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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合同中同义互训词语的类别研究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务英语合同中同义互训词语的类别研究肖 娴作者简介:肖娴,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商务英语翻译摘 要: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商务合同的行文正式,语言严谨和准确,在词汇方面以使用大量的同义互训词语最为突出。训,即“词义解释”;互训则指用一个词语去解释另一个词语的词义,如疑,戾也。其实,在英语中也存在同义互训现象。

商务英语合同中同义互训词语的类别研究

肖 娴

作者简介:肖娴,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商务英语翻译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400054)

摘 要: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商务合同的行文正式,语言严谨和准确,在词汇方面以使用大量的同义互训词语最为突出。本文主要探讨商务英语合同中同义互训词语的类别,包括显性同义互训(相对同义、换位同义及相关同义互训)以及隐性同义互训(语篇同义互训),认为:翻译时需要根据同义互训词语的不同类别,来确定不同的翻译策略,以求最大程度上完整而准确地表达出原文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商务英语合同;同义互训;义项

A Study of Classification of Mutual Glossing of Synonyms in Business Contracts

XIAO Xia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ongqing 400054, China)

Abstract: As a legal document, business contract is characterized by formal and precious language, and most of all mutual paraphrases in terms of vocabulary. This paper aims to discuss the different types of mutual paraphra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mantic relationship and holds that better translation could be achieved based on the different types of mutual paraphrases.

Key words: business English;contract;mutual paraphrases;acceptance

1. 引言

互训是古汉语中训释词语的一种方法,最早出现于《尔雅》、《说文解字》中。训,即“词义解释”;互训则指用一个词语去解释另一个词语的词义,如疑,戾也(《尔雅》)。在现代汉语中,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并置的时候就构成了同义互训。如“无论富贵贫穷,我们都不离不弃”这个句子中,“富”和“贵”,“贫”和“穷”以及“不离”和“不弃”就是用同义并列的词作训释语,相互解释、相互阐释,从而达到反复强调,加强语意及语势的作用。

其实,在英语中也存在同义互训现象。曹鑫、刘源甫(2011:1)指出“汉英同义互训源于对客观世界的哲学思辨,语义投射认知和词语建构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而这在商务英语合同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为了保证合同语言的正式规范、用词准确,更为了避免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或条款的误解或曲解,减少不必要的商务纠纷,商务英语合同中使用大量同义词或近义词并置,例如“terms and conditions”,“fulfill or perform”,“transferable or assignable”,等等。这里,我们不竟产生疑问:这些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有什么差别?大致可以分为几类?其翻译方法是否一致?如果不是,在哪种情况下应采用什么样的翻译方法?对此,本文将逐一进行解答。

2. 相对同义互训

汪榕培、卢晓娟(1997:164)指出同义词可以分为两类,完全同义词和部分同义词。前者在语义上毫无差别,在任何上下文中可以互相替代,如“包心菜”和“卷心菜”;后者指意义基本相同或相似的词,但各个词项之间有细微差别,因此在意思上的同义是相对而言的。由于完全同义词的并列使用在商务合同中并不常见,因此我们着重讨论后者。对于这类同义词的翻译,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几个词项共同限定唯一的、确切的含义。郑振峰、李冬鸽(2006:52)指出同义词或近义词并不是所有义项(acceptance)都相同、相近,而往往是只有一个义项相同、相近。因此翻译时,首先可以根据语境分析出各个词项的义项(当然这是一个心理运算过程),再选取义项之间互相交叉的部分,这样就可以做到准确地传达原义了,如下例所示:

例(1) Any dispute or controversy between the parties with respect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译文:本合同的任何纠纷应依法处理。

