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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此外,联系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部分投资额度较大、建设任务较重的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进行稽察。通过这些措施,督促了资金的规范运行和及时到位,保证了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

一、2007年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2007年,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的扶贫目标,以加强计划与项目管理、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将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面对国家逐年递减国债以工代赈资金的不利形势,我省扎实开展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经积极争取,全年共安排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6055万元,其中安排以工代赈资金27055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3万亩,新建改建县乡公路301公里、乡村道路1240公里;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9000万元,对64个县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6.9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贫困搬迁4.8万人,生态移民1.6万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0.5万人。共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8.6万亩,衬砌渠道238公里,建人畜饮水点350处,修建河堤31公里,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406公里,架设农电线路392公里,改扩建学校2.4万平方米、卫生所0.4万平方米、村委会0.7万平方米,修建养畜暖棚和蔬菜大棚9600座,建沼气池6700座,新建住宅95万平方米等。

(二)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新思路。针对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部署对农村扶贫开发带来的机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安排,我省组织开展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主题调研。通过调查贫困地区区情、贫困人口分布、收入和生产生活以及中央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工作,并结合新形势和贫困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了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拓展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思路的政策建议,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主题座谈会上,以《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扎实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为总结建设经验、提高扶贫成效,按照《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天水市已竣工的16个交通、水利骨干项目和平凉市、庆阳市的9个交通骨干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验收,实地察看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促进了计划管理、资金拨付及规范运行、项目合同制、公示制、劳务报酬发放、建后管护等项工作。

(四)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以《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题,向省委报送了信息;为喜迎甘肃省第十一次党代会,2007年4月22日在《甘肃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移”出来的新生活——甘肃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综述》;邀请新华社记者赴白银、定西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采访,并将采访稿以国内动态清样形式上报中央领导,对易地扶贫搬迁取得的成效进行有效宣传;省电视台在甘肃新闻中多次报道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了在委内网站的宣传力度,将国家相关政策、工作动态、计划管理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

(五)严把项目单项工程审批质量关,认真开展项目审批质量的核查工作。组织交通、水利方面专家对由市(州)审批并列入全省2006年投资计划的以工代赈小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单项工程,从项目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投资概算是否准确和批复文件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对以工代赈小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单项工程审批质量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市(州),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认真开展资金到位的落实、督查工作。为进一步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大对市(州)、县(市、区)资金拨付到位督促和检查工作力度,在协同省审计厅对天水、庆阳、临夏3个市(州)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基础上,又组织财会人员对其他市(州)及县(市、区) 2005年、2006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此外,联系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部分投资额度较大、建设任务较重的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进行稽察。通过这些措施,督促了资金的规范运行和及时到位,保证了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七)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针对近年来全省从事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变动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在临夏州举办了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培训班,全省有关市(州)和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的10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培训班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及《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05〕105号),《甘肃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以工代赈工程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办法》。此外,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邀请了省财政厅和交通、水利方面的专家就报账制及交通、水利业务知识作了专题讲座,通过强化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八)不断改进完善以工代赈管理模式,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因素分配法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资金分配模式进一步完善,即依据国土面积、贫困人口、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绩效考核5项因素(国土面积占20%、贫困人口占40%、人均财政收入占10%、农民人均纯收入占10%、绩效考核占20%)测算每年分配到各县的以工代赈资金额度,同时要求骨干项目资金安排量要占到当年资金额度总量的80%以上。二是针对以工代赈国债资金逐年递减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收尾一项,开工一项”的原则,每县以工代赈骨干项目由以前年度的交通、水利项目各1个调整为1个,保证集中资金加快骨干项目的建设进度,促其尽快发挥效益。三是在与各市(州)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市(州)根据测算分配资金额度,按照1∶1上报建议计划。四是加大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力度,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共审批以工代赈骨干项目25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124项。

(九)全力做好生态移民工作,积极拓展工作职能。对石羊河流域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风沙前沿及敦煌市生活在沙漠边缘的5860人实施生态移民,对甘南州生活在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的6926名牧民结合牧民定居工程实施生态移民,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和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的启动实施。

(十)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认真办理“两会”提案。一是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结合我省扶贫资金管理现状、特性,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扶贫资金指导意见,并上报省政府。二是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对酒泉市非计划移民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反复与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县协调、沟通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酒泉市非计划移民方案和建议,并上报省政府。三是按照省政府批示精神,将武都区、文县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因地震破坏遭受损失严重的群众列入2007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搬迁范围,将泾川县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且遭受洪水灾害的群众列入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搬迁范围。四是认真办理“两会”提案,按时完成了承办提案的各项任务。

二、2008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

2008年,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和“一个加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两个提高”(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扶贫开发的总目标和全委的中心工作,继续以加强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和调查研究为重点,结合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开拓进取,求实创新,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全年计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27335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新建改建县乡公路300公里、乡村道路1200公里;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9000万元,对60个县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6.5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共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8万亩,衬砌渠道200公里,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400公里,新建住宅90万平方米等。

(二)开展“回头看”活动,择期召开现场会议。自2004年大规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来,全省已将近34万人列入搬迁对象,其中近一半人口已实施搬迁。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项社会重建工程,涉及搬迁对象确定、土地调整、政策协调等多方面问题,加之量大面宽,近两年在搬迁对象变更、土地调整、项目整合等方面出现问题较多。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全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徐守盛省长在相关文件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计划在2008年上半年召开“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全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现场会议,以市(州)为单位,交流经验、查摆问题、查找差距,全面总结近年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搬迁对象选择、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一是组织人员对2007年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了解2008年资金使用情况,促进资金到位,加快项目建设;二是了解掌握报账制执行情况,对财政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配合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推广使用工作;四是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5年、2006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甘发改代赈〔2008〕70号)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核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以市(州)为单位抓紧进行整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予以处罚。

(四)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质量。继续组织人员对列入2007年计划的以工代赈小型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单项工程审批质量进行核查,进一步督促市(州)发展改革委提高项目审批质量。

(五)全面推行项目合同管理制。2008年继续在新开工项目中推行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与乡镇、行业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合同的以工代赈项目合同管理制。强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管理与协调、乡镇(村社)负责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行业部门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及质量监督检验、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并按要求支付劳务报酬的职责。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要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对合同管理制推行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反映,我委将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在全省规范运行。

(六)全力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近几年建设的以工代赈骨干项目和2004-2006年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业已建成,但竣工验收工作比较滞后,为此,2008年要集中精力和时间,按照竣工验收规范要求,全力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限上项目初验和限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计划和资金已经全部下达的项目,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组织验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项目管护新机制,做好建后管护和移民后续扶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围绕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研究落实劳务报酬的办法和措施。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成效进行后评估,做好经验总结,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八)做好以工代赈计划编报系统和交通水利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对2002年编制的以工代赈计划编报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会同交通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对2002年制定的以工代赈交通、水利工程技术费用标准予以修订完善。

(九)做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和项目公示制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继续做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项目公示制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使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在充分了解党和国家这一惠民、利民、为民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到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中来。

(贾永安 杨 澍 陈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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