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第一节交换、流通、商业与市场

第一节交换、流通、商业与市场

时间:2022-03-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交换、流通、商业与市场一、交换所谓交换,是指人们相互交换活动和劳动产品的过程。流通起源于分工与交换,并从简单商品流通发展到发达商品流通。流通的发展对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以卖者的身份出现,货币

第一节 交换、流通、商业与市场

一、交换

所谓交换,是指人们相互交换(让渡、转手)活动和劳动产品的过程。交换的产生直接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分工越发展,交换就越扩展。

从理论上分析,交换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要素:(www.guayunfan.com)

(1)需要。交换首先要有交换的需要。没有交换的需要就不需要交换。而交换的需要,实质上既是生产需要,同时也是消费需要,即生产消费需要。

(2)产品——使用价值。这是交换的对象,它和交换的需要相结合构成交换的内容。马克思说:“交换过程的内容只能是:被交换商品的自然属性,或是交换者的特殊的自然需要,或者把二者合起来说,被交换的商品的不同的使用价值。”[1]

(3)分工。交换的需要和交换产品以不同使用价值而存在,根源于分工。马克思说:“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2]正由于分工的存在,使得人们的消费需要和生产有差别。而只有他们在需要上和生产上的差别,才会带来交换。

(4)产品的所有者。只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归互相需要的不同所有者所有,他们才有权进行交换,成为交换的主体。在交换中,人们彼此只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所有者而存在。在实际交换中,进行交换的人总是有权决定产品可以进行交换的人,因为被交换的产品不会自己到市场上去,不能相互交换,它们必须有监护人,即商品的所有者,或者是所有者的代表、所有者的寄托人,无论如何,是所有权的主体者。总之,要能进行交换,一定要有交换者(交换的主体)、交换对象(交换的客体)、交换者的需要、交换的对象和需要的差别。

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基础。不同经济体之间的自然差别,在其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相互交换,从而使产品逐渐变成商品。社会分工作为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以产品归不同所有者,即私有制和经济利益相互独立为条件的。恩格斯说:“在以自发的社会内部分工作为生产的基本形式的地方,这种分工就使产品带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换,即买和卖,就使个体生产者有可能满足自己的各式各样的需要。”[3]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规模相应扩大。一方面,分工的日益深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更加单一,对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分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同样的劳动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分工使更多的产品进入交换而成为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大。

分工是交换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但交换反过来又是分工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实际上,交换和分工是互为条件的。其中,商品交换是社会分工的前提,不同种类的劳动只有相互独立,即它们的产品必须作为商品相互独立,并且通过交换,完成商品的形态变化,才能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越发达,社会分工就越细微。所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固然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但各生产部门分离开来并且独立起来的主要推动力是商品交换,各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起各种经济联系。

在分工的情况下,每个经济体的个别活动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经济的私人利益、个别利益就只有当个别活动能转变成社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时,才能体现出来。然而,分工却又使各个经济体在利益上对立,这种对立的统一就只有靠商品交换来实现。即使是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在协作基础上强化分工的情况下也不例外。[3]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规模相应扩大。一方面,分工的日益深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更加单一,对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分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同样的劳动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分工使更多的产品进入交换而成为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大。

分工是交换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但交换反过来又是分工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实际上,交换和分工是互为条件的。其中,商品交换是社会分工的前提,不同种类的劳动只有相互独立,即它们的产品必须作为商品相互独立,并且通过交换,完成商品的形态变化,才能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越发达,社会分工就越细微。所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固然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但各生产部门分离开来并且独立起来的主要推动力是商品交换,各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起各种经济联系。

在分工的情况下,每个经济体的个别活动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经济的私人利益、个别利益就只有当个别活动能转变成社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时,才能体现出来。然而,分工却又使各个经济体在利益上对立,这种对立的统一就只有靠商品交换来实现。即使是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在协作基础上强化分工的情况下也不例外。

二、流通

流通是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连接生产与消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作用。流通起源于分工与交换,并从简单商品流通发展到发达商品流通。流通的发展对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现代商品流通不仅是各种商品交易行为的总和,而且也是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流通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不断变换

商品通过多次买卖,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其实就是通过和借助于转让及让渡实行占有。仅通过一次商品和货币的转让所发生的所有权的更迭,商品不一定能够最终成为消费者所占有的对象,商品流通的职能并不一定实现。流通实际上是这样一种运动过程,即不断转让和不断占有的过程。没有不断的转让就不可能不断地占有,正因为如此,商品流通过程作为交换行为的系列,在交换中的不同时刻,商品的所有者不断改变,直至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