“dispute”是一个多义词,根据《牛津英汉双解商务英语词典》,其义项包括“质疑”、“争论”、“辩论”和“纠纷”,而“controversy”则包括“争论”、“辩论”和“纠纷”。当它们组合为一个同义互训结构时,两个词项的义项会发生相交叉的情况,由此形成一个交集,包括“争论”、“辩论”和“纠纷”三个义项,而“质疑”这个义项就暂时被悬置(suspense)起来。这时再根据词项出现的语境或上下文,从三个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进行翻译。因此,这里的“dispute or controversy”可以翻译为“纠纷”,这种翻译方法可以称为义项交叉法(acceptance intersection)。

原译: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部分条款,任何一方在没有得到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出让转让给他人。(李明译2010:140)

改译:任何一方在没有得到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部分条款转让给他人。(笔者译)

同样,既然是相对同义,首先需要进行义项的分析。“assign”包括“分配”、“指定”、“把什么归于某人”等义项,“transfer”则包括“调动”、“转移”、“改变”、“迁移”等。当然在进行义项分析时,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义项一一罗列,主要是要找到两个词项之间交叉的部分。根据《牛津英汉双解商务英语词典》,“assign”和“transfer”两个词项存在一个义项交集,即“officially arrange for sth. to belong to sb. else or for sb. else to control sth.”,都可指将商品、财产或利益所有权合法出让、转让给他人。由于在汉语中,出让和转让也是同义词,翻译时最好不要译为并列的词组,以免语义重复,因此可以将两个词项调整为一个词项,合译为“转让”即可。

可以看出,上述同义互训词的特点,即同义互训的词项之间存在一个义项的交集,换句话说,词项的意义是相容的,因此这类同义互训又可称为相容性(compatible)相对同义。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相对同义的同义互训词语处理方式都千篇一律,请看下例:

例(3)The sellers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and loss of the goods attributable to the inadequate packing.

原译: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缺损由买方负责。(段云礼译)

改译: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害和损失由买方负责。(笔者译)

段云礼(2009:159)指出英语合同中语言中有重复用词的特点,使译文显得累赘、生涩,当译为汉语时可以省略,因此“damage and loss”可以合并为“缺损”。对此,作者持否定态度,这类相对同义词与上述第一种情况略有不同。第一种情况中,词项在语义上是相容的,整个语境强调的是词项之间概念的交集;而例(3)中,当两个词项被置于同一语境中的对应位置,形成同义互训结构时,词项却在语义上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突显的是两者的细微差别。根据《牛津英汉双解商务英语词典》,“damage”主要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恶劣天气、海啸、碰撞、偷窃等外来原因造成的(有形的或物理上的)损坏、残损、损害,而“loss”主要是金钱损失。本质上讲,这个同义互训词语在上述语境中由于语义侧重点不同,语义便不能相容,由此形成另一类同义互训,即不相容性(compatible)相对同义。由于这类同义互训词语主要突出的是各个词项之间的差异,因此翻译时需要运用分译法,将原文中的语义分别译出。

例(4)The seller shall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ies and be liable to the buyer and shall compensate the buyer for all losses arising from going astray and/or the delay in the dispatch of the above mentioned documents.

译文: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例(5)Party B shall not sell, distribute orpromote the sales of any products competitive with or similar to the above commodity in Shanghai.

译文:乙方不得在上海经销、分销或促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

例(4)中的“go astray”和“delay”分别是两种不同的情况,语义不相容,可以分译为“失寄或迟寄”。例(5)中的同义互训词项“sell, distribute or promote”都可以指“offer the product to customers”。但如果直译为“乙方不得在上海经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表意就不严谨、不严密。因为“sell”一词语义比较概括、模糊,并没有指明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销售,而“distribute or promote”正好从方式上对“sell”的语义进行补充、说明,从而减少引起对合同内容的曲解或误解。从以上分析看出,“sell, distribute or promote”的义项是有区别的,语义上不能完全相容,因此翻译时,需要把词项的语义逐一译出,即“经销、分销和促销”。总之,对于相对同义互训结构,需要结合具体的语境和语用目的来考虑语义的相容性或不相容性特征,以求准确地表达原文的意思。

3. 换位同义互训

换位同义指同义互训的词组在语义上分别从正反两方面来表示同一含义。本质上讲,换位同义体现的是一种逆向思维模式。如果现有的思维是正面的,就可以进行反向的思考,反之亦然。在语言中,我们借助同义和反义的关系,从对立的两方面入手对语义进行表征。例如,“dirty”和“not clean”,“white”和“not black”就属于换位同义。在商务英语合同中,这样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例(6)Company B will 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pproach, induce or persuade any customer of Company A to which Company A sold its products at any time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to terminate its or not pursue a relationship with Company A.

