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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福建瘟疫与社会应对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节拟对明代福建地区的瘟疫作初步论述,探讨明代福建瘟疫的特点及其成因,并由此分析地方社会应对瘟疫的方略。可见明代福建瘟疫主要分布在邵武府、福宁州和福州府。全部明代福建各府州设立的县级行政单位共有57个,邵武府仅辖4县,福宁州仅辖2县。
明代福建瘟疫与社会应对_医疗、慈善与明清福建社会

第三节 明代福建瘟疫与社会应对

近年来,随着医学社会史研究的深入,中国各个不同时期瘟疫的探讨开始受到重视。相比较而言,学术界比较关注清代各地的瘟疫问题,这主要与清代文献比较集中有直接关系。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相对稳定而持续时间较长的时期之一,目前关于明代瘟疫尤其是区域瘟疫史的研究比较少[111]。本节拟对明代福建地区的瘟疫作初步论述,探讨明代福建瘟疫的特点及其成因,并由此分析地方社会应对瘟疫的方略。

医学史尤其是瘟疫史的地方性课题,最大的一个特点是资料零散,搜集比较困难,若欲进行比较全面而周详的研究,必须广搜史料。我们以县为基本统计单位,依据正史和明代历朝实录、历代福建省志、府志、县志、各种笔记、文集和近人的资料汇编等,整理出明代福建地方共发生163县次的瘟疫[112]。关于该统计结果,拟作如下说明:首先,对于府州志中记载的瘟疫,如没有具体标明系该府州何县发生瘟疫,而有“××府、××州大疫”字样,则统计时按该府各县均发生一次计算,在材料中出现的有关各县疫情则不重复计算。如明确记载“×府郡城”等字样,则作一次统计。对于材料中提到的“疫疠大行于闽粤”、“福建诸郡瘟疫大作”等,由于无法确定具体的地点,而且有些瘟疫已经在各地的统计中有所体现,故不作统计。其次,对于连续年份发生的瘟疫,如材料有明显“延至次年”等字样,统计时作一次瘟疫,否则做两次统计。作季节分布统计时,以阴历一至三月为春季,四至六月为夏季,七至九月为秋季,十至十二月为冬季。

终明一代共276年,历经16朝,除建文、洪熙、泰昌三朝不计外,其13朝发生瘟疫次数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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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共计163县次的瘟疫中,平均每年接近0.6次。从具体朝代分析,成化、正德、嘉靖三朝为瘟疫高发期,其中尤以正德为最高。正德皇帝在位共计15年,平均每年发生2.4次,是整个明代平均次数的4倍。我们必须考虑到,上述3个朝代共83年(其中成化23年、正德15年、嘉靖45年),占整个明朝历史的30%左右;三朝共计发生瘟疫98次,占总瘟疫次数的62%左右。也就是说,在明代30%的时间内发生了62%的瘟疫,其时间上的相对集中由此可见。

从现有资料还可以得知,163次疫病流行资料当中,有明确记载流行季节或月份的为121次,其中瘟疫发生在春季的31县次,夏季49县次,秋季62县次,冬季41县次[113]。很明显,夏、秋、冬三季为瘟疫的集中爆发期,而其中尤以夏秋两季最为突出。

我们以明代万历年间的行政建制为标准,福建地区共设八府一州57县,各地瘟疫的区域分布如下:福州府23次,泉州府16次,建宁府16次,延平府18次,汀州府6次,兴化府4次,邵武府40次,漳州府11次,福宁州29次。从统计中可以看出,明代福建瘟疫发生次数最多的区域是邵武府,共有40次,占总次数的25%;次为福宁州,共有29次,占总次数的18.1%;第三为福州府,共有23次,占总次数的14.3%;上述三府合计总数为92次,约为总数的60%。可见明代福建瘟疫主要分布在邵武府、福宁州和福州府。如果考虑到所辖县别的多少,我们更可以看出瘟疫主要分布在邵武府和福宁州。全部明代福建各府州设立的县级行政单位共有57个,邵武府仅辖4县,福宁州仅辖2县。也就是说,仅仅这两个地方的6个县所发生的瘟疫即达到明代整个福建省瘟疫总数的43%,明代福建瘟疫空间上的集中性可见一斑。其具体原因我们后面将分析。

