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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一、2010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积极争取,全年共安排下达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3130万元。(五)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水平。

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

一、2010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积极争取,全年共安排下达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313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0105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2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金305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455万元,税费改革中央返还财政收入用于以工代赈省配套资金2100万元),共新建、改建县乡村道路1286.92公里、桥梁45座2227.53延米、河堤97.66公里、衬砌渠道175.74公里,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8.75万亩,新增梯田面积0.15万亩;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33025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102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对我省12个市(州)52个县(市、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3995户67691名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时,在安置区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7.6万亩,衬砌渠道217.49公里、架设农电线路380.39公里、新建防洪河堤19.4公里、乡村道路449.92公里、人饮工程116处、校舍0.55万平方米、卫生所0.99万平方米、蔬菜大棚及养畜暖棚6801座、移民住宅1.4万户82.14万平方米。

经过不懈努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0万人。

(二)及时上报2011年度项目计划,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2010年,我们及早准备、提前谋划,及时向国家上报了2011年度建议计划。一是完成了201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和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申报工作;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我省相关县(市、区)上报的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规范及批复,编制并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议计划,累计申请国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6.7亿元。

(三)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扶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中关于“‘两州两市’扶贫攻坚区,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以及“把甘肃藏区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予以大力扶持,打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界限,实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享受国家扶贫资金和扶贫开发政策”和“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增加中央扶贫资金规模”等政策精神,我们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关于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大对甘肃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投入力度的请示》(甘发改赈迁﹝2010﹞1420号),力争为我省“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着力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努力加快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进度。2010年国家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共计34075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31025万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3050万元。计划下达后,我们按照国家国债项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县(市、区)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同时,在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多地吸纳项目区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实现了项目建设要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拉动贫困地区消费的总体要求。

(五)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水平。一是会同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对2002年制定的以工代赈交通、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刷成册下发市(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全省以工代赈交通、水利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二是编印了《甘肃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甘肃省生态移民办公室)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针对公示制工作中存在的公示牌不规范、公示不持久等问题,通过调研检查、委托稽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公示制度,使贫困地区群众在了解党和国家这一惠民、利民、为民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四是通过采取把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作为立项建设和施工承建以工代赈项目的必备条件的方式,切实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政策,全年共计下达劳务报酬4467万元,有效增加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现金收入。

(六)积极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在及时完成对“十一五”规划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调研,初步完成了《甘肃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十二五”规划(草案)》,立足我省实际,科学分析我省贫困地区现状、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总体发展方向,筛选谋划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发展的重点项目,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衔接,力争将规划项目全部纳入国家规划并扶持实施。我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为通过在集中连片的贫困农村大力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努力改善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条件。同时,依托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对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自然条件恶劣,难以就地脱贫致富的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大力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改善安置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彻底解决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有效提高搬迁农牧民的综合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脱贫和发展问题。

在2010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工作中还存在调查研究的力度有待加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滞后等问题。

二、2011年工作重点

2011年,我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全省扶贫开发的总目标,继续以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为主要任务,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全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扎实开展“十二五”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2010年,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甘肃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十二五”规划(草案)》进行审查和衔接,并结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甘肃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十二五”规划》既有可操作性又有超前性,能够切实指导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申报、转下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建议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国家计划的分解下达等工作,力争2011年国家安排我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规模较2010年有所增加。全年计划完成5万名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新建、改建县乡村道路1500公里,修建河堤100公里,衬砌渠道80公里,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等建设任务。

(三)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水平。一是组织人员对2009、2010年计划所列的以工代赈小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单项工程审批质量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市(州)发展改革委提高项目审批质量;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办法》要求,继续采取把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作为立项建设和施工承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切实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政策,增加贫困地区群众的现金收入。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一是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州)2010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促进资金到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督促相关市(州)、县(区)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资金报账制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录入及完善工作。

(五)全力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检验项目建设效益,2011年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严格按照竣工验收办法和规范要求,对已建设完工的以工代赈骨干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集中开展省级竣工验收工作。

(六)继续做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和项目公示制工作。一是对我省“十一五”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全力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工作,营造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继续加大对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公示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促使相关项目县(市、区)按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项目公示工作。

(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新机制。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围绕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通过深入贫困地区实地调研,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积极探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综合开发;准确定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关系,围绕按要求确定搬迁对象、依法调整土地、科学选择安置区、扩大项目和资金整合范围、加大后续产业扶持力度等几个重点环节,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后评估和经验总结,探索更加有利有效的体制、机制。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省上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全省扶贫攻坚做出应有的贡献。

(翟建军 陶正茂 梁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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