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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运服务贸易

时间:2022-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水路运输看,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需求国,但是外贸海运出口货物3/4由境外船公司承运,这是造成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逆差的最重要原因。运输服务贸易是为货物贸易服务的。货物贸易都需要实现商品的跨境交付,这一过程主要依靠运输服务贸易,并且也是运输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内容。港口服务指港口设施的进入和使用,是海上运输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 服务贸易国际运输服务贸易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现状、含义特点和内容;熟知海运货物运输服务的基本知识,熟知空运货物运输服务的基本知识;掌握海运货物运输服务的工作过程及单证,掌握空运货物运输服务的工作过程及单证。

【引导案例】

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运输服务贸易虽然是重要的传统服务贸易,但常年呈逆差状态,并且其逆差呈扩大趋势,从1980年的334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640亿美元,是国际服务贸易逆差国的主要逆差来源。以中国为例,1990年运输服务贸易逆差5.4亿美元,进入21世纪,运输服务贸易逆差快速攀升,2008年已经达到300亿美元,如果继续保持这一态势,为维持外汇平衡,势必给我国货物贸易维持高额顺差带来巨大压力;造成中国运输服务贸易逆差的基本原因为中国外贸运输服务由境外公司承运比重高而中国运输公司承运他国运输服务份额低,而中国运输公司承运中国运输服务份额低是造成巨大逆差的主要原因。从水路运输看,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需求国,但是外贸海运出口货物3/4由境外船公司承运,这是造成中国海运服务贸易逆差的最重要原因。从公路运输看,内陆公路口岸运输量最大的是内地与香港的货物运输,占内陆公路口岸总量的84.4%,由香港卡车公司承运;其次是越南,占中国公路口岸运量的5.6%,内陆卡车公司承运比重只有15.3%;第三位是俄罗斯,占中国公路口岸运量的2.1%,内陆卡车公司承运比重只有20.5%,这是造成中国公路服务贸易出口发展不快的直接原因。

简评: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长期逆差发展为该行业的改革和转型升级带来了契机和深化发展的空间,我国从发展战略上应该高度重视服务贸易的转型升级发展,从而逐渐扭转长期逆差的局面。

第一节 运输服务贸易概述

一、运输服务贸易概述

(一)运输服务贸易的含义和分类

从狭义上理解,运输服务贸易是指以运输服务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即贸易的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运输服务,以实现货物或人在空间上的位移。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项目来看,运输服务包括9个大类,分别为海运服务、内河航运、空运服务、空间运输、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性服务、其他服务等。从广义上理解,运输服务贸易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人员或货物在一定空间内转移的服务,还应包括许多与该服务相关的辅助性、支持性服务,它们对人员或货物的流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港口服务贸易、船舶租赁服务贸易、飞机修理与维护服务贸易、火车牵引服务贸易等)。

(二)运输服务贸易的特点

1.运输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息息相关

货物贸易是运输服务贸易的本源。运输服务贸易是为货物贸易服务的。货物贸易都需要实现商品的跨境交付,这一过程主要依靠运输服务贸易,并且也是运输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内容。

2.运输服务的产品不可转移和储存

这是因为它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相结合,不可分离。它只能储备一定数量的生产能力,即运输能力。

3.代理或中介在运输服务中的作用显著

在运输服务贸易中,中介人或代理人的活动非常活跃,对贸易的开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由于运输公司一般需要在固定地域内提供运输服务(如港口、火车站、货运站、仓库等),而较多的货物出口又需要通过综合的多式联运体系来实现,中介人或代理人的产生能更好地保证运输的及时、方便、安全和价廉等,对提升运输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效率都有重要作用。

二、运输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一)海上运输服务贸易

1.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含义

海上运输服务简称海运服务,主要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国际性运输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海上运输服务贸易,是指在不同国家(地区)境内以海上运输服务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即贸易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海上运输及相关服务,以实现货物和人员在不同国家(地区)间的位移。

2.海上运输服务的主要形式

根据船舶的经营方式,海上运输服务贸易主要有班轮运输服务和租船运输服务两种业务形式。

(1)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

(2)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一种没有固定的航线、船期表和港口的海上运输方式,其航线、船期及港口均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行事。租船运输一般是整船出租,并以装运货值较低、成交数量较多的大宗货物为主。

海上运输辅助服务是海上运输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上运输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它包括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海关结关服务、集装箱场站、堆场服务、船务代理服务和货运代理服务等。

