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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化和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在经济上采取自由主义还是保护主义一直是理论界和实践中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政策交替的局面。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作为一种保护主义思潮,必然会扭曲正常的贸易流向,妨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导致商品价格的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长期以来,在经济上采取自由主义还是保护主义一直是理论界和实践中争论不休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结束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贸易保护措施受到了很大限制,自由贸易原则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同时也加强了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使原本已十分激烈的国际竞争更趋白热化。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并未因此而销声匿迹,而是变换手法,寻求新的保护手段,逃避世界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政策交替的局面。

(一)贸易自由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争使美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绝对优势。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日益膨胀的对外扩展的需要,使其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行贸易自由化。1947年4月至10月,在美国的倡导下,23个国家缔结了旨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战后,由于日本、西欧恢复经济的需要、发展中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国际分工的深化发展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进一步推动了生产的国际化、资本的国际化,出现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浪潮。

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

(1)GATT成员国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大幅度降低了关税。1947年,美国签订“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时同意平均降低关税21%。日本政府限制进出口的商品种类逐渐减少,到1978年只有27种商品受到进口限制。经过GATT前八轮谈判,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下降到4%,发展中国家也下降到13%。

(2)经济集团内部逐步取消关税。如欧共体实行关税同盟,对外统一关税,对内取消关税。

(3)对发展中国家降低关税。1977年,欧洲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海沿岸及太平洋地区的46个发展中国家签订《洛美协定》:对来自以上三个地区的全部工业品和96%的农产品的进口给予免税待遇。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发达国家终于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单方面的优惠,通过“普遍优惠制”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进口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2.降低或撤销非关税壁垒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进口限额、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理等措施,严格限制商品进口。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些国家不同程度地放宽了进口数量限制。到20世纪80年代,经济合作与区域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进口数量限制已取消90%;同时放宽或取消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

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是一种有选择的自由化。由于贸易自由化是在各种协议的框架下实现的,协议中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产品,降低壁垒的程度和时间是有选择的。例如,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农产品,机器设备等资本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工业消费品,区域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集团外部,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发展中国家间、发展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的结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的主题,高新技术给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立,促使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自由贸易给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利益,但是,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时代,保护贸易无疑也给一些国家带来了好处。20世纪70年代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且呈有增无减的趋势,至20世纪末已成为国际贸易的热点问题。贸易保护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手段越来越隐蔽,我们称其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有:

(1)被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随着各国政府的积极介入,新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商品范围从传统工业品、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产品及“敏感商品”。在服务贸易方面,各种限制准入的政策在各国普遍实行。

(2)限制进口的主要措施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目前,关税减让的幅度越来越大,关税壁垒的作用越来越有限,各发达国家更多地利用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措施来限制进口。

(3)限入奖出的重点由以前的限制进口变为鼓励出口。由于限制进口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其使用越来越受到各种贸易协议的制约。因此,各国陆续把保护措施的重点转为以奖出为主,通过出口补贴、出口退税、低息出口信贷、干预外汇市场等手段鼓励出口,保证出口产品的国外市场份额,维护本国经济的发展。

(4)加强外贸管理,使外贸管理制度化、法律化。1984年10月30日,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法》,其主要目的在于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改善美国大量贸易逆差的状况。1988年8月23日,里根总统又签署了保护色彩浓厚的《综合贸易法》,针对给美国的贸易进行不公正待遇的国家实施制裁和报复。在美国的带动下,其他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效仿,通过制定相关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秩序的管理,使国际贸易政策措施越来越向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发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作为一种保护主义思潮,必然会扭曲正常的贸易流向,妨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导致商品价格的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关贸总协定1993年8月的报告显示:由于日本拒绝开放大米市场,使日本的米价比美国高出4~5倍。同时,新贸易保护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且使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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