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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作业条件改善

时间:2022-06-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活动具体标准,将“5S”活动纳入每天工作任务中,班组长经常进行检查。要教育全体员工不断地思考如何改进“5S”工作,要鼓励全体员工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这种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基层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创造一种真正实行“5S”的现场氛围。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5S”活动评价表,对本企业开展“5S”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价。

班组应及时整理和整顿作业区域内的物品(包括物料数和器具等),合理存放和设置标志,采取措施防止作业场所污染。制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活动具体标准,将“5S”活动纳入每天工作任务中,班组长经常进行检查。因此,员工掌握一些作业环境的管理与维护方法,对于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防止事故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

“5S”是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自律这5个词的缩写。近年来,“5S”在国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被不少企业成功实践。“5S”提倡安全管理从基础工作抓起,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自律活动,可以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 整理。整理就是针对生产对象,区分现场物料需要与不需要的活动,不需要的移出作业点或处理掉,建立需要物料的上限存量,优化现场空间库存,改善和增大作业面积。

2. 整顿。整顿就是将现场那些不需要的物料、不需要的信息清除掉,把不合理的重新规划,把所需物料有条理地定位或定置摆放,使人流、物流、信息流(简称“三流”)能合理协调,流动有序,提高时间利用率。

3. 清扫。清扫就是针对包括机器、工具、地面、墙壁和其他现场物料的生产现场打扫干净,做到无垃圾、无废弃物、无灰尘。

4. 清洁。清洁就是维持和巩固整理、整顿和清扫的效果,始终使现场保持整洁、干净的状态,其中包括个人清洁和环境清洁。清洁的状态包含三个要素,即干净、高效、安全。主要包括地面、窗户和墙壁、操作台、工具和工装、设备、货架和放置物料场所和通道的清洁等。

5. 自律。自律就是每天坚持整理、整顿、清扫及清洁,养成习惯,将这些活动视为每日工作的一部分,这是“5S”活动的核心。

1. 领导重视,身体力行做好“5S”的工作。一个企业“5S”活动开展得好与不好,关键在领导的重视程度。“5S”活动的推行要从最高管理者的办公室开始,继之以中层领导和管理干部,自上而下进行。作为管理者,当天公务完毕,办公桌上不应该留有一件不必要的物料,保持办公桌的宽敞、明亮、整洁。在生产、技术、质量、工程管理人员的办公室沿墙应有文件柜,保证每件公文都有合适放置的位置。

2. “5S”活动要持之以恒。“5S”活动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如果搞一阵风,活动就没有效果,不仅劳民伤财,而且还会适得其反,产生副作用,会使人们对“5S”活动失去信心。任何管理方法都不是灵丹妙药,都不可能一吃就灵,都需要长期的努力和探索,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3. “5S”活动要经常教育。人的良好习惯需要培养,开展“5S”活动也要有条不紊、有秩序地进行。要教育全体员工不断地思考如何改进“5S”工作,要鼓励全体员工不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这种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基层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创造一种真正实行“5S”的现场氛围。此外,还要采用多种多样的激励形式来促进员工创建整洁文明的作业现场。

4. 遵守规定和规则。遵守规定虽然道理很浅显,但未必人人都能做到。问题的关键是缺乏遵守规定的自觉性。要教育员工凡是企业的规定就应该遵照执行,这不仅仅是“5S”的要求,也是大工业生产的基本前提。

5. “5S”活动的评价。定期对“5S”活动进行评价是确保“5S”活动持之以恒的有效措施。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5S”活动评价表,对本企业开展“5S”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价。通过评价寻找可以进行改进的方面,推动“5S”活动健康发展。

工业生产中,常可遇到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气温(35~38℃以上)伴有强辐射热,或高气温伴有高湿度(相对湿度超过80%)。在这种条件下从事的工作,称为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1.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如冶金行业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作业现场,机械制造行业的铸造、锻造作业现场,陶瓷、玻璃、建材行业的窑炉作业现场,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房等。

2. 高温高湿作业。如纺织印染行业的作业现场、深井、煤矿等。

在高温环境下劳动时,如果高温和热辐射超过一定限度,能对人体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者可发生中暑。中暑分为三级。

1. 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大量出汗、口渴、头昏、耳鸣、胸闷、心悸、恶心、全身疲乏、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如能及时离开高温环境,经休息后短时间内症状即可消失。

2. 轻症中暑。除上述先兆中暑症状外,尚有下列症候群之一,并被迫不得不停止劳动者:体温在38℃以上,有面呈潮色、皮肤灼热等现象,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情况。轻症中暑在4~5h内可恢复。

3. 重症中暑。除上述症状外,出现突然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者。

1. 企业应结合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改进工具设备,减少高温部件、产品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避免高温和热辐射对工人的影响。

2. 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

(1) 疏散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各种炉子移到车间外面(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温度很高的产品和半成品(如红钢锭、红热的铸件、锻件等),要尽快移运到室外主导风向下风侧;一些不能尽快运出车间的红热部件,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应用喷雾降温。

(2) 新建、改建和扩建时合理布局热源。对于应用穿堂风的单跨或双跨厂房,应当把热源尽可能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靠着背风面外墙处;室外空气进入车间时,尽可能先通过工人操作地带,然后再通过热源排出,同时,在设计厂房总体布置时,应将热加工车间设在夏季主导风的下风侧,对热加工车间,尽可能不设计多跨厂房;热源比较集中的三跨厂房,应当把热跨布置在中间。

3. 当各种热源表面的辐射热和对流热显著影响操作工人时,应尽量采取隔热措施。采取隔热措施后,其外表面温度不超过60℃,最好在40℃以下。

4. 高温车间的防暑降温,应当首先采用自然通风。

5. 除工艺过程的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的车间,应装设全面的机械通风,一般高温车间可利用自然通风外,还应根据温度、辐射热、气流速度的情况,在局部工作地点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等局部送风装置。

