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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事记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3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据调查,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一直比较薄弱。20日,为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快其发展速度,云南省决定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24日,云南省将采取多项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07年,使30%以上的村集体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逐步形成多元化、特色化的良好发展格局。
云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事记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谢晓洁

2004年

11月

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但是,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所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2005年

4月

13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明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任务;二是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增加投入,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四是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五是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六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6月

30日,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当年开始安排2 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记者在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中了解到,从2005年起3年内,省级各有关部门逐年增加建设项目和经费,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的10%要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取到2007年,使30%以上的村集体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集体积累逐年增长;到2010年,全省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到60%以上,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消除年可支配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要大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引导村集体与基层农业科技组织、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开展合作,发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专业中介组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延伸和扩张。据调查,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一直比较薄弱。有的村集体经济缺乏新的收入来源,发展呈萎缩趋势。一部分村集体经济管理不善,资产流失、债务沉重。有些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组织开展活动困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建设。

10月

19日,为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共同富裕,云南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07年,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消除年可支配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近年来,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呈多样化发展趋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步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逐渐兴起,专业合作经济方兴未艾。但是,总体来讲,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据云南省农经站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全省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有3 972个,仅占总村数的29.7%,其中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只有1 221个,不到总村数的十分之一。为此,从2005年起3年内,云南省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发展资金。2005年优先安排2 000万元,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重点扶持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各州(市)、县(市)区财政每年也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扶持当地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缩小农民之间的差距,不断改善农村投资环境。

20日,为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快其发展速度,云南省决定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据云南省农业厅介绍,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的10%要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设在县域的分支机构应将当年新增存款的30%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农村信用社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各项支农贷款每年新增贷款余额的30%以上需投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根据生产周期和信贷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国债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用于发展。对有条件的农村集体企业,要积极引导、创造条件,支持其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

24日,云南省将采取多项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07年,使30%以上的村集体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逐步形成多元化、特色化的良好发展格局。云南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上,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把发展重点放在为农户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旅游观光业。从2005年起,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重点扶持10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逐步建立起村级集体经济稳定的收入来源。到2010年,全省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到60%以上,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

2007年

8月

13日,自2004年以来,曲靖市选择100个涵盖三个产业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试点,各地从实际出发,以农民收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探索总结出多种模式,为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钱办事”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这一做法得到中央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上作了通报。截至2006年底,全市“空壳村”的比例由试点前的74.7%降至54.5%。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缓解了村级组织“有心做事”与“无钱办事”的矛盾,加大了对公益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增强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

2008年

8月

1日,根据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相关政策,通过蒙自县农业局积极争取,蒙自县水田乡水田村委会、文澜镇东村村委会、雨过铺镇新光村委会已通过省级农、财两厅审定,列为2008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每个村委会获得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目前,三个项目村已按“项目申报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将会大大增加其村级经济收入,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打下坚实基础。

11月

10日,近几年来,宣威市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定一个好规划,找一条好路子,富一方群众,富一方经济”的思路采取八种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一是特色产业带动型,二是租赁经营型,三是有偿服务型,四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收型,五是实体经营型,六是土地综合开发型,七是土地流转经营型,八是矿产资源开发型。

12月

10日,全省出实招、办实事,积极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05年以来连续4年共拨出专款1.1亿元,扶持1 150个“空壳村”“薄弱村”,发展见效快、周期短、风险小、收益稳的特色产业项目。到2007年底全省村集体资产总额达296.8亿元,村均221万元;减少“空壳村”1 022个,当年收益在1万元以上的村达4 424个,占总村数的33%,昔日“软、散、瘫”的村级组织正向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有实力带农致富转变。

