每学期50元(其中教学软件建设费15元)。收费的管理和用途:信息技术教育收费纳入杂费管理,统一标准,实行收缴分离。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实施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程的教育设备维护、软件使用和偿还设备购置费用等。

9月7日,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农牧厅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财[2001]183号),要求没有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市县认真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防止出现因工作不力影响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导致教育经费大幅度减少的现象;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市县,取消包括农村费附加在内的乡统筹费,把农村税费改革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对因农村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教育经费,地方人民政府应在改革后的财政预算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中优先安排,确保当地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年初税费改革前的水平。继续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的管理体制;乡农民征收的乡统筹费中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应全额用于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教育费附加应注意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维护、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的调整等方面,不得将农村教育费附加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市县人民政府要明确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具体征管单位和管理职责,征收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2002年2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成人自学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01]150号),印发《关于全区教师学历达标教育自考专业办学收费的通知》(宁教财办[2002]19号),将全区教师学历达标教育自考专业办学收费标准统一为: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每生每年900元;专科(小学教育)每生每年700元。所收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分离”,所收费用全部用于教师学历达标自考办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月20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自治区物价局核准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本年在宁夏开设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本着以考养考,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对开考各级英语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级120元(含口语考试费用);三级、四级、五级每生每级140元(含口语考试费用)。所收费用仍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6月28日,为保证宁夏自学考试工作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自治区物价局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项目收费标准。自学考试报名费:由每人每门课程6元调整至10元;自学考试磁卡准考证收费:每证收费标准由12元调整至14元(各市自考办留2元);考务费:委托考试专业由每人每门课程18元调整至25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由每人每科次15元调整至25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生审定费、工本费:专科毕业生审定费每人由20元调整至30元(各市自考办留10元)、毕业证书工本费10元(含各种表格),本科毕业生审定费每人由30元调整至40元(各市自考办留10元)、毕业证书工本费10元(含各种表格);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由每人120元调整至200元。

8月27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调整我区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02]132号),并按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文件的要求,秋季开学后,在宁南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的农村开始实行“一费制”收费。同时,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高中学费标准(见表1)。

9月27日,自治区教育厅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向自治区财政厅提请对核定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教师资格认定费(含审核费)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执行国家统一的收费标准:每证6元;中等(含高中)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收费标准: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每人次收缴审核费85元,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每人次收缴认定费275元。鉴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较少,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同样严格,为维持正常工作费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以上收费标准的1.8倍收缴,即师范教育专业者每人次收缴审核费153元,非师范教育专业者或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每人次收缴认定费495元。教师资格认定费及审核费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及审核费的20%上缴自治区教育厅,专门用于面向全区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认定工作信息,实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人多的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电子注册等工作。

表1 宁夏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

说明:1.城市指银川市的3个区,石嘴山市的3个区,吴忠市的利通区、固原市的原州区;2.县、镇指除前面4个市以外的其他县的县城,全区的各个镇及厂矿,国营农、林、牧场办学校;3.银川市二十一小学、二十小学(实验小学)、唐徕中学初中杂费可在新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他较为突出的公办优质教育的小学和初中经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定后,其杂费标准可在新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40%。

2003年12月26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下发《关于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的通知》(宁教财[2003]238号),在国家扶贫重点县(区)试行“一费制”。

2004年春季开学,南部山区8县(区)及红寺堡开发区农村初中和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的通知执行,即初中每年每生120元,小学每年每生160元,对住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50~10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定。2004年春季开学按学期收取费用,从秋季开学按学年一次性收取(见表2)。

7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纠风办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考西部省区的做法,结合宁夏实际,做出宁夏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的意见,意见自秋季开学起执行。意见指出:根据“限人数”的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用于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不能超过58人,根据“限分数”的要求,择校生的录取分数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含民办高中班)下30分以上;根据“限钱数”的要求,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可一次性收取择校费用。具体为:自治区重点中学和银川市三区内学校最高收费不能超过12000元,其他市县学校最高收费不能超过10000元。收取学费、课本费等其他费用按普通班学费标准收取,不得再按民办班学费收取。择校生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印刷的统一票据。具体办法为学生家长持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直接上缴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其中80%返还学校,20%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使用,集中全部用于本地区薄弱学校建设和学校条件的装备,不得用于教育行政部门任何支出。对于新建、迁建学校择校费可全额返还。各公办高中和有关学校在自治区制订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赞助费等其他费用;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擅自扩大在校生比例,如有违反,将根据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表2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

续表2

2005年8月24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学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通知》(宁教财[2005]167号),要求从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对已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与课本费及杂费相关的费用;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效收费标准。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除学校代学生统一订购的课本和作业本外,学校不得代收任何费用;要求严格规范各类改革实验学校和实验班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改造工作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收入和管理。学校收费资金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和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收费收入统筹用于办学的公用开支。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教育工程完成情况】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第二期“义教工程”实施期为五年,从2001年至2005年,工程总投资2563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拨款150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7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630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436所,建设面积316245平方米,投入资金18222.1万元,用于中小学仪器设备购置资金3460.6万元,购置图书1089654册,投入资金536.3万元,购置课桌凳118000单人套,投入资金1416万元,培训校长教师9062人,投入资金1995万元。

2001年5月28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组长马启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组长刘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成员戴万忠(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李彦凯(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蔡晓隽(自治区计委副主任)、卢苏萍(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张义康(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钱全富(自治区建设厅助理巡视员)。同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宁南山区尚未“普九”的固原、西吉、海原、隆德、泾源、彭阳、盐池、同心8个国家级贫困县,均被列为第二期“义教工程”项目县。“义教工程”的实施加速了宁南山区“普六”、“普九”的进程,从而推进其教育、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项目规划和任务是:实施“义教工程”的总投资为194768万元,计划用于小学部分资金为111102万元,用于初中部分资金为83666万元。“义教工程”项目包括五个方面,资金使用按土建项目占63.0%,贫困学生助学金占9.0%,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占9.1%,课桌凳和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占9.7%,师资与项目学校校长培训占9.1%安排。新建、改扩建校舍投资122793万元;购置课桌凳投资4371万元;购置图书5941855册,投资5963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投资8633万元;购置信息技术教育设备投资17696万元;培训中小学教师80799人次,校长2731人次,投资17800万元;资助贫困生221227人次,投资17512万元。到2005年规划完成项目学校1749所,其中小学1570所,初中179所,新建、改扩建校舍2188415平方米。项目学校小学生均图书达到10册,初中生均图书达到20册。在校生699978人,其中,小学生477868人,初中生222110人,做到人人有课桌凳,校校有成套的教学仪器。通过培训,校长、教师合格率达到100%,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

2002年4月25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责任书》及“义教工程”实施规划,2001年、2002年全区“义教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分别为937.5万元和904.5万元。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项目县(市、区)将2001年、2002年度县级配套资金一次性上解到自治区教育厅义教办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上解专户后,将下达中央专款。

2003年4月11日,为切实提高宁夏“义教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体效益,加强对项目学校的宏观指导,促进项目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学校的多功能作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项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对校舍的维护、校园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图书管理、课桌凳管理、师资培训管理等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7月18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上解2003年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资金的通知》,2003年全区“义教工程”县级配套资金为1350万元。

9月12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关于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3年中央土建项目资金的通知》,各项目县上解自治区教育厅义教办的“二期义教”配套资金由自治区教育厅义教办直接划转各项目县(见表3)。

10月26日,为确保在宁夏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新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刘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副组长郑歌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国英(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成员张义康(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王和山(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李锦平(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卢苏萍(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钱全富(自治区建设厅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张义康(兼),办公室副主任孟祥云(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张玉龙(自治区财政厅行财处处长)、张八五(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表3 2003年宁夏第二期“义教工程”项目土建资金分配表

2004年12月2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自治区2004年第二期“义教”工程配套资金的通知。根据项目规划要求,信息技术设备和师资培训资金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各市、县不记预算指标)。设备购置统一实行政府招标,以实物形式发放各市、县项目学校。师资培训统一由自治区教育厅集中培训(见表4)。

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四”秦巴子项目:2001年8月23日,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四”秦巴子项目《信贷协议》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计划,本项目执行期间按项目进度安排区级配套资金。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将本年度配套资金200万元分别下达到西吉、海原、同心、泾源县教育局(见表5)。

表4 2004年自治区二期“义教”工程配套资金分配表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一期“危改工程”实施期为2001年至2002年,项目覆盖了21个县(市、区)的185所学校,其中中央补助专款8500万元,自治区安排资金500万,地方自筹资金4663万元,改造面积254994平方米,中央补助专款项目学校162所,改造面积236874平方米,地方自筹项目学校23所,改造面积18120平方米。

表5 世界银行贷款“贫四”秦巴子项目2001年区级配套资金计划表

二期“危改工程”实施期为2003年至2005年,总投资338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款15000万元,自治区安排资金5400元,地方自筹资金13437万元。项目覆盖了宁夏22个县(市、区)的313所学校,改造面积476000平方米。

2003年10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协调小组,组长刘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副组长郑歌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国英(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成员张义康(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王和山(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李锦平(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卢苏萍(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钱全富(自治区建设厅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张义康(兼),办公室副主任张玉龙(自治区财政厅行财处处长)、孟祥云(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张八五(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成员靳伟才(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孔宗雪(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魏宪明(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调研员)、殷骅(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张立军(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干部)、詹学明(自治区财政厅行财处干部)。

2004年7月6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编报和印发2004年“危改工程”中央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财政预算资金)计划方案(见表6)。

2005年4月26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编报和印发20045“危改工程”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控制数(财政预算资金)计划方案,要求制订项目计划要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已经实施的各项教育重点工程,已经宁夏实施的“3133”工程等相结合,要与2003年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相统一。申报中央补助的项目,其中中央危改专款申请额度不得低于10万元(见表7)。

表6 2004年农村中小学危房工程资金控制数分配表

续表6

9月19日,经自治区教育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筹措部分经费,弥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缺口及改善办学条件。此项资金只能用于校舍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见表8)。

宁夏“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一期投入资金13663万元,其中中央投入8500万元,自治区投入500万元,县(市)投入4663万元。二期投入资金3383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5000万元,自治区投入5400万元,县(市)投入13437万元。

表7 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工程资金控制数分配表

续表7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4年6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规划的报告,提出从2004年起,用4年时间,投资38525.4万元,新建、改扩建94所农村初中寄宿制学校,2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3所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解决好“普九”县(区)新增6.3万初中生和2.7万小学生最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制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使需要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川区吊庄移民点的所有乡镇都要实现“两基”目标。

表8 二期“危改工程”及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005年4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做出宁夏2005年“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并上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65所(初中34所,九年制学校7所,小学23所,特教学校1所),其中:国债项目学校23所,财政项目学校42所,总建筑面积151201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86771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5561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8816平方米。购置学生用床18810张,图书148717册课桌凳11360单人套。项目总投资14088.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00万元(包括增加中宁县喊叫水乡九年制学校建设资金10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6500万元,财政资金6500万元,地方配套1088.5万元。通过项目建设,将改造学校65所,新增在校生19143人,新增寄宿学生13998人。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期为三年(2004年~2006年),工程实际总投资3845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款35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458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45所,建设校舍面积508645平方米,投资35693.2万元;购置课桌凳66600单人套,投资776.1万元;购置学生用床47400单人套,投资1135.7万元;购置图书128538册,投资98.3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754.7万元。

“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2003年12月18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03年度“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及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行)发[2003]2006号),自治区继续筹资1000万元,实施2003年度“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简称“百标”工程)项目,该资金用于灵武市高级回民中学等12所项目学校建设,重点用于项目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仪器采购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见表9)。

自治区“3133”工程:2004年,为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加快构建优质教育体系,从2004年起将建设300所自治区示范性小学,100所自治区示范性初中,30所自治区重点高中和示范性高中,30所骨干职业学校,基本形成全区优质中小学的覆盖网和骨干体系。自治区加大教育投入,对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给予专项扶持(见表10)。

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4年,《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经国家批准,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根据国家部署,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以中央投入为主,地方投入为辅,共安排资金1945.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96.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48.4万元。自治区确定了原州区和中卫市作为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地区,计划建设131个教学光盘播放点、535个卫星教学收视点和70个计算机教室,项目建成后将覆盖试点地区农村中小学。为切实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8月27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通知和自治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经自治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宁夏实施工程试点工作的地方配套资金部分中,试点地区各市、县(区)配套348.4万元,具体配套资金额度(见表11)。

表9 2003年“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资金分配计划表

续表9

表10 2004年自治区“3133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2005年7月18日,经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同意,自治区决定在银川市、石嘴山市所辖的各县(市、区)、吴忠市直辖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开发区、盐池县以及固原市的隆德县、彭阳县实施宁夏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经费核拨】

表11 宁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配套资金表

2001年12月3日,自治区教育厅报请教育部,申请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银川一中(宁夏高级回民中学)迁建和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2002年7月26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1、2002年小学课桌凳经费。小学课桌凳为7000套,资金为126万元,此项资金为中央补助专款。8月13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1、2002年师资培训经费。宁夏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1、2002年师资培训经费规划为454.7万元(其中:中央专款331.3万元,自治区安排123.4万元),二年实际拨付自治区安排资金46.5万元。10月18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年初预算专项经费。2002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电视大学英语普通专科班300人,不含高职)中享受减免学费政策的农林师范类学生7798人(山区8县农村学生4987人,川区学生2811人),按减免比例计算应减免969万元(其中宁夏大学540.3万元,宁夏农学院143.8万元,固原师专239.8万元,电视大学45.2万元。2002年普通高校外籍教师共14人,按年初预算46万元分配:宁夏大学20万元,宁夏医学院10万元,宁夏农学院4万元,固原师专12万元。12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年初预算专项经费。共计核拨229.2万元,其中高等学校经费88万元,项目为:宁大校庆及西部国际学术会议35万元;高校教学成果奖10万元;高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12万元;大中专院校评估经费15万元;高校重点课程16万元。其他经费141.2万元,项目为:二十一小多功能厅维修5万元;商校设备购置10万元;军训经费14万元;教育厅办公室维修改善办公条件经费15万元;清产核资工作机奖励个人经费10万元;《宁夏教育年鉴》《教育志》编写及课题研究经费20万元;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决算经费5.2万元;事业单位会计达标验收和继续教育培训等经费10万元;教育事业统计和解放统计报表印刷及会议费15万元;宋庆龄基金会、洪逸挥基金会接待费15万元;对口支援22万元。因宁夏六盘山中学建设工作已经启动,12月19日,根据自治区党政领导指示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从2002年闽宁对口扶贫资金中划拨300万元,集中用于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

