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资本管制强度的衡量方法

资本管制强度的衡量方法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相关研究关于各国资本管制强度测量的相关文献,大多数是根据IMF发布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来设定相关指标与参数。然而,各国资本市场相关规定的变化并不能在该虚拟变量中得到体现,因此,该指标并不适合用于对各国资本管制时间序列的研究。因此对资产市场的资本管制可分为10种不同的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管制。

一、相关研究

关于各国资本管制强度测量的相关文献,大多数是根据IMF发布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来设定相关指标与参数。早期的研究中,主要根据是否违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第8条来区分是否实施了资本管制[1],其值是虚拟变量,如艾尔波托·艾莱斯那等的研究(Alberto F.Alesina,Vittorio Grilli,and Gian Maria Milesi-Ferretti,1993)。然而,各国资本市场相关规定的变化并不能在该虚拟变量中得到体现,因此,该指标并不适合用于对各国资本管制时间序列的研究。美国哈佛大学著名经济学家丹尼·罗德里克(Dani Rodrik,1998)曾建议采用该虚拟变量的序列平均值来获取各国间资本管制的差异,然而该方法并未能解决原始虚拟变量所存在的精准问题,尽管如此,该方法仍然被很多研究所采用(如Chanda,2005)。

许多学者尝试着采用了更为复杂的方法通过强度来区分管制。例如,美国学者詹姆斯·D.格瓦特尼和罗伯特·劳森(James D.Gw artney,Robert Lawson,2001)、雅克·米纳尼(Jaques Miniane,2004)根据1996年以来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中附表的分类将资本管制划分为13个小类,并根据各个小类的占比来衡量资本管制强度。格瓦特尼、劳森和瓦特·布拉克(Gwartney,Lawson,and Walter Block,1996)根据1975—1995年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构建了资本管制强度指标,尽管与其根据1996年之后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有很大差异,但两者在所测定的样本间高度相关。

奎因(Quinn,1997)和奎因、丰田(Quinn and Toyoda,2008)也根据《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构建了资本管制强度指标。通过仔细分析《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中对资本项目管制措施的具体描述,他们建立了时间跨度较长(1995—2008年)的资本管制强度指标体系。埃尔沙吉(El-Shagi,2010,2010b)和马丁·辛德勒(Martin Schindler,2009)根据1996年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中所能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有关资本管制的信息分别独立地构建了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管制的强度指标。

也有研究采用经济指标从侧面测算资本账户开放程度,从而定量分析资本管制强度,该方法注重的是事实上的管制措施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管制措施。杜安·斯万克(Duane Swank,1998)采用资本流动衡量资本管制强度。利芬·巴勒等(Lieven Baele et al.,2004)采用利差作为资本市场一体化的代理变量,该方法遵循了汇率制度条款事实与法律的差异(卡门· M.莱因哈特,肯尼斯·S.罗格夫,2004)。然而,与汇率政策相反,该方法无法通过其他政策指标观测到事实上的资本管制(如外汇储备)。定量测量法弥补了法规法在数据上的不连续性,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最大的缺陷就是采用资本市场本身的变量作为资本管制强度的指标来分析资本管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这一点使得定量测量法也不是那么可靠。

综上所述,对于资本管制强度并没有一个标准的衡量方法。法规法由于其所依据的资料均是IMF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研究角度更为深入,并且从总的资本流动的管制向资本流入与流出的管制的细分,因此在现有研究中被广泛采用。尽管各研究中具体的指标设定方法和指数大小不一,但基于法规法所得资本管制强度的结论大体一致。这也是法规法所要求精度不高的长处,但同时也是其不足之处,所得结果是虚拟值(0、1或其他度量值)而不具备连续性与精确性。正是由于法规法的这一不足,许多研究采用定量测量法对资本管制强度进行测算。定量测量法弥补了法规法在衡量资本管制强度数据上的跳跃性,但在研究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某种意义上是现象解释现象而不具备说服力。以下对这两种方法做一定的拓展,并运用于中国资本管制强度的测算。

二、基于法规法的资本管制强度测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详细提供了五个不同资产市场和三个信贷市场的相关信息,并且对各个市场的讨论包含了不同的资本管制措施。因此,基于《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可以构建26个虚拟变量,即可能存在的资本管制—资本管制集(见表6-1)。

表6-1列出了总的资本管制指标体系,包括资产市场的5个子市场各4个指标和3个不同信贷市场各2个指标,总共26个资本管制指标。

表6-1 资本管制指标体系

注:“√”表示对应该行指标实施了资本管制。
资料来源:Makram El-Shagi:Initial evidence from a new database on capital market restrictions.Panoeconomicus,2012,Volume59,No.3,p283-292.