2009年

1月

4日,云南省农业厅印发了《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四个配套文件。

4月

17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夯实基础、破解难题,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意见》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各级党委要紧密联系实际,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以深化“云岭先锋工程”和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用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工作难题,着力夯实农村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意见》提出,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村级党组织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针对云南省农村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努力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确保到2011年,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长80%以上是党员,实现无“党员空白村民小组”的目标。同时,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11年,使全省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工程,到2011年使“双带”型党员达到村党员总数的60%以上。要积极建立以乡、村建立农民服务站(点)、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民情恳谈制度等为内容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要着力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到实处,把党要管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6月

1日,2007年以来腾冲县共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扶持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11个,获准实施项目9个,项目扶持资金91万元,项目示范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马站乡三联村自来水工程改造、曲石乡清河村集体茶园改造等项目的实施,集体年收入可达1.2万元以上,人畜饮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源地得到保护,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繁荣农村市场,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以五合象山、联盟村家庄、曲石公平、滇滩腊幸等为主的村委,通过依托中心区位优势,对街道路面、绿化、供水等建设改造,充分发挥集镇功能,既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了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又增加了农民现金收入。五合乡象山村通过对集镇提升改造,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到3万多元,经济效益较建设前提高了5倍以上。三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滇滩镇胜利村项目实施后,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到4.6万元,腊幸村集镇建设后,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到3.5万元,经济效益较建设前提高了3倍以上,使村集体有了更多的资金,在巩固和发展其他集体经济项目、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核心作用。

12月

22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各参学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09年上半年,全省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到2011年,使全省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经济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80%以上。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全省把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该《通知》要求,各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对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的要求,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通知》提出,各地要积极引导村“两委”充分认识自身特点和优势,以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经济为目标,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新方法。通过搞活集体土地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兴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推进农村产业建设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充分挖掘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增加集体收入;通过盘活壮大村集体资产,引导村集体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实现资本增值和保值;通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新型产业,引导广大群众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了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通知》要求整合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科技、扶贫等涉农部门资源,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支持,并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党委要与村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2010年

9月

6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税改后农村基层组织“有心成事,无钱办事”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陆良县根据省、市有关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逐年实施的原则,深入基层调查,帮助村委会找准申报项目及组织撰写项目申报材料上报。2005~2009年,共有11个“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获批准实施,共争取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07万元。2010年召夸镇小坝村委会的万寿菊种植项目、汤官箐村委会蜜香梨基地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并给予20万元的财政扶持。通过项目扶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起稳定的收入来源,带动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和农民共同富裕。

2011年

9月

13日,姚安且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2010年就全面消除了“空壳村”,2011年上半年全县7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62.32万元,呈现出了良好的喜人之势。强化抓手,激发热情。围绕科学发展,建立发展集体经济的五个有力抓手:一抓思想解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州、县党代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全县77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到557个20户以上的自然村,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找准各村和社区破解集体经济空壳的症结,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格局。二抓干部选配。注重把“小老板”、外出务工经商的“弄潮儿”、发展冒尖的“致富人”、思想新潮的“80后”选进村干部队伍中来,使村干部中具备一批经济能人。加大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奠定引领群众增收致富、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三抓激励措施。《按村(社区)干部“一定三有”》要求,从绩效补贴、养老保险、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离任补偿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实行集体经济创收奖后,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可按收入等级每月提高工资400~1 800元,其他村干部每月可提高150~1 500元。四抓经济发展。抓住桥头堡建设的机遇,上报了2.9亿元的村级组织建设项目,同时,大力实施强农稳县、工业强县、引资兴县、开放活县、文化旅游荣县等战略,为全县村级经济的科学发展带来了机遇,奠定了集体经济积累的源头基础。五抓惠民争支持。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明确集体提取收益、提取公积金比例标准和集体经济创收奖标准等,尽可能做到村集体、群众、村干部多方受益,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创新做法,扩大规模。实施《姚安县2010~201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巩固和扩大清河村“土地作价入股、‘两委’办公司、农民变股东”的“清河模式”成果,走出了哔叭村组流转林地种植核桃、包粮屯村“支部+协会”和成立助农特色发展有限公司的新兴路子,拓展了利用土地流转、民族文化搭台创收、地域优势坐地生财、盘活集体资产实现资源增殖等原来的成功路子。支持各村(社区)在多种经营上动脑筋、找路子,形成多种产业相互竞发、相互支持的格局。清河村积极拓展公司业务,兴办养殖场,从事贵妃鸡、七彩山鸡、孔雀和野猪等特色养殖,发展蔬菜商品化育苗业务,集体经济年收入达80多万元。西街社区在流转土地种植优质葡萄、盘活资产的基础上,大胆开办砖厂、农家乐,开发商业街,使集体经济数源并流,年收入达40多万元。官屯村承包砂石场,引进大棚种植反季蔬菜,年收入达16万余元。健全机制,持续发展。为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了保障、激励、培训、帮扶、监管等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姚安县村(社区)“三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村级民主管理》《村级民主监督》等制度,建立发展集体经济的包挂工作机制,开展挂钩联系部门、村与村结对帮扶等做法。全县大部分村干部月工资在1 000元以上,发展较好的村(社区)更是达到2 800多元。坚持每年对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不少于7天的集中培训。明确了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机制的建立健全,为全县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强化了“发展才是硬道理,有钱才能办实事”的理念,克服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短期行为,树立了“一时富,不算富,长期致富才是路”的意识。

