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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忽必烈先后消灭了哪些王朝

时间:2022-0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元世祖对云南的统治始于1253年,比内地早18年。元世祖平云南结束了近500年之久的地方割据政权,是云南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2.赛典赤·赡思丁治滇与云南建立行省蒙元统治云南初期,局势动荡,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严重激化。赡思丁到云南后,经过调查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经济的发展,此时云南的农业基本赶上内地。
元朝在云南的统治_云南导游基础知识

1.“元跨革囊”与大理国灭亡

1206年,铁木真统一大漠南北,建立了军事奴隶制的蒙古汗国。1234年,蒙古灭金之后,灭南宋之事就被提到日程上。蒙古贵族采用先征服“西南诸蕃”,而后形成南北夹攻南宋的战略。为此,他们首先征服大理国。

1253年,蒙古汗蒙哥派其弟忽必烈率10万大军南下,分兵三路直指云南:西路由兀(音wù)良合台率领,取道中甸、石鼓入丽江,向大理进攻;东路由抄合也只烈率领,取道宜宾入滇东北,再西向大理;中路由忽必烈亲率,南下过大渡河,西向金沙江,入丽江东部,再南攻大理。是年9月,忽必烈军到达金沙江东岸,“令革囊以济”,入丽江大败大理守军,这就是“元跨革囊”的出典。12月,蒙军兵临大理城下,专权的大理国宰相高泰祥深夜潜逃,国王段兴智亦弃城逃往押赤城(鄯阐府城,今昆明)。忽必烈军攻下姚州(今姚安),俘杀高泰祥。次年春,忽必烈班师北返,留下兀良合台继续平定大理各部。

1254年秋,兀良合台率兵东进,至押赤城下,与段兴智组织的守城军民激战七天七夜,终破北城门,俘获段兴智,大理政权至此灭亡。兀良合台将被俘的段兴智送到北方去见蒙哥。段见到蒙哥即表示归顺,“并条奏治民立赋之法”。蒙哥任其为“大理总管”,让其回云南与兀良合台军“同辑大理”。至元代结束,段氏一直世袭大理总管。接着,在段氏的帮助下,兀良合台渐次平定了大理各部,建立了19个万户府(下设千户、百户)进行统治。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在鄯阐万户府下设有昆明二千户所,这是“昆明”在滇池地区第一次作为地名出现。

1258年,根据蒙哥命令,兀良合台率云南蒙古军队3000精兵,以及段兴智调集的云南爨军万人,从广西进攻湖南、湖北鄂州(今武昌)。同年7月,蒙哥汗在四川合州为宋军飞矢击中身亡。忽必烈回师北方争夺蒙古汗位,鄂州之围遂解。随兀良合台攻鄂州的爨军士兵乃溯长江而上,转入今湖南桑植县定居,这就是今天桑植县白族的来历。

1260年,忽必烈继蒙古汗位,1271年改国号“大元”,是为元世祖。1279年,元灭南宋。元世祖对云南的统治始于1253年,比内地早18年。元世祖平云南结束了近500年之久的地方割据政权,是云南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2.赛典赤·赡思丁治滇与云南建立行省

蒙元统治云南初期,局势动荡,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严重激化。为稳定云南局势,1274年,忽必烈非常慎重地选派了富有统治经验的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为“平章政事,行省云南”。

赡思丁到云南后,经过调查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建立行省,统一政令。将过去归宗王管辖的地方军政大权由行省统一管理;仍以段氏做“大理总管”,但收回其统辖万户以下官吏的权力。云南行省作为全国11个行省之一,一经建立权力就得到加强。1276年,他又改万户府、千户府、百户府为路、府、州、县,其官吏由行省委任,革除了军事统治管理民政的弊端。为加强行省统治,赡思丁将省治由大理迁到中庆(今昆明)。从此,昆明便成为云南的省会,“云南”也正式作为省一级的行政区划名称出现在历史上。元代云南所辖面积比建省前大,也比今日广。

其次,注意恢复和发展经济。具体措施是:(1)实行屯田,使战乱后的无主荒田得到耕种,使大批农奴成为直接向政府缴纳税负的农民,大大增加了政府的税粮收入。(2)薄赋轻徭。将屯租由50%减至25%,还“省徭役、招散亡、恤鳏寡”。(3)兴修水利。最突出的是治理滇池,凿开海口石龙坝,疏浚螳螂江,使滇池水流入金沙江。滇池水位下退,解除了昆明西部的水患,且露出良田万余顷。同时,修治盘龙江等六河,在盘龙江上游筑起松华坝,轮序放水,灌溉面积数十万亩,解除了昆明东部干旱问题。此外,还引导农民提高对水田的耕种、管理技术。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经济的发展,此时云南的农业基本赶上内地。

再次,大力发展交通。修通了乌蒙、建昌等道路,广设驿站,基本形成以昆明为中心的交通网,进一步沟通了内地和边疆、云南和东南亚的联系,也加强了中央对云南的统治。

复次,大力兴儒办学,进一步传播中原文化,培养吸收云南各族知识分子参加封建政权。元代前期,云南在科举榜上无名;中后期,中进士者达6人之多。

3.实行土官制度

蒙元统治云南以后,除让段氏任“大理总管”外,还继承历代封建王朝招抚云南民族上层,委以官职,利用他们进行统治的政策,形成了特殊的土官制度。

所谓土官制度,即元政权委派云南民族头人担任地方机构的长官,起初任万户长、千户长,设立路、府、州县后,又委任他们任路总管、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职,称为土官。有的还被任命为宣慰司、宣抚司土官,或加上行省参政知事等头衔。土官须受朝廷封号,佩朝廷符印;可世袭,犯罪也从宽处理;但要按时朝贡,一岁或三岁一贡,贡物有金、银、珠宝、马匹和驯象等。土官制度对保持多民族的云南统一于封建中央王朝下,起了作用,对以后的云南历史有深远的影响。

4.梁段相争

1290年,忽必烈封把匝拉瓦尔密为梁王镇守云南。元中期以后,诸王与行省矛盾加剧,大理总管段氏乘机坐大,并割据大理。此后,梁、段相争,势成对峙,行省反而形同虚设。

元末,红巾军起义。1363年,红巾军一部由四川入滇并进攻中庆,梁王逃楚雄,向大理总管段功乞援。段功不计前嫌,出兵救了梁王。梁王将女儿阿盖公主嫁给段功,并奏授云南行省平章。但不久梁王又恩将仇报,计杀段功。而后,段功之子段宝继任大理总管,梁、段交兵,兵连祸结。最后,梁、段同亡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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