明代福建的瘟疫具体是什么病症,史料大都交代不清,多数仅仅笼统记载为“疫”、“大疫”等等,这给我们判断具体的病症带来很大的麻烦。可以肯定的是,明代福建痘疹比较严重。痘疹,现代一般称为天花,常见于小儿,它是感染痘病毒引起的,主要通过飞沫吸入或直接接触而传染。在搜集到的瘟疫资料中,明确记载痘疹的文献有10处,并且死亡率比较高,如嘉靖元年(1522)二月,福安县“痘疹大作,瘗坎相望”[114]。万历三十九年(1611)邵武府发生痘疹,“小儿多死,疫大作”[115]。同时,我们从许多医生的传记中也可以看出明代福建天花的盛行。明代长乐人齐宪擅长痘疹,遇痘疹未发者,一见即能别其凶吉,百不爽一。每当痘疹盛行时,门外围绕千百人求医,天下诸小儿医,未有及之者,人们将他比喻为“钱乙复生”[116]。闽县郑大忠“专心痘疹科,汇集各家著述,编有《痘经会成保婴慈幼录》一书”[117]。瓯宁人黄锦治伤寒痘症大有奇效,叶汝南精岐黄痘症一科,全活甚多[118]。宁化新涂人聂尚恒,长于治疗麻、痘,著有《痘科慈航》、《痘疹定论》、《痘疹活幼心法大全》、《痘科良方》、《痘门方旨》和《清江聂氏痘科》等书,对幼儿痘疹有精深的研究,其著《痘疹活幼心法大全》一书,对痘疹的发生机理及其各个阶段的发病特点、症状及治法,均作了非常详细的论证说明,从中医的角度提出自己关于痘疹的学术见解,该书在小儿痘疹科中有较大的影响。更为可贵的是,该书附有聂氏诊治痘疹的医案[119]

尽管从现有史料中仅发现两条由于瘴疟而发生大面积死亡的材料,即在嘉靖十四年(1535)十月福宁州“疟痢交作,死者千数,道馑相望,数月乃止”[120];嘉靖三十八年(1559),福安县被倭寇侵袭后,“尸体枕藉积瘴,疟死者几二千人”[121]。考虑到福建地处亚热带,多雨多湿,常年气温偏高,自古即有“瘴气之乡”的称谓,文献中关于瘴气的记载也比比皆是。我们基本可以推断,明代福建瘴气和疟疾应当是比较流行的。如惠安县“山高,气常蓄聚,久郁不散则成瘴毒”[122]。建宁府“山间四时多雾,至午方消,春秋冬三时尤甚,中其气者,能使人疾病,故早行必饮酒,四时交际寒暄,不时坐卧,衣服一失其宜,即感冒为伤寒。轻令人发虐,俗云九月木犀瘴,即其时也”[123]。漳平县“春初秋冷,雾气蒙野,人冒之为疟为痍,虽非毒瘴亦称时疫。又多热少寒,节候不定,冬春之交,一遇温燠或须挥扇,一变风寒等于隆冬,以此人难调养,疾疹不常。至如乡落气候不齐,永福则寒胜于热,彭庐则寒暑不分,此以山势高下隔越而地气因之”[124]

对于瘟疫所造成的具体危害,从有关记载分析,在多个年份,瘟疫造成的危害相当严重。文献中处处可见“大疫”、“疫疠大作”、“死者相枕藉”等相关描述。从具体年份看,在某些地方瘟疫产生的负面影响还是非常大。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福建邵武府言“比岁境内疫民死绝万二千余户”[125]。正统八年(1443),巡按福建监察御史张淑言,“福州府古田县自去冬十一月至今夏四月,境内疫疠,民男妇死者一千四百四十余口”[126]。正统十四年(1449),“邵武、光泽、泰宁大疫,死者以万计”[127]。成化二十一年(1485),福州“自三月雨不止,至闰四月溪溢入市,闽(县)、侯官、怀安、古田、连江、罗源、闽清、永福八县俱灾,继复大疫,死者相枕藉”[128]。嘉靖四十一年(1562),“泉州郡城大疫,人死十之七,市肆寺观尸相枕藉,有合户无一人存者,市门俱闭至无敢出”[129]。正德四年(1509)正月以后宁德疫,死数百人。时人诗云:荒年那更流灾作,农事何堪横征侵。芳草斜阳南北路,死亡遍野为伤心[130]

自然条件的变化是灾疫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科学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的时代,自然条件的支配力量就更加显著。从福建省的气象条件分析,福建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为气候的显著特色。年平均气温15℃~22℃,无霜期为240~330天,每年5~7月降水最多,夏秋之交多台风,常有暴雨。明清方志的记载表明,气候是导致瘟疫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建阳县“地势南多暑北多寒,东则多阴西则多阳,而气候亦因之。潭介万山之间云深易雨、涌雾浮岚。或春峭冬威,秋夏酷,或晓温夕冷,午燠夜凉。嘻,此诚穑事毁之繁,而沴疠之气,人宜戒备”[131]。福宁州“在众山之中,大海之滨,山岚海瘴腾气,而尤盛于春夏之交。惟是蒸为梅雨,地脉湿润,米谷衣服饮食之物皆然湿气而朽烂,人多作寒热疾发疮疣,秋热更烈于夏,风雨相挟则爆冷,难于调摄,而虐痢之病十常八九。”作志者特别强调,对于气候的关注正是希望人们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志之也者,不但欲观者之识寒燠旱涝,可因此而知随时调护之宜,且得节宣祈禳之理矣”[132]。仙游县“在万山中,地高而濒海……八九月瘴气尤重,人多患疟,或谓山邑多木犀花,其气蒸而成疟,误矣”[133]

