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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科技发展研究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十四章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科技发展研究一、现状与形势(一)国内外发展形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灵芝亦是浙江省特色中药材,以灵芝为原料的相关产品畅销国内外。

第二十四章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科技发展研究

一、现状与形势

(一)国内外发展形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药作为天然植物药的代表,在世界范围内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市场需求逐年增加,具有良好的行业成长性。中药产业已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产业之一,也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一个战略性产业。2009年9月2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第一批目录共收载307个,其中中成药102个,实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大大拓展了中药的发展空间,有效提升了中药产业在我国医疗体系中的地位。从发展趋势上看,中药的国际化之路也将越来越宽,完全可能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化产业之一,必将成为21世纪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重要优势产业,前景十分广阔。

(二)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现状

1.浙江省中药产业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浙江省中药资源丰富,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历史悠久,浙贝母、元胡、白术、菊花、玄参、杭白菊、麦冬、温郁金等“浙八味”及灵芝、山茱萸、厚朴等道地药材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优势明显。其中,浙贝母、元胡、白术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杭白菊占全国总量的近70%,厚朴、玄参占全国总量的1/3,铁皮石斛占全国总产量的90%。2008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44.91万亩,产值18.34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32.8%和118.9%,占农业产值比重的2.2%;中药材出口额3259.78万美元,比2002年增长158%。

国内许多知名中药生产企业,如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等纷纷在浙江省药材主产地建立了规范化种植基地,有效提高了浙江省中药材基地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水平。全省已有薏苡、山茱萸、铁皮石斛3个药材基地率先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A P认证。自2005年浙江省农业厅正式启动中药材新品种认定工作以来,已有14个中药材新品种通过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认定,有3个中药材新品种通过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浙江省中药饮片加工、提取物和保健食品行业近年来发展也很快。中药饮片加工企业70余家,产值约7亿元。规模以上从事提取物生产的企业7家,2009年提取物销售额约7亿元。保健食品的加工更是发展迅速,全省仅铁皮石斛类保健食品的年销售规模近10亿元,拉动相关产业产值十几亿元。灵芝亦是浙江省特色中药材,以灵芝为原料的相关产品畅销国内外。

2.中药材产业已列入浙江省10大农业主导产业。浙江省中药材种植区域相对集中,主要集中于自然环境条件优越的山区和半山区,往往也是欠发达地区,如磐安县有近10万人从事中药材生产,种植面积稳定在8~10万亩,中药材收入占农业收入的40%。中药材产业既是浙江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又是浙江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为了加快本省中药材产业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将中药材作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纳入区域布局规划,并列入浙江省农业的10大主导产业之一,从整体上规划和指导中药材生产,以加快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3.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有新的突破。2005年浙江省正式启动了中药材新品种认定工作,在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的支持下,在相关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的积极努力下,新品种选育工作进展明显加快。2005—2009年有17个中药材新品种通过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审)定委员会认(审)定,结束了浙江省中药材生产没有新品种的历史,大大提高了中药材的品种水平、良种覆盖率和生产效率,为实现中药材生产的优质、稳产、高产提供了坚实基础。

为了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提高中药材良种覆盖率和商品化供种水平,基本建成了浙江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初步建立了集良种保存、繁育、示范和推广应用为一体的产业化示范体系,显著提高了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繁育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初步建成了浙江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国内唯一以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大盘山管理局。对区内的物种进行了普查,明确了区内的物种总数及可供药用的物种总数。

浙产重要药材种质资源圃和“浙八味”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建设已正式启动。浙产重要药材种质资源圃位于淳安县枫树岭镇,总面积100亩,种质资源圃内立地条件丰富,到2009年底种质资源圃内保存的浙产重要药材种质资源5000份以上。“浙八味”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位于磐安县尚湖镇,到2009年底种质资源圃内保存的种质资源在2000份以上。

为了进一步理清浙江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现状,明确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利于更好地开展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开展了全省首批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在各县市区的大力配合下,普查涉及药用植物资源300多种,其中列入2005版药典的重点药材190种,发现扁枝玉桔、槲寄生等新药用植物资源7种和三叶青、金线莲等珍稀药用植物10余种,完成了97种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实地考察信息、特征特性信息的登记工作,为进一步系统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奠定了较好基础。对浙产重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控制规范进行了研究,设计了种质资源描述规范简表,规定了各种种质资源的描述符及其分级标准,制订了种质资源共性与特性描述标准,建立了种质资源标准化评价体系。基本完成了重要种质资源的共性信息录入,并在浙江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网(http://zj.zjseed.cn)正式发布,初步实现了种质资源的有偿共享和交换共享。

