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保障具有保障范围广、项目多的特点。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根据马克思、列宁的理论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
列宁社会保障思想_社会保障学

二、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充分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使他们获得自由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只有满足人民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保障的需要是一种最基本的需要,也是“合理需要”。社会保障的对象,不仅仅是消费者、享受者和接受者,同时也是生产者、创造者和供给者,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保障是人民自己对自己的保障,是政府的社会政策,也是人民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享有的生活权利。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最好的工人保险形式是国家保险,这种保险是根据下列原则建立的:(一)工人在下列一切场合(伤残、疾病、年老、残废;女工怀孕和生育;养育者死后所遗寡妇和孤儿的抚恤)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失掉工资时,国家保险都要给工人以保障;(二)保险要包括一切雇佣劳动及其家属;(三)对一切被保险者都要按照补助全部工资的原则给予补助,同时一切保险费都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四)各种保险都由统一的保险组织办理;这种组织应按区域和被保险者完全自理的原则建立。”这里包含了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保障项目。社会主义保障具有保障范围广、项目多的特点。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还有对残疾人以及寡妇孤儿所设的各种救济项目。第二,享受对象。包括一切的雇佣劳动者及其家属,不论劳动者身份和企业性质的区别,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障,这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享有平等权利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第三,支付标准。津贴支付以劳动者的全部工资为基础,按照补助全部工资的原则发放,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第四,基金来源。保险费由企业主和国家两方负担,劳动者个人无需缴纳保险费。第五,管理机构。由国家建立统一的保险机构管理各种保险业务,以便各项保险基金的统筹安排,同时可以防止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相扯皮的官僚现象,从而减少保险成本。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根据马克思、列宁的理论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