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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宁夏地税业务范围随着时代发展也在不断扩大,2002年7月1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开始代收地方教育费附加;2003年1月起,开始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2006年1月1日起,开始代收工会经费。

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宁夏地税业务范围随着时代发展也在不断扩大,2002年7月1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开始代收地方教育费附加;2003年1月起,开始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2006年1月1日起,开始代收工会经费。

2007年10月,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全区社会保险费移交地税部门征收。为此,区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项征收准备工作,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和10多次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抢进度、攻难关,短时间内完成了接收方案,明确了社保费征收办法和措施,完成了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运行、人员调整、培训、数据采集、录入等关键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也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大力的支持,多次听取汇报,做出重要指示。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派工作组到宁夏指导地税部门开征社保费的筹备工作,一些兄弟省区的地税部门派出代表,专程前来宁夏协助筹划社保费征收工作。2008年1月1日,全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启动仪式在自治区地税局举行,时任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启动了地税社保费征收系统,1月2日,石嘴山市地税局成功开出社保费第一票,标志着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工作顺利启动。同年11月,全区地税系统完成了社保费五险通用征收程序的测试。2009年1月1日,全区地税系统顺利实现社保五险统征,正式进入社保费全责征收阶段。

2008年1月1日,全区社保费征收移交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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