大体而言,自然条件影响瘟疫发生主要表现在各种自然灾害上。兹以自然灾害中发生较为频繁的水灾和旱灾为例加以分析。

各类自然灾害中,明代福建最为严重的是水灾。福建在明朝的二百多年中,共发生大小水灾479次,平均每年1.76次。按水系来看,水灾次数最多的是福建北部的闽江流域,包括上游的延平府、邵武府、建宁府及下游的福州府,四府水灾数约占总数的47%;其次是闽西山区的汀江流域,第三为福建南部的九龙江流域。[134]

从时间上分析,成化、嘉靖和万历年间是水灾最为严重的3个时期。以成化为例,明成化十年(1474)七月,漳州“暴雨不止,洪潦淹至城垣几没,人物漂荡,坏房舍,浮尸蔽江,南门石桥二间圮,军民庐舍坏者不可胜计”[135]。从成化十八年(1482)到成化二十二年(1486),福建各地5年中有4年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如成化十九年(1483)五月,建宁府浦城县“连日骤雨,庚子,西南雁塘等六里山水泛溢,高三丈余,山崩地坼,漂民庐百三十家,坏桥梁十又三处,淤民田三十八顷有奇,溺死者四十人”[136]。成化二十年(1484)长汀等七县“大雨,山水骤溢,长、宁、清、归、连、上、永等七县淹没民居无算,田苗淤沙,人畜多溺死者”[137]。成化二十一年(1485),闽县、侯官、闽清、永福、连江、长乐等地“俱大水,民多溺死,继复大疫,死者无算”[138]。九龙江流域的汀州府大部,如漳平、龙岩等地“三月雨至闰四月不止,溪水泛涌,高十余丈”[139]。闽南沿海地区也积雨连月,“晋江、同安、惠安三县田庐禾稼多坏”[140]。在大规模水灾出现的同时,成化年间瘟疫在福建出现了第一个高峰,共26县次,许多瘟疫即与水灾相连。成化二十一年(1485),福州各地自三月雨,至闰四月终不止,溪水泛溢,涌入城市。闽县、侯官、怀安、古田、连江、罗源、闽清、永福八县,漂流官私庐舍,浸没仓粮、文牍,淹溺人畜、伤害田稼不可胜计。继复大疫,死者相枕藉。成化二十二年(1486)宁德县暴雨不止,山田尽陷,六月地震,九月又震,八月以后大疫[141]

文献记载明代福建旱灾共256次,是仅次于水灾的重大灾害。从时间分布上看,一年四季都有可能发生旱灾,但是大多发生在夏秋季节,而且夏秋连旱的情况频繁出现。从空间分布上看,沿海地区旱灾发生频次多于内陆山区,而且灾害程度也远远大于内陆。明代旱灾在成化和嘉靖二朝是最为严重的时期[142]。成化二十二年(1486)东南沿海一带旱情严重,《重纂福建通志》记载泉州安溪“三月旱,六月大旱,禾死岁荒,民多流移他郡”[143]。成化二十二年(1486),罗源县“春旱,五月大旱,禾稼不收,继复大疫”[144]。成化二十三年(1487)长乐“秋旱无禾,民大疫”[145]。湿热的气候条件,适合多种病原体生长。

当然,我们必须指出,无论是水灾还是旱灾,都并非必然地导致瘟疫。“大灾之后有大疫”只是一种概论性的说法。但是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和瘟疫的频频发生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水灾,水灾的发生导致人口的大量迁移,疾病发生率增高。同时,水灾造成的洪水泛滥导致人员死亡,尸体腐烂,各种病原菌不断滋生,随着洪水的流动,致病微生物四处漂移,造成瘟疫的大面积传播。

前已论及,从空间看,明代福建的瘟疫主要发生在邵武府、福宁州和福州府,这与几个地区的地理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就福州府而言,从地理位置上考虑,福州是当时福建省的省会,人口稠密,流动性比较大,该地依海连江,海运航运发达,与外界接触较为频繁。由于靠近大海,与内陆相比,这里暖热湿润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体现得更为明显。多水多湿的条件,有利于各种寄生虫、病菌的生长繁殖,相应的疫病流行偏多。