4.规范化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在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和国家相关项目的支持下,对浙贝母、元胡、白术、薏苡、铁皮石斛、山茱萸等10余种药材开展了规范化种植研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上述中药材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建立相应的示范基地,极大地推动了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指导企业建立薏苡、山茱萸、铁皮石斛GA P基地1.2万亩。

5.地方标准制订步伐明显加快。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药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浙江省中药农业标准化步伐,2009年成立了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材专业委员会,有效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近五年来制订了《无公害中药材:延胡索》、《无公害中药材:温郁金》等20个浙江省中药材省级地方标准。“桐乡杭白菊”、“天台乌药”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磐安中药材”(诸源牌、科信牌)的白术、元胡、浙贝母、玄参、白芍、天麻、桔梗等7个品种和鄞州区的“樟村浙贝”、“天目山铁皮石斛”,及“龙泉灵芝”、瑞安“温郁金”获得国家原产地标记产品注册证书,近期,“新昌白术”、“东阳元胡”等产品也在积极申报保护工作。

6.产品创新有新的起色。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以浙产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产品创制,研制的“复方紫贻贝胶囊”、“复方铁皮石斛胶囊”、“灵芝破壁孢子粉”、“化纤丹胶囊”、“红曲胶囊”、“刺五加绞股蓝口服液”、“景天太子参胶囊”等一批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产保健食品证书。国家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数据显示,全国以铁皮石斛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30家,产品有40多种;而浙江省铁皮石斛生产企业达20家,产品有30多种。2010年1—3月,全省有规模以上的保健食品制造企业52家,占全国同行业的10%,数量居全国第2位;实现总产值7.35亿元,居全国同行业第4位。

中药提取物发展也很快,宁波绿之健药业公司、湖州恩贝希生物原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银杏叶、千层塔等20余种提取物,宁波绿之健公司出口额名列全国提取物出口企业前三位。

7.科技成果水平显著提高。取得了一批创新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水平显著提高,“新鲜益母草制剂的研究”、“浙八味良种选育及规范化基地建设与示范”、“厚朴、雷公藤、肿节风3种重要木本药材品种选育与资源培育”等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发明专利20余项,发表科技论文100余篇,出版书籍10余册。

8.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2008年正式成立了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药材被列入种植业分中心,明确了本领域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计划,落实了推广应用责任,制订了推广应用计划的考核机制,有效推进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中药材产业升级。在磐安、鄞州区、桐乡、东阳等主产区建立了“浙八味”规范化示范基地3万余亩。在新昌、兰溪、淳安等地建立了雷公藤、石蒜、千层塔等重要药源植物示范基地5000余亩。已建立特色优势中药材生产基地21万余亩,年产值达7.6亿元。这对推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建设新农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9.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十一五”期间通过整合浙江省现有中药材产业科技资源,筹建了省中药材科技创新团队、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国家级科技特派员中药材创业链,其中国家级科技特派员中药材创业链已获得科技部的立项批复,成立了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材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分中心—中药材专业委员会、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委员会—中药材专业委员会,初步形成了国内同领域具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

(三)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

1.新品种创制能力不强。与农作物相比,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工作起步较晚,科技力量和研究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从育成的新品种来看,在新品种的品种水平、新品种创制能力等方面与农业新品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与新品种相配套的规范化栽培技术、良种繁育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还不十分健全,致使新品种的遗传潜力和优良特性还未充分显现,后备品种选育工作推进力度不强。导致一些地方在生产上还以地方品种和农家品种为主,品种混杂较为严重,致使同一批药材的质量参差不齐。

2.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有待加强。不少重要中药材还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规范化种植研究和制订符合GA P要求的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致使不同农户、不同生产基地、不同地区生产的中药材质量差异较大,产品质量不稳。中药材种植中滥用化肥、滥施农药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和硫超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中药材质量。

3.药材加工技术相对落后。中药材加工工艺落后,成本高、劳动强度大、品质不稳,药材初加工以农户分散进行为主,规模化加工企业少,药材硫黄熏蒸、水分超标等现象较为严重,卫生指标和质量指标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炮制工艺存在不统一、加工方式不规范等问题,与自动化、智能化加工的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4.中药材为原料的新产品创制相对滞后。中药材大多停留在初级农产品的阶段,产品附加值低,精深加工少,产业链较短,如果遇到市场价格过低、销路不畅的年份,就会“药贱伤农”,既影响农民增收,又会挫伤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浙江省饮片加工、保健品和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较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生产技术水平较低。