12月

16日,双柏县法脿镇积极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打牢基层工作基础,促进农民群众增收。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该镇发挥地区优势。紧紧围绕构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格局,充分依靠各村自然资源优势,坚定不移地发展特色经济,共发展核桃种植基地7个。盘活集体资产,通过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并给予政策扶持,帮助经济薄弱村提高造血功能,稳定村集体经济收入。围绕产业抓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吸引客商到村办企业,采取“公司+支部+农户”的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利用项目支撑,重点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积极争取集体经济“空壳村”建设项目,填补村集体经济的“空白”。发展第三产业,发挥法脿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成立了4个“农家乐”乡村旅游点,还建成了1个民族饰品刺绣加工厂,并引进了龙头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目前,全镇13个村委会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村党总支有1个,1万~2万元的村党总支有2个,1万元以下的村党总支有10个,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有效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012年

6月

蒙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申报条件,对蒙自市符合条件的村委会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和论证,组织编制完成了《蒙自市老寨乡老寨村大黑山生态土鸡养殖场》《蒙自市雨过铺镇永宁村彝家餐饮服务部》《蒙自市芷村镇扎租白村委会肉牛养殖基地建设》三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作。目前两个项目(老寨村、雨过铺村)获得省农业厅、财政厅项目批准立项,每个项目获得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共计20万元。项目资金已于当年9月底及时足额下拨到两个项目实施村所在的乡(镇)财政所,其项目工程正在实施中,年底前可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2012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和计划的及时审批下达,解决了两个项目实施村正在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地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将促进该地区的产业发展和市场开拓,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7月

6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寻甸县所辖的10个乡镇(街道办),132个村(居)委会,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有25个,在有经营收益的村里面,有20个村通过申报项目,获得省市财政的扶持,有一定的经营收益。为进一步增强寻甸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县农业局认真分析了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上,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在规划中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把发展重点放在为农户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观光业。通过考察,筛选,每年申报2~4个省、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同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逐步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据《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05〕170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寻甸县实际,经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考察筛选,按照文件要求,2012年共申报了两个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即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小多姑村委会“农资、百货门市”建设项目和七星镇必寨村委会“农资经营门市部”建设项目,共申请扶持资金2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达到了项目实施的目的。