2003年8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3-2005年小学课桌凳经费。本次采购小学课桌凳数量为23700双人套,资金为331.8万元。此项资金使用中央专款。

9月27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农林师范类学生减免学费补差经费。2003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电视大学英语普通专科班300人,不含高职)中享受减免学费政策的农林师范类学生8047人(山区8县农村学生4901人,川区学生3146人),按减免比例计算应减免1045.3万元,其中,宁夏大学699.34万元(宁夏农学院),固原师专301.2万元,电视大学44.8万元。

10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2002年度中央国家义务教育助学金的通知。此项资金列入2003年高中教育预算科目。10月20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拨付宁夏教育电视台2003年度专项经费,共计100万元。

12月23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2003年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培训经费。举办的项目县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培训班,培训200人次,培训资金146万元,使用自治区安排资金。25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2003年度中央教育费附加补助专款,专项用于在校中小学冬季取暖(见表12)。

2004年3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仪器、图书及课桌凳经费,其中:仪器设备资金625.1万元,图书资金296.9万元,课桌凳资金341.9万元,共计资金1263.9万元。

8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4年教育电视台专项经费10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教育电视台教育节目传输费用65万元,罗山发射费用12万元,节目制作、购置费23万元。同时申请核拨2004年度高校外籍专家经费47万元。

表12 2003年南部山区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补助经费分配表

续表12

10月18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4年农林师范类学生费补差经费。2004年,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普通专科班300人,不含高职)中享受减免学费政策的农林师范类学生6520人(山区8县农村学生2462人,川区学生4058人),按减免比例计算应减免988.6万元,其中,宁夏大学511.8万元、固原师专432.7万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44.1万元。根据2004年财政预算安排农林师范类学生减免学费补差专项经费828万元,教育厅将2004年下达的828万元预算专项经费分配给宁夏大学426万元、固原师专360万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42万元。

11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4年山区职业培训专项经费200万元。

12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固原师专由财政安排的2004年专项建设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新校区综合楼建设。12月15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拨付固原师专由自治区民委安排的2004年专项建设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新校区综合楼建设。

2005年4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4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采购学生用床及课桌凳经费700万元,此项资金使用中央专款600万元,自治区安排资金100万元。

6月27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5年高校外籍专家预算经费47万元;核拨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资金200万元;核拨200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预算配套经费50万元。

8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商请财政厅下达2005年教育专项经费(见表13)。

9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宁夏育才学校于本月开工建设。5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拨付3000万元宁夏育才学校启动资金(其中2000万元为育才学校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自治区配套资金)。9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5年教育厅部门预算的“两基”攻坚工作经费200万元。

10月13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核拨2005年农林师范类学生费补差预算经费。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含电大英语普通专科班300人,不含高职)享受减免学费政策的农林师范类学生8021人(山区8县农村学生4328人,川区学生3693人),按正常实际减免学费970万元(其中:宁夏大学470万元、固原师专449万元、电视大学51万元)。按预算专项经费占实际减免的学费比例,教育厅将2005年下达的828万元预算专项经费分配给宁夏大学401万元、固原师专383万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区电大)44万元。20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将初中学校建设专项资金600、农村中小学购置费300万元和“3133”工程建设资金200万元核拨教育厅,用于开工建设上述项目。

表13 2005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12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为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追加经费400万元;为银川一中教师工资追加33.4万元;为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追加8.41万元;为银川二十一小教师工资追加12.9万元;为宁大附中教师工资追加2.85万元。23日,自治区教育厅函请财政厅为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银川一中、银川二十一小、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宁大附中等学校核拨200万元经费。其中:宁大附中1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银川一中30万元,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六盘山高级中学30万元,接入热电厂供暖增容费;银川二十一小20万元,接入热电厂供暖增容费;宁夏特殊教育学校20万元,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情况】

2001年秋季开始,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在此基础上,决定从2005年春季开始,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两免一补”工作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两免一补”的标准为:免费教科书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执行,即小学每生每年70元,初中每生每年140元;免收杂费标准:自治区确定为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2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自治区确定为,寄宿的中小学学生每生每天补助1元,补助天数为280天,即每生每年补助280元。按照中央要求,宁夏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盐池县)及红寺堡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在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纳入自治区扶贫范围的灵武市、中卫市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在当地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吊庄移民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川区农村孤儿,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农垦系统的中小学学校参照川区农村执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2004年9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中央2004年秋季免费提供教科书专款控制数的通知》(宁财(教)发[2004]772号),下达2004年秋季免费教科书专款控制数1180万元,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新华书店应加强对免费教科书发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挪用资金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并要求各项目市县(区)在享受中央财政免费理科生专项资金补助的同时,要承担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杂费和补助寄宿制生活费的责任(见表14)。

2005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长刘仲(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副组长陶源(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蔡国英(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成员王和山(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义康(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许平(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孟祥云(教育厅财务处处长)、贺弘炜(教育厅教研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育厅。办公室主任张义康,副主任许平、王建平(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姬建义(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

表14 2004年秋季免费教科书经费分配表

续表14

8月,为进一步做好“两免一补”工作,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落在实处,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从秋季起,核定本市、县(区)“免费教科书”“免收杂费”学生人数,自治区将以此为基数,实施“两免”政策。2005年中央安排宁夏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达4660万元,宁夏筹措9340万元,用于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区有51.12万名中小学生得到政策资助,动员辍学儿童、少年8140名返回校园,有力地提升了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县(区)的入学率,显著降低了辍学率,促进了全区“两基”进程,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消除了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后顾之忧(见表15)。

12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就2005年度免费提供教科书实际发放情况,向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审核说明。自治区下达春季免费提供教科书指标数为511225人,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510653人,书款合计为17711252.61元;西吉县关于《写字》《社会图册》《历史填充图册》和《地理填充图册》等教科书在春季上报结算清单时未列入的情况,经核实,上述几类教科书共涉及学生77196人,书款363547.6元;《信息技术》共计发放16480册,书款为78759.4元。以上三项书款合计为18153559.61元。自治区下达秋季免费提供教科书指标数为537177人,实际发放免费教科书537177人,书款合计为22550210.35元;《信息技术》共计发放144235册,书款为849785.3元;《成长教育》共计发放504764册,书款为1978955元,合计书款为2828740.3元。《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填充图册》和《历史图册》共计发放93746人,书款合计为537767.34元,以上共计为25916717,99元。12月24日,宁夏按照国务院作出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在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等一系列义务教育改革措施。把“两免一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机制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保障: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表15 2005年秋季享受“两免”学生人数分配表

【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

全区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收入。2001~2005年,全区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为90.19亿元,年平均增长17.47%,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69.1亿元,年均增长14.68%。

全区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2001~2005年全区普通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情况(见表16,表17,表18)。

全区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2001~2005年全区普通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情况(见表19)。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表16 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情况

表17 普通小学生均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18 初级中学生均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19 2001~200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情况

2001~2005年全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为14.7、16.8、17.6、21.5、26.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4.94%、5.08%、4.59%、 4.67%、4.45%(见表20)。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2001~200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为

表20 2001~2005年教育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

表21 2001~2005年各市县(区)预算内教育拨款和经常性财政收入情况

(注:预算内教育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费,教育事业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空白为无统计。)

13.3、15.4、16.4、19.9、25.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4.61%、13.97%、16.1%、16.9%、16.64%,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见表21)。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财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务管理处负责。

处 长:孟祥云(2000年9月~)

副处长:姬建义(2000年9月~)

撰稿:王辉仁 马 丽

审稿:董宏伟

师资队伍

【概述】

2001~2005年,自治区教育厅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考核四位一体的运作格局,确保教师教育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完善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机构、政策机制和培训考核体系,形成了自治区、市、县(区)校本三级培训一体化管理网络,全区教育事业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巨大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自治区教育厅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建设工程”,全面展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新课程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工作,以提高教师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突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抓好校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政治、业务素质。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288457人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7%以上,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持证上岗,接受新课程培训的教师达5.4万人次,接受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师达3.3万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3241名,培训率为91%,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选派314名教育管理干部、54名高校中青年领导干部、81名市县教育局长、38名高中校长和592名初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国家级培训。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4%、97.1%、89.5%和73.8%,比“九五”末分别增长2.3、5.5、19.8和14个百分点,小学教师专科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学历分别达到59.8%和57.5%,比“九五”末分别增长42.2和38.5个百分点,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初中教师学历提高率均位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分别为第7、6、5位)。普通高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23.3%,比“九五”末增长了8.4个百分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教师节、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活动,受国家、自治区各级表彰奖励的教师累计达6000多人次,占教师总数的10%左右。自治区培养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53人,自治区级1164人,市级3000人,县级5000人,各级骨干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15%。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完善了中小学校长和高校行政管理干部责任制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对新增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选用普遍推行了公开招考的选拔方式,激发了教师队伍的活力。

全区各支教帮扶单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教育扶贫,培养和锻炼干部、教师为宗旨,以扶持南部山区尽快普及义务教育为目标,截至2005年底,区内共有2006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2346名教师,区外有468名福建教师、207名研究生和3940名区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共8967名支教人员在南部山区九县(区)的127个乡(镇)、133个村的423所中小学和8所教师进修学校开展支教工作。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

2001年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宁人常[2001]2号),并于2001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3月1日,教育厅在宁夏科技馆举办了200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一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有《现代教育思想专题》《现代教学论》《中小学课堂教学概论》和《幼儿教育课程研究与实践》等课程的基本理论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应用、教材处理方法、学习要求等。5月15日,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中小学教育教学(软件),积累教育教学资源,进行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并进行评审和推广工作。5月26日,根据《关于1999~200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职务)培训和考核实施意见》(宁教师发[2000]317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内容、统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培训考核工作。9月4日,教育厅、人事厅召开了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协调会,就“十五”期间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9月7日,教育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自评报告》。9月17日,经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九五”期间银川市新城区教育局等23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银川市教师培训中心等2个校长培训先进集体,董宁成等46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9月25日,教育厅在灵武市召开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启动会。

2002年1月,教育厅对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戴万忠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师资处,办公室主任由衡鸣担任。1月16日~21日,自治区教育厅在宁夏税校培训中心举办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治区级骨干培训者培训班,培训内容请有关专家围绕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目标、新课程纲要作专题报告,组织专家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纲要》做通识培训;安排部署2002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命题、制卷、教务安排等有关工作。1月18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2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9号),对2002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做了规定,并于1月15日,举办为期一周一级(区级)培训者培训。3月1日~3月20日,开展二级(市县级)培训者培训;3月25日~5月24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5月14日,教育厅对199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宁政发[1993]45号)进行了修订,并呈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10月24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96号),培训、考核的内容为《教师教学究竟靠什么———谈新课程的教学观》和分学科《新课程标准教师读本》(中小学分15门学科标准解读);幼儿园教师进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辅导材料的培训和考核,2003年全区岗位培训考核工作于2002年11月,组织开展自治区级一级培训,2003年开展市县二级培训者培训。

2003年2月开始,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三级校本培训,并于5月17日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11月29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暨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宁教师办[2002]105号),对200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做了规定。12月20日~12月29日,自治区教育厅委托教育厅教研室在宁夏农行职工中专学校举办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暨基础教育新课程一级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市、县(区)、有关厅局承担2003年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二级培训工作的人员,分两期对40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学科名额分配是:语文54人,数学53人,英语26人,物理26人,化学26人,生物26人,历史26人,地理26人,音乐2人8,体育30人,美术30人,科学28人,幼教24人。3月26日~27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教师工作会议,探讨教师教育创新的具体思路,安排部署200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4月7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的补充通知》(宁教师办[2003]23号),对200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暨基础教育新课程全员岗位培训的考核工作作了安排,本次中小学教师(含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校本培训考察”两部分,于5月17日,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进行考试。7月14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试行)》,促进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进一步提高。9月19日~9月27日,教育厅举办全区第十三期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共8天120学时,培训对象是2003年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培训内容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0月30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3]108号),对做好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做了相关规定,11~12月,教育厅分批组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一级(自治区级)培训者培训。

2004年1月9日,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对张玉兰等209名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优秀学习成果进行通报表扬。1月30日,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2003~2007年)实施方案》,同意并批复设立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为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基地。4月20日,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4月20~21日,教育厅在宁夏电力宾馆召开2004年全区教师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总结200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部署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表彰了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月22日,组织进行了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统一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内容包括2004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开展《新世纪教师修养》的公共课培训考核;小学、初中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学科教学法》的培训考核;普通高中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师读本的培训考核;幼儿园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学前教育新论》的培训考核。7月19~30日,自治区教育厅与美国佛蒙特大学合作举办中学英语教师暑期培训班,在宁夏税校培训中心对全区各市、县(区)160名中学英语教师进行培训,分为8个教学班,培训师资由美国佛蒙特大学生选派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等10名美方教师和宁夏大学外语学院10名中方教师执教,培训内容包括中学英语教师口语教学能力强化培训、中学英语听说教学研讨、中美文化交流。

