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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行汉法

时间:2022-11-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承前启后行汉法唐代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政权林立的时代。其中,成吉思汗时期从金国投降来的契丹人耶律楚材是行汉法的代表。从此以后,虽然也曾经有过反复,但是蒙古人基本上还是确立了行汉法的总路线。而忽必烈自己对于汉法也是尤为推崇,在他的智囊团里面,有很多都是汉族知识分子,他们积极向他灌输行汉法的理念。忽必烈连声叫好,进一步确立了自己实行汉法的想法。

承前启后行汉法

唐代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政权林立的时代。北宋虽然实现了统一,但仅仅是局部的统一。北方的游牧民族建立的辽国和西夏国,一直与北宋分庭抗礼。后来辽国逐渐衰弱,女真人建立的金国又逐渐崛起,先后灭掉了辽国和北宋,又与南宋对峙。但是伴随着金朝的日益腐朽,蒙古人又开始兴起,并在成吉思汗(公元1206-1227年在位)的领导下实现了统一,建立了大蒙古国(公元1206-1271年)。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们南征北讨,对外一直打到欧洲的多瑙河流域,对内先后灭掉西夏国和金国等政权,占领了全国大部分领土。

但是在成吉思汗死后,围绕汗位和地盘的争夺,蒙古国内部一直纷争不断。经过残酷的政治斗争,已经称帝十一年的成吉思汗的孙子忽必烈于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正式改国号为“元”,忽必烈就是元世祖(公元1260-1294年在位),后定都大都(今北京)。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朝军队攻破临安,南宋灭亡。此后又经过三年的战争,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统一,元朝(公元1271-1368年)的统治正式确立下来。

元朝的统一,结束了几百年来分裂的局面,促进了各族人民的交流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是元朝统一的过程,也是一段血流成河的历史。比如在战争的过程中,蒙古人一旦遇到抵抗,那么在攻下一座城池之后,就要将里面的居民全部处死。这种残酷的战争方式,使得大量的人民死于非命,许多农田变成荒地,许多繁华的城市变成废墟,社会生产遭到了巨大的破坏。因此,以忽必烈为首的新政权必须改变原有的治国之道,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

那么,应该选取什么样的治国之道呢?蒙古国建立初期,由于征战各地,所以来自各地的人才被吸收进了统治阶层。这些人对于治国之道有着不同的看法,加之蒙古人原有自己的传统习俗,使得治国之道的选择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其中,成吉思汗时期从金国投降来的契丹人耶律楚材是行汉法的代表。

耶律楚材认为,蒙古人要想巩固在中原的统治,就必须停止大规模屠杀人民,学习中原王朝的统治政策,发展生产,大兴儒学。为此他多次与他人发生争论。有一次窝阔台(公元1229-1241年在位)召开会议,一位蒙古将领说:“汉人对我们蒙古国没有什么用,不如把他们都杀了,然后把城池和农田都毁掉,等到上面长满了草,我们再用来放牧牛羊。”(www.guayunfan.com)耶律楚材当即拍案而起,反驳说:“这话大错特错!谁说汉人没有用?大汗马上就要大举南伐,需要大量的军费。而如果保留中原的老百姓,让他们发展生产,再由他们向国家缴纳赋税。这样大汗每年至少可以得到十万两白银、八万匹帛和四十多万石粮食,军费问题不就解决了吗?怎么能说汉人没有用呢?”窝阔台就听了耶律楚材的建议,当他后来看到收上来的堆积如山的钱粮物资的时候,大笑着说:“看来耶律楚材所言不假,行汉法好!行汉法好!”

从此以后,虽然也曾经有过反复,但是蒙古人基本上还是确立了行汉法的总路线。而忽必烈自己对于汉法也是尤为推崇,在他的智囊团里面,有很多都是汉族知识分子,他们积极向他灌输行汉法的理念。有一天,著名的理学家许衡被忽必烈召见。忽必烈说:“先生乃是理学大师,博闻强识,在治国之道方面,还望先生不吝赐教!”许衡深深一拜:“微臣才疏学浅,大师盛名,实在不敢当。陛下求贤若渴,多次召见微臣,微臣倍感荣幸。既然陛下如此看重,微臣也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微臣敢问陛下:在历史上,华夏以外各族建立的政权中,哪几个政权维持的时间最长?”