港口服务指港口设施的进入和使用,是海上运输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口是船舶货物装卸的场所,是海陆运输工具的衔接点和海运货物的出入口。港口服务传统上包括两大类:港湾业务和港岸业务。前者包括:拖船、加油、给水、给养、引航、维修、系泊、救难、安全检查、卫生检疫及船舶检查等;后者包括:船舶装卸、货物转运等。目前,港口服务已超出传统港湾业务和港岸业务的范围,许多国家都将港口划出一定范围或在港口整个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以低税率或免税来吸引外商在区内存储货物,并开展包装、加标、加工、装配及中转等业务。

(二)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使用飞机作为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以较快的速度运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一种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的主要业务形式有:

班机运输是指定期开航的定航线、始发站、到达站和途经站的航空运输。班机能安全、迅速并准确地到达世界上各通航地点,使收货人、发货人以及旅客能掌握起航和到达的时间和地点。

包机运输可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整架包机适用于运输大宗货物或大批旅客。运费随市场的供需状况而变化,一般来说低于班机运输。部分包机运输适用于不是整机的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

集中托运方式主要针对货物运输而言,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集中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发运到目的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委托目的站当地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的一种运输方式。

航空快递是目前国际航空运输中最快捷的运输方式,它既不同于航空邮寄,也不同于航空货运,而是由一个专门经营这种业务的捷运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设专人在发货人、机场和收货人之间传送急件。

(三)国际公路运输服务

公路运输服务可深入到内陆地区,具有较高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运输速度较快,且能够实现“门到门”的服务,但是运载量小,能源消耗较大,运输成本也较铁路运输和海洋运输高。公路运输适合短途运输和邻国之间的贸易运输。另外,公路运输的最大作用在于和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配合,如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海洋运输的结合等。

(四)国际铁路联运服务

国际铁路联运服务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货物运送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只使用铁路运输一种运输方式,并以参加运送国家铁路连带责任办理的运输服务方式。主要形式有铁海联运、供港(港澳)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和过境铁路运输四种方式。

(五)管道运输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货物在管道内借助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管道运输服务贸易主要的运输对象是天然气、石油等商品,管道运输的特点是运输的单向性和前期固定投资巨大,运量较大,且能够连续运输,速度较快较及时,另外对管道运输可实现自动控制,运输较安全可靠,但其运输的灵活性较差,只适用于少数几类货物的运输,导致管道运输的实施有一定的限制性。

(六)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服务是指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的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服务通常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由于其运送准确、运输路线更加合理等优越性,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运服务贸易

全球贸易中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海上运输服务贸易在国际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海上运输服务具有其自身的优点,也有不足之处。海上运输服务可以利用天然航道,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载运量较其他运输方式大;所需动力和燃料消耗比其他运输方式省。但是海上运输服务受自然条件影响大,运输速度较其他运输方式慢,且风险较大。

一、揽货服务

无论是班轮公司、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为了提升经营业绩,会通过各种途径从托运人手里争取货源,替货主安排国际货运相关事宜。

(一)利用常见贸易网站,了解熟悉托运人

通过贸易网站了解熟悉进出口经营商,是向货主获得货源的重要渠道。常见的全球贸易网站见表4-1所示。

表4-1 全球贸易网站

(二)建立网站等平台,对外发布交易信息

班轮公司、无船承运人、集拼经营人、货运代理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在网站公布公司业务的服务范围、服务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与货主建立起业务关系。或者,借助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刊登船期表,从而邀请货主前来办理货运的相关业务。比较重要的报纸、杂志有《中国远洋航务公报》《航运交易公报》《中国航务周刊》等。或者,通过与大的货主、无船承运人、货运代理、集拼经营人等合作伙伴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来争取货源。

知识卡片

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班轮公司:指拥有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的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法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世界上知名的班轮公司有马士基航运公司(Maersk Line)、地中海航运(MSC)、法国达飞(CMA CGM)、长荣海运(EVERGREEN)、中远集运(COSCO)、赫伯罗特(Hapag-Lioyd)、美国总统(APL://、中国海运(CSCL)�://�本邮轮(NYK)、韩进海运(HANJIN)等。

二、委托运输服务

如果货主以CIF贸易术语或CFR贸易术语签订出口合同,以FOB贸易术语签订进口合同,那么货主将要负责安排国际货物运输。此时,货主会将安排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事宜委托给国际货代物流公司或者船公司。