6. 高温、高湿及放散有害气体的车间,如电解、印染、缫丝车间等,应根据工艺特点,采用隔热、自然通风、机械送风及机械排风装置(隔热排雾罩等)。

7. 对于特殊高温作业场所,如高温车间的天车,应采用隔热、送风或小型空气调节器等设备(在使用空气调节器时,驾驶室内温度一般不应超过30℃,风速不应超过0.5m/s),并注意补充新鲜空气。

1. 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虚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2. 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一般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2~3L,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3~5L,但应防止暴饮。

3. 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热、坚固、热导率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他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并加强对防护服装的清洗、修补和管理工作。

1. 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在气温较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休息,尽可能白天做“凉活”,晚间做“热活”,并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2. 在暑季应根据生产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3. 高温作业车间应设工作休息室,并要求做到:

(1) 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的影响。

(2) 休息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一般以30℃以下为宜。

(3) 休息室内要求设有靠椅、饮料,如有条件可增设风扇或喷雾风扇及半身淋浴等。

低温作业是指在寒冷季节从事室外及室内无采暖的作业,或在冷藏设备的低温条件下进行的作业。

低温是一种不良气象条件,在低温环境中,机体散热加快,会使身体各系统产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可导致局部性或全身性损伤,如冻伤或冻僵,甚至造成死亡

1. 实现自动化、机械化作业,避免或减少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并控制低温作业、冷水作业的时间。

2. 穿戴防寒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3. 设采暖操作室、休息室、待工室等。

4. 冷库等低温封闭场所应设通信、报警装置。

职业危害因素可能有损从业人员的健康。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并持续一定时间,就会引发职业病

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回顾历史,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强制的政府行为。

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客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

1. 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是指工业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震动、高温、辐射或生物性等有害因素。

(1) 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可能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主要包括工业性毒物、生产性粉尘等。

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形成或应用的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见表7-1。

表7-1 生产性毒物分类及举例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包括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和混合性粉尘三类,见表7-2。

表7-2 生产性粉尘分类及举例

(2) 物理因素。不良的物理因素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职业危害。主要包括高温、低温、潮湿、气压过高或过低等异常的气象条件,噪声,振动,辐射等。

(3) 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以及在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和真菌等。

2.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制度、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程度的劳动组织有关。

(1) 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

(2) 劳动中紧张度过高。如精神过度紧张,长期固定姿势造成个别器官与系统的过度紧张、单调或较长时间的重复操作,光线不足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3) 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从业人员的生理状况不适应,生产定额过高,超负荷的加班加点,妇女经期、孕期、哺乳期安排不适宜的工作等。

(4) 不良工作体位。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的体位,如可以坐姿工作但安排站立,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设备等,如操作台与座椅的高低比例不合适等。

3.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主要指作业环境,包括生产场地的建筑结构、空气流动、通风条件以及采光、照明等,这些环境因素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

(1) 生产场所设计或安装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如厂房矮小、狭窄,门窗设计不合理等。

(2) 车间布局不合理。如噪音较大工序安排在办公、住宿区域,有毒工序同无毒工序安排在同一车间内,有毒、粉尘工序安排在低洼处等。

(3) 通风。通风条件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或缺乏必要的通风换气设备。

(4) 照明。车间照明、采光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5) 防尘、防毒、防暑降温。车间内缺乏必要的防尘、防毒、防暑降温措施,设备设施或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等。

(6) 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措施或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或配备不足,造成操作者长期处于有毒有害环境中。

职业性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有害影响。有害影响的产生及其大小,根据其强度(剂量)、人体与其接触机会及程度、从业人员个体因素、环境因素以及几种有害因素相互作用等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当有害作用不大时,人体的反应仍处于生理变化范围以内。若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作用超过一定的限度,并持续较长时间,则可能产生由轻到重的不同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将职业病分为:

1. 尘肺;

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 职业中毒;

4.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6. 职业性皮肤病;

7. 职业性眼病;

8.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9. 职业性肿瘤;

10. 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重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1. 作业环境管理

在掌握了不同的作业及在作业环境中使用的物质、机器可能给人体健康带来何种危害的知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有效的作业环境对策。

(1) 换气设备:设置换气、排气设备,并时常进行保养、检查或改进。此外,还要设置必要的排出物收集、集尘装置。

(2) 环境测定:从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开始,对作业的特性以及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发生量,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变化的情况进行测定。对那些看似不重要的环境因素也不能轻视。

(3) 采用封闭系统,探讨自动化或代替物品的使用。

(4) 建立休息室,配置卫生设施等。

2. 作业管理

作业管理是指在给定的作业环境范围内,为使作业最安全、最舒适、最高效地进行而采取的保证措施。

(1)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特别是以使作业者对与之相关的作业对象的充分认识为目的的职业卫生教育为重点。

(2) 标准化和严格遵守标准及协调性的作业,是安全、高效地从事作业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对机械的配置、清洁、整顿,有害物的表示及处理方法,作业程序,作业姿势,应当使用的器具等内容进行管理和监督。

(3) 责任者的选任及其职责权限的明确。

(4)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选用及保养管理。

3. 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是指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其进行适当处置的过程,它是以对职工健康障碍进行早期发现为主要目的的管理。

健康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① 对新入厂员工(包括因调动工作新上岗的员工)进行从事岗位工作前的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其从事该岗位工作的适宜性与否作出判断。

② 对从事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要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由于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2) 据健康检查的结果,既能观察职工群体的健康指标的变化,又可以对职工个体的健康状况逐一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健康指导和治疗。当职工被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和疗养。对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在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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