忽必烈想了一想,回答道:“如果朕记得不错的话,应当是北魏、辽国和金国。对吗?”许衡点点头说:“那敢问陛下,可知这些政权为什么能维持上百年的统治?”忽必烈说:“朕记得,北魏的太武帝和孝文帝曾经大力推行过改革,向华夏学习;辽国在与中原的长期来往中,也逐渐被汉文化所影响;金国入主中原后,也开始实行汉人的制度。这应该就是它们国祚百年以上的原因吧?”

“陛下圣明,”许衡说,“自古以来,治国之道的选择,一定要适应统治的区域。原先的大蒙古国统治的主要是北方草原,当然应该用草原上的习俗。可是现在陛下已经入主中原,富有四海,要是还按照蒙古人的习俗统治中原,那可就要天下大乱了。北魏、辽国和金国,它们都厉行了汉法,所以才能维持长久的统治。所以微臣恳请陛下一定要厉行汉法,才能保得我们大元的江山千秋万代。”

忽必烈连声叫好,进一步确立了自己实行汉法的想法。为此,在忽必烈君臣的大力改革之下,元朝基本上将汉族的统治制度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发展。改革的内容包括:

第一,在政治上,在中央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机构,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蒙古原先没有专门的行政机构,所有事务均由大汗一人总揽。成吉思汗的义弟失吉忽秃忽曾经被任命为大断事官,负责处理民事和司法事宜,具有一定的行政职权,因此失吉忽秃忽也被人称为“胡丞相”。后来成吉思汗占领金国一部分土地后,任命手下大将木华黎为“太师国王”,负责管理中原事务,但是也没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机构。忽必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为此他在中央设立了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机构。

唐宋时期,中央设有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金朝入住中原后,也沿袭了这一设置。后来金朝的海陵王(公元1149-1160年在位)在进行官制改革的时候,将中书省和门下省撤销,只保留了尚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而结合唐宋官制的演变也可以发现,三省制的确也是在向一省制过渡的,所以海陵王只是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而已。

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忽必烈登基,借鉴金国的制度,将尚书省改称为中书省,负责总揽朝政。中书省下,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每部分别设有尚书和侍郎若干人。后来,中书省设置中书令、右丞相和左丞相各一名、平章政事四名、参知政事两名。其中,中书令由皇太子担任,没有实权。中书省的实权掌握在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手中,他们都被称为宰执,掌握行政大权。

在军事上,忽必烈沿用了宋代以来的枢密院。在蒙古与金朝作战的过程中,北方有很多地主豪强的武装势力割据一方。为了对他们进行招抚,蒙古人给他们封官,承认他们对各自地盘的统治,并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的军队,并可以世袭官职,有人称他们为“世侯”。忽必烈即位后,沿袭了这一政策。虽然这些“世侯”大部分忠于元朝,但是这种类似军阀的模式还是会对中央产生威胁。

果然,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坐镇山东的“世侯”李璮发动叛乱。尽管这场叛乱很快被平定,但是忽必烈开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其中包括对全国的军队进行统一管理。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忽必烈下令成立枢密院,下设枢密使(照例由皇太子兼任)、枢密知院、枢密同知、枢密副使、佥书枢密事等官。除了怯薛军(详情见后)由皇帝及其亲信大臣统帅之外,全国其他的军队都由枢密院统一管理。此外,每当某地发生战事,中央就会在某地设立行枢密院,其人员构成与枢密院一致,负责军事事宜,战争结束之后再予以撤销。

在监察上,忽必烈沿用了前朝的御史台,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御史台正式成立,下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各二名。御史台下设有殿中司、察院以及内八道肃政廉访司。其中,殿中司负责掌握京城官员的上朝和请假情况;察院下设二十四名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官民;内八道肃政廉访司负责对腹里(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一带)、辽东和两淮地区进行分区监察,共有八个。每个道的肃政廉访司下面设廉访使、廉访副使等官,廉访使坐镇官署,剩下的官员要在每年八月份去本道各地进行巡视,负责体察民情、监察地方官员、复核司法判决等等,次年四月返回,并由廉访使向中央汇报工作。此外,在江南各地,元朝还设立了行御史台,其人员构成与御史台一致,被称为“外台”(与御史台作为“内台”相对应)。

忽必烈说过:“中书省和枢密院是朕的左右手,御史台是负责治疗朕的双手的。”这三个机构职能明确,相互协调和制约,为皇帝统治国家提供了便利。此外,忽必烈还设置了新的机构——宣政院。元朝统治的疆域空前辽阔,甚至包括之前一直没有被中央管辖的青藏地区。至元元年,忽必烈下令成立宣政院。宣政院的名字,来源于唐朝皇帝在宣政殿召见吐蕃(唐代时期青藏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的使者,这表明其职能主要是对青藏地区进行管理。