(二)流通是社会各成员的利益关系体系

交换本来就不是个人内部的经济活动,它至少要牵涉到交换双方的利益关系。而商品流通则要涉及若干个参加买卖系列过程的许多交换者,所以具有强烈的社会性。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以卖者的身份出现,货币的持有者以买者的身份出现。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卖者和买者,他们是不同的商品和货币的所有者。除了生产者要扮演卖者、消费者要扮演买者以外,同一个所有者要依次先扮演买者,再扮演卖者。买者和卖者这两种角色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商品流通中经常由人们交替扮演的。因此,商品流通中交换关系的社会性质是极其复杂的,在买者和卖者的背后有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有不同所有者的关系,流通是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体系。

(三)流通是商品经济的运行方式

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彼此以买者和卖者的对立形式出现,这种特定的社会身份,不是来自人的个性,而是来自以商品这个特定形式来生产产品的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流通的社会性不只是说流通过程中在物与物的关系之后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换关系和经济关系,而且也说明它本身就是社会过程,就是社会经济的运动过程。商品流通是社会再生产的必然阶段,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是个别劳动求得社会承认而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流通是某种社会过程的总体”[4],流通关系是“产品所必须通过并由此取得一定社会性质的一定社会过程”[5]。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流通也就是商品经济的社会运行方式。

三、商业

商业是人类社会经过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之后,才出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中的;它作为一种复杂化的商品交换形式,是商品交换经历了物物交换的原始形式之后,在简单商品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从社会职能角度来说,商业以“商品实现”为自己的职能;从实现职能的方式来说,商业是通过买进卖出、媒介商品交换来完成“商品实现”职能;从业务范围的角度来说,商业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

商业的产生促进了贸易活动的人格化和专业化,生产与交换的矛盾是推动商业和生产分离的内部动力。生产与交换的矛盾首先具体表现在时间上的排斥、空间上的分隔及活动方式的差异。在时间上,“当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把他们的一部分时间耗费在买卖上的时候,这种时间或者是他们的生产职能间歇期间耗费的时间,或者是他们生产时间的损失”[6]。商品生产越发展,交换就越频繁,占用的时间就越多。其次,生产和交换两种职能在空间上是分隔的,商品生产越发展,交换就越是突破狭窄的地方界限,这个空间矛盾就越大。最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不仅生产过程越来越复杂,而且交换过程也越来越复杂化。为执行交换职能,需要有与生产技能截然不同的知识技巧和广泛的社会联系。

为克服这些日益尖锐的矛盾,就是把交换职能的一大部分“由多数人的附带工作变为少数人的专门工作,变为他们的特殊行业”。这就意味着,要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分工,即以生产和交换两种不同职能为基础的分工,其结果就是专门的商业阶层的形成。在商人出现以后,商品生产者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就发展为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简单的商品流通(W—G—W)之外又出现了发达的商品流通(G—W—G),它是商品流通的特殊形态。流通过程和流通形式的这一变化是由生产的发展决定的。但是,变化一旦发生,反过来又对生产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7]

由于商业与生产的分离和专门的商人阶层的形成,商品生产者摆脱了很大一部分交换事务,使社会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只有更少一部分被束缚在这种非生产职能上。“一个商人(在这里只是看作商品的形式转化的当事人,只是看作卖者和买者)可以通过他的活动,为许多生产者缩短买卖时间。”[8]

四、市场

市场是贸易的载体,不仅一切贸易活动都在市场中进行,而且贸易的发展也离不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市场是交换的范畴,在经济学上有多种含义。

首先,市场是指人们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就是人们集中进行贸易活动的地方。这是有形的、具体的市场,它区别于具体的生产场所和消费场所。

其次,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即市场是流通领域。马克思指出:“市场即流通领域”[9],“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10]。马克思也提到过市场是“交换领域”。这里讲的市场,是抽象意义的市场,它不是指特定的商品交换场所,但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市场,是具体市场不断延伸的总和。

再次,市场是指商品的销路,即指商品的现实与潜在需求。有销路,有商品需求,就有市场。马克思说:“寻找市场,也就是寻找买者。”[11]