(一)委托运输服务的含义

在进出口贸易中,负责安排租船订舱的一方将此项工作委托给国际货代物流公司。货运代理关系的建立由作为委托人的货主提出委托,由作为代理人的国际货代企业接受委托后建立。

(二)订舱委托书

1.订舱委托书

订舱委托书(Booking Note/Shipping Order,简称托书),是进/出口商为了完成订舱任务,通过船公司或货代公司预订舱位的申请书。它是委托方(出口商)向被委托方(船公司或者货代)提出的一种“要约”,受托方一经确认就意味着双方契约行为成立;同时,在委托书上也详细罗列了托运的各项资料和委办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托书也是受托人的工作依据。

2.订舱委托书的内容

订舱委托书没有统一的格式。从其内容上看,一般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托运人名称;

(2)托运货物内容,如商品名称、标志、件数、毛重、体积、贸易术语、出口总价等;

(3)有关装运的事项:航线(起运港、目的港)、分批装船条款、装运期限、信用证相关信息(开证时间、号码、效期等);

(4)提单记载事项:提单发货人、抬头、通知人、正本的份数、运费预付到付、信用证要求的其他事项;

(5)集装箱运输相关事项,如箱型、箱量;装箱要求(门到门、内装箱、自拉自送);

(6)其他特殊事项:如对液体货、冷冻货、危险物品等的特殊说明。

(三)集装箱

1.集装箱的含义

集装箱(Container),一般称为“货柜”或者“货箱”,是一种运输设备,是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集装箱的发明和其产品的标准化,为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2.集装箱的类型

按照集装箱的用途不同,可以分为通用集装箱(GP)、冷藏集装箱(RF)、敞顶集装箱(OT)、框架集装箱(FR)、罐式集装箱(TK)等。

知识卡片

集装箱标准化:目前使用的国际集装箱规格尺寸主要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第一系列的四种箱型(A、B、C、D),即40英尺、30英尺、20英尺和10英尺柜子。为了便于计算集装箱数量,往往以20英尺的集装箱作为换算标准箱,简称为TEU。

三、订舱服务

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会根据货主提供的出口货物明细表(或订舱委托书),填制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申请订舱。船公司综合考虑航线、港口、运输条件、运输时间等方面因素后,接受订舱,编制订舱清单,分送集装箱码头堆场等,并且安排办理空箱及货运交接等工作。

(一)出口托运流程

集装箱货物出口托运流程如下:

外贸企业填制订舱委托书,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运输相关手续。

货运代理公司接受外贸企业的委托,填制托运单,向船公司提出订舱申请。

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将装货单、配舱回单等退还给货运代理公司,要求托运人(外贸企业)将货物按规定时间送达指定码头仓库。

货运代理公司通知外贸企业已订舱。

外贸企业或其货运代理公司自船公司的空箱堆场按订舱规定的数量提取空箱装箱,装箱方式可以分为门到门、内装箱及自拉自送三种。

外贸企业将货物按规定时间交至码头仓库,交至理货公司,完成货物集港务。

码头堆场接收指定货物后签发场站收据给货运代理公司。

外贸企业准备好报关单据后寄送货运代理公司,由其委托报关行向海关报关,海关审查合格后,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货物报关完成。

待运货物按要求装上指定载货船舶。

货运代理公司进入船舶代理公司系统打印海运提单确认书,传真给外贸企业确认。经外贸企业确认后,货运代理公司在海运提单申领单上盖章后,凭此到船舶代理公司处领取正本海运提单,再寄给外贸企业。

(二)安排港口航线

世界上规模最大、最繁忙的集装箱航线是:远东—北美航线,远东—欧洲、地中海航线和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航线涉及的主要港口见表4-2。

表4-2 世界上规模最大、最繁忙的集装箱航线及主要经过的港口

四、安排集卡运输服务

(一)选择集卡运输服务经营人

登录集卡车队服务网(http://truck.shipxy.com/),比较公司的注册资本、工商注册情况、拥有的集卡车车型和数量、经营理念、评价等,合理选择集卡运输服务经营人。

(二)合理选择集装箱

1.选择集装箱的类型

在进行装箱前,货运代理要根据所运输货物的种类、包装、性质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集装箱。比如:根据货物的情况,选择普通箱(GP)、油罐箱(TK)、冷藏箱(RF)、平板箱(PF)、开顶箱(OT)、高箱(HC)、框架箱(FR)、挂衣箱(HT)等。

