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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这是将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期化,避免“运动化”、“突击化”的关键,也是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指导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将%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_海绵城市建设的_江苏建设 第13辑 海绵城市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是“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生态为本、自然循环。优先利用自然的力量来控制雨水径流,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

(2)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定要规划先行,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中。这是将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期化,避免“运动化”、“突击化”的关键,也是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指导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重点抓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自然水系的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建设等五方面工作,同时也要避免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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