译文:在本协议期间,乙公司不得间接或直接劝诱或说服购买甲公司产品的任何顾客终止与本公司的关系。

例(6)中,并置的词组为“terminate”和“pursue”。从字面意思看,“terminate”的意思是终止某事,而“pursue”则指继续从事某事,两者正好形成反义关系。而“not pursue”正好从对立的视角对“terminate”语义进行限定、解释,由此构成换位同义互训。对于换位同义互训,原则上从正面、反面视角翻译都可以,但具体的操作还是以符合目标语的语言习惯为准,以语言表达流畅、自然为最佳翻译方法。例如上例中,谓语已经使用了一个否定算子(negative operator),宾补结构中又带有一个,由此构成双重否定,而双重否定正好表肯定含义,因此翻译为“终止”更符合汉语的习惯。

例(7)Unless settlement should be reached within thirty (30) days after notification in writing of the other party, such other party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is Agreement and the loss sustained thereby shall be indemnified by the party responsible for the nonperformance and/or violation.

译文:如果在第三方发出书面文件后的30天内,双方还没能达成一致,那么第三方有权取消这个协议,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约方承担。

上例中,没有使用否定算子,而是运用构词的方法,在“performance”前加前缀“non-”构成否定结构,由此与“violation”形成换位同义互训词。由于换位同义互训词的语义是等同的,没有必要在语义上重复,因此还是采用合译。但究竟是正说还是反说,须根据具体语境。该例中,依据“nonperformance”的语义进行翻译的话,可以处理为“产生的损失应由不履行合约方承担”,意思上虽勉强可以接受,但行文略显啰唆,没有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因此最好从“violation”的语义入手,采用业内普遍接受的通称“违约方”来翻译更好。

4. 相关同义互训

相关同义指两个词项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只是在意思上存在一定的关联。其并置是为了使语言表达更加严谨、正式,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来限定词义。

例(8)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between Dalian Fashion Corporation, who agreed to sell and New York Fashion Corporation, who agrees to purchase the following commod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译文:本合同大连服装公司和纽约服装公司双方签订,按照下例条款,大连服装公司同意售出,纽约服装公司同意购买以下商品。

某种程度上讲,by和between的意义既不完全相同,也没能在某个义项上重合。by强调的是动作实施的对象,而between涉及的是两者之间的关联,似乎不能归于同义互训词语中。但是根据并置理论,某些词与另一些词之间是有联系的,这是一种相关的(或然的)语义关系(伍谦光,1988:82)。基于某种语境,“by and between”共现(co-occurrence)于同一个句子之中,形成同义互训结构,必定遵循同义互训的原则,即力求语言准确,避免语义的模棱两可而引发的误解和歧义。一方面,“by and between”表明合同达成的对象,另一方面又限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因此翻译时应采用分译法,忠实完整地再现原文两个方面的含义。再来看下面的例子:

例(9)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 on or before May 1.

译文:我公司的支付方式是3个月内,即不得晚于5月1日以现金支付。

例(10)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upon and from the date on which it is signed.