13日,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山市委、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出台五项举措促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各县(区)也加强了领导,相继成立了县、乡、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的乡镇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队伍,每个工作组由一名乡镇领导亲自负责、包干到村,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市、县(区)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在县(区)、乡(镇)干部、“四群教育”工作队员、村干部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领导干部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全市做到上下一盘棋,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从2012年起,市委、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奖金对五县(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了责任书,考核内容为五县(区)年度工作实绩,从组织机构、发展规划、落实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制度、联村入户、发展成效等十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各县(区)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对乡(镇)、村“两委”综合考核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四是深入调研摸底。各县(区)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发展方向,逐村(重点是集体经济“空壳村”)制定了发展规划,确定了发展项目。五是加大财政扶持。从2012年起,五县(区)加大了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每年列出84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100个“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上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给予大力扶持。各县(区)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多措并举,落实发展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使村集体经济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通过努力,到2016年末使全市“空壳村”减少80%以上,50%以上的村集体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以上,实现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有新突破,基础较差的村集体经济有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8月

24日,隆阳区按照“创新思路、科学发展,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保障,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突出“四个加强”,即:一是加强领导。该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区指导、乡(镇、街道)组织、村级负责实施、牵头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该区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公开小组的监督作用,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不断盘活现有集体资产、资源,多渠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项目建设中,该区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建设内容、规模执行,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四是加强验收考核工作。强化项目事中和事后的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发挥“三个作用”,即充分发挥村(社区)主体作用。一方面,通过学习和培训,强化村“两委”班子的理财和发展意识;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四群”教育工作队员作用。“四群”教育工作队员积极为驻村想办法,出主意,跑项目,找资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直挂钩部门作用,为挂钩村争取项目和资金。坚持“三个结合”。该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城镇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2012年,该区计划消除的42个“空壳村”,按建设项目分为9类,其中建设集市商铺和仓库18个,种植业和种苗基地建设6个,养殖业4个,烤烟育苗和烤房建设5个,人畜饮水和出租地灌溉用水改造3个,农家乐建设1个,农机服务队建设2个,沙石场建设2个,茶叶初制所建设1个。当年,该区计划消除“空壳村”42个,增加经营性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以上的村(社区)27个。截至8月16日,计划消除的42个“空壳村”中,已经完工并有收益的2个,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上的11个,已经开工并完成总工程量50%的12个,没有开工的17个。计划增加年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27个村中,已经开工并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下的15个,其余12个还没有开工。

2013年

3月

18日,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无钱办事难题,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宾川县通过以县财政“输血”带动村(居)委会“造血”的运行模式,从2013年开始,每年补助200万元资金,用5年时间补助不低于1 000万元资金,扶持村(居)委会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有新突破,基础较差的村集体经济有新发展的“两新”目标。

7月

18日,根据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现场会议精神,报省政府批准,从2013年起,云南省将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内容,推进云南“美丽乡村”建设。2013年,云南省级财政将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7亿元,计划建设500个项目,以后年度逐渐增加,争取到2020年全省“美丽乡村”达到1万个。发展农村服务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支持引导各地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探索以入股、租赁等形式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8月

2日,云南宾川县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办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鼓励对村集体闲置的鱼塘、房产和废弃的学校等设施,采取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2013年,在对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进行深入调研后,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农村重点创业项目为主体,以“帮扶一个项目,带富一村百姓”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加村集体经济为中心,推动农村重点创业项目稳步快速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致富能力的党员创业示范户,真正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2014年

8月

4~5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云南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一行人员组成调研组,到昆明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试点工作调研。调研组在与昆明市林业局进行座谈交流后,先后到了宜良县大鹏坚果产销合作社、宜良县小哨彝家乡村旅游合作社、晋宁县中谊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石林县联谊林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过程中,重点就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推行的目的意义,红色股份的来源、组成、入股方式,建立合作社入股公司(企业),参与发展,利润分红以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监管、充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挥村级组织的职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调研组对昆明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红色股份”文件精神,加强专业合作组织与村集体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12月

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针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将推出一系列指导文件,除了即将发布的有关积极发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以外,正在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多个指导意见。据与会代表介绍,本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改革试点将兼顾东、中、西不同区域,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县(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2015年