5.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缺乏健全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体系,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及新品种推广和新技术推广“最后一道坎”的问题较为突出,使许多中药材最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效率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种植户还以传统地方品种和传统种植技术应用为主,严重影响农民中药材种植的经济效益和药材产品质量。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转变中药材产业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实现中药材“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为核心,以培育龙头企业和建设中药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以提升中药材品质为着力点,以提高中药材生产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提升浙产药材种植技术水平和新产品创制能力,打造浙产药材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成以省中药材科技创新团队、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国家级科技特派员中药材创业链等为载体的国内同类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形成集产学研一体化的中药材科技产业体系,促进中药材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大幅提升中药材产业技术水平,中药研究、加工、生产的装备条件和基础设施显著提高,使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至2015年中药材及相关产业产值达200亿元。

具体目标:

1.建成国内同类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型企业5家,企业研发中心10家,申请发明专利50项,培养研究生300名,培养各类骨干人才100名。

2.收集药材种质资源300种5000份,建立种质资源圃300亩。育成中药材新品种10个,制订种子种苗标准5个,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全省主要药材的良种覆盖率从目前的50%提高到65%,完成20种主要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建立新标准10个,建设“浙八味”等浙产特色药材的规范化核心示范基地1万亩,辐射带动20万亩,提高中药材种植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3.创建10个名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培育3个中药材初加工和饮片加工一体化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促进当地劳动力转移。研发以灵芝、杭白菊等浙产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产品20个,获得功能食品批文30个,建立符合GM P要求的保健食品示范生产线10条。

4.培育产值在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0家,形成5个中药材产业带和特色优势明显的中药材产业10强县(市),到2015年中药材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三、发展重点与主要内容

针对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围绕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中药材精深加工新产品创制和装备创制及中试、产业集群创新和特色产业带建设,主动设计关键和共性技术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开展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多学科产学研联合攻关,着力开展新品种创制、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带动作用强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在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县(市、区)示范、推广应用,在促进中药材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有效带动当地农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民致富。通过成果的转化,逐步形成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的战略联盟,促进浙江省中药材产业的品种更新、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

(一)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1.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研究

(1)种质资源圃建设。在现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着力推进大盘山(药用植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浙产重要药材种质资源圃、“浙八味”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义乌丹溪药博园建设,收集保存种质资源13000份以上。

(2)种质资源普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全省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三类资源的普查工作:一是浙江省有分布且被2010版药典收载的300种重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二是未被2010版药典收载但具有较好开发前景的40种特色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三是30种一般药用植物种质资源。

(3)种质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在广泛收集资源的基础上,对浙产重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控制规范进行研究,设计种质资源描述规范简表,规定各种种质资源的描述符及其分级标准,制订种质资源共性与特性描述标准,建立种质资源标准化评价体系和浙江省药用植物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4)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中药材种质保育策略研究、重要中药材种质快繁与保存技术研究、重要中药材种质多样性研究与种质标签构建、特殊种质离体保存共性技术研究与基因库构建等中药材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为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优势特色新品种的选育及中试

(1)中药材高效育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新品种创制。运用现代育种技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浙八味”、石斛、灵芝等浙产重要药材高效育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生态适应性评价,结合有效成分含量消长规律、产量性状、抗病虫特性、抗逆性等关键性状与生物学特性分析,筛选出生态适应强、高产、优质、多抗的育种材料。按照《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浙农政发〔2009〕4号和《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以及品种试验的基本程序,创制一批综合性状优良的新品种。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特别是对有效成分基本明确和不太明确的药材,要引入药效评价的方法,如药材生物测定技术等有效性、安全性试验,检定新品系、新品种(药材)的有效性、安全性,为新品种的科学合理评价提供客观指标和技术依据。

(2)启动快速繁育技术、种子种苗质量控制等基础研究。探明药材的繁殖特性,建立快繁技术体系,重点加强浙贝母、元胡、石蒜等繁殖较低的中药材的繁育技术研究,探明繁殖特性,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展快速繁育技术研究,建立高效的繁育技术体系,改变因繁殖率较低而影响新品种推广应用的局面,开展种子种苗质量与产量、成分的相关性研究,研究制订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建立良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和良种繁育制度,繁育新品种种子和种苗,扩大新品种群体,为生产提供优质良种。