2.考虑货物的积载因素,重点考虑是否装得下(重货、泡货)

3.考虑经济上是否合理

4.选择正牌箱

集装箱要在运输中起到保护货物的作用,须具备的条件有:

(1)符合ISO标准;

(2)四柱、六面、八角完好无损;

(3)箱子各焊接部位牢固;

(4)箱子内部清洁、干燥、无味、无尘;

(5)不漏水、漏光;

(6)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三)正确使用设备交接单

设备交接单一式六联。上面三联用于出场,印有“出场OUT”字样,第一联盖有船公司或其集装箱代理人的图章,集装箱空箱堆场凭此发箱,第一、二联由堆场发箱后留存,第三联由提箱人(货运代理人)留存;下面三联用于进场,印有“进场IN”字样,该三联是在货物装箱后送到港口作业区堆场时重箱交接之用,其第一、二两联由送货人交付港区道口,其中第二联留港区,第一联转给船方据以掌握集装箱的去向,送货人(货运代理人)自留第三联作为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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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L(Full Container Load,整箱货)是指由货主负责装箱和计数,填写装箱单,并加封志的集装箱货物,通常只有一个发货人和一个收货人。LCL (Less than container,拼箱货)是指由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和计数,填写装箱单,并加封志的集装箱货物,通常每一票货物的数量较少,因此装载拼箱货的集装箱内的货物会涉及多个发货人和多个收货人。

五、报检报关服务

(一)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具有权威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及装运条件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习惯称为商检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以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以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惯例或进口国法规要求为准则,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明、民间检验检疫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二)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1.检验机构的种类

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三种。

(1)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实施法定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的公证检验机构。它由政府授权,使其代表政府行使商品检验鉴定工作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依据。

(3)非官方检验机构:是指由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如英国劳氏船级社。

2.国外著名的商品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1)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瑞士通用公证行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检验鉴定公司,总部设在日内瓦,是专门从事检验、实验、质量保证和质量认证的国际性检验鉴定公司。

(2)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

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是一个国际性的商品检验组织,集团主要成员有英国嘉碧集团、中国香港天祥公证行、英特泰克国际服务有限公司、英之杰劳埃德代理公司等。英之杰检验集团与中国商检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往来关系,并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

(3)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是日本最大的综合性商品检验鉴定机构。NKKK与中国商检机构签订了长期的委托检验协议,相互之间多年来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与业务往来,并共同组建了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从事检验鉴定业务,以及进行经常性的技术交流。

(4)美国安全实验所(UL)

美国安全实验所,又称为美国保险人实验室,其宗旨是采用科学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资料,从而确保商品是安全可靠的。UL在中国的业务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承办。

(三)报检和报检单位

1.报检的含义

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其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程序。

2.报检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有两类: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

(1)自理报检单位是指经报检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辖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后,自行办理相关的报检/申报手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报检单位。

(2)代理报检单位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受出口货物生产企业的委托或受进出口货物发货人、收货人的委托,或受对外贸易关系人等的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申请事宜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

3.电子报检

电子报检是指报检人使用电子报检软件通过检验检疫业务服务平台将报检数据以电子报文方式传输给检验检疫机构,经检验检疫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和检务人员的处理后,将受理报检报验信息反馈给报检人,实现远程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行为。

(四)电子转单和电子通关

1.电子转单

电子转单是指通过系统网络,将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信息相互连通,对出境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已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货物,入境口岸检验机构将已经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2.电子通关

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开发了电子通关联网核查系统,并于2003 年1月1日起,在主要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推广使用。该系统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入境通关单的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计算机作业系统,海关将报检报关数据比对确认相符合的,予以放行。

(五)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1.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1)海关的性质。

①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海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代表国家专门在出入关境环节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

②海关是国家出入境监督管理机关。中国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独立关境区),实施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所有进出关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活动。

③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有明确的行政执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他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制定的行政规章,我国参与签署的国际公约。

(2)海关的任务。

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其中,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是执行其他任务的前提和保证。

2.报关的含义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出入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出入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3.报关的对象

出入境运输工具、出入境货物、出入境物品。

4.报关单位

(1)报关企业:是指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海关注册登记,可以向海关办理自理报关业务。

5.电子报关和通关系统

(1)电子报关。

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某些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海关同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电子通关系统。