2005年,经教育厅申请并开始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1月18日,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对张德生等219项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优秀学习成果进行通报表扬。3月31日,在银川市宁丰宾馆召开2005年全区教师教育工作会议,大会总结了2004年全区教师教育工作,交流基层教师教育工作的经验,探讨我区教师教育创新的具体思路,安排部署200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表彰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校本培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同时,于4月15日,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安纯人在2005年全区教师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9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在吴忠市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总结表彰暨首场自治区“十佳师德标兵”报告会。9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水平及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的通知》(宁教师办[2005]117号),决定组织开展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水平及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工作,成立评估领导小组,教育厅厅长蔡国英任组长,教育厅副厅长安纯人、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靳伟才任副组长,经过学校自评后,专家组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进行现场评估。为深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将2005年确立为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并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暨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涌现出了全区“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师德建设年先进集体69个,先进个人325名。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2001年2月12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和地、市级培训意见》的通知。6月4日,启动了中小学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培训工作,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中选拔5000名骨干教师为培训对象,并分别对其进行地(市)级、自治区级培训,其中地(市)级培训4698名,自治区级培训302名。自治区级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302名中,中学(含初中、高中和职业高中文化课及音、体、美教师)184名,小学112名(含特殊学校教育1名,幼儿园6名);地(市)级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4698名中,中学2090名,小学2508名,幼儿园100名。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学科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社会、音体美和劳技,中学骨干教师培训的学科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和劳技。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阶段性培训与持续提高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2002年3月13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第二期中小学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宁教办函[2002]11号),并于3~5月,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确定韩继宏等302名同志为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宁教师[2001]17号),教育厅师资处举办第二期中小学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班,对韩继红等326名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全区中学政治、历史、英语、化学、生物、地理、劳技和信息技术学科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宁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承担,全区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宁夏高师培训中心承担,全区小学文科(语文、社会、思品、幼教)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由银川师范学校承担,全区小学理科(数学、自然、劳技)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吴忠师范学校承担。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自治区教育厅推荐选派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本次培训分三批进行,每期集中学习1个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见下表。

2003年7月18~22日,教育厅举办了第二批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内容有区内外课改专家新课程专题讲座,分学科课程标准学习,分学科教学论学习,各学科课堂教学观摩、研讨,首批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老师课改经验交流、吴忠市利通区新课程实验教学成果展示;培训学科有小学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中小学合班有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培训对象有上述16个学科,各实验区每学科各派3名承担课程实验任务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参加培训。同年7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宁教师[2003]12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2003~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师[2003]128号),对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做了相关计划,决定在2003~2007年,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同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分阶段地发掘和培养一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全区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004年1月16日,经学校推荐公示、市县教育局专家组初审、自治区教育厅专家组评审,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确定并公布了白晓霞等481名同志为第二批自治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中学综合、小学英语十一门学科的骨干教师培训班。

2005年1月16日,经学校遴选推荐、市县教育局专家评审组初审、自教育厅专家评审组评审,教育厅确定并公布曹敏等357名同志为第三批自治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月23日分别组织参训学员赴广东和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进行为期15天的教育教学实践考察活动。5~6月,教育厅组织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部分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班,研修对象以各学科业务骨干为主,即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承担组织管理、教培教研及高一起始年级起骨干示范作用的教研员和教师,其中语文65人、英语63人、数学66人、物理70人、通用技术70人。语文、物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培训,英语由首都师范大学负责培训,数学由华东师范大学生负责培训,通用技术由南京师范大学负责培训。7月17日至8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在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第三批中小学政治等十五个学科自治区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培训班。参训人员为《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人员名单的通知》(宁教师[2004]215号)所确定的曹敏等357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参加本期培训。

在此期间,自治区遴选并组织开展了三批共1164名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其中,第一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326名,第二批481名,第三批357名,在全区基本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梯队。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

2002年1月11日,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厅制定并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结合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五年规划,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培训内容包括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相关的政策措施以及各学科课程标准,使教师深入了解各学科改革的突破点以及对教学的实施建议等,培训内容有新课程教材改革的背景、任务、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各科课程标准、新课程与教师教育、新课程与教学评价、新课程与学校发展、新课程实验的操作方法与规程等,由各地、市、县(区)未参加过一、二级培训的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和学科教师参加。开展了校本培训(三级培训),各学校组织本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或社区人员),在实施新课程实验中,开展宣传、协作、交流、研讨、观摩示范。1月7日,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举办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治区级骨干培训者培训班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1号),并于1月16至21日,在银川宁夏税校培训中心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治区级骨干培训者培训班。1月21日,根据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首批培训的预备通知》(教师司[2001]6号)精神,经各地市推荐,教育厅研究确定并选派104名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参加国家级培训。

2003年12月始,在银川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暨基础教育新课程省级培训班,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17名。

2004年4月12日,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对在2001~200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银川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等56个先进集体和杨静等59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7月1至4日,自治区教育厅举办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班,对全区普通高中2004年秋季承担13个学科课改实验教学工作的813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学科有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3个学科,培训采用区内外课改专家专题讲座,学科课程标准学习、研讨,观看学科课堂教学录像,学科实验工作研讨、交流等。7至8月,教育厅推荐并组织280名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新课程国家级研修班。

2005年1月,教育厅在银川市举办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暨基础教育新课程自治区级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为各市、县(区)承担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二级培训工作的骨干培训者。7~8月,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第四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及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承担新课程实验课教学任务且能担任县(区)级或校本培训工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培训内容有新课程实验专家专题讲座、学科课程标准学习及研讨、学科教学理论学习及设计、课改实验成果展示、课改实验工作经验交流,培训学科有小学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9个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个学科,高中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物理、化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11个学科。

【中小学校长培训】

2001年,在认真总结“九五”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现状,制定培训计划和配套文件,编制各层次校(园)长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培训师资,并做好培训教材的各项准备工作。2001年9月27日,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十五”规划》。

2002年6月6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人厅[2002]1号),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五”期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62号),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十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经研究,教育厅于6~8月对280名骨干校长和项目县校长进行了培训。9~12月,教育厅组织选派了60名小学、初中校长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西部地区小学、初中校长培训班”,培训对象选派参加过“九五”校长岗位培训的城镇小学、初中校长,第一期培训班由银川市、吴忠市各选派了4名小学、初中校长,石嘴山市、固原市各选派5名小学、初中校长,银川二十一小、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每校各派1名校长参训;第二期培训班由银川市、吴忠市各选派5名小学、初中校长,石嘴山市、固原市各选派4名小学、初中校长,银川二十一小、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每校各选派1名校长参训;第三期培训班由每市各选派5名小学、初中校长参训。

2003年3月16日,教育厅在银川市举办教育管理创新与发展专题报告会,聘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陈玉琨主任,作中小学教育管理创新与发展专题报告会,参加人员有大中专院校中层以上领导、各市、县(区)教育局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等1558名代表。

2004年1月13日,教育厅邀请国家督学兰宏生教授在宁夏农行培训中心举办高中课程改革专题报告会,参加人员有各市、县(区)教育局局长、各普通高中校长、普通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省级培训第四期全体教师。9月11~15日,教育厅在宁夏税校培训中心举办“2004年中国—联合国儿基会SDP校长培训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10月17日~11月6日,教育厅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举办“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将此次研修班作为对全区教育管理人员的一次高层次培训。

2005年1月15~30日,教育厅在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十五”期间第三期全区中小学校长研修班,培训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管理创新与学校发展》中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管理相关的篇章,培训形式采取理论专题讲座、专家报告、参与式研讨、区内外考察等形式。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于4月8日~29日举办宁夏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各市、县(区)教育局按要求选派初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班。7~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十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在此期间,自治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加强对校长培训基地的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给予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按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区、地、县三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网络体系,先后共培训了中小学校长3241名,培训率为91%,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选派314名教育管理干部,54名高校中青年领导干部,81名市县教育局长,38名高中校长和592名初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国家级培训。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

2001年2月,鉴于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结构的实际情况,为适应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的需求,对在职的部分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英语和计算机专业的学历转岗进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师范院校毕业(高初中专科、小学中专),年龄在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兼任或担任其他学科教学的公办教师。学员完成学业,考核合格后由学校发给相应毕业证书,经教育厅验证,国家承认学历,享受规定的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妥善安排其所学专业的教学工作。5月14日,教育厅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基地教师一级培训计划,并于5 月27日至6月1日在银川市举行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基地教师一级培训。11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002年7月4日,经教育厅专家组实地评估验收,正式公布并挂牌确定30个单位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基地。公布的第一批验收合格单位为大中专院校,有固原民族师范、吴忠师范、银川师范、石嘴山师范、宁夏商校、宁夏交通学校、宁夏司法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电力学校,市、县(区)教师培训中心有固原县培训中心、吴忠市利通区教师进修学校、灵武市教培教研中心。第二批验收合格单位大中专院校有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人行中专学校、农垦干训学校、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市、县(区)教师培训中心有银川市第三中学、贺兰县一中、惠农县一中、同心县教师培训中心、盐池县教师培训中心、海原县教师进修学校、隆德县职业中学、泾源县一中、平罗县电教中心、永宁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宁县职业中学、中卫县教师培训中学、彭阳县教师培训中心、西吉县电教中心、长庆石油银川高级中学。

2003年6月20日,经教育厅专家组实地评估验收,确定并公布宁夏大学网络学院、宁大附中、西夏区教育局(九小)、宁夏教育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为第四批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基地。

2004年2月25日,经教育厅专家组评估验收,确定宁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宁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为第五批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基地。6月24日,经教育厅专家组评估验收,银川一中被确定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基地,主要承担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任务。

在此期间,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与测试工作,85%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接受了信息技术等级培训,达3.3万人次。其中,要求信息技术专任教师要完成高级培训的所有内容,具体为信息技术基础、Windows98操作系统、网络基础、文件处理软件———Word、电子表格与教学、演示文稿与教学、Access数据库初步、网页制作软件FrontPage、多媒体作品制作、多媒体创作工具。

【中小学教师项目培训】

“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2002年6月,教育厅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在宁夏地区实施“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2002年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为我区培训骨干教师6名,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培训主讲教师40名,分期培训项目市、县培训一线的学科中小学教师1200名。2004 年4月30日,教育厅印发了《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执行计划》,2004年共培训主讲教师120名,学科教师5500名,在校师范生500名。2005年5月23日,教育厅印发了《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执行计划》,继续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在宁夏地区实施“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培训学科教师6400名,在校师范生600名。5月10日,教育厅召开了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决定于11月底前完成7000名学科教师的培训。

烛光乡村英语教师志愿培训者培训(TESOL认证)项目。2002年8月,根据教育部、中华慈善总会《关于开展烛光乡村英语教师志愿培训者培训(TESOL认证)项目的通知》(教师函[2002]2号)精神,全区开展烛光乡村教师志愿培训者的工作,于2002年10月6日至10月18日和10月20日至11月1日分两期对全区30名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培训采用封闭式全英语教学,每期培训的全部课程为130学时,其中两周78学时集中授课,52学时课后进行,授课内容为英语教学技巧与方法、英语语法课程、特定领域英语教学、比较阅读和教学实践。

联合国儿基会师资培训项目。2002年10月,根据教育部师范司下达的联合国儿基会《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发展项目活动建议书》,教育厅举办了联合国儿基会师资培训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每县选派8名教师参加培训,其中每县语文、数学各4名,培训内容包括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程理念,新课程改革目标的培训,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标准解读的学科培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自治区级培训经验介绍,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新观念、新模式以及项目县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研讨。同年12月,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举办中国—联合国儿基会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项目省级培训班的通知》(教人司[2002]292号)精神,自治区被教育部人事司确定为项目试点省区,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我区先期遴选两个项目县开展试点工作,于23~28日对原州区、同心县教育局主管中小学校长培训的负责同专志和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教师各一名、隆德、彭阳县教育选派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同志和承担校长培训机构改革的教师各一名,同时各遴选两名校长参加培训。

2003年12月23~28日,教育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联合国儿基会“SDP———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项目培训班的通知》(宁教办函[2002]93号)的精神,在银川宁夏税校培训中心举办了“SDP———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培训班,培训内容有SDP———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学习学校管理的新理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有关内容,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方法、研讨、交流学校管理的经验等。自治区按照教育部人事司下达的SDP校长培训年度项目活动任务,自项目实施以来共培训453人,其中,省级培训213人,县级培训240人。

2004年9月11~15日,教育厅在宁夏税校培训中心举办了2004年中国—联合国儿基会跨部门女童教育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有新课程理念、爱生理念和性别意识的培训,基础教育新课程语文、数学学科的培训,性别和女童问题敏感意识培训。

2005年5月15~19日,教育厅在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2005年中国—联合国儿基会校长培训与学校发展规划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有爱生学校建设与SDP的关系、爱生学校理念、我心目中的爱生学校、爱生学校行动计划、女童教育、儿童的有效学习、爱生学校中的沟通和合作、评价与爱生学校建设等,参训人员有原州区LPAC项目8所项目学校校长共8人,项目学校选派教师22人,县项目官员1人,县级培训教师3人,彭阳县LPAC项目6所项目学校校长共6人,项目学校选派教师16人,县项目官员1人,县级培训教师3人,省级培训教师4人。9月12~16日,教育厅在宁夏高师培训中心举办“2005年中国—联合国儿基会师资培训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培训内容有新课程理念、爱生理念、基础教育新课程语文、数学学科、以“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为主题的师德教育、《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提高教师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进行教学与资源设计、管理、评价的能力,参训人有项目县项目管理人员各1名,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各1名,项目学校骨干教师。9月12~16日,教育厅在宁夏高师培训中心举办了“2005年中国—联合国儿基会SDP校长培训项目自治区级培训班”,培训共5天(30学时),参训人员有项目县项目管理人员各1名,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人员各2名,5所项目学校校长各1名,培训内容有项目县开展SDP校长培训项目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参与式培训、合作性学习的实践与研讨、项目学校发展规划实践的研讨。

中美—宁夏中学英语教师项目。2005年7月20~29日,教育厅在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了2005年中美—宁夏中学英语教师暑期培训班,培训内容为中学英语教师口语教学能力的强化培训,中学英语听、说教学研讨,培训师资由美国佛蒙特大学选派6名美方教师和宁夏5名区级骨干英语教师共同执教,培训对象有英语教师银川市(含厅直中学)15名、石嘴山市15名、吴忠市15名、中卫市15名,第三批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37名,共编5个教学班。

【语言文字工作】

2001年5月,根据国家语委、教育部、广电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精神,为开展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推动全区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成立了“宁夏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事业编制4人,与教育厅师资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按规定实施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补充国家题库的本区方言辩证题库,开展宁夏方言与普通话对应规律的理论研究。同时,自治区语委批准了银川市教育局成立银川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宁夏大学设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教育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通知》(宁教师办[2001]140号)和《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1]141号),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具体规定了我区实施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工作的实施范围、实施时间、持证上岗要求、实施持证上岗的具体要求、组织工作等。

