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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是否有伦理学思想的争论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否定马克思有伦理学思想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否定一切抽象的自由、平等,并将之归为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由此可见,否认马克思有伦理学思想的观点认为绝对的道德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对象,马克思致力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事实无法化约为价值。

这个争论其实质是事实与价值的化约问题。否定马克思有伦理学思想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否定一切抽象的自由、平等,并将之归为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他们认为因为道德本身无法从自身来衡量其道德价值,否则就成了康德的“绝对命令”,这些价值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权利理论天生就是意识形态的,因为它掩盖了阶级社会和阶级冲突的真实本质。”[2]从而麦卡锡进一步提出:“在此意义上,它与宗教的本质和社会角色相类似。两者都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中制造了一种平等的假象;制造一种社会中的博爱假象,而其实质乃为劳动商品、异化和物象化的社会关系所统治;制造一种自由的假象,与此同时却只有不断的机制化、控制意识的市场力量和想象中的个体理性决定;并且在阶级社会中营造一种社会正义的假象,而阶级社会对于平等、博爱和自由根本就无能为力。”[3]

为了解决《莱茵报》时期受到“物质利益”问题的困扰,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开始了对自己原来自由主义立场的批判,这一激进政治批判让他看清了资产阶级所宣称的自由主义价值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但是马克思并不是要取消自由、平等和权利,而是说在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前提下,这一价值被抽象化为普世价值而实质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经过政治批判后的马克思发现,政治领域并不能代表整个领域,而毋宁说政治领域已经被市民社会的原则吞噬,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所批判的,不是基督教成为犹太教的前提,而是犹太教成了基督教的前提。因此,对市民社会这个领域的批判就是对市民社会原则即物质生产领域的批判,而国民经济学家的学说是这一领域的圣经。因此马克思在对宗教、政治批判之后,转到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在《1844年手稿》的“序言”中,马克思写道:“我打算用不同的、独立的小册子来相继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最后再以一本专门的著作来说明整体的联系、各部分的关系以及对这一切材料的思辨加工进行批判。由于这个原因,在本著作中谈到的国民经济学同国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等的联系,只限于国民经济学本身专门涉及的这些题目的范围。”[4]这一段话说明,马克思已经把对法、道德、政治的批判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区分开来,法、道德和政治不过是反映该社会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后来称为上层建筑。借用马克思批判李嘉图学派的用语来说[5],这样的上层建筑之所以是支离破碎的,是因为这个社会的状态本身就是支离破碎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把对异化劳动的探讨转变为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讨论,这一转向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也贯穿于马克思之后的思想发展中。由此可见,否认马克思有伦理学思想的观点认为绝对的道德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对象,马克思致力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事实无法化约为价值。然而问题是,从事实本身去评价事实,是否能贯彻到底?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必然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如果用事实本身来说明事实的话,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那么为什么马克思认为是共产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呢,难道否定马克思有伦理思想的人最终不会落入这样一个道德信念吗?

但是马克思确实没有像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那样写过伦理学专著,也没有像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那样在某一本专著中讨论过伦理学问题,连他在《1844年手稿》“序言”中计划要做的对道德批判的单独小册子也没有写就。那么马克思的伦理学思想如果有的话,体现在哪里?笔者同意麦卡锡这样的一个说法,即哲学人类学是马克思伦理学的核心[6]。如上所述,哲学人类学思想在经过政治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后已不同于一般的人本主义,它集中体现于《1844年手稿》,贯穿于马克思之后的思想中。麦卡锡分析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的伦理学与马克思伦理学的关系,通过这样的比照得出马克思的伦理学不是康德式的抽象的绝对命令,而是像黑格尔伦理学那样在对人与财产的关系的考察中回到古希腊,也就是回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

麦卡锡引用了格拉斯关于正反立场的总结,反对方有9点,肯定方在相同的层面上有9点。分别如下:

1.反对者认为在分配领域不要求正义;肯定者认为生产领域要求正义。

2.反对者认为正义是意识形态的“纯粹的文字垃圾”;肯定者认为马克思没有探讨正义本身,但是对于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确实使用了“抢掠”“偷窃”“剥削”等用语。

3.反对者认为按照唯物史观,资产阶级的道德和正义只是资产阶级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对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评价的标准是资本主义的自身的标准;肯定者认为有一种超越于资产阶级的社会正义理论。

4.反对者认为正义只是意识形态,其经济基础才是真正中心;肯定者认为马克思把对道德本身的言说转变为考察道德实现的社会现实,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本人是这样评价道德学说的。

5、6.反对者认为马克思关注的主要是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而不是分配正义问题,分配涉及的仅仅是法律的改革,因此只有生产领域的变革才是真正的变革;肯定者认为生产领域是马克思所关注的重点,但是马克思同时也关注分配。并且当马克思把道德论证与社会学分析相结合的时候就不再是改革,特别是伦理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结合就是社会批判形式。

7.反对者认为正义是要求在国家层面上实现的,而马克思要求消灭国家,因此不存在正义论;肯定者认为正义虽然是国家层面的,但也可以是伦理层面的。

8.反对者认为作为正义原则的需求和分配在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不再需要,所以后资本主义社会不再需要正义,因为其对立面已经不存在;肯定者认为需求仍然是社会正义的伦理标准。

9.反对者认为马克思追求的是自我实现和社会共同体,这些价值与道德无关;肯定者认为这种区分是不对的,马克思的自我实现和社会共同体也关乎道德。

这9个截然相反的论证在麦卡锡看来事实上并不构成对立,因为两者所说的伦理并不属于同一个层次:“一个层面是对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道德的批判,另一个层面则是成熟的伦理和社会理论。虽然‘伦理’的范畴同时出现在两个层面中,但却指涉不同实体。”[7]麦卡锡在这里做了重要区分,也就是说持否定马克思有伦理思想的人其实是把马克思所批判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道德学说当作马克思的伦理学说。笔者认为马克思本人伦理学思想虽没有专门论述,但是隐含在其政治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经过《德法年鉴》时期的激进政治批判,到《1844年手稿》中的哲学人类学思想尤其集中表现了马克思的伦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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