至于邵武府和福宁州,从地理位置上考虑,其瘟疫多发的原因可能与传入性瘟疫有关。永乐年间邵武大规模的瘟疫很显然和江西省发生的瘟疫有必然的联系。从永乐五年(1407)开始,与邵武接壤的江西省抚州建昌等地开始发生瘟疫。在有关文献的记载中,往往将江西省的这两个区域与福建省的邵武等地相提并论,如“永乐六年正月,江西建昌、抚州,福建建宁、邵武自去年至是月,疫死者七万八千四百余人”[146]。这次瘟疫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给邵武一带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永乐十六年(1418)五月,福建建安县知县张准言:“建宁、邵武、延平三府自永乐五年以来屡大疫,民死亡十七万四千六百余口。”[147]福宁州与浙南毗邻,江浙地带是我国疫病流行的多发地[148]。由于地缘上的相近性,疫病流行时,从浙江传入福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就社会因素分析,战争与瘟疫关系密切。战争总是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由于战乱频仍,许多人暴尸荒野,尸体若无人掩埋,必然致使病菌大量繁殖,带来严重的疫病流行。同时战争也是人口频繁流动的因素之一,战乱过程中,人民流离失所,不可避免地将各种病原菌带往它地,引起许多地方发生疫情。老子“大兵之后必有大疫”的说法即是古人对于战争和瘟疫关系的总结。明代嘉靖年间,倭寇频繁骚扰福宁州一带,造成当地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直接导致了瘟疫的发生。嘉靖十七年(1538)四月福宁州“各都疫作,死者三之一,有举家全殁无人殡埋者”,其后,“贼掠秦屿,各堡复大疫”[149]。嘉靖三十八年(1559)三月至六月,倭夷先后由福宁度鼓岭焚劫福州城,闽县、福清、连江附近居民避贼入城者众,蒸染成疫,每日四门出百余尸[150]。嘉靖四十年(1561)倭贼陷城,宁德瘟疫大作[151]。嘉靖四十年(1561),上杭李占春倡乱,溪南饶表、肖碧,太平黄九、叶游仙,四处蜂起相应。势甚猖獗,放火劫掠,人民被杀者万余。大量死亡的人口掩埋不及,导致各地“又染瘟疫,遍野骸骨”[152]。嘉靖后期,泉州一带战乱频繁,连年不断,田亩遍为草莽,斗米百二十文,民逃生入城,无食待毙,瘟疫盛行,死者枕藉。邑人林一新记曰:“嘉靖辛酉,倭贼交乱,向之耕牧壤土,变为荒翳。越岁壬戌,倭贼益横,粟米之由粤东至者益梗,斗米直百二十钱,饥饿民聚城闉,传染疾疫,死相枕藉。幸存者,息奄奄如线。”[153]

人们各种不良日常生活习俗,也是明代福建瘟疫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福建沿海一带居民喜欢食用海鲜,最典型的例子为长乐县发生的一种传染病,成化十三年(1477),长乐县山旁一池,忽生大蚬,民取食之,味甚美,乃争取食。不数日,患痢死者千余人[154]。在福建,每逢瘟疫发生,人们往往驱避疫鬼,开展各种迎神赛会的活动,如将乐县有病不求医而专用巫觋,寿宁县“俗信巫不信医,每病必召巫师迎神,邻人竞以锣鼓相助,谓之打尪,犹云驱祟。皆餍酒肉于病家,不打尪则邻人寂寞,辄谤为薄。当打尪时,或举家竞观,病人骨冷而犹未知者”[155]。其实此类习俗对控制疫病毫无作用,但人们依然趋之若鹜。瘟疫发生之时,由于人们缺乏相关常识,往往相互探视,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疫情的传播。嘉靖年间晋江大疫,当地人施楠“周历省视,阅五月无间昼夜”[156]。上杭人陈显枳,“正德岁饥,自温郡负米养亲,道遇疫者,推粟哺之,染病几亡”[157]

概而言之,明代福建对于瘟疫的救助主要有以下措施:

从中央看,接到地方政府汇报某地发生瘟疫以后,一般要派遣专门人员到当地查看,并命令各级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如永乐六年(1408),当时福建省建宁、邵武等地发生大的瘟疫,死亡达到7万余人,“皇太子命速遣人巡视灾疠之处,令有司加急赈恤”[158]。三年后,由于当地瘟疫死亡人数过多,中央政府又下令减免了应当缴纳的部分钱粮。从材料看,出于路途遥远等种种原因,中央政府一般不直接派人参与瘟疫的防治工作,其主要是发布各种命令让地方执行,并减免当地的各种赋税。如成化十三年(1477),福建瘟疫大作,饿莩盈途,流逋载道,政府下令将“各处灾重府州县卫所成化十二年粮草、子粒、颜料量为减免,其逋负者亦暂停追。仍敕巡抚等官严督司府州卫所,加意存恤,不许科扰”[159]。成化二十三年(1487)三月,巡按福建御史董复等奏,福州等府州县连年灾伤,民饥疫起,预备仓积蓄未完,乞存留本处劝借盐商银,以备赈饥。户部认为,陕西等处边报未宁,欲尽数起解,以充边储。“上谕户部曰:前日劝借盐商,正所以备今日之用。况小民既知官府有积,皆日夜嗷嗷仰给于此,今尽取以来,宁不缺所望也,宜暂留本处赈济,如或边储不足,尔等当别为之图,慎勿顾此失彼,以轻万民命也。”[160]从这里看出,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灾异还是非常重视。