2002年4月10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2002届大中专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普通话等级测试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40号),决定在全区2002届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并作了此项工作的相关规定。6月20日至27日,教育厅在宁夏农行学校培训中心举办第二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培训考核内容有拼音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范围、内容及评分标准、语音评定问题、普通话异读词审音问题、测试能力考核、普通话水平测试。7月3日,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师资库的通知》(宁教办函[2002]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委认定了张安生等14名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授课教师和张安生等73名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员。7 月8日,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对面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和在职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测试的通知》(宁教师办[2002]74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有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和各级各类在职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10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厅直属单位在职教师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办委托宁夏普通话测试中心厅直属单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

2003年5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宁教人[2001]150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和教育厅《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工展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人作的通知》(宁教师办[2001]141号)的要求,制定《宁夏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章程(试行)》《宁夏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程(试行)》。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于2005年5月上旬对银川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认定。

在此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围绕全国统一明确的宣传主题,坚持“政府协调、分级组织、归口负责、共同宣传、广泛参与”的原则,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主体,用城市带动农村,互相沟通配合,齐心协力推广普通话。一方面注重抓好普通话骨干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理论研究,把握地区方言特点,不断提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质量。另一方面主动与各行各业密切联系,积极拓展普通话培训测试领域。“十五”期间共培训测169期,测试97253人次,其中教师74387人,公务员2821人,学生15770人,其他类人员4275人。语委办先后选派了31名人员参加国家语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举办了二期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新大纲》的培训班,共培训174名人员。建立了自治区普通话水平培训师资和测试员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授课师资和测试员实行聘任制,颁发聘书,任期两年。全区经考核合格,聘用国测员31人,区测员135人。召开了两次全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管理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交流思想,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提高培训测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支援教育工作】

2001年8月11日,全区2000学年支教工作总结表彰暨2001学年支教工作动员大会在银川宾馆召开。同年8月,自治区支教办编发了支援基层教育工作《支教工作人员手册》,使全区支教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8月11日,自治区支教办编辑出版了讴歌全区支教工作辉煌成就的文献丛书《春晖》。

2002年6月14日,闽宁教育对口支援座谈会在银川召开,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朱之文、副厅长刘平等与宁夏教育厅厅长戴万忠、副厅长韩梅源等出席了会议。8月11日,全区支教工作2001学年总结表彰暨2002学年动员大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支教领导小组组长刘仲出席了大会并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前6年的支教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对全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银川铁路分局、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获“全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苏泉安、傅冬燕、武红梅、王新平四人获得“全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0月20日,自治区支教办下发了《关于为南部山区受援学校配置现代远程教育设施的通知》,要求区内外各支教帮扶单位帮助山区农村受援学校逐步配置现代远程教育设施。

2003年8月12日,全区2002学年支教工作总结表彰暨2003学年支教工作动员大会在银川召开。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教师对口支援南部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3]199号),开始了超编地区教师支教工程。同年,“西部计划”大学毕业生青年志愿者和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青年志愿者开始在全区开展支教活动。

2004年3月1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帮扶南部山区“普九”攻坚的实施意见》,通知(宁党办[2004]11号)规定: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帮扶南部山区“普九”攻坚工作从2004年开始,到2007年结束。8月20日,全区2003学年支教工作总结表彰暨2004学年支教工作动员大会在银川召开。期间,自治区支教办编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援基层教育工作文件汇编》一书。11月29日至12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支教领导小组组长刘仲,率领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等6部门联合组成的四个督查组,对宁南山区九县(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基”攻坚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04]65号)的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和调研。

2005年1月10日,(宁支教办[2005]1号)文件转发了《自治区交通厅帮扶同心县马高庄中学“普九”实施方案》,该《方案》具体、明确、详尽、完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借鉴作用,供全区各支教帮扶单位参阅。4月1日,自治区支教办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宁南山区九县(区)“普九”攻坚支教帮扶工作研讨会,讨论通过了《宁南山区九县(区)教育局支教办工作职责及要求》。同时,对全区支教帮扶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8月3日,全区2004学年支教工作总结表彰暨2005学年支教工作动员大会在银川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关于支教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10月17日和11月18日两次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支教办于11月21日至25日,对全区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支教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11月25日,全区支教工作安全协调会议在固原市召开,会上提出了安全管理9项制度。12月,自治区支教办按照自治区支教领导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今后全区支教工作的思路和方向。

在此期间,全区支教队伍已扩展到8支,即:区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教队,百名优秀教师支教队,川区教师对口支教队,闽宁对口教师支教队,区内大学生志愿者支教队,市、县辖区内支教队。(其中包括2005年开始实施的农村计划支教队和山东支教队)。截至2005年底,区内共有2006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2346名教师,区外有468名福建教师、207名研究生和3940名区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共8967名支教人员在南部山区九县(区)的127个乡(镇)、133个村的423所中小学和8所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了支教工作。区内外各单位累计向南部山区捐款捐物、投工投料达1.2亿多元,为山区新建希望小学13所,翻建中小学119所,修建了围墙,硬化了路面,平整了操场,打井窖115个;为学校捐赠办公桌椅近4000套、课桌凳13354套,教学器材上千种,图书近35万册,学习用品约38万件,衣物近20万件,安装电视接收器40余部,捐赠电教设备、计算机、打印机近3000台(件),资助20883名失学贫困儿童、少年重返校园。闽宁教育对口合作项目正在进行,福建省各界向南部山区8个贫困县提供各类资金近4000万元,兴建、扩建学校98所,购置教学设备和器材121.3万元,支援了南部山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资处负责。

处 长:衡鸣(2000年~2005年)

副处长:裴建新(2001年~2004年)

王忠华(2004年~)

撰稿:吴红军 王世斌

审稿:吴红军

体育卫生艺术

【概述】

2001~2005年,全区学校体卫艺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体育卫生教育教学研究和文体竞赛、艺术教育活动。教育厅体卫艺处制定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2001~2010年)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宁夏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区学校学生军训“十五”发展规划》《全区学校卫生及食堂集体用餐管理评估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事故灾害事件紧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紧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性文件,政策法规更加健全和完善,为指导全区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工作依据,促进了体卫艺工作的发展。

体卫艺处多次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成功组织和举办了第九届全区中学生运动会、全区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运动会。承办了全国大学生CUBA篮球赛和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宁夏赛区的比赛。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学生体质监测与调研活动,组织了全区体育教师优质课的评比竞赛,举办了艾滋病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各类专业师资培训班,举办全区大中专院校文化艺术节及各类文艺汇演活动,为全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建了展示才华的平台,推动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

【全国、全区大学生运动会】

2003年10月17日至18日,全区第十八届大学生运动会在宁夏大学举办,全区共有12所高等院校的1105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田径、健美操、拔河和趣味项目的比赛。

2004年3月1日至10日,教育厅承办了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排球赛(北方赛区)的比赛,这是宁夏首次承办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单项比赛。8月22日,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在上海举行,宁夏高校参加了田径、排球、武术等项目的比赛,自治区副主席刘仲出任团长。

【全国、全区中学生运动会】

2002年8月18日至23日,全国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在江苏南京举行,宁夏选派18名运动员参赛,团体排名第25位。在这次运动会上宁夏有12篇体育科学论文参加了评选,3篇论文分别获墙报论文奖和优秀论文奖,在全国论文评比中排名第10位。

2003年9月26日至29日,全区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在银川举行,全区有26支代表队731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了田径、篮球、毽球和趣味项目的比赛。

2005年全区以五市为单位组织了排球、乒乓球、田径选拔比赛。宁夏派男子排球队、男女乒乓球队、田径队参加了8月26日至31日在河南郑州举行的全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队1人获得男子全能第四名,1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全区首届中等职业学校运动会】

2002年5月16至19日,全区首届中等职业学校运动会在自治区体育馆举行,这是全区自解放以来首次举办的职业学校运动会。全区45所学校71支代表队的1120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了田径、篮球、乒乓球三大项36个小项的比赛。

【全国、全区单项体育比赛】

2001年9月8日至13日,教育厅组织全区高校学生在光明广场举行了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圣火传递交接仪式。10月18日至19日,教育厅主办的宁夏高校第七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宁夏大学举行,全区八所高校约15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20个项目的比赛。10月14日至22日,教育厅举办的飞利浦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宁夏赛区的比赛在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举行,宁夏六所高校参加比赛,宁夏大学代表队获第一名,代表宁夏参加了全国飞利浦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二阶段的比赛。11月21日至27日,由教育厅主办的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宁夏赛区选拔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馆举行,7所高校的代表队参加比赛。宁夏大学男女代表队分别获得第一名,代表宁夏参加全国CUBA大学生篮球赛第二阶段比赛。2002年 11月4日至9日,由教育厅举办的飞利浦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宁夏赛区的比赛在宁夏大学举办,全区有6支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宁夏大学获得冠军并代表宁夏参加全国第二阶段的分区赛。11月,由教育厅主办的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宁夏赛区选拔赛在宁夏大学举行,全区7所高校组队参赛,宁夏大学获冠军,并代表宁夏参加了全国分区赛。12月27日,全区高等院校冬季越野赛在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有12所高等院校派队参赛。2003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教育厅组织了中国“飞利浦”大学生足球联赛暨宁夏赛区的选拔赛和全国大学生CUBA篮球联赛暨宁夏赛区的选拔赛。12月26日,全区普通高等院校冬季越野赛在吴忠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有14所普通高等院校派队参加。赛和开幕式、闭幕式表演、组织协调等工作。2005年10月至11月,举行了宁夏回族自治区CUBA学生篮球联赛、“飞利浦”大学生足球联赛、首届宁夏高校学生软式排球比赛和高校冬季越野赛。

2001年7月17日至19日,全区首届中学生“永林杯”软式排球赛在银川唐徕回民中学举行,全区有20多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8月,银川二中田径队代表宁夏参加了在广东省举行的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2002年3月28日至4月1日,“华晨杯”全区中学生足球联赛举行,全区有13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宁夏大学附属中学代表队获得本届联赛冠军,代表宁夏参加了全国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第二阶段的比赛。5月11日至12日,全区重点中学田径运动会在宁夏长庆高级中学举行,来自全区10所重点中学和长庆高级中学的11个代表队的253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了24个项目的比赛,为全区参加全国第八届中运会挑选队员做了充分准备。2003年3月24日至29日,宁夏中学生足球联赛在银川一中举行。4月23日,全区中专学校第二套广播体操比赛在宁夏机电工程学校举行。2004年4月16日至5月20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第二套广播体操比赛在全区各市县开展。

【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2002年12月16日,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举办了全区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实施办法》培训班,全区120多名体育教研员、专兼职体卫艺干部及大中小学的体育教研组长参加了培训,对全区贯彻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了安排,下发了关于实施《学生体育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实施意见。为完成2005年教育部全国学生体质重点工作,2005年8月11日,教育厅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教育部先后两次召开全国体卫艺处处长会议,对学生体质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两轮培训。自治区教育厅承担了7800名汉族2~18岁学生的体质检测、全国回族学生样本4800人的体质检测和抽检19~22岁的1600名大学生的体质检测任务。2005年6月上旬,教育厅对100名学生体质检测调研人员进行培训。2005年12月底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结束,调研结果于第二年公布。2005年9月至11月,教育厅组织各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互联网上报工作。

【初中升学体育考试】

2001年,教育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0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对考试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改革,确定10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远两项为必考项目,另一项为学生自选项目(自选的范围在五项素质中)。本年进行了全区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改革试验,先后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验证性论证试验,进一步完善全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办法,促进全区学校体育考试“制度化”,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科学化”,逐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

【军训工作】

2002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下发的48号文件精神,按照《国防法》《兵役法》和《教育法》,教育厅成立了全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在对部分高等院校和宁夏军区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军训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并及时下发了《2002年全区学生军训工作安排意见》,对学生军训工作做了统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军训工作。

2003年,教育厅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军训工作“十五”发展规划》。2005年,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军训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各地(校)学生军训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完成了规划中规定的学生军训任务,推动全区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厅在2001年底草拟《宁夏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2003年下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03]22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食堂卫生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安全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03]33号)等文件,并在3月26日举办了第一期全区学校食堂卫生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人员培训班。2004年制定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卫生管理规定》,并举办第三期全区学校食堂卫生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人员培训班。

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厅在2004年6月份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从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安全宣传与教育、学校的治安保卫、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突发性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方面对学校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规定。9月,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主要检查项目,并参加了学校收费和安全工作开学大检查,共检查了195所学校,提出安全整改意见50余条。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04[2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体卫艺处。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宁政办发2004[220]号)。根据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了三个督查组,抽调成员单位31名同志于11 月1日至10日对全区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共检查学校139所,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24份,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6期。12月上旬,派五个小组,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教育部专期转发了宁夏督查工作情况。2005年,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工作管理规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安全文明示范校园的创建活动,首批命名了30个学校为安全文明示范学校。

开展抗击“非典”工作。2003年2月,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2月21日教育厅立即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教体卫办[2003]7号)文件,4月10日召开了全区大中专院校主管学校卫生工作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中办、国办及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对全区大中专院校的预防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从4月12日至6月30日全区开展了“非典”防治工作,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在历时78天的校园“非典”防治工作中,教育厅相继制定下发了全区教育系统应对“非典”防治工作的文件46个(方案、紧急处理预案、应急办法等6个,紧急通知12个,各种文件通知28个),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发放预防“非典”宣传卡片100万张,印发“教育部致全国教育系统党员的一封公开信”10万张。联合自治区卫生厅和团委,从区属医学院校组织了310名志愿者,分赴全区19个市县(区),在176个乡镇的660个宣传点开展了“非典”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为400余户农民进行了现场示范,开出药方260份,为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各种非典宣传资料、图片、卡片、彩页等21万9千余份,宣传人数达25万余人,制作专题片2部。按照厅党组的工作要求,强化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学校的卫生消毒及食堂炊管人员的卫生工作,先后组织举办了《学生集体用餐及食堂卫生工作培训班》和《非典防治消毒人员培训班》。全区各市、县(区)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的210名教师参加培训,连续对区内大中专院校“非典”防治情况进行了三轮专项督查,督查学校105所(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日封闭管理,严格晨检、晨报和消毒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对大中专院校实行了为期45天的全封闭管理,学生不离校,教师不停教。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在“非典”第一线对外地返宁大学生进行为期27天的机场、火车站专人设点登记工作,共登记外地返宁大学生1646人,并将登记情况每天按时报送自治区“非典”指挥部,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非典”防治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决策资料。编发教育系统防治“非典”《要情快报》35期,接收各地报送有关“非典”预防信息9520条,归档整理各地、各学校上报的“非典”文件600余份,并及时将教育部的有关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教育厅的各项措施、决定以快报传真的形式发送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把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情况上报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到及时沟通信息,让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了“非典”防治期间信息的畅通有效,使全区教育系统在抗击“非典”阻击战中,争取了主动,圆满地完成了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2002年,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的精神,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于10月20日联合举办了全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骨干师资培训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艾滋病防治项目官员许文青及专家、学者到宁夏为学员上课,全区10所重点中学及大中专院校近60名校医参加培训,并在全区选派14名骨干校医参加了国家级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2005年,教育厅在同心县举办了第四期宁夏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暨生活技能教育骨干师资培训班,两个项目县的教育局主管局长、负责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所辖部分中学的校医、健康教育教师及相关教师,两所预防艾滋病教育示范学校、部分县(区)学校的主管校长、校医、健康教育教师,四所普通高校的校医共计140人参加了培训,并组织集会、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绘画、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录像片、宣传图片及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特别是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教育。在联合国儿基会的资助下,创建了宁夏两所艾滋病预防示范学校,为全区中小学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探索经验。