宣政院设立在大都,管理青藏地区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而一旦青藏地区发生什么事情,中央就要组成行宣政院前往处理。此外,宣政院还负责管理全国的佛教事务,这是为了适应青藏地区藏传佛教盛行的客观需要。宣政院的地位较高,与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并列为最高机构,也表明了元朝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宣政院的设立,使中央对青藏地区的控制大大加强。

除了在中央设置一系列的机构外,元朝在地方还设置了新的行政区划——行省。早在金朝入住中原的时候,就曾经借鉴隋唐的官制设置行台尚书省,作为中央政府的延伸,来管理地方。忽必烈即位初期,也曾经在各地设立行中书省,简称为“行省”,下面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立丞相、平章、参知政事等官,负责处理地方事务。后来随着时代的推移,行省逐渐脱离了中央机构的延伸这一身份,正式成为地方的一级行政区划,地位在路(府)、州、县之上。从此以后,“省”的定义逐渐发生了变化,由中央部门逐渐转化为地方的行政区划,其影响一直到现在。而各个省的区划,基本上奠定了今天中国各省范围的基础。

第二,在经济上,制定赋役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蒙古人刚刚进入中原的时候,一旦占领某个地方,就要对这里大肆抢掠。但是伴随着占据的地盘的扩大,蒙古的统治者们开始逐渐接受现实,学习汉人的制度,向老百姓征收赋税。早在窝阔台时期,蒙古政权就已经在华北地区征收丁税、地税、丝料、商税等税收,为后来的赋役制度奠定了基础。

忽必烈即位以后,正式制定了赋役制度。而元朝的赋役分为税粮和科差两部分,对于两者的征收,南、北方的制度不同。在北方地区,税粮分为丁税和地税,这两种税粮老百姓缴纳其一,官府根据老百姓的不同情况进行征收:如果哪家人丁税多地税少的话,就纳丁税,反之则纳地税。如果纳丁税,每年每丁要缴纳三石粟的丁税,如果纳地税,每年每亩地要征收三升粟的地税。南方地区的税粮征收办法,按照原有的“两税法”进行,其中夏税征收木棉、布帛等物,秋税征收粮食。

在科差的征收上,北方分为三个部分:丝料、包银和俸钞。丝料的征收源于窝阔台时期,每二户征收一斤丝,交给官府;每五户征收丝一斤,交给被分封到该居民所在地的贵族,称为“五户丝”。忽必烈沿用了此制,并将数额增加一倍。包银的征收源于蒙哥时期(公元1251-1259年在位),每年每户缴纳白银四两,二两缴纳白银,另外二两折合为别的物品征收。忽必烈时期在蒙哥包银数量的基础上,规定老百姓每缴纳四两包银,就要再缴纳一两银子作为地方官的俸禄,被称为俸钞。江南的科差分为包银和户钞。户钞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也是供给当地的贵族的,征收方法是:每一万户的田租中加收一百锭的纸钞(元朝也跟宋朝一样发行纸钞),相当于每户征收中统宝钞(元朝纸钞的一种)五钱。

从元朝的赋役制度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税种相当繁杂,量也比较大,而且某些制度(比如“五户丝”)明显地还带有蒙古人旧有的分封部众制度的影子。但是忽必烈毕竟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赋役制度,这对于维护国家的统治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除了制定一套完整的赋役制度之外,忽必烈还致力于恢复生产。忽必烈刚刚登基,就设立了劝农官,后来又设立了劝农司,派遣劝农使去各地考察农业发展的情况。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忽必烈设立司农司,专门负责农田水利事业的管理。除了设置机构以外,忽必烈还派人总结农业生产经验,将其编纂成一本《农桑辑要》,颁行全国,用以指导农民生产。

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发展的问题,这一天,忽必烈又召集了一些大臣们进行商议。忽必烈说:“众位爱卿,朕深知,国家要以农为本。前一段时间朕还告诫过王公贵胄们,让他们不要践踏农田,不可以随便拿农田做牧场。而且朕刚刚下令减免苛捐杂税,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乱,老百姓的确需要休养生息。”“陛下圣明,”一位大臣说,“微臣以为,眼下的王公贵胄们,不仅经常乱占耕地,而且还占有大量的奴婢。眼下国家人口稀少,这么多奴婢不能参加生产,实在可惜。微臣恳请陛下能够下旨释放奴婢,解决劳力不足的问题。”忽必烈点点头。