五个不同资产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工具(MMI)、集体投资类证券(CIS)、衍生品及其他衍生工具。对各个资产市场的管制措施可以分为对非居民在本地购买(PLNR)、非居民在本地销售或发行(SLNR)、居民在国外购买(PAR)、居民在国外销售和发行(SAR)的限制或管制等。其中对居民在国外销售和发行(SAR)与非居民在本地购买(PLNR)的限制均为对资本流入的管制,对非居民在本地销售或发行(SLNR)与居民在国外购买(PAR)的限制均为对资本流出的管制。因此对资产市场的资本管制可分为10种不同的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管制。

除了对资产市场的管制,《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还列出了对信贷市场的管制:商业信贷、金融信贷、信贷担保。同时,《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对信贷市场的资本管制也区分了对资本流出与资本流入的管制。因此,资本流入与资本流出管制分别增加了三个指标。

三、基于经济指标的定量测算法

资本管制与资本项目自由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资本账户越开放,资本管制越弱,反之亦然。基于经济指标的测算方法主要借助某一种或几种经济运行指标,从侧面测算资本账户开放的程度,从而对资本管制强度进行衡量。该方法常用的经济指标有三组:国民储蓄率与国民投资率、境内外资产收益率差异以及官方统计的跨境资本流动量。

(一)储蓄率—投资率测度法

菲尔斯汀和何瑞卡(Feldstein,Horioka,1980)首次尝试用定量的方法衡量部分国家的资本管制强度。他们分析了21个OECD国家1960—1974年间的储蓄和投资行为,并依据储蓄率和投资率的相关性检验来判断资本管制的强度。具体而言,如果一国储蓄率与投资率相等,表明该国实施严格的资本项目管制;而当一国资本项目开放时,该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一国储蓄率和投资率的吻合程度越好,则表明一国资本流动性越弱,即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越严,资本管制强度越大;反则亦然。

但是这种方法屡遭非议,理由是:一国的储蓄率与投资率之间本来就可能高度相关,即使这个国家对跨国资本流动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一国资本管制强度大,该国储蓄率和投资率并不一定吻合得好。因为,储蓄率和投资率的吻合除了受储蓄投资转换机制的约束外,还受资本外逃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一国资本管制强度不大,该国的储蓄率和投资率有可能吻合得好。例如,奥伯斯菲尔德(Obstfeld,1986)指出,即便一国对资本账户未实行任何管制,储蓄率和投资率也必定存在高度相关关系,而且这种相关度在大国经济运行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美国学者巴尤米(Bayoum i,1990)认为储蓄率和投资率的相关程度仅仅是反映了一国政府为平衡经常项目所做出的努力。

(二)到岸—离岸利率差测度法

该方法衡量资本管制强度的逻辑是:境内外资产收益率差异越大说明资本管制强度越大。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在资本可以跨国自由流动的前提下,国内利率与国际利率符合利率平价关系,即一国国内利率加上该国预期的汇率变化率应等于国外利率。当两国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率水平时,国际套利资本的流动会使得利差消失或使得有关货币汇率发生变动,以维持利率平价关系。所以,本国利率和世界利率之间是否符合利率平价关系是检验一国资本账户是否开放即资本管制强度的重要方法,本国利率与世界利率的联系程度越高,则该国资本管制强度越弱。杜利和艾萨德(1980)分析了联邦德国1970—1974年资本管制与境内外利差的情况。他们发现,这一期间法兰克福马克存款利率与苏黎世欧洲马克存款利率的利差表现出随资本管制增强(减弱)而增大(减小)的特征。1970年初的利差接近0,到1973年4月,随着资本管制强度加大,利差超过10%,1974年初,随着资本管制的取消,利差又接近0。

(三)实际资本流动规模测度法

该方法的思路是通过测算资本项下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实际流动额占GDP的比重,得出一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规模,从而证明资本项目的开放程度,即该国的资本管制强度。克雷(Kraay,1998)借鉴国际贸易中通过跨国交易活动规模衡量一国对外贸易开放度的思路,采用跨国投资规模(资本流入和资本流出之和)的流量指标来衡量资本账户的开放度。拉尼和米勒斯·费雷蒂(Lane,Milesi-Ferretti,2001)采用资本流动存量指标研究了1970—1998年67个国家的资本管制强度。艾迪森和沃诺克(Edison,Warnock,2003)采用外国股权限制指数分析了1988—2000年29个新兴市场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强度。尽管根据实际资本流动规模测算出的指标值在各年度间的波动会比较大,但从长期趋势看它们能够较好地反映一国资本管制强度的变化。表6-2列出了以上三种实际资本流动规模测度法。

表6-2 实际资本流动规模测度法

综上所述,尽管现有研究对于资本管制强度并没有一个标准的衡量方法,但基本上也都采用法规法或者经济指标定量测量法。上文中对法规法进行了拓展,将《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上所包含的五个不同资产市场和三个信贷市场的相关信息,分解为26个指标对资本管制强度进行测度。虽然法规法所采用的是虚拟变量,但通过指标的分解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资本管制强度的变化。借鉴法规法的拓展,可以对定量法进行类似的延伸。现有基于经济指标的定量测量法采用的是总量指标,将资本流动区分为短期与长期、流入与流出便可以分别反映出对短期资本流入与流出、长期资本流入与流出的资本管制强度,这一方法将在后文具体分析中国资本管制强度测算中采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