【全国、全区文艺汇演】

2001年,教育厅组织了全区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通过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历时6个月的活动和选拔,确定宁夏大学和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代表宁夏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并分别获得专业组和业余组的三等奖,西北二民院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优秀组织奖。5月至7月,由教育厅主办的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卡西欧杯)电子琴(宁夏赛区)的比赛在全区各市县举行,经过初赛、录像复赛评选和银川现场决赛,评出了独奏、合奏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选出了参加全国比赛的节目。银川回民二小马悦同学代表宁夏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电子琴比赛并获得小学组银奖。本次活动全区共有16个市、县(区)的1100多所学校参加了活动,2000多人参加了初赛和复赛,1000多人参加了决赛。6月23日至27日,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文艺汇演在银川举行。来自全区3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参加了活动,经过专家评审,选出的优秀节目分别在宁夏人民会堂等地演出三场。银川电力学校的舞蹈《山野小曲》等六个节目获中专组一等奖,青铜峡职教中心大合唱《祖国颂》、银川光华职中舞蹈《博浪》等八个节目获职高组一等奖。10月,教育厅举办全区农村中小学文艺汇演。青铜峡职教中心舞蹈《希望之光》、贺兰县常信乡五渠小学器乐合奏《瑶族舞曲》获一等奖,本次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艺术教育的发展。

2002年,教育厅举办了全区首届师生书法绘画作品比赛。广大师生的作品以“绿色家园”为主题,展出一周,有近万名师生观看,共有近500幅作品参评,其中有18幅作品获一等奖,中卫县教育局和盐池县教育局获本届比赛的优秀组织奖。

2004年,体卫艺处组织银川高级中学代表宁夏参加全国首届中小学生文艺展演,获全国二等奖。组织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宁夏师生书画展和大型文艺汇演,征集书画展作品1400余件,经过组织专家两轮评选,评选出309件获奖作品并在宁夏人民会堂进行了展览,受到社会广泛的好评。

2005年,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宁夏普通高校艺术展演活动,此次艺术展演活动有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科学论文三个项目。整个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各高校校内组织展演活动,第二阶段为省内组织展演,宁夏于5月17日至21日在西北二民院举办了艺术作品展,第三阶段为现场展演,5月22日在工人文化宫进行了第一届宁夏普通高校艺术现场展演,全区四所普通高校22个节目参演,评选推荐了八个节目参加了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西北二民院的舞蹈《剪花花》获专业组一等奖,宁夏大学的大合唱《我们是年轻的大学生》、民乐合奏《宁夏数花》获专业组二等奖,西北二民院的舞蹈《啊吆喂》、女生独唱《漫步街上》获专业组二等奖,宁夏大学获得优秀组织奖。

【学校艺术教育】

2001年12月,教育厅制定并定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2001~2010年发展规划》,《规划》包括发展目标、主要教学任务、教学活动及条件保障等内容,是指导全区艺术教学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性文件。2004年,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艺术教育规程》,教育厅以活动为抓手,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一方面组织银川高级中学代表宁夏参加全国首届中小学生文艺展演,获得全国演出二等奖;一方面鼓励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在课改实验中大胆探索,积极协助宁夏教育学会音乐美术教学研究会组织了艺术教师才艺大赛,组织音乐、美术教师参加全国优质课评比活动。

【学校体育教学、教研活动】

学校体育教学:2001年,教育厅体卫艺处先后三次组织全区各地市县(区)负责学校体卫艺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到宁大附中、银川三中、吴忠利通区朝阳小学、利通一小等校观摩学习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在全区下发了“推广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通知”,对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打下良好基础。2002年,教育厅体卫艺处组织召开“全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现场会,对吴忠市利通区和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进行授牌名命,组织与会代表到大武口区的4所中小学和贺兰县的2所中小学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基本形成以大课间活动为主线,以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为内容的学校课外文体活动格局。

学校体育教研:2001年5月28日,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培训在吴忠举办,来自全区各地近300名体育教师参加培训。11月,自治区教育厅对银川一中等70所“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优秀学校”和毛志成等100名“全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他们为宁夏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献身精神和取得的显著成绩。12月28日,教育厅体卫艺处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正式在全区学校执行。2002 年4月8~15日,全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优质课评比竞赛在全区四个地市举行,活动历时半年,经过层层选拔,有109人参加了全区的总决赛。通过专家现场评比,灵武市郝家桥小学马儒佳、银川市第十中学陈文、银川市第九中学牛妙东等18名教师分别获全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4 月16日,教育厅举办了全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新课程标准培训班,特邀华东师大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国家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季济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我区讲学。全区各市、县(区)的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的体育教师、教研员、专兼职干部三百多人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了全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优质课竞赛活动。全区有327名教师参加了评比,为我区顺利实施《体育与健康》这门新课程及以教学为中心,狠抓课堂质量为核心的学校体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4月,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区各地上报的部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进行评估检查,通过评估检查有力地调动和促进了基层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使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健康的发展。教育厅于9月18日在银川举办了全区普通中学、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小学、幼儿园《第二套全国中小学〈幼儿〉系列广播体操》骨干教师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市、县(区)及大中专院校的近300名教师接受了新操的培训。2002年,按照教育部机构改革之后,职能转变,教育厅积极筹备并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协会。国家教育部学生体协秘书处王刚部长、自治区教育厅安纯人副厅长及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李作忠副局长到会并讲了话。宁夏学校体协大会的召开和第一届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宁夏学校体育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更进一步地促进我区学校体育工作及全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体育卫生艺术教师培训】

2001年,教育厅先后在吴忠市、银川市举办《全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软式排球培训班》《全区中小学音乐音乐教师新大纲培训班》和《银川地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教师口腔卫生保健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地、市、县(区)的600余名大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师参加了培训,为整体提高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教育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2001~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由体卫艺处负责。

处长:董宏伟(2001年~2004年4月)

梁华和(2004年4月~)

副处长:王忠华(2001年~2004年)

助理调研员:罗向红(2004年4月~2005年8月)

撰稿:刘常青

审稿:石丽文

教育督导

【概述】

2001~2005,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者紧紧围绕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积极推动“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推动了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改革、发展与提高、保障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了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

【“两基”工作】

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始终把对宁南山区“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放到重要位置,不断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2003年同心县、海原县实现“普初”目标,标志着山区8县均已实现了“普初”目标,人口覆盖率达100%,比2000年提高了94%。2005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5%,比2000年上升了1.27%。到2003年初,20世纪未完成扫盲任务的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也实现了脱盲目标,标志着全区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85%以上)的任务。2003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召开了“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动员会”。制定了全区“两基”攻坚规划、计划和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配合攻坚和检查验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非正规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过程性督导。跟随自治区领导和教育厅领导每年对“两基”工作进程至少检查2次、组织自治区督学专项检查1次外,每年组织和参与的对当年验收县的督导检查都已达8次,对其他攻坚县的督导检查也不少于4次。

培训人员。把培训人员作为“两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多次举办“两基”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班,重点普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分别在2003年和2005年筹备召开了宁南山区“两基”工作座谈会,刘仲副主席和蔡国英厅长等出席。会议进一步促统一各市县领导思想,将实现“两基”的时间先从2010年提前到2007年底,后又提前到2007年上半年。还召开现场会3次,汇报会2次。2004年完成了对盐池县、2005年对隆德县和红寺堡开发区的“两基”评估验收。全区以县为单位实现“普九”人口占全区的70%,比2000年提高了14.6%。山区9县以乡为单位实现“两基”的乡镇和人口数均占总数的75%。全区2005年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4.2%,比2000年提高23.9%。在大力推动山区开展“普九”攻坚的同时,努力推动扫盲工作。各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多次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使山区9县区中有3个通过了高标准扫盲验收,其余县区的青壮年非文盲率都达到95%以上,全区的青壮年非文盲率也已经达到95%以上。

“两基”工作复查。2001年至2005年,先后组织人员,对川区16个县、市、区(现调整为13个)的“两基”工作全部进行了复查。在检查中,对“两基”巩固情况,主要是对初中生辍学、教育经费经常性投入和常规办学条件等,加强过程性督导。对“两基”工作的提高情况,一是在提高普及程度方面,重点检查“一普”变“三普”的情况,就是既看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情况,又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情况。二是在经费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是否达到60%以上,生均公用经费达标情况,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配套和使用情况。三是在办学条件方面,重点检查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学校的绿化、美化、硬化情况等。四是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检查中小学教师高层次学历的拥有情况、骨干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以及教师待遇和培训提高的落实情况等。五是在教育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学校管理和师生精神面貌、课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对学校办学水平的公认情况等。经过首轮复查,川区各城市区和农村县市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砖瓦化率普遍达到95%以上,仪器设备配齐率和升档率大为提高,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广泛进入课堂),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从2000年至2003年,在川区各市、县(区)全部完成了首轮“两基”复查任务,人口覆盖率达100%,比2000年提高了94%。

川区移民吊庄地区“两基”攻坚取得明显。川区移民吊庄地区涉及全区9个县(市、区)所属的11个乡镇、15万人口、50多所学校、3万多中小学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吊庄地区学校和所在地区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都存在较大差距,影响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根据自治区关于移民地区要在2005年实现“两基”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普及程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兼顾,在积极推进山区“两基”攻坚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高标准推进吊庄地区“两基”工作。于2005年6月在金凤区筹备召开了川区移民地区“两基”工作现场会,现场观摩了金凤区移民地区的所有中小学。刘仲副主席和蔡国英厅长作了重要讲话。2005年共参加了7个移民乡镇的验收。川区移民地区的11个乡镇已全部完成“普九”攻坚任务。各地累计投入1.2亿元,新增校舍面积10万平方米。西夏区小学和初中生均校舍面积由两年前的1.7平方米和3.5平方米增加到3.7平方米和15.4平方米。吊庄地区所有学校都得到了改造,面貌焕然一新。中小学仪器设备、图书和文体器材全部按国家一、二类标准配备。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首次进入课堂。与此同时,为吊庄学校招聘或选配了教师与校长,银川市所属8个乡增加教师374名,增加了60.5%。各地还广泛开展执法劝学活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吊庄地区学生人数大量增加,仅银川市8乡就增加5253名,增加30%。

【督政工作】

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宁夏实际,起草了《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2002年又下发了《县(市、区)教育局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这标志着宁夏构建了“两基”工作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指导帮助下,银川市、石嘴山市已经完成了首轮督导评估工作,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对所属6个县(市、区)的督导评估中,评出优秀等次4名,因违反一票否决而评出不合格等次2名。

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宁夏实际,草拟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该方案从管理监控到位度、重点工作完成度、教育投入增长度,以及统筹发展达标度等4个方面,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考评(此方案已被国家教育督导团工作刊物《督导与评估》和《教育督导》杂志全文登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5年初发出通知,将对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城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通知发出后,各市按照要求对辖区政府的迎验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首先对石嘴山市所属的大武口和惠农等两个城市区进行试评估。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完成对此项工作的过程性督查后,于12月组织人员对两区进行了督导评估。自治区领导刘仲、金晓昀等参加了督导评估。这是自治区教育史上首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这次评估全面检查了两区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成败得失,系统检验了各区教育工作的发展水平和提高幅度,深入分析了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评估对于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动县域基础教育及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教育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督学工作】

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发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和《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等三个重要文件。方案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职工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行政常规管理、办学条件以及教育质量等7个方面构建了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常规性督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被教育部督导办收入督学培训教材。方案公布后,各地积极开展学校评估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3所高中、153所初中、419所小学和79所幼儿园接受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综合评估。其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对所辖学校的首轮评估已经进行完毕,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地还拓宽督学领域,对80余所民办教育机构、9所职业高中和8所职业初中进行了督导评估。

开展自治区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的评估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于2005年上半年对申报的29所普通高中进行了督导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分别采用听取学校自评报告,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学生、家长和教师座谈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个别谈话,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的问卷调查和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随机抽取三到四个班级学生的问卷调查、实地测查学校的各项办学条件,听课评课等多种手段采集信息,之后按照评估细则的要求进行量化打分,最后进行现场反馈。经审定,银川一中等8所学校被授予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示范学校,宁大附中等13所学校被授予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

【专项督导】

从2001年起,针对不同时期教育战线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别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山区9县(区)“两基”攻坚,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防治大规模传染病,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此外,根据教育厅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还负责就加快城镇教育发展、调整山区“普九”规划、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等内容组织进行了专项调研。

【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在国家尚未出台《教育督导条例》的情况下,全区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把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借鉴兄弟省、市(自治区)立法经验,深刻分析宁夏实际的基础上,草拟了《条例》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等。从2002年起,先后5次参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到基层征求意见、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法工委等部门的讨论修改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九届十次、十一次常委会期间,又3次出席讨论会,为《条例》的出台作了大量前期工作。2004年7月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是宁夏教育督导法制化建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也在全国是继山东省之后第二家省级人大通过的教育督导专门法规。《条例》颁布后,全区及时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编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宣传资料汇编》,发各地各部门、学校。