另一位大臣说:“眼下荒地甚多,建议陛下鼓励民间开荒。据臣所知,有很多逃亡到外地的人之所以不愿意回到家乡,是因为担心自己回去以后,自己原先的土地被别人占据,拿不回来了。微臣建议,陛下可以下令,如果逃亡到外地的人回到原籍,其原先的土地不管现在何人在租种,一律仍归他本人所有。他回乡重操旧业以后,第一年赋役全免,第二年免除一半。”忽必烈想了一想,说:“就照爱卿的意思办。此外,朕还要下令鼓励军民大量开荒屯田,尤其是在西北和西南一带,尤其是没有田地的农民,一定要让他们有田可耕。”

除了上面的政策外,忽必烈还大力兴修水利,疏通河道。经过种种努力,元朝的农业生产很快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人口大量增加。刚刚统一的时候,全国人口只有一千一百万户,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全国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四百万户。这一切,也离不开忽必烈在经济方面的改革。

第三,在军事上,结合蒙古军制,建设新的国家军事体系。忽必烈在改革军事制度的过程中,既没有照搬照抄旧有的蒙古军制,也没有完全借用唐宋以来的军事制度,而是创造性地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新的军事体系。这套军事体系,分为宿卫系统和镇戍系统两大部分。

宿卫系统,顾名思义,就是位于首都附近的护卫皇帝的军事系统。宿卫系统是由成吉思汗时期的怯薛发展而来的。这是成吉思汗的一支亲信部队,由他最信任的几员大将领导,时刻陪同在他的身边,负责保卫他的安全,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并帮助处理一些国家事务。元朝的军事体系中,仍然保留了怯薛。怯薛的成员叫作怯薛歹,他们在国家事务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待遇也十分优厚。由于怯薛歹长期处在皇帝身边,深受皇帝信任,因而将来也很容易当上大官。怯薛歹在元朝所扮演的角色,实际上与汉朝皇帝身边的郎官十分类似(参见第八章《汉武帝改革》)。除了怯薛之外,宿卫系统还包括侍卫亲军。侍卫亲军主要驻扎在京城附近的地区,负责保卫京城地区的安全。侍卫亲军设有若干卫,每个卫由都指挥使进行领导,归枢密院管理。

镇戍系统则是指各地的镇戍军,它与宿卫亲军都是由军户的士兵组成。元朝实行军户制,军户与一般人户籍类别不同,世世代代当兵。元朝的军户分为四种,第一种是蒙古军户,基本上由蒙古人组成,地位最高;第二种是探马赤军户,基本上由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的人担任,地位仅次于蒙古军户;第三种是汉军户,由原先北方和四川、云南的汉族人以及契丹人和女真人组成;第四种是新附军户,由南宋投降元朝的军队组成,地位最低。

四种军户的地位不同,镇守的地区也不同。其中蒙古军户与探马赤军户的士兵可以镇守包括首都在内的广大北方地区。而淮河以南的广大区域,主要由汉军和新附军来镇守。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四种军户的划分,基本上与元朝的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的划分是基本契合的。这也反映出忽必烈改革的不彻底性,他在骨子里对其他民族,尤其是汉人,还是十分歧视的,时刻对其进行防备。

然而历史的事实证明,忽必烈这一招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由于他的军事部署,导致元朝中央对淮河以南地区的控制力严重不足。而在元末农民起义的过程中脱颖而出的几只力量,如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等,他们基本上都活跃在淮河以南。这不能不说是忽必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除了军队的部署之外,忽必烈改革的不彻底性还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他居然没有派人制定颁行一套完整的国家大法,他后面的元朝皇帝也没有做到这一点,只能依靠一些律令和条例来办事。学习汉法重要的步骤,是大兴儒学与恢复科举,然而忽必烈一生,居然没有恢复科举制度,对儒学的倡导也相对乏力。虽然忽必烈登基以后,其权力和地位有所增强,但是他以后的元朝皇帝都很难摆脱蒙古的王公贵胄的影响,加之继承人制度不明确,导致后来的元朝陷入无休止地政治斗争之中,朝政一片混乱。而元朝的统治阶级由于对汉法吸收不够,始终都以异族自居,因此对人民的剥削异常沉重,人民苦不堪言,直接导致统治中国还不到一百年的元朝土崩瓦解。

尽管有上述的种种不足,但是忽必烈的改革成果不容抹杀。它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局面。而且忽必烈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同时,也有很多新的创造。这些新的创造,也被后代所继承,有的一直影响到了今天。所以说忽必烈继往开来,是一点不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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