5月

18日,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人员一行6人,到保山市调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做法和经验,调研组深入到隆阳、龙陵、腾冲三县(区)7个乡(镇)8个村委会(社区),通过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在广泛听取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各级情况汇报和详细了解情况后,调研组对保山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保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做法和经验上值得全省借鉴。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形成全市上下共谋集体经济发展的共识;二是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措施扎实有效;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使农村集体经济逐步走向自强自立,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轨道;四是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完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模式,尤其是在“股份合作经济”上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五是注重加强村“三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七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输血”和“造血”相结合,不断增强了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

6月

29日,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正厅级领导杜绍林率队到安宁市调研督导“美丽乡村”建设。杜绍林强调,要认真谋划村庄发展思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盘活集体经济,让百姓受益。杜绍林一行先后来到连然黑土厂村、县街山口村、八街木厂村、小龙潭村、摩所营村,实地查看了“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在黑土厂村,看到整村新建的84幢新房矗立在村头,杜绍林非常高兴,他详细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对黑土厂村“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介绍,并对新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绿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县街山口村,看到工人们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第四期新房施工,山口新村轮廓粗现时,杜绍林指出,“美丽乡村”建设要做好四件事:一是住房规划、建设要舒适、宜居,既要适宜村民的生活习惯,又要满足将来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二是要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加强绿化、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环境品质。三是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彰显乡村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四是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盘活集体经济,不断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8月

3日,泸西县财政局及县农业局联合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共86人参加。这次培训采取互动教学方式进行,让学员们充分了解和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相关的政策、法规、会计专业知识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电算化操作平台运用技能,让学员明白怎样规范会计核算、怎样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等方法。据了解,此次培训使全县村集体经济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知识在新形势下对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以及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树立了做好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积极性。

9月

25日,云南农村干部学院第9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班。围绕“如何发展集体经济”,来自山东的“全国十大杰出村官”刘嘉坤,以及其他两位农村经济的研究者、实践者,与现场的基层干部展开了广泛交流。远道而来的“全国十大村官荣誉获得者”、山东省平邑县九间棚村党委书记刘嘉坤,同时也是九间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北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培训班现场分享了自己带领乡亲们怎样一步步让九间棚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发展到有着上亿资产的企业集团的经验。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旦玉祥,在现场介绍了盘活村集体资源、让老虎山农场成为乡亲们脱贫致富主要来源的经验;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科科长马银波也向现场的基层干部详细介绍了省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10月

为落实好财政部农业司赴云南省调研时对农村综合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理清下一步农村改革发展思路,10月13日至15日,云南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深入保山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施甸县山邑镇和姚关镇,昌宁县湾甸乡、勐统镇和田园镇,隆阳区辛街乡和河图镇,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保山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制镇示范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调研后发现,保山市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面成效明显,如因地制宜、一村一策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包括采取资源开发、租赁经营、服务创收、土地流转、管理经营、新型主体带动、产业发展等多种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地推动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一大批“空壳村”实现了“脱壳”。昌宁县田园镇新城村2014年“美丽乡村”项目建成的村民活动广场,在2015年“9·16”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过程中,发挥了应急避险的重要作用,灾后在活动广场搭建了99顶帐篷,为附近受灾群众提供了庇护所;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调研组提出,一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需要,是增进农民福祉、全面实现小康的需要,下一步,应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实现政府扶持和村集体自我发展“两条腿”走路,做到“输血”和“造血”两功能相结合。二是要积极探索,鼓励村级盘活农村“三资”,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村级资产,采取多种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为全省“十三五”期间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贡献力量。三是探索研究整合现有各方社会化服务平台力量,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要加强对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快试点工作进度。要进一步明确建制镇的发展定位及城镇规模,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确定资金投向及使用范围,创新投融资方式,变“添加剂”为“发酵剂”,共同推进建制镇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和制度保障等建设,把建制镇建设成连接城乡、城乡一体发展的联结点,让村民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16日,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召开。全州2015年实施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村169个,两年半共消除“空壳村”414个,其中2015年上半年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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