【工作制度建设】

每年都要召开全区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除督导室主任和教育局长必须参加外,还要求分管县长参加。每次会议都安排传达国家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个年度的工作,各市(县、区)交流经验,还要由厅长和刘仲副主席作重要讲话。2003年表彰奖励了6个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工作者。2001年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做好近期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2004年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工作的意见》。另外,还对评估验收“两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一些关键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内部常规管理制度建设】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督导工作常规》《学习制度》《廉政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为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制度保证。上述4个文件被教育部督导办《督导与评估》全文刊载。2005年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人员“学校一日”活动制度的通知》。这些文件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开展“学校一日”等各项活动为载体,规范自身行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基层,努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截止到2005年11月,全区5个地级市除中卫因机构改革的原因没有成立教育督导室外,其他4个市均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属正处级机构。20个有县级政府的地方中,有19个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命名的教育督导室,为科级单位。只有1个县为教育局内设机构。全区共有专职督学101人,兼职督学106名,其中自治区督学28名。

自治区教育督导机构原名为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编制4人。200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批准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5人,挂靠教育厅,由厅长兼主任,另外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副厅级)、处级督学2人、工作人员2人。副主任:靳伟才(2002年~)

撰稿:王勇

审稿:衡鸣

机关党委建设

【概述】

2005年10月18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第三次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教育厅直属机关第三届委员会和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报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准,教育厅直属机关第三届委员会由蔡国英、李秋玲、裴建新、张广平、陆占吉、李传武、贺弘伟、戴冰青、王占龙、马英玲、何建华等11名同志组成,书记由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蔡国英同志兼任,李秋玲(专职)、裴建新任副书记。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裴建新、李秋玲、张广平、周学峰、贺弘伟5名同志组成,裴建新任书记,李秋玲任副书记。下设4个党委、5个党总支、62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16名。

【理论武装】

1.2001~2005年,坚持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政治理论教育。以建设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业务精、有战斗力、号召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开展创建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活动。厅党组每年都对干部理论学习作出安排,机关党委及时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及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2003年7月至11月,分8期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84人参加自治区党校和区直机关党校举办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凡重大理论学习都扩大到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负责人参加。厅领导坚持为干部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体会理论文章、讲党课,受到区直工委和有关部门的通报表扬。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教育部党组的重要文件,使党员经常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教育部的重要决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后组织党员学习了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学习了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及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等,提高了党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提高厅机关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先后聘请专家、教授、学者举办理论辅导报告会15次,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18次,演讲比赛2次,知识竞赛5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8期,参加区直机关工委及有关部门培训班200人次。为有效指导理论学习,机关党委为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及党员购买各种理论学习资料4500余册,购置学习笔记本1000余本。为促进党员的理论学习,机关党委组织检查、调阅党员学习笔记,党员都能坚持做学习笔记,结合工作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在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上,在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指导实践上有了明显提高,增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三讲”教育,在“三讲”教育中,机关党委自始至终把学好理论、武装头脑作为确保“三讲”教育取得成效的前提和基础。积极主动配合厅“三讲”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篇目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洁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思考,并结合思想实际在党组织学习交流会上畅谈了学习的收获和体会。针对“三讲”教育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安排了不同的学习重点,将理论学习贯穿“三讲”教育的始终,为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为顺利完成“三讲”教育作出了积极贡献。

5.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厅共有74个基层党组织1269名党员分两批参加了教育活动。全体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教育活动,认真扎实地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实现了既定目标,取得显著成效。机关党委积极配合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编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组织专题辅导,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牛玉儒式的好干部”专题演讲活动,组织参观百名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展,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征文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缅怀革命先烈活动、“保持先进、争创一流”登山活动,组织开展了“重温辉煌历史,发扬光荣传统,坚持与时俱进,永葆先进性”知识竞赛等活动。

6.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先后开展了向郑培民、王有德、胡学勤、汪洋湖、任常霞、牛玉儒等英模学习的活动。聆听了郑培民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牛玉儒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了电影《郑培民》《张思德》《牛玉儒》《汪洋湖》等,使党员受到了生动的党性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增强了公仆意识。另外,近几年来,党员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的号召,为贫困山区、灾区、残疾人、辍学儿童及困难职工小孩病危捐款、捐物,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7.坚持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业务,组织广大党员观看《加入WTO与教育的应对工作》《WTO与教育事业改革》等录像,又组织党员聆听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外省区来宁的专家教授及自治区有关方面举办的科技讲座、加入WTO与宁夏经济等专题报告,增强了党员跳出教育看教育,立足宁夏看宁夏,放眼世界看教育的意识,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形势,把握时代脉搏,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组织建设】

2001~2005年,教育厅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增强党支部的活力为基础,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动力,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1.党支部建设。机关党委始终把搞好党支部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2000年、2003年结合厅机关机构改革,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及干部轮岗交流变动的实际,为使党建工作不断线、有人抓,机关党委本着有利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有利于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先后两次调整、充实了党支部的领导,各总支、支部书记都由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2005年落实“一岗双责”,调整支部设置将支部设在处室并及时配齐支部班子,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根据党建工作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变化,及时指导党支部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改进活动方式,使党支部工作始终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建设中心任务来开展。各支部较好地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厅党组成员都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针对机关党组织活动比较单一、吸引力不够强的问题,各党支部积极探索和改进自身活动内容和方式,一方面认真抓好党内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到企业、到基层考察学习,开阔视野,体察民情,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感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变化、新成就。几年来,先后到延安、六盘山、盐池、同心、将台堡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进行党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的教育活动,党支部工作活力逐步增强。

2.党员队伍建设。2001年至2005年,机关党委共发展党员152名,转正党员128。党员总数由1998年底的425名发展到1016名,基层党组织由18个发展为62个,同时全厅涌现出一大批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的要求,采取轮训进修、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抗击“非典”斗争和各项重大活动中,各党支部都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绝大多数党员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几年来,有3个党组织和1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分别受到自治区党委、区直工委的表彰;有18个党组织和3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受到厅党组的表彰;在教育厅评定的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人员中,共产党员占总数的95%以上。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模范作用,正在不断地激励和带动着全厅干部职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而努力工作。

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根据区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了教育厅《关于实行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自治区教育厅2004年~2007年党建规划》《自治区教育厅2005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编印了《自治区教育厅党员教育和党务工作手册》,进一步健全了党组织制度。先后制定和健全了机关党委、党支部十五项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监督党员干部,规范机关党建各项工作。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反复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公务员条例、廉政准则等规定,在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主题教育活动,为了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厅机关党委专门举办了“两个条例”培训班,聘请区党校及区纪委领导授课,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国领导干部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生死抉择》《警钟长鸣》《为民书记》《扭曲的人生》等录像片和影片。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以每年7月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开展了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全厅党员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廉政从政,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2.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几年来,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同时,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每年年初厅领导都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委及各支部还经常分析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指出问题,提醒严格自律,督促认真改正。

【精神文明建设】

1.创建“党建先进单位”。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机关党委提出了“抓党建,促工作,创佳绩”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根据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决定》,制订下发《教育厅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规定》《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标准》,各党委(总支、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创建的任务、目标。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蔡国英任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各处室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教育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责任制,厅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要抓,各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三级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 年12月,经自治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后授予教育厅“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处室)活动。机关党委依照《宁夏区直“文明机关”创建办法》,制定了《教育厅创建“文明机关(处室)”标准》和《教育厅创建“文明机关(处室)”实施办法》,对加强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过三年行之有效的工作和全厅干部不懈努力,2005年12月,教育厅通过了区直工委验收,获得了“文明机关”称号。

3.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机关党委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参加元旦、春节迎新春团拜会、文艺演出、游艺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活动,组织慰问患病和困难党员,举办厅机关职工运动会。积极参加区直机关举办的历届运动会,在2005年区直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上,教育厅228名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组成了区直机关最大的代表队,参加了所有10个大项28个单项的比赛,团体总成绩在参赛的区直83个单位中位列第3名,实现了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自治区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由教育厅机关党委负责。

书记:王学礼(2000年9月~2004年11月)

李秋玲(2004年11月~)

撰稿:俞维学

审稿:韩庆新

纪检监察工作

【概述】

2001~2005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教育厅中心工作,狠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党员中开展《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的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动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党风廉政建设】

2001年,组织教育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魏健行同志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依据《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三项制度”的通知》,重新修订《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全程参与银川一中新校区建设招标和宁夏电教中心广告代理商招标工作,对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招生、自考、高中会考、在职研究生考试和教师岗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考风考纪及招生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共处理群众举报信件45件(次),举报电话14个,其中反映经济类信件16件(次),占28%;反映招生考试舞弊类12件,占21%;反映中小学收费类22件,占38%,全部办理完毕。

2002年,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年“回头看”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提出新要求,修订《教育厅关于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和《教育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并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坚决执行“三项制度”,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如实登记上交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礼品。加强责任考核,年底,对教育厅机关14个处室和21个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逐一进行考核,结果计入廉政档案。参与银川一中新校区建设招标和部分县(区)的“普初”验收和“两基”复查工作。年内共诫勉谈话8人次,处理举报信件45件(次),处理举报电话23个。

2003年,教育厅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狠抓反腐败三项工作和教育行风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三项制度”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廉政谈话记录》《责任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单》。1月,举行教育厅《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仪式,领导干部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对六盘山高级中学教师的聘任,六盘山高级中学、二十一小等学校的建设招标进行过程监督。继续重申了“三限”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如实登记上交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礼品。联合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违反国家、自治区级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纪律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全年收到举报信件63件(次),50件已办理完毕,13件转下年。处理举报电话28个。

2004年,教育厅在机关内开展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知识学习,制订《2004年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实施意见》,督促签订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教育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教育厅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单》等十九项规章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重点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全程监督全厅34名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校长的任用和调整。全年处理群众来信108件(次),电话举报31个。

2005年1月,教育厅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三条禁令”(即2004年3月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颁布《关于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赌博、工作期间打麻将和在公众场合猜拳行令的规定》)。党组提出树立“十种意识”和构建学习型机关、文明型机关、高效廉洁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执行“一岗双责”,并将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到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记入廉政档案。年内对3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16名领导干部任前谈话,3名干部诫勉谈话,68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含科级3名)。

【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2001年,教育厅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意见》精神。成立由纪检组长亲自挂帅的自治区教育系统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领导小组,对全区中小学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取消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降低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废止违反规定的文件。全年共组织3次对全区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检查,对20多所学校的违规收费提出了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2002年制订下发了《2002年全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意见》,并在《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教育厅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及全区教育战线教育收费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有关处室把好政策关,涉及中小学收费的单位和学校把好收费关,涉及中小学用书的处室和单位把好用书关,坚持和完善“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即学校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学生凭《收费公开卡》交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两公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四统一”)。全年检查24个县(市、区)的67所中小学,对南部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及调研。加强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执法监察工作,加强考风考纪薄弱考区的巡视,为提高招办(考办)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感和依法治考的责任意识,制定《招生监察工作职责和守则》,配合各级招办积极开展对招生考试中舞弊行为的治理。

2003年7月2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大会,聘请十位教育行风评议员。为加强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十不准”规定》《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的政策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厅长与各市、县(区)教育局长、高等学校校长,各市、县(区)教育局都与乡(镇)学区、直属学校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等收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先公示、后收费、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制度,建立收费巡视制、收费通报制、责任追究制、社会监督制、明察暗访制等。全年全区共查处违规收费金额397.56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49.56万元,处理责任人41人。

2004年2月20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整改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教育厅党组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重点落实收费宣传、检查、公示等八方面工作,全区各级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纠风、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七部门参加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10月下旬,教育厅组成五个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前往区直56个部门和单位征求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高中秋季开学除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外,所有高中一年级的学生都不再按中考成绩分“尖子班”、“重点班”、“普通班”,一律均匀搭配成自然班。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基础上,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等部门面向全区进行调研论证,联合拟制全区“一费制”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听证会,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转发了《关于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201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05年春季开学执行。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宣传工作,全区电视台专题报道66次,报纸设专栏54次,领导做政策解答98次,专题电视电话会16次,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128次,设立举报电话141部,引发简报161期。全年查处各类教育乱收案件83起违规收费金额123.15万元,清退70.2万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32人。

2005年,在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和1月21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宁夏分会场上,对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4月,在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教育厅与全区五市教育局及高校、五市教育局与所辖县(市、区)教育局一并分别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6月,会同自治区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等七厅局关于2005年全区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义务教育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指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规范高校招生收费工作,规范服务性收费。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教育职业道德建设暨“师德建设年”活动,全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组织观看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教育片《碰不得的高压线》,并展开座谈、讨论,全区受教育面达96%以上。

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乱收费工作措施、办法的宣传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全年全区电视台做专题72次,报纸设专栏58次,领导的政策解答105次,专题电视电话会22次,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136次,设立举报电话141部,印发简报175期。蔡国英厅长通过宁夏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直接受理公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和投诉与记者专访,就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宁夏日报》发表了《向社会公开承诺》。

2005年,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1.4亿元,向贫困县农村学校、红寺堡开发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川区农村享受特困户生活救助和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的学生,川区吊庄、中卫、灵武山区农村学校的学生以及农垦系统家庭贫困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对国贫县农村学校及红寺堡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天补助一元生活费。教育厅会同七厅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教育收费示范县的标准。

高校招生建立“六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招生咨询和考生举报电话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和招生工作“六不准”承诺(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政策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和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建立院校、纪检监察、媒体、考生、家长监督招生工作的机制。

建立监督招生工作的机制,2005年共取消39名高考移民考生的录取资格。

【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

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及班子讨论决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厅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廉政档案的管理,做到专卡登记、专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及时组织填写《清理领导干部住房登记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登记表》《县(处)级以上离职和退(离)休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等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干部任用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选拔任用和调整的14名处级干部过程进行监督。牵头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年共受理许可事项8922件,办结8917件,办结率达到99.94%。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

主 任:李长青(2000年9月~2004年11月)

裴建新(2004年12月~)

撰稿:师雷霆

审稿:裴建新

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概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离退休干部服务处正式命名成立于2000年,是从教育厅人事处分离出来的处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配合机关党委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指导厅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关于离退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队伍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继续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老龄委工作。

教育厅十分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注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每年为老同志们征订报纸杂志30余种,满足老同志不断接受新事物、吸取新知识的需要,定期将自治区和教育厅的重要文件传递给老同志学习,组织老同志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的专题讲座,形势政策报告会。

