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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体消防控制室设置原则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设置与保护对象及消防安全目标的设立直接相关,可根据所管辖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的不同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各分消防控制室担负本区域范围火灾报警和消防联动任务,负责消防设备的状态监测、管理和控制。综合体建筑各级消防控制室均应设置消防图形显示装置。条件具备的主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大尺寸屏幕或投影装置,进一步提升消防系统监控信息的显示效率和质量。
综合体消防控制室设置原则_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1.总体要求

(1)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显示与控制、信息记录、信息传输等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按有利于区域防火管理、便于就近处置的原则进行布置设计。

(2)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设置与保护对象及消防安全目标的设立直接相关,可根据所管辖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的不同设置多个消防控制室。一般情况下,具有独立建筑形态的、独立管理业态的、使用功能明确的建筑区域宜单独设置消防控制室,例如商务办公区、酒店宾馆区、商业娱乐区、高档住宅区等。

2.设置原则与要求

(1)综合体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形式,一般由多个消防控制室组成。应根据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界定消防控制室的级别,确定其中一个为主消防控制室,对其他消防控制室进行管理,其余为分消防控制室。各分消防控制室担负本区域范围火灾报警和消防联动任务,负责消防设备的状态监测、管理和控制。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故障发生后应不影响其他区域的运营。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整个系统共同使用的水泵等重要消防设备宜由主消防控制室统一控制,如图6-14所示。

图6-14 综合体建筑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S1—报警控制总线;S2—消防联动控制总线;S3—控制器间通信线;S4—图形显示装置间通信线;S5—控制器与图形显示装置间通信线;C—手动控制专用线路

(2)分消防控制室内部可由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对等式网络结构或集中区域式系统结构,其中一台起集中报警控制功能,如图6-15所示。火灾报警设备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容量限制要求,即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数量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超过此容量限制数时应相应增设火灾报警控制器数量。

(3)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可与安防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合用控制室。其中消防控制设备所占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8 m2。主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体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不得设置在其他楼层。各分消防控制室应优先设置在建筑体首层或地下一层。对于超高层建筑,分消防控制室若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优先设置在避难层或满足规定耐火等级条件的楼层中。

图6-15 分消防控制室报警系统

(4)对于超过100 m的建筑,应按避难层的划分情况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数量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其中分消防控制室设置的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总线现场设备也不应跨越避难层。

(5)在综合体建筑中,满足一定条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以设置在无人值守机房。一是该火灾报警控制器只具备报警功能而无联动控制功能;二是虽具备联动控制功能,但可以通过接受主消防控制室远程联动命令实施自动控制,以及在联动设备现场设置手动操作机构实现就地控制(如机房气体灭火设备的就地执行盘)。

(6)综合体建筑各级消防控制室进行消防联动控制设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整个建筑体共同使用的重要消防设备(消防水泵等)应优先接入主消防控制室实现手动专线控制及自动联动控制。按就近操作原则也可同时接入分消防控制室实现手动专线控制及自动联动控制。

②建筑群不同区域使用的防排烟风机等设备可由就近的分消防控制室实现手动专线控制及自动联动控制。

③主消防控制室对接入其他分消防控制室的重要消防设备应能实施跨区的自动联动控制。

④对于超高层建筑,若分消防控制室设在建筑高区并且设置了重要消防设备的手动专线控制盘,则该手动专线控制盘也必须在主消防控制室内同步重复设置,实现手动冗余控制。

(7)综合体建筑各消防控制室均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各分消防控制室的应急广播系统担负对所管控的区域实施疏散广播,主消防控制室可对各分消防控制室的广播设备实施强制切入,实现主消防控制室人员对建筑体全部或局部进行广播的能力。

(8)综合体建筑主消防控制室与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间必须配备专线消防电话,与各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应配备直拨程控电话或共用频点的对讲通信电话,应确保火灾发生时通话系统的畅通。

(9)综合体建筑主消防控制室应配备针对重点疏散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不论其是否已在分消防控制室显示,均应从安防控制室复制接入相关视频信号。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大型超市、餐饮、影院、演艺中心、屋顶平台、室外连接平台、避难层、主要出入口等。配备客流统计安防系统的场所人员信息应在主消防控制室同步显示。

(10)综合体建筑各级消防控制室均应设置消防图形显示装置。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图形显示装置除与本地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外,还应和主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单独组网。显示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主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图形显示装置集中传输和显示本地及各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分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该消防控制室的管控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

②分消防控制室管辖范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由分消防控制室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传输网络实时传输至主消防控制室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信号、反馈信号输入应在10s内显示在主消防控制室的显示装置上,其他信号应在100s内予以显示。

③接入分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图形显示装置的消防水池液位报警、防火门闭合状态等监管信息,由该消防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至主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图形显示装置。

(11)综合体建筑中对管控设备规模较大的主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宜采用多显示屏方案,分屏显示相关监控信息。条件具备的主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大尺寸屏幕或投影装置,进一步提升消防系统监控信息的显示效率和质量。

(12)综合体建筑采用来自不同企业制造生产的消防探测报警设备、自动灭火等联动设备,其监控状态信息应接入主火灾报警控制器传输网络或图形显示装置传输网络。在主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能实施联动控制、在消防图形显示装置上集中监控记录显示。该类设备可以通过设置独立控制器和单独组网不接入主报警控制器传输网络,但必须在主消防控制室设置独立的集中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

(13)综合体建筑消防控制室应根据本建筑特点制定并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应补充分消防控制室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多消防控制室调度指挥及协同演练,主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电子看板装置,动态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在岗消防值班人员信息。

(14)综合体建筑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结构,以及采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等新装备,导致在集中报警、联动、疏散诱导等方面产生综合协调性功能需求,除满足《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外,还应针对本建筑体特点补充制定消防控制室运行管理技术规程,作为消防检测、维护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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