最后,在特定条件下,市场被用来作为交易组织的称谓,如批发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等。市场的上述含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的。

市场作为商品交换的场所,是人们对市场原始的、直接的认识,这是一个空间的地理概念,指的是有特定经济内容的场所——从事买卖活动的地点。

最初的交换是在部落之间进行的,因而,市场没有固定的地点。有了经常的商品交换之后,市场一般在人们经常接触、经常交往、经常聚集的地方形成。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发展了的广义的、抽象的概念。随着商品经济和现代交通、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越来越大,参加商品交换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交换的商品越来越繁杂,贸易形式与贸易手段越来越先进,市场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超出了“商品交换场所”的空间范畴。

例如,由于现代交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商业信用的发展、远期交易的使用等,买卖双方不一定需要具体的交换场所,而只需经过一定的形式(如函电、电话),就商品数量、规格、价格、包装、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等进行磋商,交易就被确定下来了。尤其是生产要素(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交易,使得市场更加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场所了,不局限于钱货直接交易了。为了将所有这些交易包括在内,市场概念应当予以扩大,即市场不仅仅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而应当是指整个流通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是交换关系的总和。

市场作为商品的销路,是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供应的角度,指商品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商品生产和商品供应必须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没有市场,商品就没有销路,也就意味着生产者和经营者难以生存与发展。因而,总要有市场需要才能进行生产或经营,总要依据市场需求的规模和结构来确定生产或经营的规模与结构。在确定生产或经营时,必须先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定位,确定目标市场。

市场作为交易组织,是指其作为固定的集中交易的流通服务组织,为分散的、没有固定供销关系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卖者和买者提供直接见面或受委托进行集散买卖的场所及其他为交易服务的条件。它既区别于一定空间范围内供求交互作用的市场(如当地市场、区域市场、全国市场等),又区别于人们集中交易的地点(如商业街、集市等),还区别于流通领域这个全面的、综合的经济范畴,而特指起集散作用的流通服务组织,是市场中特定的交易组织形式。

总之,市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市场交换的客体极为广泛(既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一切生产要素),而且,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并围绕市场这个中心来进行,市场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成了一切经济活动的运转中心,成了一切商品货币关系的载体,即成了贸易运行的载体。要发展贸易,就必须先发展和完善市场,现代经济学就是从这个广义的角度来研究市场的。

第一节 交换、流通、商业与市场

一、交换

所谓交换,是指人们相互交换(让渡、转手)活动和劳动产品的过程。交换的产生直接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分工越发展,交换就越扩展。

从理论上分析,交换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要素:(www.guayunfan.com)

(1)需要。交换首先要有交换的需要。没有交换的需要就不需要交换。而交换的需要,实质上既是生产需要,同时也是消费需要,即生产消费需要。

(2)产品——使用价值。这是交换的对象,它和交换的需要相结合构成交换的内容。马克思说:“交换过程的内容只能是:被交换商品的自然属性,或是交换者的特殊的自然需要,或者把二者合起来说,被交换的商品的不同的使用价值。”[1]

(3)分工。交换的需要和交换产品以不同使用价值而存在,根源于分工。马克思说:“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2]正由于分工的存在,使得人们的消费需要和生产有差别。而只有他们在需要上和生产上的差别,才会带来交换。

(4)产品的所有者。只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归互相需要的不同所有者所有,他们才有权进行交换,成为交换的主体。在交换中,人们彼此只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所有者而存在。在实际交换中,进行交换的人总是有权决定产品可以进行交换的人,因为被交换的产品不会自己到市场上去,不能相互交换,它们必须有监护人,即商品的所有者,或者是所有者的代表、所有者的寄托人,无论如何,是所有权的主体者。总之,要能进行交换,一定要有交换者(交换的主体)、交换对象(交换的客体)、交换者的需要、交换的对象和需要的差别。

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基础。不同经济体之间的自然差别,在其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相互交换,从而使产品逐渐变成商品。社会分工作为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以产品归不同所有者,即私有制和经济利益相互独立为条件的。恩格斯说:“在以自发的社会内部分工作为生产的基本形式的地方,这种分工就使产品带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换,即买和卖,就使个体生产者有可能满足自己的各式各样的需要。”[3]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规模相应扩大。一方面,分工的日益深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更加单一,对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分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同样的劳动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分工使更多的产品进入交换而成为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大。