主要包括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H2000通关系统和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六、签发提单服务

提单(Bill of Loading,B/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定义,“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在国际班轮运输服务中既是一份重要的单据,也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因为其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又是一份有价证券。

(一)提单的功能

提单有以下三项功能: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的收据。

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二)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

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

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

(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

(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

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

(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

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

4.按签发提单时间为标准

(1)预借提单(advanced B/L),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或交单结汇期已到,而货物尚未装船或货物尚未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即托运人为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处借用的已装船提单。

(2)倒签提单(anti-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但是该提单上记载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即托运人从承运人处得到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由于是倒填日期签发提单,所以称为“倒签提单”。

(3)顺签提单(post-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但是该提单上记载的签发日期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由于是顺填日期签发提单,所以称为“顺签提单”。

(三)提单的内容

1.提单正面记载的内容

根据《中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该记载的内容包括: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2.提单背面记载的内容

(1)确认条款。该条款是承运人表示在货物或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的条件下接受货物或集装箱,并同意承担按照提单所列条款,将货物或集装箱从装货港或起运地运往卸货港或交货地,把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责任条款。

(2)不知条款。该条款是承运人表示没有适当的方法对所接受的货物或集装箱进行检查,所有货物的重量、尺码、标志、品质等都由托运人提供,并不承担责任的条款。但是,“不知条款”并不一定有效。

(3)承诺条款。该条款是承运人表示承认提单是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承诺按照提单条款的规定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而且也要求货主承诺接受提单条款制约的条款。由于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拟定的,该条款表明货主接受提单也就接受了提单条款的制约,所以该条款也称代拟条款。

(4)签署条款。该条款是承运人表明签发提单(正本)的份数,各份提单具有相同效力,其中一份完成提货后其余各份自行失效和提取货物必须交出经背书的一份提单以换取货物或提货单的条款。

(四)提单的签发、更正、背书和缴还

1.提单的签发

提单经签署后产生法律效力。提单的合法签署人包括承运人本人、载货船船长或经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

2.提单的更正

在货物已经装船或者在开船前对提单提出修改,承运人一般都会同意托运人提出的提单修改要求,重新缮制提单。在开船后托运人提出修改提单。此时,承运人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后,才会同意修改提单。提单的修改,不能损害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并且提出修改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提单的补发处理起来更为棘手。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保证金,而且还要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将提单声明作废。

3.提单的背书

“背书”是指“指示提单”在转让时由转让人(背书人)在提单的背面写明或者不写明受让人,并签名的手续。

在实践中,“背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记名背书,也称完全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2)指示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继续进行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

(3)不记名背书,也称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经过不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不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4.提单的缴还

收货人提货时必须以提单为凭,而承运人交付货物时则必须收回提单并在提单上作出作废的批注。这是公认的国际惯例,也是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规定。

知识卡片

与提单有关的国际运输公约:

(1)《海牙规则》。其全称是《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于1931年6月2日生效。《海牙规则》共16条,明确规定了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和责任,制止公共承运人利用契约自由的原则扩大免责范围,任意降低承运人责任和义务的现象,使国际海上件杂货运输有了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便利国际贸易的发展。

(2)《维斯比规则》。于1977年6月23日生效。该规则共17条,对《海牙规则》的第3、4、9、10条进行了修改。

(3)《汉堡规则》。该规则的正式名称是《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共分7个部34条,是一项完整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它根本性地修改了《海牙规则》,在船货双方走向均衡的承担风险方面跨了一大步,是在国际航运领域内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一项成就。

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运服务贸易

一、接受托运服务基础知识

(一)国际航空货运组织

1.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国际航协),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会员必须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员国颁发定期航班运输许可证的航空公司。

2.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各国政府之间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机构。

3.国际电讯协会(SITA)

SITA是联合国民航组织认可的一个非营利组织,是世界上航空运输业领先的电信和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集成供应商。

(二)货物集中托运

1.集中托运的含义

集中托运商(Consolidator)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用较低的运价运输货物。货物到达目的站,由分拨代理商(Break Bulk Agent)统一办理海关手续后,再分别将货物交付给不同的收货人。

2.集中托运文件

(1)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MAWB)。代理人在收取货物之后,进行集中托运,需要把来自不同托运人的货物集中到一起,交给航空公司,代理人和航空公司之间就需要一个凭证,这个凭证就是主运单。主运单是代理人与承运人交接货物的凭证。在主运单中,托运人和收货人栏都是代理人。