从地方政府看,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比较重视对于鬼神的信仰。每当瘟疫发生之时,祈求上天的保护成为地方政府对付瘟疫的例行程序。成化十二年(1476),福建布政司官因为当地瘟疫不断发生,设坛祭境内山川等神。“时福建奏,自去秋八月以来诸郡县疫气蔓延,死者相继。加之水旱盗贼,斗米百钱,民困特甚,武平县复地震有声。礼部请专遣廷臣一人,赉香帛往祭其境内山川等神,以弥灾疫。诏遣布政司官行礼。”[161]正德十二年(1517)邵武、光泽大疫,郡守钟华撰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禳疫文在当地城隍庙前宣读。对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封建迷信来看待。

当然对于鬼神的祭拜只是一种心理作用,对付各种传染病还必须依靠医疗手段来解决。每当传染病发生之时,政府以各种手段发放药品,救助当地的百姓。正德六年(1511)福宁州大疫,知州万廷彩聘请当地医生丁杞开展救治活动,“且命施药于申明亭,不半月州人饮者皆愈,犒以羊酒”[162]。嘉靖二十三年(1544)冬建宁大疫,知县何孟伦市药发医分遣各乡调治,民赖以愈者甚众。万历后期,泉州疫疠大作,知府蔡善继“多方劝赈,施药施钱,全活甚众。复借帑金,差官远籴接济,米价以平”[163]。万历十八年(1590)福安县时疫,“分巡道李管恤民,发纲银买办药材,被疫者如宪票制方,所疗者众”[164]

为防止瘟疫的扩散,地方政府一般均考虑到隔离的问题。如麻风病,人们对此非常恐惧,正德十三年(1518)巡按御史在福州东门外易俗里官窑厂建养济院,专门用来收养感染了麻风病的病人。隆庆年间长乐县也因为担心麻风病的传染而在该县东北专门建立了一所养济院。

从百姓自身看,一方面,由于古代科学技术的落后,人们往往认为瘟疫的发生是疫鬼作怪。在福建,每逢瘟疫发生,人们往往驱避疫鬼,开展各种迎神赛会的活动。在福州,人们普遍信仰五帝,认为瘟疫发生时必须举行五帝的游神活动,求医必死。“闽俗,病瘟独信巫,谓谒医必死,虽至亲亦惧传染,不相顾问,死亦不发丧。按其神俗称大帝,像设凡五,其貌狰狞可畏,殿宇焕俨,过其前者屏息不敢谛视。又传五月五日为神生日,前后月余酬愿、演剧,各庙无虚日。即无疾之人亦皆奔走呼吁,惟恐获罪谴,或疫气流染,则社民争出金钱延巫祈祷,谓之‘禳灾’。”[165]《榕城纪闻》中记载了明末福州瘟疫发生之时当地声势浩大的游神祭祀活动:

二月疫起,乡例祈禳土神,有名为五帝者。于是,各社居民鸠集金钱,社设醮大傩。初以迎请排宴,渐而至于设立衙署,置衙役,收投词状,批驳文书,一如官府。而五帝所居,早晚二堂,一日具三膳、更衣宴寝皆仿人生礼。各社土神忝遏有期,一出则仪仗车舆印绶笺简,彼此忝拜,有中军递帖到门走轿之异。更有一种屠沽及游手之徒,或扮鬼脸,或充皂隶,沿街迎赛,互相夸耀。继作纸舟,及其精致,器用杂物,无所不备。兴工出水,皆择吉辰,如造舟焉。出水名曰“出海”,以五帝逐疫出海而去也。是日,杀牛宰猪,向舟而祭。百十为群,鸣锣伐鼓。锣鼓十面,鼓亦如之。与执事者,或摇旗、或扶舟,喊呐喧闻,震心动魄。当其先也,或又设一傩,纸糊五帝及部曲,乘以驿骑,旋绕都市四周。执香随从者以数千计,皆屏息于烈日中,谓之“请相”。及舟行之际,则疾趋恐后,蒸汗如雨,颠踬不测,亦所甘心。一乡甫毕,一乡又起,甚而三四乡、六七乡同行者。自二月至八月,市镇乡村日成鬼国。[166]