原译:本合同签字生效。

改译:本合同自签字当日起立即生效。

出于合同中对语言准确性的要求,在翻译时,需要认真分析、慎重地处理。单独的“before”只表示时间“之前”,没能对起止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概念含混不清。而介词“on”与“before”连用恰好弥补这一不足。“on and before”表示包含当天日期在内之前的时间,因此例(9)可以翻译“不晚于”。例(10)的“upon and from”分别涉及的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同义词。但当它们共现于同一句子中,由此产生某种关联,形成相关同义互训。可以看出,原译文没有透彻理解同义互训词语“upon and from”的含义,没能体现商务合同翻译的严谨性和准确性。“upon”指后一个动作将在前一动作之后立即或马上发生之意,“from”表示时间的起始,译文应尽量将两个方面的含义译出。

5. 语篇同义互训

应该看到,前三种互训词语存在一个共性,即互训的词语通常是分布在同一句子中的前后两个或三个对应位置,结构上整齐对称,形式上容易识别,因此属于显性同义互训结构。相对而言,语篇同义互训则体现为一种更为隐蔽的语义关系,其不以短距离的词汇衔接纽带表达语义,出现的语境更加宽泛,不仅仅限制于同一句子中,还可能延伸到其他的句子甚至是整个语篇中,因此属于隐性同义互训。通常以长距离的词汇衔接纽带构成语篇贯穿始终的线索,从而来实现语境的统一和语篇的连贯。胡壮麟等(1989:160)也指出同义互训是一种体现语篇功能的方式,因为“经常同现的词汇(即搭配)也具有连句成篇的作用”。下面我们结合具体实例分析相应的翻译方法。

例(11)Should the seller fail to make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except for the Force Majeure cases, the buyer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the condition that the seller agrees to pay a penalty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under negotiation.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contracted goods whose delivery hasbeen delayed.The total amount of penalty shall not, however,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goods involved in late delivery.

译文: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交货,买方应同意卖方在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而罚金由付款行从议付款中直接扣除。罚款率是迟交货物总价的0.5%,但不得超过货款总价的5%。

整个语篇共有三个小句,短短几十字中,频繁出现相同语义但不同形式的表达法:“fail to make delivery”,“postpone the delivery”,“delivery has been delayed”和“late delivery”。它们之间虽然空间距离比较远,但在语义关系上相互照应、相互衔接,有效地突出了语篇的主题,即“迟交货物”,使各个部分有机地组合起来,从而完成了语篇的衔接连贯。在翻译语篇同义互训词语时,最重要的是注意句与句之间的衔接与全文的连贯,而不仅仅拘泥于字面的意思,应从整个语篇入手去考虑更高层面的对等。因此“fail to make delivery”,“postpone the delivery”我们分别选择同义动词短语“未按时交货”、“延期交货”来翻译,既在结构上基本对称,又保证了主题意义的传达。而后面两个同义互训短语的词性稍有不同,因此用“迟交货物”来翻译更符合汉语习惯。由于最后一个句子与前一个句子之间语义关系较为紧密,“late delivery”与前句中的“delivery has been

delayed”指称相互照应,翻译时可以采用省略法,仅用“货款总价”翻译“late delivery”即可。这样,译文在实现语篇功能的同时,又能达到语言流畅自然且不乏变化。

6. 结语

胡庚申等学者(2002:228)指出,“准确严谨”是合同翻译的首要标准,做不到这点就谈不上翻译商务合同”。因此,在翻译商务合同时,需要仔细分析不同类别的同义互训词语,包括显性同义互训和隐性同义互训,在尽量保证合同语言形式特点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内容,从而做到准确严谨地翻译。

参考文献

[1] 曹鑫,刘源甫. 论科技英语同义互训词语的辨析及翻译[J]. 中国科技翻译,2011(8):1.

[2] 段云礼. 实用商务英语翻译[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159.

[3] 胡庚申等. 国际商务合同起草与翻译[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02:228.

[4] 胡壮麟,朱永生,张德禄. 系统功能语法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160.

[5] 李明. 商务英汉翻译教程[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140.

[6] 汪榕培,卢晓娟. 英语词汇学教程[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64.

[7] 伍谦光. 语义学导论[M].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82.

[8] 郑振峰,李冬鸽. 关于古汉语同义词研究的几个问题[J]. 语文研究,2006(3):52.

基金项目:本文为重庆理工大学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ZQ09)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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