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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版权保护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以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和保护平台,才能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自出现以来,得到了工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数字内容交易和传播的关键技术。2013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11年5月上线后,主要为百度文库提供版权保护。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发展状况_2013-2014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

面对数字化出版环境与出版市场的变化,网络出版和传统作品的数字化成为一种趋势。数字出版价值链的核心是数字版权,而由于数字化信息易复制、易修改和易传播的属性,近年来网络盗版和网络侵权纠纷与日俱增,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以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和保护平台,才能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现状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自出现以来,得到了工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数字内容交易和传播的关键技术。第一代的版权保护技术侧重于限制非法解密、复制和传播;第二代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则追求更加细致地权限控制,除了前面的解密、复制和传播方面的控制外,还包括阅读、拷屏、打印、修改以及用户可能对数字内容执行的所有其他操作。目前,常用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主要包括数字加解密技术、数字指纹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水印技术、身份鉴别技术、资源标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权利描述技术、硬件绑定技术、安全通信技术、安全容器技术、芯片控制加密技术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经常遭到黑客和高手的破解,因而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将是未来长期的一项课题之一。

(二)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

基于互联网原始数据的海量性,对数字内容侵权行为采取传统的人工方式证据保全,将耗费大量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获取目标网页的图文原始数据,并采用数据保密技术和云存储技术,确保被抓取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具有便捷性、经济性等特点,可大大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2013年3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就北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北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保全涉诉的两万多篇新闻报道,可以作为认定侵权的依据,判决被告侵权。2013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被视为国内首份被法院判决确定有效的“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公证证据。

尽管如此,目前“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主要原因与法院对此类取证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是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及是否可能被篡改等尚无权威定论。这些关键性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三)反盗版DNA比对技术

反盗版DNA比对技术,是一项系统工程,由百度公司首创,针对海量的数据和长文本处理有多项技术优点,已开始进行正版资源库建设,涵盖数以千计的作家、数百万的正版作品。2011年5月上线后,主要为百度文库提供版权保护。该技术能够基于版权方所提供的正版内容资源,通过后台识别技术,识别和清理网友上传文档中所夹杂的侵权作品。

近年来,百度持续投入大量工程技术人员,对DNA反盗版技术算法进行多次升级,不断提升抓取盗版文档的覆盖率,从而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地锁定和清除涉嫌侵权的文档,从源头上控制侵权类作品的传播。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权利人因网络用户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起到了积极的版权保护作用。

但是,鉴于反盗版DNA比对技术发挥作用依赖于庞大的正版作品库,从现阶段来看该技术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014年3月7日,中青文公司诉百度文库侵权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败诉,可见反盗版DNA比对技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年时间建设,并不断在实践中实现技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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