分工是交换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但交换反过来又是分工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实际上,交换和分工是互为条件的。其中,商品交换是社会分工的前提,不同种类的劳动只有相互独立,即它们的产品必须作为商品相互独立,并且通过交换,完成商品的形态变化,才能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越发达,社会分工就越细微。所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固然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但各生产部门分离开来并且独立起来的主要推动力是商品交换,各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起各种经济联系。

在分工的情况下,每个经济体的个别活动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经济的私人利益、个别利益就只有当个别活动能转变成社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时,才能体现出来。然而,分工却又使各个经济体在利益上对立,这种对立的统一就只有靠商品交换来实现。即使是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在协作基础上强化分工的情况下也不例外。[3]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交换规模相应扩大。一方面,分工的日益深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更加单一,对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和产品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分工使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同样的劳动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分工使更多的产品进入交换而成为商品,从而使商品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大。

分工是交换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但交换反过来又是分工特别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要条件。实际上,交换和分工是互为条件的。其中,商品交换是社会分工的前提,不同种类的劳动只有相互独立,即它们的产品必须作为商品相互独立,并且通过交换,完成商品的形态变化,才能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越发达,社会分工就越细微。所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固然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但各生产部门分离开来并且独立起来的主要推动力是商品交换,各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起各种经济联系。

在分工的情况下,每个经济体的个别活动成为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各个经济的私人利益、个别利益就只有当个别活动能转变成社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时,才能体现出来。然而,分工却又使各个经济体在利益上对立,这种对立的统一就只有靠商品交换来实现。即使是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在协作基础上强化分工的情况下也不例外。

二、流通

流通是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连接生产与消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作用。流通起源于分工与交换,并从简单商品流通发展到发达商品流通。流通的发展对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现代商品流通不仅是各种商品交易行为的总和,而且也是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流通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不断变换

商品通过多次买卖,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其实就是通过和借助于转让及让渡实行占有。仅通过一次商品和货币的转让所发生的所有权的更迭,商品不一定能够最终成为消费者所占有的对象,商品流通的职能并不一定实现。流通实际上是这样一种运动过程,即不断转让和不断占有的过程。没有不断的转让就不可能不断地占有,正因为如此,商品流通过程作为交换行为的系列,在交换中的不同时刻,商品的所有者不断改变,直至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

(二)流通是社会各成员的利益关系体系

交换本来就不是个人内部的经济活动,它至少要牵涉到交换双方的利益关系。而商品流通则要涉及若干个参加买卖系列过程的许多交换者,所以具有强烈的社会性。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以卖者的身份出现,货币的持有者以买者的身份出现。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卖者和买者,他们是不同的商品和货币的所有者。除了生产者要扮演卖者、消费者要扮演买者以外,同一个所有者要依次先扮演买者,再扮演卖者。买者和卖者这两种角色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商品流通中经常由人们交替扮演的。因此,商品流通中交换关系的社会性质是极其复杂的,在买者和卖者的背后有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有不同所有者的关系,流通是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体系。

(三)流通是商品经济的运行方式

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所有者彼此以买者和卖者的对立形式出现,这种特定的社会身份,不是来自人的个性,而是来自以商品这个特定形式来生产产品的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流通的社会性不只是说流通过程中在物与物的关系之后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换关系和经济关系,而且也说明它本身就是社会过程,就是社会经济的运动过程。商品流通是社会再生产的必然阶段,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是个别劳动求得社会承认而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流通是某种社会过程的总体”[4],流通关系是“产品所必须通过并由此取得一定社会性质的一定社会过程”[5]。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流通也就是商品经济的社会运行方式。

三、商业

商业是人类社会经过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之后,才出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中的;它作为一种复杂化的商品交换形式,是商品交换经历了物物交换的原始形式之后,在简单商品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从社会职能角度来说,商业以“商品实现”为自己的职能;从实现职能的方式来说,商业是通过买进卖出、媒介商品交换来完成“商品实现”职能;从业务范围的角度来说,商业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

商业的产生促进了贸易活动的人格化和专业化,生产与交换的矛盾是推动商业和生产分离的内部动力。生产与交换的矛盾首先具体表现在时间上的排斥、空间上的分隔及活动方式的差异。在时间上,“当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把他们的一部分时间耗费在买卖上的时候,这种时间或者是他们的生产职能间歇期间耗费的时间,或者是他们生产时间的损失”[6]。商品生产越发展,交换就越频繁,占用的时间就越多。其次,生产和交换两种职能在空间上是分隔的,商品生产越发展,交换就越是突破狭窄的地方界限,这个空间矛盾就越大。最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不仅生产过程越来越复杂,而且交换过程也越来越复杂化。为执行交换职能,需要有与生产技能截然不同的知识技巧和广泛的社会联系。

