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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狠抓领取资格年检制定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审年检试行办法》,采取张榜公示、逐人核对、上门年检、稽核抽检、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年检、比对抽检、利用虹膜识别仪年检、村村之间互检等灵活多样的手段,通过集中见面、家访、电话、视频、寄照片等方式,较好的保证了年检工作质量。
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上卷)

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赵文贵

近年来,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内领先、西部一流、全国有位、群众满意”的目标,全力推进人群全覆盖工作,大力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取得新成效,服务水平实现新跨越,经办能力达到新高度。截至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150.8万人,领取待遇39.8万人,基金累积近10亿元,全市参保率已达到99.18%,待遇发放率100%,基本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一、夯实四个基础,不断提升整体建设质量

1.坚持科学谋划,夯实思想基础

认真筹划制定印发《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城乡老年居民尽大孝、行大善、积大德的深厚感情,想他们之所想,办他们之所需,解他们之所困,开动脑筋想办法,千方百计做工作,用真情感化,用真诚感动,用真心温暖。

2.完善相关规定,夯实制度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月审年检工作,制定印发了《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审年检试行办法》,规范了月审年检工作的内容范围、组织方式、具体办法、相关责任,为确保养老金发放安全和公平公正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掌握全市参保信息,摸清应参未参人员底数,指导各县区以镇(街)、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对16周岁以上应参未参、应保未保人员进行全面登记,确保底数清楚,工作对象明确;组织修改完善《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汇编》,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下发争创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活动通知,全面推进争创活动有效落实。

3.重视业务培训,夯实素质基础

为提高各级经办人员素质,组织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应用培训会”,对系统模块功能介绍、参保管理、缴费管理、待遇审批、注销参保关系、待遇发放及综合查询等六大功能进行讲解演示,对参保业务、基金管理和待遇审批中关键政策、操作流程、工作方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培训和解答。组织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培训会,对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财务管理、基金监督、基金账户管理、报表的填报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对参保收费、基金归集、政府补贴收入、发放养老金、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一系列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业务水平,夯实素质基础。

4.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发展基础

以完善制度规定为重点,着力抓学习、统思想,抓管理、正秩序,抓作风、树形象,抓规范、严标准。坚持每周一个学习日,每月一个交流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学习感悟与思想交锋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学习,注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科室职责分工》、《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科室工作职责、标准和流程》以及《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规章制度汇编》,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责任清楚,工作规范;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工作,细化责任内容,明确标准要求,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四个重点,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狠抓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部、省统一要求,及时接入并应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向省级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省、市、县(区)、镇(街)四级联网办理业务的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抓”:即数据录入抓准确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加班加点完成了数据录入校对工作,确保入库率达到100%;系统建设抓覆盖率,坚持面对面指导,点对点帮带,不间断维护,有效保障了全市146个业务经办点网络运行顺畅;管理使用抓应用率,采取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年奖优的方法,对各县区经办中心数据录入率、业务办理量进行量化评比,确保应用率达到100%,使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既有文件规定,又有信息管理系统的钢性约束,同时,为完成社保卡发行任务提供了准确数据。

2.狠抓基金规范管理

完善了基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监督”的原则,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基金归集、养老金发放、基金保值增值等方面加强基金管理力度,指导各县区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督促各县区将财政专户中用于当年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基金,全部按定期存款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或购买国债。

3.狠抓领取资格年检

制定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审年检试行办法》,采取张榜公示、逐人核对、上门年检、稽核抽检、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年检、比对抽检、利用虹膜识别仪年检、村村之间互检等灵活多样的手段,通过集中见面、家访、电话、视频、寄照片等方式,较好的保证了年检工作质量。全市年检共查出不符合规定享受待遇人员1620人,追回冒领养老金共计38814.3元。

4.狠抓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

严格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认真抓好落实,严格坚持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核审批制度,高度负责地做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征收及返还,精心指导做好保障费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认真做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落实,积极鼓励被征地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认真做好被征地居民就业培训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

三、突出四个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深度广度

1.创新经办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重复享受待遇人员核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重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处理意见的通知》,逐级认真核实,共筛查并停发重复享受待遇人员3957人;积极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目前已有70%以上的县区建立了500~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制度;为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关系转换,积极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

2.创新工作指导方式

坚持“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中”,结合“三问三解”活动,组成三个检查调研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了解、集中调研等方法,对各县区今年以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调研。重点检查调研了月审年检工作完成情况、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参保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示范县区创建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情况、财政补贴到位及养老金按月发放情况、参保续费及扩面工作准备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

3.创新亮点建设手段

以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为抓手,集中解决工作队伍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到位、基础设施不配套、管理服务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已建成了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及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具有较高水平的县(区)、镇、村(社区),基本实现了经办零差错、管理高质量、服务零距离。狠抓标准化档案室建设,争取财政、档案部门支持,加大资金、人员、设备投入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档案室创建及目标认定活动。目前,全市13个县区均已达到A级建设标准,其中已有2个县区达到3A级,其余县区正在添置硬件设施,完善归档业务,健全管理制度,力争全部达到3A认证。

4.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办公、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市、县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镇(街)、村(社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站),并大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区服务平台实现“六有”:机构有编制,经费有保障,形象有标识,服务有大厅,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镇(街)服务平台实现“五有”:工作有人员,服务有窗口,设施有配套,系统有专网,经办有规程;村(社区)服务平台实现“四有”:业务有人管,办公有场所,工作有规范,落实有标准。各县区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落实足够的办公室、档案室和服务窗口,同时,在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基本办公设施设备,建成了覆盖城乡、四级管理、三级经办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体系,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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