(3)种子产业化开发技术研究。运用种子丸化技术等现代种子加工技术,开展中药材种子产业提升技术研究,提高种子的商品化率,为生产提供优质中药材种子。以企业为主体开拓中药材种子产业,改变目前农民自繁自留中药材种子的不合理现状。

(4)育成品种的示范和推广应用。研究制订中药材新品种推广应用计划,逐步建立推广应用体系,着力开展技术培训,采用现场技术指导和集中授课培训等形式,提高基层科技人员和药农的技术水平,打造新品种推广和新技术推广“直通车”,有效解决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和新品种及新技术推广“最后一道坎”问题,逐步实现中药材新品种产业化过程中产业链的上下游无缝衔接。

3.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及中试

(1)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关键技术研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开展“浙八味”、金银花、栀子、铁皮石斛、灵芝、薏苡、益母草、雷公藤、石蒜等浙产重要中药材、地方特色中药材和菌类药材的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研究,开展低毒高效的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和主要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降低中药材农药残留,减少农药的面源污染;开展连作障碍因子和防治策略研究;开展下种量、密度、施肥等种植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中药材采收加工技术研究,明确最佳采收年限、采收季节和采收方法。将上述技术综合集成,建立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并在产区开展示范研究和推广应用,为中药材生产提供高效、安全的规范化生产技术。

(2)中药材种植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研究制订中药材种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计划,紧紧依靠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种植业分中心特别是中药材专业组的技术网络,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应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新技术。

(3)中药材病虫害防治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集成浙产主要药材的病虫害无公害防治技术,建立高效低毒综合防治方案,通过农民信箱和科技信箱等现代传播媒体,及时发布主要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信息和无公害防治技术,同时在重点产区建立示范基地,逐步建立点面结合的立体化推广应用体系。

(4)示范基地和推广应用基地建设。在5大优势产业带和10强市(县)建立规范化栽培技术示范基地15个和推广应用基地20个,示范和推广应用面积分别为1万亩和20万亩。

(二)中药材精深加工、新产品创制和装备创制及中试

(1)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饮片加工技术研究。根据中医药理论和药物性质,以及临床和制药企业生产的需要,进行中药材的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开展中药材直接在产地加工成饮片的加工技术研究、传统中药材加工方法的改良与设备升级、新型中药饮片的研发。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加工企业开展中药材初加工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

(2)中药材新产品创制与中试。重点开展中药保健品的研发、功能性成分提取及应用技术研究,为提高中药材附加值、延长中药材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

栀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关键技术的研究与产品研制及产业化。应用大孔树脂分离技术,分离纯化栀子黄色素、栀子苷,优化生产工艺,建立中试生产线。

绿豆为主要成分的促排铅保健食品的研制及产业化。以绿豆为主,辅以薏苡仁等药材,通过有效成分分离、纯化、促排铅功能评价试验、安全性评价试验、质量控制试验和稳定性试验,研制具排铅功能的保健食品。

灵芝功能产品的品质提升、新产品中试及产业基地的建设。开展灵芝功能成分高效提取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提升灵芝功能产品的质量,建立质量控制方法,形成大规模生产。研究灵芝功效成分的分离纯化技术,创制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睡眠等功效的功能食品,完成产品中试。

菊花抗氧化物质提取分离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开展杭白菊抗氧化功能成分的高效提取、分离纯化,研制具抗氧化功效的功能食品,获得国家功能食品的批文,实现产业化生产。

白术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的研制。以浙产白术为原料,经成分提取分离,缓解疲劳功能试验、安全性评价试验、质量标准制定和稳定性试验,研制缓解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

辅助降血脂保健食品“心福牌复方紫贻贝胶囊”产业化。复方紫贻贝胶囊以紫贻贝、荷叶等为主要原料,经匀浆、提取等工艺研制成辅助降血脂功能食品,建成符合GM P标准的产业化示范生产线,逐步实现产业化生产。

(3)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的示范和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产地加工新技术,特别是生鲜加工技术,提高加工效率和药材质量,引导企业到产地建立加工企业,降低因药材产地初加工和药材饮片加工的二次加工引起的能耗、人工等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药材有效成分含量,提高药材的成品率。

(4)中药材精深加工技术和新产品的示范及产业化。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产学研结合,集成现有中药材精深加工技术,强化应用研究和示范研究,形成较为成熟的精深加工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中药材精深加工技术的产业化,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在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新产品的中试和示范,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市场提供新一代产品。