时人谢肇淛言:“闽俗最可恨者,瘟疫之疾一起,即请邪神,香火奉事于庭,惴惴然朝夕拜礼许赛不已。一切医药,付之罔闻。不知此病原郁热所致,投以通圣散,开辟门户,使阳气发泄,自不传染。而谨闭中门,香烟灯烛焄蒿蓬勃,病者十人九死。”[167]惠安县“俗颇巫鬼、信机祥,小数穷乡无医药,有病则刲羊猪祈禳于神”[168]。在延平则盛行“断疟符”,“断疟符,家人林升言:在延平时有江西人高福传断疟符甚灵,验之多矣,其符用黄纸朱书或仓卒时即白纸墨书亦可,惟须洁净书”[169]

在应对瘟疫的过程中,福建很多民间习俗也体现了人们与瘟疫作斗争的良好愿望。明代福建各地盛行端午节龙舟赛,人们争先恐后,意在将瘟疫驱逐出去。福州“端午插艾于门,饮蒲酒,裹竹叶为粽祀先,亦以相馈。小儿以屋丝系臂,舟人兢渡逐疫”[170]。连江县五月初五日,多“剪蒲根和雄黄入酒饮之,以其滓涂小儿耳鼻。卷纸为筒,中裹雄黄,烧放其烟,书符于门上,并放于门壁、床帐间,以避百毒。是日,多采诸药品蓄之”[171]。为对付疟疾和瘴气,不少地方还养成了饮酒的习惯。寿宁县“晓起,触山气易病,人多饮酒以此”[172]

同时,在瘟疫发生的时候,民间也出现很多互相救助的情况。弘治十六年(1503)晋江县瘟疫,当地人吴怀荆施药给民众。崇祯八年(1635)惠安县染时疫,乡民卢易延医调治,全活甚多。屏南县人林壬子,精通医学,明后期福清县麻疹流行,时有死亡者,群医束手。壬子闻讯,日夜兼程赴疫区,用秘方施治,药到病除。求医者日众,堵门塞户,接应不暇。乃熬药汤置庭院,令患者取引之,药少人众不敷,复以草药泡井中,患者取水饮之亦无不效,疫遂平。融邑人民以“枯井恩波,仙翁再世”喻其德,由是声名四播[173]

总之,明代福建瘟疫的发生呈现出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性,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与此相关的自然灾荒和频繁的战争尤其是倭寇的不断侵扰是导致瘟疫爆发的主要原因。面对瘟疫,从中央到地方都展开了积极的救助。瘟疫在造成巨大灾难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医学的发展和人们生活习俗等的改变。

【注释】

(1)康熙《长乐县志》卷八《艺文志》。

(2)万历《兖州府志》卷二十二《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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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廷玉:《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

[2]皇甫录:《皇明纪略》,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3页。

[3]《明英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三,天顺二年七月丁未条。

[4]《明孝宗实录》卷十八,弘治元年九月戊寅条。

[5]《明武宗实录》卷一百七十五,正德十四年六月辛巳条。

[6]万历《福州府志》卷九《建置二·公署》。

[7]嘉靖《安溪县志》卷三《官制类》。

[8]嘉靖《建阳县志》卷四《户赋志·恤政》。

[9]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10]嘉靖《建阳县志》卷四《户赋志·恤政》。

[11]娄性:《皇明政要》卷六,嘉靖五年刻本。

[12]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13]康熙《建宁府志》卷十六《祠祀志一·祠庙上·官祀》。

[14]吴遵:《初仕录·无弊·处僚属》,历代官箴书集成本,黄山书社1997年版。

[15]《明太宗实录》卷一百十七,永乐九年七月甲申条。

[16]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17]嘉靖《福清县志续略》卷三《官制·职官》。

[18]康熙《建宁县志》卷二《建置志上·公署》。

[19]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20]乾隆《泉州府志》卷五十八《孝友》。

[21]嘉庆《惠安县志》卷二十七《孝义》。

[22]《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二,洪武十七年五月甲申条。

[23]万历《福宁州志》卷八《官政志·历官》。

[24]嘉庆《惠安县志》卷十九《秩官》。

[25]康熙《光泽县志》卷四《秩官志》。

[26]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一《人物·艺术》。

[27]徐溥:《明会典》,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9页。

[28]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卷一百二十《杂流部汇考》第665册,中华书局1937年版,第34页。