(2)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HAWB)。集运商在进行集中托运时,首先从各个托运人处收取货物,在收取货物时,需要给托运人一个凭证,这个凭证就是分运单,分运单是代理人与发货人交接货物的凭证。在分运单中,托运人栏和收货人栏都是真正的托运人和收货人。

(3)货物舱单(Manifest)。集中显示各分运单的运单号、货物目的地、件数、重量、体积等项目的统计表,一般一票集中托运货物的所有分运单都要装在结实的信封内附在主运单后,并在货运单“Nature and Quantity”栏内注明:“Consolidation as per attached manifest”。

(4)识别标签。对于集中托运货物,要在每一件货物上贴上识别标签,在识别标签上要特别注明主单号和分单号。

3.集中托运货物

除以下这些货物外的货物均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安排集中托运。不能安排集中托运的货物有:贵重物品、活体动物、尸体、骨灰、外交信袋、危险物品。

(三)航空运输地理

IATA将全球分为三个运输区域:

1.TC1区

分为四个次区,即加勒比次区、墨西哥次区、中美远程次区和南美次区。

2.TC2区

分为三个次区,即欧洲次区、中东次区和非洲次区。

3.TC3区

分为四个次区,即亚次大陆次区、东南亚次区、太平洋次区和日本/朝鲜地区。

(四)常用的航空货运代码

1.国家代码(见表4-3)

表4-3 国家代码

2.城市三字代码(见表4-4)

表4-4 城市三字代码

3.机场的三字代码(见表4-5)

表4-5 机场三字代码

4.航空公司的两字代码(见表4-6)

表4-6 航空公司的两字代码

二、订舱服务

(一)托运书内容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LI),是填开货运单的依据,应由托运人自己填写。而货运单既可由托运人填写,也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主要内容如下:

托运人:shippers’name and address。

收货人:consignees’name and address。收货人栏内不得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因为航空货运单不能转让。

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

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 routing/requested booking。

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填列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限额。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或等值货币),无须填写声明价值金额,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声明价值。

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处理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

货运单所附文件:documentation to accompany air waybill。

件数和包装方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实际毛重:actual gross weight。

运价类别:rate class。

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费率:rate/charge。

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包括体积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INCL.DIMENSIONS OR VOLUME)。若一票货物包括多种物品时,托运人应分别申报货物的品名,填写品名时不能使用“样品”“部件”等这类比较笼统的名称。

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

日期:date。

(二)预订舱

必须预订舱的货物:大宗货物、紧急物资、鲜活易腐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

航空公司舱位销售的原则:

保证有固定舱位配额的货物;

保证邮件、快件舱位;

优先预订运价较高的货物舱位;

保留一定的零散货物舱位;

未订舱的货物按交运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舱位。

(三)航空货运操作码(见表4-7)

表4-7 航空货运操作码

(四)航空货运单常见的缩写

AWB:AIR WAYBILL货运单;

CASS:CARGO ACCOUNTS SETTLEMENT SYSTEM货运账目清算系统;

CC:CHARGES COLLECT运费到付;

CCA:CARGO CHARGES CORRECTION ADVICE货物运费更改通知书;

LAR:LIVE ANIMALS REGULATIONS活动物运输规程;

NVD:NO VALUE DECLARED无声明价值;

CP:CHARGES PREPAID运费预付;

SLI: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托运书;

ULD:UNIT LOAD DEVICE集装器;

HWB AND MWB:HOUSE AIR WAYBILL AND MASTER AIR WAYBILL分运单和主运单。

三、运费结算基础知识

(一)航空运费的定义

航空运费是指将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运输到目的地机场所应收取的航空运输费用。

(二)影响航空运费的两个因素

货物适用的运价。

货物的计费重量。

(三)运价(Rate)

运价,又称费率,是指承运人对所运输的每一重量单位货物(公斤或磅)(kg or ib)所收取的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费用。

货物的航空运价一般以运输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

(四)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

航空运费就是指运输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间的运输货物的航空费用,不包括其他费用。

(五)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

定义:是指用以计算货物航空运费的重量。

货物的计费重量或者是货物的实际毛重,或者是货物的体积重量,或者是较高重量分界点的重量。

实际毛重(Actual Gross Weight):一般情况下,对于高密度货物(High Density Cargo),应考虑其货物实际毛重可能会成为计费重量。

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一般对于低密度的货物(Low Density Cargo),即轻泡货物,考虑其体积重量可能会成为计费重量。按照国际航协规则,将货物的体积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的重量,称为体积重量。