(三)产业集群创新和特色产业带建设

1.培育产业集群。创新型农业科技企业培育。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体制创新,“十二五”期间着力将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勿忘农集团浙江中信药用植物种业有限公司、浙江森宇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培育为创新型农业科技企业,为全省的中药材规范化栽培、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种选育推广、中药材精深加工和产品的研发及其产业化提供示范。做大一批企业。培育亿元企业10家,5000万元企业20家,1000万元企业100家,500万元中药材生产专业合作社200家。打造5大优势产业带。浙北产区主要是杭白菊、银杏叶、栝楼,浙东产区主要是浙贝母、麦冬、海洋药物,浙中产区主要是白芍、白术、浙贝母、元胡、玄参、铁皮石斛,浙西产区主要是山茱萸、西红花、栀子、杜仲,浙南产区主要是厚朴、温郁金、温山药、薏苡、金银花、红豆杉、灵芝、铁皮石斛。培育10强市(县)。重点培育磐安、东阳、新昌、桐乡、淳安、天台、景宁、瑞安、鄞州、武义等市(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中药材,推广应用“浙八味”、铁皮石斛、薏苡、金银花、天麻、无患子、栀子等规范化栽培技术和产地加工新技术,通过示范基地和推广应用基地建设,形成主栽品种突出、主导产业明显的区域特色中药材产业区。

2.企业创新型人才培养与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和手段,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重点培养中药材研究领域的优秀创新研究人才、高级工程技术人才,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3.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在整合已有仪器设备的基础上,确定亟须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完成仪器设备选型、购置、调试和投入运行等工作。完成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中药材种质创新与遗传改良实验室、中药材快速繁育实验室、中药材质量评价实验室、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中药材加工中试车间、中药材质量安全检测室、功能食品研究等实验室的建设与改造。重点突破一批影响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强化技术推广与服务,有效提高科技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

4.市场和物流。加快“浙八味”特产市场(磐安中国药材城)建设。要充分发挥良好的中药材市场基础和地产药材优势,加大投入,完善功能,提高档次,建设一个高规格、高档次的现代化市场,使“浙八味”特产市场成为全省中药材交易的龙头和浙产药材集散中心,带动全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更多经营户入场经营,加快市场繁荣,逐步使磐安药材市场成为全国重要的中药材集散中心,争取列入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

5.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充分依靠现有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催化剂作用,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长效发展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以抓创办利益共同体、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和产业科技服务组织为重点,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建设步伐。

6.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种植业分中心特别是中药材专业组的技术网络,不断充实技术力量,完善相关制度,打造一个层次清晰、职责明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中药材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7.推进产业化服务组织和信息建设。扶持发展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中药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其带动能力,促进中药材规模化生产经营。扶持建立若干个省级中药材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开展“浙江省道地优质药材种植基地”评选及授牌活动,加强对浙产道地中药材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注册商标的申报保护工作,加强中药材行业规范和自律,积极创建浙产中药材品牌,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完善“浙江中药材信息网”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各主产区、市场建立定点、定期信息收集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防止中药材生产大起大落。创办服务浙江简报1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源头创新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以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和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为核心的源头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科技创新链,提高中药材产业技术源头创新能力。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重点实验室,提高源头创新能力。以高校和研究院所为主体,企业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和手段,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造就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构建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新型创新主体建设

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企业家利用创新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以兼职或离岗等形式,走出来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建设由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区域创新中心,把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成公共研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公共科技信息平台,为区域自主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研究所、研究院等,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通过扶持和培育,逐步把规模企业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培育成高新技术企业。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初步形成人才价值实现机制和人才梯队培养体系。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浙江省有关人才激励政策,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带技术到企业参与管理和任研发中心主任,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要素参与利益分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围绕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培养创新创业的拔尖人才,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

(四)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种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继续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增加自身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投入的主体。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和回报机制,大幅度提高全社会投入中药材科技产业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管理

成立省、市、县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本地区产业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及研究项目的咨询和论证,决定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项目成果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对进展较慢的项目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实行产业集群所在县市领导责任制,负责区域内的相关工作的落实、检查、协调和监督。建立省市县会商制度,在充分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开展重大项目的主动设计工作。建立工作交流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工作交流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执笔人:杨苏蓓、王志安、斯金平、陶正明、何伯伟、陆中华、吕有根、潘心禾、李明焱、俞巧仙

审改:张咸益、叶祥发 打印:戴丹丽 校对:郑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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