[29]《明孝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一,弘治十三年四月乙未条。

[30]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上《驭下篇·阴阳医生敎读》,嘉靖十四年刊本。

[31]俞慎初:《闽台医林人物志》,福建科技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页。

[32]俞慎初:《闽台医林人物志》,第18页。

[33]乾隆《仙游县志》卷十《建置志·公署》。

[34]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六十《学校考》。

[35]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36]万历《明会典》礼部卷三十八《恤孤贫》。

[37]康熙《松溪县志》卷二《公署》。

[38]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惠政志》。

[39]《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弘治十三年正月己卯条。

[40]《明太宗实录》卷二百十二,永乐十六年五月戊辰条。

[41]何乔远:《闽书》,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88页。

[42]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二《祥异》。

[43]福建省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志卫生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81页。

[44]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一《人物》。

[45]陈子龙:《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33页。

[46]康熙《清流县志》卷七《职员》。

[47]康熙《罗源县志》卷五《职官·佐贰》。

[48]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一《人物》。

[49]俞慎初:《闽台医林人物志》,第21页。

[50]万历《福宁州志》卷十二《人文志下·孝友》。

[51]关于明代养济院的研究,可参见王兴亚:《明代养济院研究》,《郑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等。既往的研究多关注到养济院的社会慈善性质,实际上,从明代养济院的具体运作分析,养济院在秉持中国传统的慈善性质的同时,更多的体现为国家对于社会控制的意图。

[52]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七《食货一》。

[53]张萱:《西园闻见录》卷四十一《户部十》,王兴亚即依据张氏说法将时间确定为洪武五年,具体参见王兴亚:《明代养济院研究》。

[54]嘉靖《仁和县志》卷七《恤政·养济院》。

[55]《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三,洪武三年六月辛巳条。

[56]具体可参见:嘉靖《安溪县志》卷二《规制类》;弘治《八闽通志》卷六十一《恤政》;嘉靖《汀州府志》卷六《公署》;弘治《将乐县志》卷四《公署·恤政》;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57][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6页。

[58]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7页。

[59]嘉靖《象山县志》卷五《版籍志·恤政》。

[60]正德《永康县志》卷二《公署》。

[61]《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戊申条。

[62]转引自[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44页。

[63]万历《福宁州志》卷七《食货志·恤政》。

[64]光绪《漳州府志》卷六《规制下》。

[65]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三《恤政》。

[66]康熙《漳平县志》卷二《规制志·恤政》。

[67]民国《诏安县志》卷四《建置·恤典》。

[68]何乔远:《闽书》,第704、712页。

[69]嘉靖《汀州府志》卷六《公署·县治》。

[70]弘治《八闽通志》卷六十一《恤政》。

[71]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72]嘉靖《邵武府志》卷三《制宇》。

[73]《明世宗实录》卷一百一十,嘉靖九年二月乙亥条。

[74]光绪《长汀县志》卷十九《蠲政·恤政》。

[75]王兴亚:《明代养济院研究》,《郑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

[76]《皇明诏制》卷一,洪武十九年六月条。

[77]《皇明诏制》卷七,嘉靖六年八月条。

[78]嘉靖《沈丘县志》卷二《官制类·养济院》。

[79]万历《归化县志》卷二《建制志》。

[80]民国《政和县志》卷二十一《惠政志》。

[81]康熙《上杭县志》卷三《版籍志》。

[82]乾隆《将乐县志》卷十六《惠政》。

[83]崇祯《尤溪县志》卷二《规制志》。

[84]《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洪武二十四年八月甲辰条。

[85]《皇明诏制》卷五,天顺八年三月条。

[86]《皇明诏制》卷五,成化二十三年四月条。

[87]《明世宗实录》卷十二,嘉靖元年二月庚辰条。

[88]吕坤《实政录·民务》卷二《收养孤老·审收》。

[89]康熙《松溪县志》卷二《公署志·养济院》。

[90]民国《诏安县志》卷四《建置志·恤典》。

[91]民国《长泰县新志》卷九《政治·过去部》。

[92]民国《长汀县志》卷二十《惠政志》。

[93]吕坤《实政录·民务》卷二《收养孤老·存恤》。

[94]弘治《徽州府志》卷五《恤政·仓局》。

[95]民国《永定县志》卷十六《惠政志》。

[96]民国《政和县志》卷二十一《惠政志》。

[97]乾隆《将乐县志》卷十六《惠政》。

[98]万历《福安县志》卷三《兵食志·恤政》。

[99]民国《诏安县志》卷四《建置·恤典》。

[100]康熙《上杭县志》卷三《版籍志》。

[101]嘉靖《安溪县志》卷二《规制类》。

[102]《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九,永乐三年二月丁丑条。

[103]万历《建阳县志》卷二《建置志·恤政》。

[104]嘉靖《武康县志》卷五《艺文志上·惠鲜厅记》。

[105]吕坤:《实政录·民务》卷二《收养孤老》。

[106]万历《明会典》卷九《吏部·关给须知》。

[107]《明宪宗实录》卷三十七,成化二年十二月乙丑条。

[108]《明宪宗实录》卷八十六,成化六年十二月癸酉条。

[109]永历《宁洋县志》卷二《公署志·恤政》。

[110]民国《永定县志》卷十六《惠政志》。

[111]关于明代瘟疫的相关研究,可参见梅莉、晏昌贵:《关于明代传染病的初步考察》,《湖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张丽芬:《明代华北瘟疫成因探析》,《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等。在《关于明代传染病的初步考察》中,作者统计了明代南北二京和十三布政司共15个行政单位的传染病分布情况,福建和浙江并列第三,由此可见明代福建传染病是相当普遍的。

