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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切实开展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县乡镇“三资”代理工作人员35人,均大专以上学历。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要求,甘南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清产核资阶段工作结束后,按齐纪办发[2009]30号文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分别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工作责任。

黑龙江省甘南县 刘红叶 刘廷枫 郝显弘 郝殿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及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黑纪发[2009]31号)要求,甘南县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历时半年多的时间,现已完成了“三资代理”档案移交工作,并统一规范了管理标准。已经进入资产资源软件录入阶段,软件录入已完成80%。

一、基本情况

(1)设立了办公场所。甘南县所属10个乡镇均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经管站合署办公,每个乡镇平均办公面积80平方米,并专设了档案室。

(2)建立了“三资”代理服务的组织。县成立“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并依托县经管站,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三资”代理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乡(镇)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实行“123”管理模式: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成立由乡(镇)长为主任、经管站长为副主任,纪检、司法、财政、农业中心、土地、林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代理服务领导、监督小组及服务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镇)经管站,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日常工作。全县乡镇“三资”代理工作人员35人,均大专以上学历。

(3)配备了办公设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均配备了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并进行了网络配置,能满足日常工作的开展。

(4)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为保证“三资”代理工作有序开展,中共甘南县委办公室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甘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相关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通知》(甘办发[2010]7号)文件,完善了四项配套制度即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基础建设工作规范标准、甘南县农村集体重大“三资”处置申报审批备案制度、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代理”软件管理系统应用规则、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纪律。规范了资金代管及资产、资源监管流程。

(5)实行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各乡镇建立设立了档案专室,全县购置了标准的档案柜220组,并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管理,健全了财务档案,“三资代理”工作文件档案、“三资”数据库档案,上级文件、方案制度、领导讲话等文书档案。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进展程度

1.工作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全县建立由县农委牵头、县纪委组织协调、经管站业务指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三资代理”三级组织工作网络。县“三资”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作督办指导、监管检查、案件查处、综合协调;县经管站应从业务上加强检查指导,从管理上严格把关;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按照规定的“两个监管流程”和相关职责,认真承担好“三资”业务代理。

(2)起草实施细则。按《齐齐哈尔市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甘南县实际制定《甘南县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细则》,规范甘南县“三资代理”工作的实施。

(3)发放宣传资料。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本着边清理边宣传的做法,试点与宣传同步进行。进住试点村可召开一个村民代表大会、印发简报、张贴标语、发放入户明白卡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让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进行试点推行。乡镇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实行“123”管理模式:即组建一个管理机构,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工作组进住试点村,为使此项工作在甘南县能顺利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每个乡镇站的站长都要参加试点工作组,全程跟踪试点,运用这种“以点带训”的方式,使每位参加劳动人员都掌握试点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及试点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法,从而规范实施细则及试点工作方案。

(5)全面启动实施。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实施细则及清产核资表册,迅速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进行启动,抢前抓早,贯彻到位,落到实处。

(6)做好收尾工作。全部清理工作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分析所有的数据资料,摸清全县“三资”的底数及现状,掌握“三资”总量和构成,查清机动地面积及其他资源的数量。对“三资”清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综合,分清问题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决定。

(7)完善基础设施。每个乡(镇)完善固定办公场所80平方米,内设三个服务窗口,即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三资委托业务受理、财务结算三资查询。档案专室40平方米。并制作工作图版4个,计40个。

(8)签订委托协议。通过清理后的有效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业务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委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一定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代理服务,做好账目及档案交接工作。

(9)签定责任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资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要求,甘南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清产核资阶段工作结束后,按齐纪办发[2009]30号文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分别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工作责任。

(10)进行微机录入。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村委会提交的书面委托代理申请的项目及数据,逐项录入微机,实行电算化管理。

(11)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按《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县“三资”代理服务组织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2.有效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规范“三资”管理、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体系。

(2)强化规范管理。各乡镇要按照《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实施细则》、《甘南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对集体“三资”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严格确定程序,明确步骤,统一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操作,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农业经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要组成督察组,定期深入到乡村对集体“三资代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民主、社会、舆论监督的综合作用,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3.取得的成效

就目前的工作现状看,已经统一了基础建设。即完善了一个代理中心;设置了三个服务窗口;建立了四个工作图板;配置了一套管理系统。规范了档案建设即各乡镇应统一建立了“一书、两档、三表、四簿”基础工作档案。规范了资金代管工作流程,即按《三资细则》的要求,各乡镇开设了“三资代理”资金专户,并实行县乡联合印鉴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资代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工作环节。一是有的乡镇配备专用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等均是由村级出钱购置的。乡镇资金投入太少。二是个别乡镇由于办公条件有限,代理大厅与办公室合在一起,显得有些拥挤。三是多数乡镇都与政府共用一个网线,网速运转较慢,致使软件录入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措施和建议

实践证明,“三资代理”是一项管理方式的改革,触及各方面的利益,直接涉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行落实需要扎实稳妥地进行。

(1)强化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知情认可。农民群众是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主体,在通过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和利用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统一印制“三资代理”入户明白卡,将“三资代理”123监管模式的目的、意义和处置操作流程、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到户、到人,让农民群众知情、支持、参与。

(2)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保障农民集体权益。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不能改变集体“三资”的性质和权属,“三资”代理是委托服务,不是取代村级组织的管理权和决策权,是强化对村级组织处置“三资”的一种有效监督方法和工作措施,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行使职责是在确保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管理。不得侵占、平调、挪用集体“三资”,不得将集体资产、资源用于村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抵押。

(3)规范程序简便易行,便于“三资代理”的操作监督。为了防止“三资代理”程序不便于实际操作和群众监督,把众多管理约束环节精简提炼,既保证重点管理监督不缺失,又做到操作简单明了,制订了资金管理流程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并统一制成图版悬挂上墙,便于指导工作和接受群众的监督。

(4)把握关键环节,避免“三资”违规操作。要求各乡镇重点把握政策宣传关、清产核资关、操作流程关、责任落实关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以下三个工作环节:一是突出民主决策。村级财务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要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制订支出预算和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售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要突出审核评估。村级支出实行审核审批制,按年初预算,必须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县经管站审批后方可办理。村级处置资产、资源时在民主决策、严格程序的基础上,报经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或县“三资办”审核并组织评估后,再进行公开竞价处理。三是突出的阳光操作。财务收支单据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村书记、会计、审计员等联审后方可入账,并确定每月的5日为财务公开日,定期公开收支事项。资产、资源处置前要向社会公示7天,再由村委会组织公开竞价出售或发包,运营全程都要有录像和村民参与监督。

(5)注意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三资代理”机制推行中,把化解矛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集中开展“三资”信访积案排查,对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乡镇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立案调查处理和司法裁定等手段,逐一及时解决。同时应注意“三资代理”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不再引发新的矛盾。

(6)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一步提高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一训、一查、一考。县“三资办”会同有关部门,年中对乡村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重点围绕代理服务、财务核算和软件操作技能和纪律法规等;每年“三资”处置高发期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对乡镇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将“三资代理”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和内容。达到三知、三会、三做到。乡村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知晓“三资代理”123监管模式基本内涵,知晓软件管理系统主要内容,知晓本乡村“三资”底数和管理现状;要会代理服务,会软件操作,会处信接访;要做到民主决策,做到秉公办事,做到廉洁自律

(7)严格把关,整体推进。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情况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要把“三资代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与工作奖惩挂钩,加大工作问责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有关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纪律责任。截至2010年末,甘南县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95个行政村,均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电算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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