【年度工作】

2001年6月,离退休干部服务处慰问和看望了异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对生活困难、身体病重的老同志送去了慰问金和困难补助,与异地代管部门签订安置协议,落实了异地老同志的生活待遇工作。7月1日,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全区先进党支部,被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为6名党龄在50年以上的离退休老党员颁发了荣誉奖牌和纪念品。7月,按照自治区老干部局、社保局、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了离退休干部医疗改革工作,一次性解决拖欠离休干部医疗费12万元多,为每一位离休干部办理了医疗服务手册,为退休干部办理退休证,按季度收集、审核离休干部的医疗费单据,到社保局报账后及时汇给到老同志手中。

2002年5月下旬和10月上旬分别组织离退休干部考察了银川市长城英豪学校,以及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吴忠市等20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学校建设等情况。

2003年5月份在抗击“非典”期间,为全体离退休老同志注射了增强免疫力的疫苗,发放了消毒液、板蓝根、体温计等。

2004年,根据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逐步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的现状,为老同志建立了健康服务档案,定期进行家访,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的健康情况,实施重点服务对策。4月,组织30余位离退休老同志到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地进行了为期14天的参观考察学习活动。7月,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到盐池考察了哈巴湖生态旅游区,参观了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2005年元旦、春节前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扑克、象棋、跳棋、飞镖、猜谜语等娱乐活动,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了团体竞赛,使老同志在动脑、动手的娱乐活动中,强身健体,加强交流、增进友谊。五一前,组织召开了首届离退休老同志运动会,设置项目有50米竞走、投镖、套圈、钓鱼、射击、端乒乓球竞走等活动,筹措资金4万多元,为老干部活动中心购买健身器材,同时为每个老同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和一套运动服,便于老同志锻炼身体,增强体质。5月,组织老同志分别参观了悦海公园、回乡文化园、气象局科谱馆、贺兰德胜工业园区等大银川建设成果;考察了银川一中、六盘山高级中学,并与学校领导教职工进行了座谈。七一前,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党的知识有奖问答竞赛活动。当年在自治区老龄工作刊物、自治区老干局和自治区关工委工作简报上先后刊登了教育厅老干部服务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简讯11条。

2005年年初,根据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现状,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党支部和3个党小组,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党小组活动。是年,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聘请自治区党校教授为离退休党员进行专题讲座,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老同志共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近10万字,离退休党支部被教育厅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6名老党员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时,积极鼓励老同志上老年大学,学费全部由教育厅报销,为老同志学习提供保障,有7人参加老年大学书法、绘画和计算机班学习。

几年来,注重发挥老同志的余热,在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中,担任宁夏教育学会会长1人,宁夏高教学会会长1人,教育厅关工委领导3人,银川大学副校长1人。退休干部方海云同志,心系灾区灾民,将平时自己省吃俭用节省出来的4500元钱踊跃捐献给孤儿和贫困山区。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离退休干部服务处负责。

处 长:刘永翔(2000年9月~)

韩庆新(2004年11月~)

撰稿:刘自宏

审稿:韩庆新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概述】

2001~2005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优化服务、深化改革的原则,发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务实苦干的精神,强化管理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招生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做到了思想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建立了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目标管理、奖惩激励四位一体运行机制,形成了政府重视、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区县两级分工合作的组织体系,实现了“3+小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生档案电子化、远程网上录取、网上阅卷、先公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后填报志愿、本专科分层次分卡分时填报志愿和分阶段录取、电子大屏幕同步播出出档情况和录取情况等重大改革目标,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科目设置】

2001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为“3+2”模式,理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文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外语科增加了听力考试,但不计入总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2002年开始,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即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综合),外语科听力考试计入总分。总分满分仍为750分。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并按工科类、农医类、财经类、综合类等分类设置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为必考科目,专业综合课设置若干科目供考生选考。

【报考类别】

2002年开始,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了外语类和军事(含公安)类两个报考类别,考生按文史、艺术、理工、体育、高职等五类报考,但外语类和军事(含公安)类院校或专业仍提前录取,填报外语专业或其他要求口试外语的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填报军事(含公安)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军事(含公安)院校报考条件并参加军检面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考试。

【报考条件】

2003年11月开始,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历时4个多月,征求20多个部门(单位)意见,26易其稿,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在宁参加高考注册登记办法》,采取户口、学籍双重审核管理的办法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映非常平稳。

2004年开始,在宁夏报考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修满规定学制;二是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三是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1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学校修满规定学制;四是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五是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宁夏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六是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修满规定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手续按照《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在宁参加高考注册登记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办理。

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学籍等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考试管理】

2001~2005年,宁夏狠抓了六项措施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一是加强考试诚信教育,高考前夕,全区所有高级中学都对参加高考的学生进行了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给每位考生印发了《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公开信》,并在《宁夏日报》上刊登专版对考生及家长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在考生心中树立起了“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使遵规守纪成为考生的自觉行为;二是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都签字认可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是考生电子档案中增加了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四是在每个考点都张贴了醒目的不允许将现代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的标志,加强了对应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五是继续实行了“实名挂牌”监考,实施严格的监考责任制以及多种形式的交叉监考;六是继续实行了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度,明确责任与责任追究,即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与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与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与考点主任、考点主任与监考教师逐级签订责任书。同时,区、市招生委员会按考点数向各考区、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向各考点均派出了巡视员,自治区教育厅向5个地级市派出了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督察组。各级公安、环保、纪检、监察部门也采取多种措施,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阅卷改革】

2002年,宁夏首次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科目作文部分实行网上阅卷。为了确保阅卷改革的顺利进行,原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成立了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科作文部分网上阅卷课题研究小组,进行了网上阅卷模拟演练,在组织管理、误差控制、取分方法、程序编制等方面取得了经验,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标志着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阅卷管理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2003年,宁夏对语文科目的全部考试内容实行网上阅卷。2004年,宁夏在语文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的基础上,对外语科目全部实行了网上阅卷。2005年开始,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录取方法改革】

1.考生档案电子化

2001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全部实现了电子化。为了做好考生档案电子化工作,原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先后两次对全区考生电子档案制作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采取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各县招生办公室和学校“三级负责制”;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应用软件、统一信息内容、统一信息标准;区县之间还采取了联网办公的办法,确保了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和上报的及时性;另外,原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还与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签订了考生电子档案制作责任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了缩短考生档案信息采集周期、减少信息采集工作量,从2002年始,原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集中技术力量,使考生报名信息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简历、特长、获奖情况等在内的所有信息全部实现了代码化,并每年专门编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信息卡填涂手册》。

2.网上录取

2001年,宁夏在充分征求高校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同意,确定12所区外院校和1所区内院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这些院校是:东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宁夏医学院。

2002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录取的基础上,增加远程录取院校数量。其中,重点及列入该批录取的院校全部实行远程录取,区外一般本科院校原则上实行远程录取,但院校不具备远程录取条件的,可派人到现场局域网录取,其余院校均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

2003年开始,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管理模式实现了重大转变。录取过程中,院校集体决定录取结果和招办集体审核录取结果,两个集体决策管理模式的实现,标志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实现,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招生工作的干扰,有力地维护了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提高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

3.招生咨询会

2002年6月2日,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咨询会在银川市宁夏展览馆首次举办。来自全国的96所高校和近万名全区各地的考生、家长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咨询活动;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在现场设立了咨询点,安装了6台电脑供学生查询“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厅长、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在现场亲自解答考生和家长的询问。从2002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咨询会每年举办一次,均安排在考生填报志愿阶段举办。

4.志愿填报

2001~2005年,宁夏高考志愿填报采取“先公布高考成绩,再填报志愿”的方式。为了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全区以有正式书号、由宁夏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上、下册)公布院校招生计划、收费情况及院校招生章程,编辑发行《招生简讯》介绍说明国家、自治区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方针、政策,公布上线分数段人数、召开咨询会等形式,指导考生相对稳妥地填报志愿。在录取期间,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批次将其缺额数通过“宁夏教育考试网站”和新闻媒体全方位公开,多方宣传,多次征集志愿,将知情权交给社会和考生,完成招生计划。为了增加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量和选择权,提高专科高职院校的新生报到率,2003年开始,全区实行了“本专科分层次、分卡、分时填报志愿”改革,即将以往“本专科志愿同卡同时填报”改为“本专科志愿分层次、分卡、分时填报”,这项改革带来的直接变化是“本专科录取分阶段进行”,同时为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提供了充分的思考、决策时间,社会反映良好。

5.录取办法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本科、高职(专科)分卡分时填报志愿、分阶段录取”的办法,即本科(含本科预科和提前录取专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在不同时间段分别在两张志愿卡上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卡上含本科预科和提前录取专科志愿;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本科(含本科预科和提前录取专科),第二阶段为高职(专科)。

6.“阳光工程”

2003年,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宁夏以六项机制保障“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并逐年进行了完善。一是建立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公示机制。全区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纠风办牵头,教育、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公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二是在全国率先利用电子大屏幕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录取过程。全区5个地级市的市政府所在地都设立了电子大屏幕,向社会公开录取信息;同时设立录取信息查询点82个,1800多台电脑及时为考生提供查询。信息查询点已覆盖区内22个市县(区)。南部山区最偏远的回族聚居的泾源县考生也可以在第一时间查询到自己的出档、录取情况。同时,通过网络与录取现场同步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只要登陆“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即可查询录取信息。另外,借助宁夏电视台、宁夏人民广播电台、《宁夏日报》《银川晚报》、168信息台、手机短信等媒介,全方位公布录取信息。三是以《录检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的形式规范招生工作人员行为。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全区将《录检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和录检人员名单寄送到在全区招生的每一所高校,要求高校监督录检人员有无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有无违反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干扰学校正常录取工作的行为,院校如实填写后加盖学校招办、纪检委公章后,直接寄到宁夏教育厅纪检组。四是开放招生录取点。有组织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中学校长、考生、家长进入录取点参观招生录取出档、录检、审核环节的全过程。记者可凭相关证件进入录取点,经审核后发布招生工作新闻、消息。五是建立了在媒体上公布招办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发布郑重声明,并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的机制。六是自治区纪委、教育厅纪检组派员进驻录取点全程监督录取过程。

【录取照顾政策】

2001年至2005年期间,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考生,获自治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突出并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考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以及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教师子女(教师身份以教师资格证为准)考生;均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专门就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问题向教育部进行了请示,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宁夏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及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乡(镇)和原陶乐县的回族考生享受最高分值为30分的照顾政策,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最高分值为20分的照顾政策。

【保送生政策】

保送生无需参加高考,经学校推荐,即可进入大学就读。宁夏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六类考生具有保送资格:一是根据国家规定评选出的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二是教育部规定的奥赛类型中的获奖选手,三是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四是外国语中学学生,五是全国、亚洲及世界体育比赛获奖运动员,六是公安英烈子女。

【招生宣传】

2001年以来,宁夏招生宣传工作针对新形势,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为普通高校招生创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和舆论氛围。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招生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高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把招生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结合招生工作进程特点,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二是每年出版发行《招生简讯》5期、《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上、下册),共计8万余册,对招生工作各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宣传;三是招生工作会、考务工作会、阅卷现场、录取点请记者参加并进行专门宣传报道;四是在《宁夏日报》专门组织专版在不同时段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有200余篇有关招生的报道在《宁夏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等媒体上刊登;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声讯、手机短信现代传媒工具,通过发消息、发信息、办讲座、进行专题报道等方式扩大宣传面,2003年中央电视台第一条关于高考的新闻是对宁夏5个电子大屏幕及时直播录取情况的报道。通过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工作,基本做到了使每位考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的规定、招生情况、录取日程和规则、程序等信息。

【招生规模】

2001~2005年,随着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逐步提上议事日程,高中阶段教育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出现报考人数持续增长的局面。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从2001年的30166人增长到2005年的49939人,增长65.5%;1999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宁夏的招生计划也从2001年的16389人增长到2005年的30773人,增长87.8%。少数民族考生录取人数逐年增长。少数民族考生录取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国家提出高等教育“把握发展节奏、努力提高质量”的总要求,确定了我国高等教育“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办学方针,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从扩大规模转入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见表1,表2)。

表1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录取一览表(2001~2005年)

(注:录取统计数据中,2002年剔除了没有报到的考生数据,出现了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现象;2003年至2005年没有剔除不报到的考生数据,出现了录取数远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现象)。

表2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报名录取一览表(2001~2005年)

(注:由于考生录取到高职[专科]层次后不报到上学的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在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统计数据中,2004年、2005年仅统计了本科录取数据。)

【研究生招生】

2003年,研究生专业目录电子化后,考生报名由过去的传统报名方式改为网上报名,全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宁夏教育考试院召开了有关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提出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密组织”的总体要求,对网报各个环节作出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设立了宁夏教育考试院、区内三个招生单位研招办、大武口区招办、原州区招办等6个网上报名指导点,开设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咨询服务;设立了宁夏大学研招办、大武口区招办、原州区招办3个信息确认点,负责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的具体事宜。三是专门购置了性能好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用于网上报名,从硬件上给予保障。四是选派技术人员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技术培训班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结合教育部组织的网上报名演练总结经验,从技术上得到了保障。五是印制了专门的网上报名宣传材料进行张贴并发放到考生手中,在宁夏招生考试信息网等网站、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媒体上做了专题宣传。六是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非典”防治工作】

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全国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进行的,自治区党委、政府、招生委员会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多次打电话过问高考期间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准备和进展情况,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仲参加了教育厅召开的2003年高考期间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题研究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高考要一手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一手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加大巡视督察力度,自治区财政拨专款30万元用于高考期间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专门制定并下发《宁夏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防治“非典”实施办法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各市、县(区)招委会和教育局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从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前期排查、晨检体温、消毒预防、紧急情况处理、加强宣传、关爱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了高考的顺利进行。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组织机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

主任:陆占吉(2001年~)

副主任:丁广兴(2001年~)

李幸福(2001年~2004年3月)

黄鹏(2004年~)

撰稿:杜南

核稿:耿未

审稿:戴冰青 黄 鹏

成人高校招生

【招生规模】

2001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17452名。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3771名,比2000年增长了153%;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13681名,比2000年增长了43%。