[112]具体参见附录《明代福建瘟疫年表》。

[113]笔者注:由于很多瘟疫系跨季节流行,故这里的数字总和超过了121县次的统计。

[114]万历《福安县志》卷九《杂纪志·祥异》。

[115]《重纂邵武府志》卷三十《杂记·祥异》。

[116]肖林榕、林端宜:《闽台历代中医医家志》,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117]《闽台医林人物志》,第36页。

[118]康熙《建宁府志》卷四十一《人物志十四·方伎》。

[119]参见聂尚恒:《痘疹活幼心法大全》,民国二十年无锡日升山房刻本。

[120]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二《祥异》。

[121]万历《福安县志》卷九《杂纪志·祥异》。

[122]嘉靖《惠安县志》卷四《风俗》。

[123]嘉靖《建宁府志》卷三《山川·气候》。

[124]嘉靖《漳平县志》卷四《风气》。

[125]《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一十一,永乐八年十二月甲辰条。

[126]《明英宗实录》卷一百六,正统八年七月戊午条。

[127]乾隆《福建通志》卷六十五《杂纪一·祥异》。

[128]何乔远:《闽书》,第4388页。

[129]乾隆《泉州府志》卷七十三《祥异》。

[130]嘉靖《福宁州志》卷之十二《祥异》。

[131]万历《建阳县志》卷一《舆地志·气候》。

[132]万历《福宁州志》卷一《舆地志上·气候》。

[133]嘉靖《仙游县志》卷一《舆地志·气候》。

[134]简思敏:《明代福建自然灾害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未刊稿。

[135]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二百七十一《祥异》。

[136]《八闽通志》卷八十一《祥异》。

[137]光绪《长汀县志》卷三十二《祥异》。

[138]乾隆《福州府志》卷七十四《祥异》。

[139]乾隆《福建通志》卷六十五《祥异》。

[140]乾隆《福建通志》卷六十五《祥异》。

[141]乾隆《宁德县志》卷十《拾遗志·祥异》。

[142]简思敏:《明代福建自然灾害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未刊稿。

[143]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二百七十一《祥异》。

[144]道光《新修罗源县志》卷二十九《祥异志》。

[145]民国《长乐县志》卷三《大事志》。

[146]《明史》卷二十八《志四·五行一》。

[147]《明太宗实录》卷二百十二,永乐十六年五月戊辰条。《闽书》记载,建安县知县张准言:建宁、延平二府自永乐五年以来屡大疫,民死七十七万四千六百余口。《闽书》,第4384页。考虑到当时人口情况,此当误。

[148]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9]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二《祥异》。

[150]民国《长乐县志》卷三《大事志》。

[151]《闽书》,第4418页。

[152]康熙《永定县志》卷十《续增·灾异志》。

[153]道光《晋江县志》十八《武功志》。

[154]民国《长乐县志》卷三《大事志》。

[155]冯梦龙:《寿宁待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4页。

[156]道光《晋江县志》卷五十三《人物志·笃行二》。

[157]万历《福安县志》卷七《人物·长厚》。

[158]《明太宗实录》卷八十三,永乐六年九月乙丑条。

[159]《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三,成化十三年闰二月乙丑条。

[160]《明宪宗实录》卷二百八十八,成化二十三年三月戊申条。

[161]《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九,成化十二年正月庚戌条。

[162]嘉靖《福宁州志》卷十一《人物·艺术》。

[163]道光《晋江县志》卷三十四《政绩志·文秩一》。

[164]万历《福安县志》卷六《名贤志·名宦》。

[165]民国《闽侯县志》卷二十二《风俗》。

[166]转引自林国平、彭文宇:《福建民间信仰》,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3页。

[167]谢肇淛:《五杂俎》卷十五《事部三》。

[168]嘉靖《惠安县志》卷四《风俗·习尚》。

[169]施鸿保:《闽杂记》卷七《断疟符》。

[170]万历《福州府志》卷四《與地志·土风》。

[171]民国《连江县志》卷十九《礼俗》。

[172]冯梦龙:《寿宁待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1页。

[173]《闽台历代中医医家志》,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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