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案件质量保障做法

案件质量保障做法

时间:2022-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初步建立起了工作流程规范、监督制约严密、质量标准科学、考核及时准确的科学的管理模式。共受理案件21件21人,初查21件21人,立案10件13人。通过对案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纠正错误,有效地对办案工作起到监督管理,从程序上保证案件质量。初查立案准、证据核实准、定性准。
开拓创新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张浩然 刘贵金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主题,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办案质量决定了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成效,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对反贪工作运行的综合动态管理,几年来,我们积极研究探索保证案件质量有效途径方法,把一套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制约有效、衔接严谨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反贪部门。初步建立起了工作流程规范、监督制约严密、质量标准科学、考核及时准确的科学的管理模式。去年集中查办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姓关注、侵犯群众利益、多发、频发、影响政府形象的案件。共受理案件21件21人,初查21件21人,立案10件13人。其中大案5件8人;贪污案件8件,挪用公款1件,有罪判决10件13人,立案准确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一、提升案件质量的前提是破除思想障碍,牢固树立现代化的执法理念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任务,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们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工夫。我们针对过去办理的岳守礼、郑起森、徐志国等有瑕疵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症结,感到存在四个不足:即对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甚至每个证据点的意识还不够到位;对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应是统一的认识不足,往往偏重于法律效果,甚至更偏重经济效果;对“法内因素”与“法外因素”对案件质量的影响认识不足,办案中不注重研究“法内因素”对案件质量的冲击,没有认真研究抗“法外因素”的干扰措施;对程序公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程序保公正的理念,没有认识到很多案件质量不高的原因,都与程序意识不强,不严格依法办事、程序漏洞较多有关。对不重视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导致案件出现反复的问题没有应有的重视。

针对认识上和案件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以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院里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把教育干警明确真正意义上的案件质量标准、特征以及传统思维理念上案件质量的区别为重点,不断深化干警对案件质量本质的认识,强化了公正、程序、效率、大局四个意识,着力加强思想预警,强化干警的现代化执法理念。同时制定了《肇州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反贪业务工作流程》、《错案追究制度》等20多项制度规定,明确了职权范围、工作程序及要求。通过对案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纠正错误,有效地对办案工作起到监督管理,从程序上保证案件质量。

二、提升案件质量的根本是强化案件管理,努力探索规范化的管理机制

我们感到:虽然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的原因很多,但归根到底是案件质量管理上的问题。因此,我们依据全面案件质量管理的原理,以建立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办法和综合评价体系等质量保障体系,构筑质量保障平台,把执法程序、质量、效率、效果作为重点,实行全程管理,推动案件质量管理规范化。

1.备案登记,加强动态管理。我们明确规定全院所办理的贪污贿赂等案件在受案、初查、立案到结案必须到案件管理中心登记,在受理案件的有效期限到案件管理中心备案,以便及时准确掌握办案中各个环节的情况。对每起案件均填写案件登记表或案件审查表,表随案走,各承办人在办案的具体环节中按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案件管理中心备案直到结案。每个办案环节都由承办部门和案件管理中心签署交接时间,卡死办案期限,明确办案责任,控制办案环节。

2.预警催办,加强过程管理。我们加强了对办理的案件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对办案时限、变更强制措施、返还款物等进行监督,发现错误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登记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案件办理时间计算出临界预警催办时间,对到达临界时间的案件进行预警催办,确保案件审限内审结。

3.加快节奏,加强效率管理。我们以质量、效率、效果三提高为目标,在办理案件中,我们邀请批捕、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证据的调查、案件的定性、适用法律情况及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会诊”,达到立案标准的马上立案。在办理案件中突出一个“快”字。即快核实、快批捕、快起诉;把握一个“严”字。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坚持一个“细”字。仔细核实证据、仔细审查卷宗、仔细深挖犯罪;立足一个“准”字。初查立案准、证据核实准、定性准。

4.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管理。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积极与本院以及公安、法院因涉及案件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衔接、沟通、协调与配合,建立了三个联动机制。一是“两拳合一”的联动机制。当遇到影响大、查办难的职务犯罪时,反贪、反渎职部门横向联动,集中查办。二是“上下一体”的联动机制。对于阻力大、干扰多、事关大局的大要案的查处,我们主动争取市院的支持,上下联动,全力攻坚。三是“全方位攻坚”的联动机制。遇到查办大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时,院里协调力量,全方位联动,攻克疑难案件。

三、提升案件质量的关键是排除干扰阻力,切实保证经常化的实际效果

全面质量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管理者强有力和持续的领导。在抓提升案件质量工作中,我们领导经常深入到办案第一线,随时掌握各种办案信息,准确决策,同时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有切身的了解,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了科学、准确、及时的决策,从而保证了案件质量。

1.保证了程序合法。只有程序的合法,才能确保实体的正确和案件质量。以往程序监督的弱化动摇了实体合法的根基,而现有的仅靠执法者自我约束的弊端日益彰显,从而需要有一种外在力量的约束来保障程序的合法公正。我们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进行统一的指挥、协调、督办,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对违反程序的行为进行预警纠正并予通报,充分加强了程序监督,有效保障了办案的程序公正。在办理李向南涉嫌故意伤害案时,案件管理中心在审查时,发现有超期办案倾向,及时向承办人发出超期提示单,案件承办人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结案。

2.促进了执法公正。通过建立一套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纠正错误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强化了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制约与配合,完善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制约和评定制度,由于制度完备,使办案、法律监督各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下,预防了潜在问题的发生。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盗窃罪于成振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的原油价值不足300元,而且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犯罪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建议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时,未发现新的证据,遂做撤案处理。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过去办案中,由于侦捕诉脱节,出现许多弊端,刑检事后控制,无法保证案件质量。大量办案环节重复,工作效率低下,每到一个环节,都要对案件进行重新熟悉,浪费司法资源。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认真审查,严格把握证据标准,防止了以往由于证据不足而出现的办案中的重复退补问题,使自侦案件退补率明显降低,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办理刘某故意伤害案件时,经审查此案发生于1999年,公安机关立案后,由于证据不充分,达不到起诉条件。今年在移送起诉前,案件管理中心建议采取引导侦查做法,公安机关补充、固定证据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使一起多年未结的案件得到了公正处理。

以上仅是我们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一点不成熟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加大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力度,殚精竭虑,义无反顾,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案件管理质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