为克服这些日益尖锐的矛盾,就是把交换职能的一大部分“由多数人的附带工作变为少数人的专门工作,变为他们的特殊行业”。这就意味着,要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分工,即以生产和交换两种不同职能为基础的分工,其结果就是专门的商业阶层的形成。在商人出现以后,商品生产者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就发展为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简单的商品流通(W—G—W)之外又出现了发达的商品流通(G—W—G),它是商品流通的特殊形态。流通过程和流通形式的这一变化是由生产的发展决定的。但是,变化一旦发生,反过来又对生产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7]

由于商业与生产的分离和专门的商人阶层的形成,商品生产者摆脱了很大一部分交换事务,使社会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只有更少一部分被束缚在这种非生产职能上。“一个商人(在这里只是看作商品的形式转化的当事人,只是看作卖者和买者)可以通过他的活动,为许多生产者缩短买卖时间。”[8]

四、市场

市场是贸易的载体,不仅一切贸易活动都在市场中进行,而且贸易的发展也离不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市场是交换的范畴,在经济学上有多种含义。

首先,市场是指人们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就是人们集中进行贸易活动的地方。这是有形的、具体的市场,它区别于具体的生产场所和消费场所。

其次,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即市场是流通领域。马克思指出:“市场即流通领域”[9],“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10]。马克思也提到过市场是“交换领域”。这里讲的市场,是抽象意义的市场,它不是指特定的商品交换场所,但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市场,是具体市场不断延伸的总和。

再次,市场是指商品的销路,即指商品的现实与潜在需求。有销路,有商品需求,就有市场。马克思说:“寻找市场,也就是寻找买者。”[11]

最后,在特定条件下,市场被用来作为交易组织的称谓,如批发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等。市场的上述含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的。

市场作为商品交换的场所,是人们对市场原始的、直接的认识,这是一个空间的地理概念,指的是有特定经济内容的场所——从事买卖活动的地点。

最初的交换是在部落之间进行的,因而,市场没有固定的地点。有了经常的商品交换之后,市场一般在人们经常接触、经常交往、经常聚集的地方形成。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发展了的广义的、抽象的概念。随着商品经济和现代交通、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越来越大,参加商品交换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交换的商品越来越繁杂,贸易形式与贸易手段越来越先进,市场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超出了“商品交换场所”的空间范畴。

例如,由于现代交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商业信用的发展、远期交易的使用等,买卖双方不一定需要具体的交换场所,而只需经过一定的形式(如函电、电话),就商品数量、规格、价格、包装、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等进行磋商,交易就被确定下来了。尤其是生产要素(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交易,使得市场更加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场所了,不局限于钱货直接交易了。为了将所有这些交易包括在内,市场概念应当予以扩大,即市场不仅仅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而应当是指整个流通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是交换关系的总和。

市场作为商品的销路,是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供应的角度,指商品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商品生产和商品供应必须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没有市场,商品就没有销路,也就意味着生产者和经营者难以生存与发展。因而,总要有市场需要才能进行生产或经营,总要依据市场需求的规模和结构来确定生产或经营的规模与结构。在确定生产或经营时,必须先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定位,确定目标市场。

市场作为交易组织,是指其作为固定的集中交易的流通服务组织,为分散的、没有固定供销关系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卖者和买者提供直接见面或受委托进行集散买卖的场所及其他为交易服务的条件。它既区别于一定空间范围内供求交互作用的市场(如当地市场、区域市场、全国市场等),又区别于人们集中交易的地点(如商业街、集市等),还区别于流通领域这个全面的、综合的经济范畴,而特指起集散作用的流通服务组织,是市场中特定的交易组织形式。

总之,市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市场交换的客体极为广泛(既包括物质产品,也包括一切生产要素),而且,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并围绕市场这个中心来进行,市场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成了一切经济活动的运转中心,成了一切商品货币关系的载体,即成了贸易运行的载体。要发展贸易,就必须先发展和完善市场,现代经济学就是从这个广义的角度来研究市场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