计算规则:不论货物的形状是否为规则的长方体或正方体,计算货物体积时,均应以最长、最宽、最高的三边的厘米长度计算。长、宽、高的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体积重量的折算,换算标准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即:

体积重量(公斤,kg)=货物体积/6000(cm3/kg)

计费重量的计算规则。一般地,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较取高者,即一比较。

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量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即二比较。

货物按其适用的航空运价与其计费重量所得的航空运费,应与货物最低运费相比,取高者,即三比较。

国际航协规定,国际货物的计费重量以0.5公斤为最小单位,重量尾数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算;0.5公斤以上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计算。

(六)货物航空运价、运费的货币进位规定

我国人民币(CNY)的进位规定:最低航空运费进位单位为“5”,除此之外的运价及航空运费等的进位单位均为“0.01”。

(七)国际航空货物运价体系

协议运价:是指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协议,托运人保证每年向航空公司交运一定数量的货物,航空公司则向托运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运价折扣。

国际航协运价:是指IATA在TACT运价资料上公布的运价。

公布直达运价(published through rates):普通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指定商品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等级货物运价(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集装货物运价(unit load device rate)。

非公布直达运价(un-published through rates):比例运价(construction rate)、分段相加运价(combination of rates and charges)。

(八)我国国内航空货物运价体系简介

最低运费(M):每票国内航空货物最低运费为30元。

普通货物运价(N)。

等级货物运价(S):特种货物的国际航空运费按普通货物标准运价的150%计收。

指定商品运价(C):对于一些批量大、季节性强、单位价值小的货物航空公司可建立指定商品运价,运价优惠幅度不限。

四、航空运单基础知识

(一)航空运单的含义、作用

1.含义

航空运单是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2.作用

(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

(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

(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

(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

(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

(二)航空运单的样式、填开责任

1.航空运单的样式

航空运单一式12联,其中正本3联(浅蓝色)交托运人,正本2联(粉红)交收货人,正本1联(浅绿色)交出票航空公司,副本9联(白色)交代理人。

2.航空运单填开责任

托运人应自行填制航空运单,也可以要求承运人或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代为填制。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托运人在航空货运单上的签字,证明其接受航空货运单正本背面的运输条件。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分析了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含义、种类和内容,介绍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基本知识和海运货物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介绍了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基本知识和空运货物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习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上最繁忙的集装箱运输航线是( )。

A.西北欧、北美东岸—地中海、苏伊士运河—远东航线

B.巴拿马运河航线

C.加勒比海航线

D.南非航线

2.班轮公司运输的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通常是( )。

A.CY TO CY  B.CFS TO CFS

C.CFS TO CY  D.CY TO CFS

3.HOUSE BILL OF LADING是指由( )签发的单证。

A.班轮公司    B.无船承运人

C.买方的代理人  D.卖方的代理人

4.法国戴高乐机场的代码是( )。

A.PEK  B.CDG  C.NRT  D.KIX

5.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千克不超过20美元(或等值货币),无须填写声明价值全额,可在本栏填入( )。

A.IATA  B.NVD  C.SITA  D.LAR

(二)判断题

1.班轮运输中,通常不规定滞期和速遣条款。                      ( )

2.整箱货是指由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和计数,填制装箱单,并价封的集装箱货物。 ( )

3.主运单是代理人与发货人交接货物的象征,代理人可自己颁布主运单,不受航空公司的限制。 ( )

4.若在航空货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表示该航空货运单可以转让。                         ( )

5.在填制航空货运单的目的地机场时,若机场名称不明确,可填城市名称。          ( )

(三)简答题

1.请简述提单的作用。

2.航空货运单的作用有哪些?

(四)案例分析题

一票由大阪到杭州的精密仪器,每千克价值110美元,共18千克,货运单上无声明价值。在装运的过程中,由于搬运工人不小心,仪器受到震荡。当收货人收到货物后,经检查,仪器已出现明显的损坏,收货人立即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此时,距离收货人收到货物已9天。

问:(1)收货人是否可以提出索赔?(2)若可以索赔,收货人应提供哪些文件?(3)航空公司应如何办理理赔手续?(4)若可以索赔,收货人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参考文献

[1]李慧中,程大中.国际服务贸易[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专用教材[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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