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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公民的通讯自由对吗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人身自由权_依法治国的民生解读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和条件。在民生权利中是最基础性的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等四个方面。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人格,在法律上是指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独立资格应当受到尊重,包括人的名誉、荣誉、自尊等。公民的人格权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应该受到国家承认和尊重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是公民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休息的地方,保护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就是使公民居住安全、生活安定、社会和谐。非依法律规定,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随意侵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包括电话、电报、信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电报、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自由地与其他主体之间进行消息和信息的传递,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扣押、隐匿或毁弃。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内容作为公民的个人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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