2002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0926名,比2001年增加3474名,增幅20%。其中,专科起点本科计划4504名,比2001年增加733名,增幅19%;高中起点本科计划342名,比2001年增加50名,增幅17%;高中起点专科计划15236名,比2001年增加1847名,增幅14%。

2003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2901名,比2002年增加1975名,增幅9.4%。其中,专科起点本科计划4792名,比2002年增加288名,增幅6.4%;高中起点本科计划632名,比2002年增加290名,增幅84.8%;高中起点专科计划17477名,比2002年增加2241名,增幅14.7%。

2004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4092名。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招生4722名,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招生553名,高中起点升专科计划招生18817名。

2005年招生计划总人数为20396名,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招生5915名,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招生361名,高中起点升专科计划招生14120名。

【报考情况】

2001年报考总人数32645名,比2000年增加5040名,增长18%。其中,专科升本科的报考人数为6537名,比2000年减少180名;高中起点升专科报考人数为22664名,比2000年增加833名。

2002年报考总人数33652名,比2001年增加998名,增长3.1%。其中,专科升本科6390名,比2001年减少了147名;高中起点本、专科27262名,比2001年增加4598名。

2003年报考总名数为34395名,比2002年增加743名,增长2.2%。在报考考生中,专科升本科7569名,比2002年增加1179名;高中起点本、专科26826名,比2002年减少436名。

2004年报考总人数为24130名,比2003年减少10265名。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报名6789名,比2003年减少780名;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招生报名17341名,比2003年减少9485名。

2005年报考总人数21915名。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报名6742名,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招生报名15173名。

【录取改革及规模】

2001年,各类成人中专学校可按10%的比例推荐本校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教育厅出台《关于在我区部分成人高校试办乡(镇)、村干部专科班的通知》。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01年起,全区成人高校做好网上录取准备工作,完成考生标准信息采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购置网上录取必备设备。当年共录取22292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3594人,高中起点升本科633人,高中起点升专科18265人。

2002年是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试点的第一年,成立了以教育厅副厅长蔡国英为组长的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课题组。在这一年里,成人招生顺利实现了考生档案电子化和信息传输与发布的网络化。当年共录取26665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共录取4734人,高中起点本科录取791人,高中起点专科录取21140人。

2003年,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宁夏考生的特点,调整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并做好了考试科目调整后的平稳过渡工作。因“非典”的影响,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时间推后。总结2002年部分成人高校网上录取的试点工作,2003年对所有成人高校进行了网上录取,并选择了部分成人高校进行了远程的网上录取工作的试点,取得了成功。当年的录取分数线:专科起点本科文史类、医学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0分,专科起点本科艺术类、理工类、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80分;高中起点本科文科、理科均为200分,高中起点专科文科、理科均为180分。录取总数为21152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共录取4720人,高中起点本科录取224人,高中起点专科录取16208人。

2004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政策,修订了宁夏成人高校招生考务管理的各项规定,编辑印发了《宁夏成人高校中专招生考试工作手册》。在报名期间向考生公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细化了监考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整个监考工作每一时间段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要求,并印制成表格形式发放到每一位监考教师手中。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正式确定为每年10月中旬的第一个双休日进行。录取分数线: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文史类、医学类考生310分,艺术类考生230分,理工类考生200分,管理类、经济类考生170分,法学类、教育类考生250分,农林类考生18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文、理科均为200分,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和院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当年共录取21590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共录取5380人,高中起点本科录取208人,高中起点专科录取16002人。

2005年,从严治考,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在成人高考期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了五个以厅级领导带队的巡视督察工作组,分别对全区五个市15个考区、33个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录取分数线:除专科起点升本科中医学类、艺术类之外,其他各类均为150分;医学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5分;艺术类考生由学校结合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生源不足的院校或专业适当降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005年录取总数为19974人。其中,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5941人,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225人,高专起点升专科录取13808人。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主任:马维 (2001年~2004年)

李传武(2004年6月~)

副主任:黄 鹏(2001年~2004年)

李幸福(2004年3月~)

撰稿:李幸福

审稿:李传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规模】

2001~2005年,自学考试的品牌优势越来越多地被有志青年及求学者所认识和接受,报考人数创历史最高记录。如2001~2003年的三年中,平均每次报考人数均超过4万人,其中最高一次达4.6万多人。2001~2005年全区自学考试报考人数共达37.58万人次(不含夏季考生)(见表1)。

表1 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情况一览表(2001~2005年)

【专业设置】

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日益适应宁夏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体系健全。2001~2005年,全区自学考试共开设本专科专业最多达96个,其中专科47个、本科49个,涉及文史、政法、教育、管理、理工、计算机、医疗、农林牧、外语、音体美等十多个门类。

专科专业分别为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日语、文秘、英语、体育教育、政治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地理教育、教育技术、音乐、美术、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护理学、农学、兽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电一体化、房屋建筑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子技术(家电)、计算机及其应用、视觉传达设计、通信技术、经济法、经贸文秘、商贸法律、法律、金融、保险、财政、会计、电算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公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行政管理。

本科专业分别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历史教育、美术教育、化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音乐教育、物理教育、数学教育、教育技术、地理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英语、日语、秘书学、会计、保险、电子商务、经济学、法律、律师、国际经济法、金融、教育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学、旅游管理、公安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电子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计算机及应用、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农学、畜牧兽医、护理学、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药、药学。

【毕业情况】

2001~2005年,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考试成绩突出,毕业生人达到历史最高。全区共有40217名自考生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其中本科毕业20865名、专科毕业19352名,毕业生总数占全区自学考试20年(1985~2005年)来总数6.57万(其中本科毕业22441名、专科毕业42747名、中专528名)的61.2%,其中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92.48%,占专科毕业生总数的45.27%,年平均毕业8043人(见表2)。

表2 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情况一览表(2001~2005年)

【非学历考试】

2001~2005年,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非学历考试逐步开展,学历考试与非学历考试共同发展的格局形成。5年来,全区共组织开展了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教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非学历考试26次,参加考试的达5万多人次,2.2万多人取得上述合格证书。

【考务管理】

2001~2005年,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和制度建设,切实维护自考品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实施了自学考试教考分离制度。始终坚持自学考试教考分离制度,保证了自考的质量,创建了自学考试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称誉,为各行业、部门衡量人才提供了科学、公正的评价手段。有效地整合了各种教育考试的资源,为搭建高等教育立交桥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主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细则》《考试规则》《关于对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监考人员守则》《巡视人员职责、守则》《涉密人员守则》《评卷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登分人员守则》《毕业生资格审查有关规定》《考点评估方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全区自学考试事业管理的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严格规范的考试管理,优化了考试环境,严肃了考风考纪,维护了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严格、严肃。三是抓好考点、考场建设。自学考试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要落实到考点、考场管理上。长期以来,自学考试对考点建设做了大量的规范性工作。相继出台了试题保密制度、考点封闭制度、监考人员培训制度、考点人员亮牌制度、入场验证制度、监考随机转换制度、考点主任负责制度、二级巡视制度、三级举报制度、考点评估制度、巡视员反馈制度、考点评估方案等12项制度。四是很抓考风考纪的好转。2001~2005年,每次考试前都把巡视员、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培训作为重点工作,并以考风考纪为中心,动员方方面面齐抓共管。对于违纪现象坚决惩处,及时通报,决不手软。社会普遍认为自考纪律严、有质量,树立了品牌。七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考试安全工作力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命题管理】

2001~2005年,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全区自学考试着重从“命题标准的把握、命题过程的控制、命题质量的评价”三个方面研究命题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不断改进和加强命题质量管理,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大纲》《命题教师保密规定》《命题保密协议书》。具体做法:一是严格把握命题标准。所命试题要充分反映自学考试课程大纲的要求,要较全的覆盖面,保证考试内容的全面。二是要求体现重点,较好地反映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要求试题必须由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的有机组合;要求试题要体现知识能力的综合考核的思想。三是严格控制命题的过程:命题计划的控制,命题教师的控制,命题技术的控制。四是严格评价命题质量,对已经考试过的试题,要求填写《试题质量评估表》,经整理、综合,为下次命题作借鉴。

【考籍管理】

2001~2005年,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上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了考生及格试卷笔记审验制、毕业生档案集体审查制、计算机信息与纸介档案对照制、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办法、毕业证鉴定办法等,有效遏制了替考现象,提高了毕业生审查工作水平,确保了自学考试毕业生质量。

【宣传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弘扬自考精神是自学考试发展的动力。为纪念宁夏自学考试开考20周年,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自强不息的自考精神,展现广大自考生的时代风采,推进我区自学考试持续发展,于2005年9月成功举办了宁夏自学考试20周年纪念活动。本次纪念活动遵循隆重得体、气氛热烈、特色显明、主题突出的基本原则,确立的主要内容为:编印宁夏自考20周年纪念画册,在《宁夏日报》组稿编辑纪念专版,在全区自考生中开展《我与自考共成长》征文、评奖,编辑出版宁夏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集,表彰奖励各类自考先进集体及个人,举办宁夏自考20周年纪念文艺晚会,举办宁夏自考美术专业毕业生作品展,组织召开宁夏自考20周年纪念大会。上述活动经过全体工作人员半年多的精心组织、准备,于2005年9 月23日在银川连续举办了宁夏自考20周年美术专业毕业生作品展览、宁夏自考20周年纪念大会和宁夏自考20周年纪念文艺演出等活动。整个纪念活动得到自治区及教育厅领导、有关部门与单位、各市县及外省市代表的一致好评,发挥了宣传宁夏自学考试事业的积极作用。

【依法治考】

2001~2005年,宁夏自考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了一系列规范明确、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实现了自考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化,尤其是2004年以来,各级考试机构认真实施了自学考试教考分离等一系列制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依法加强考试的实施管理,规范考试秩序,不断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了自学考试逐步走向依法治考的道路,确保了自考的质量标准和品牌声誉。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2001~2005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由自治区高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主 任:吕 进(2001年~2003年1月)

张文国(2003年1月~)

副主任:张文国(2001年1月~2003年1月)

裴勇俊(2004年5月~)

撰稿:裴勇俊

审稿:张文国

普通高中会考

【概述】

2001~2005年,组织了10次高中毕业会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科目有地理、物理、化学、英语、生物、历史、语文、数学、政治,共有302716人参加1113382科次考试;组织实验操作考查10次,考查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理、劳动技术,共有124836人次参加499344科次考试;处理违纪考生584人。2001届高中学生18832人,毕业17488人,占高三毕业总人数92.86%;2002届高中学生20061人,毕业18472人,占高三毕业总人数92.08%;2003届高中学生24740人,毕业22567人,占高三毕业总人数91.21%;2004届高中学生28331人,毕业27032人,占高三毕业总人数的95.41%;2005届高中学生32872人,毕业的30907人,占高三毕业总人数94.40%。并多次组织专业人员修改宁夏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纲要。

【组织建设】

2001年,经教育厅党组决定,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由挂靠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改为独立设置,负责普通高中毕业全区会考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为了完善会考工作,先后制定、修改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革与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暂行规定》《宁夏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管理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考生普通高中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顺利实施会考制度起到了保证作用。

【会考改革】

2001年,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教育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革与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对宁夏自1991年开始实行的会考制度从考试内容及要求、科目设置、考试形式和评价标准进行了改革,建立免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向社会开放、高中会考信息发布制度,并对毕业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成绩不合格者,该科目的毕业成绩可按会考成绩与平时成绩7∶3的比例核定;会考成绩要作为全区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及合格高中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检查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了会考功能。2001年4月1日,教育厅召开了全区会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大会总结了宁夏十年来的会考工作经验;表彰了在会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银川市教委等6个先进集体,银川一中等15个先进学校,赵健民等69名先进工作者。

2002年,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会考办制定了《关于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考试费试行办法》,并从当年开始,山区按报考学生的5%,川区按报考学生的3%实行减免,每年减免在6~7万元,直到2005年。

2004年,宁夏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加强对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测,教育厅制订印发《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并决定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对原高中会考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考试科目由原来的9科减少到3科,改变了会考形式较为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方式,形成了目标多元、形式多样的发展性评价。

【考务管理】

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是国家认可的省级考试的重要环节,是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信誉的基本保证。自治区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从组建命题队伍、试卷的印制到阅卷教师的落实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工作守则,规范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其中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保密规定》《命题人员保密工作守则》《命题人员保密协议书》《印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试卷保密协议书》《试卷(答卷)、领取、运送和保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阅卷工作细则》等。从2001年到2005年,共组织10次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参加命题人员约260人次,参加阅卷教师约1650人次,圆满地完成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学业水平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工作。

2001年,制定印发了《宁夏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管理暂行规定》,从考籍管理、报名、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点设置、考试实施、评卷工作、违纪与舞弊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编辑下发了《宁夏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务工作手册》,编制了考务管理软件,使会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对考务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从考务(学籍)管理、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多次培训,提高了各级会考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了会考办网页。

【高中学籍管理】

2002年,教育厅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全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了电子档案,统一电子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统一成绩管理,统一打印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统一打印学生会考成绩并放入学生档案。2001~2002年,共发放毕业证35960本。2003年起,根据每届学生三年的考试成绩建立毕业生数据库、学生成绩库,毕业证书实行全区统一编证书号码。截至2005年,共打印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80506本,打印发放社会考生普通高中学历证书169本,打印学生成绩单85943张,并协助宁夏军区招兵办及有关招工部门审核毕业证、办理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从入口到出口及日常管理上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质量评价】

每次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会考(学业水平测试)办都根据成绩、试题统计分析数据对全区普通高中教学情况进行分析,就地市、县(区)之间、学校之间、科目之间进行比较,写出成绩及试卷的质量分析报告,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建议和命题改进意见,反馈给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各普通高中学校。为了做好监测评估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会考办与宁夏大学教科院共同合作,成立课题组,并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借助高校科研优势对其做深入研究和探索,加大了利用会考成绩评价高中教学质量的广度和深度。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2001~2005年宁夏普通高中会教工作由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负责。2001~2005年,主任为吕福光。

撰稿:王 敏 张晓萍

核稿:丁广兴

审稿:张文国

(注:招生考试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撰写,统稿:王治;核稿:丁广兴;审稿:戴冰青、张文国、李传武、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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