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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的学术旨趣

时间:2022-08-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窗前漫笔[1]——提倡理性、务实的学术旨趣《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之窗》栏目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浩荡东风正扑面而来。通过对“彼德斯曼与国际经济法研究”这一问题的解读,不仅将使我们真正见识一种作为体系的国际经济法学,而且将使我们深深感受到彼德斯曼其人那种理性、务实的学术旨趣和作为学者的人格魅力,而这二者正是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急需的。

8.窗前漫笔[1]——提倡理性、务实的学术旨趣

国际法比较法研究所之窗》栏目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浩荡东风正扑面而来。凭“窗”遐想,无限憧憬,欣然漫笔。

为了响应和落实党和国家的伟大号召,近日,吉林大学法学院院务会议决定设立六个研究机构: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东亚法研究所,欧美法研究所,宪政与地方法治发展研究所,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法律问题研究所。这一举措的用心还在于:整合科研力量,组建学术团队;培养后备人才,建立学术梯队;激活沉寂学科,形成科研特色;发挥区位优势,服务地方发展;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为国际交流对话提供管道;保障法学院的科研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回应这一举措,《当代法学》杂志愿意为每个研究所开辟窗口,集中发表它们的研究成果,展示它们的科研实力。

经过精心策划,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以《彼德斯曼与国际经济法研究》为题率先推出了一组文章。我想,这至少在两个方面具有某种示范意义:其一,通过这一窗口所展示的应该是各研究所的精品力作;其二,在这一园地里所发表的应该是一组关于某个或某种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问题的专题论文。

彼德斯曼教授是享誉全球的国际经济法权威学者,其所著《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Constitutional Functions and Constitution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一书是阐述其国际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奠基之作。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的三位年轻才俊慧眼识珠,将该书翻译成中文并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值此之际,我们特别约请了彼德斯曼教授就该书中文版的出版为本刊撰文,并回答读者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配发三位中文译者的相关评论,以期能有助于解读彼德斯曼的著作,进而推动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

我以为,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现在可以并应该进入理性、务实的思考和研究阶段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汹涌进来的国际经济法,在中国受到了无与伦比的青睐。一个时期以来,以“国际经济法”为名义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在神州大地可谓如火如荼,其名称中的“国际”、“经济”、“法”三个关键词,几乎囊括了二十多年来中国人关心和瞩目的全部热点,其感召力和诱惑力可想而知。就在前不久,我还在一个地方电视台里饶有兴致地看到一则消息,称当地的一位公交战线的劳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屏幕上显示这位劳模正手捧一本国际经济法教材在刻苦攻读。在高校和研究机构,国际经济法无疑成为热门专业,许多学子趋之若鹜,一些“学者”几经改换最终“打起了国际经济法牌”。但是,对于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等问题,则众说纷纭,迄今没有达成共识,亦无能够令人心悦诚服的一家之言。这种情况严重妨碍了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我本人也可以被算作是在中国最早接触和讲授国际经济法的人士之一,一直以来也没有放弃对国际经济法的关切和思索,不过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却是在逐渐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或许可以用从感性到理性、从盲从到自觉、从狂热到清醒来概括。与此相对应,我对于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和功能等问题也在不断深化和更新着认识。中国加入WTO及为此而进行的法律调整,不仅是一种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的实践,而且为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和素材。据此,我曾经于2000年给自己拟定了一个“跨世纪”的课题,名之曰《论国际经济法体系的理性重构——以中国加入WTO后的法律调整为契机》。旨在反思在我国一直存在着的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体系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之争,以中国为加入WTO所做的法律准备和法律调整为实证基础,通过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考察并比较有代表性的国际经济法学说,揭示国际经济法的本质,分析它在整个法律领域中的地位和价值,厘清它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最后阐明“重构”国际经济法体系的设想及其理性依据。有关这个课题的相关思索,在近年来为研究生授课和同包括本专题的中国作者在内的同行们进行交流的过程中曾一再涉及并做了一些阐发。令人欣慰的是,一些见解尚能得到某种认同。

彼德斯曼教授的学术经历、职业生涯、理论建树和研究方法将会给予我们多方面的启迪,也为我个人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提供了借鉴。通过对“彼德斯曼与国际经济法研究”这一问题的解读,不仅将使我们真正见识一种作为体系的国际经济法学,而且将使我们深深感受到彼德斯曼其人那种理性、务实的学术旨趣和作为学者的人格魅力,而这二者正是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急需的。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让我们以理性、务实的努力迎接姗姗来迟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烂漫的春天!

[原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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