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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发展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发展一、简要回顾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曾长期处于压抑萎缩状态,市场机制作用程度十分微弱,作用范围非常狭窄。经济改革以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传统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为先导,继而以城市工商业体制改革为重点,在开拓城乡互为供求的关系中,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初步发展。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发展

一、简要回顾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曾长期处于压抑萎缩状态,市场机制作用程度十分微弱,作用范围非常狭窄。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除消费品市场和零星的乡村集市交易以外,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基本上不复存在。尽管在城乡之间,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还存在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部分日用工业品等项产品的交换,人们也沿用“城乡市场”来表达这些交换关系,但由于农产品(特别是粮、棉、油料)的统购统销、农用生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按计划价格统一组织分配,这些交换已基本失去了市场交换的本来意义。即使是保留下来的消费品市场,也是残缺不全的。大部分消费品特别是粮、棉、油、糖、肉、蛋、布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多是按指令性计划生产,由行政化的商业部门凭票证定量、定价统一组织供应;形成消费需求和社会购买力的职工工资也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机制很难起到调节作用,消费者很少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因此,在传统计划经济运行的包围中,消费品市场不可能孤立地存在,通常所说的消费品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实物化的行政分配工具。

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也就是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的过程。经济改革以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传统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为先导,继而以城市工商业体制改革为重点,在开拓城乡互为供求的关系中,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初步发展。“守住一块求稳,放开一块求活”,“稳活兼顾,双轨过渡”,是改革以来培育市场、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和程度的基本思路。沿着稳活兼顾、调放结合的思路,中国在计划、价格、物资、商业、外贸、劳动工资、财政金融和所有制等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而促进了市场的初步发育,主要标志是:

1.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经过调放结合的初步改革,已经部分地具备了市场竞争性和灵活性。市场价格机制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领域已经开始发挥调节作用。在稳定经济、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前提下,深化价格改革已成为培育市场体系,进行各项改革的关键之一。

2.消费品市场已经发展到相对较高的程度。市场主体结构已初步实现由单一国营经济向多种经济成分的转变;经过新的组合,横向性企业集团正在成长;竞争性、开放性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价格机制开始发挥比较灵活的调节作用;消费品市场依照其固有的波及效应,对居民收入、支出、储蓄,对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开始发生越加强烈的影响;供给短缺的状况有所改观,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自主选择以及市场交易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家调控下的市场运行机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有所成长;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以大的商品集散地为枢纽的流通网络相继出现,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交易额连续大幅度增长。此外,满足国内外民众特殊消费需要的旅游服务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

3.生产要素市场获得程度不同的发育。其中,经过削减指令性统配物资的种类和比重,生产资料市场购销的范围不断扩大,价格机制调节供求和资源配置的能力增强,以自主贸易为主要特征的各种交易中心大量涌现,计划内外两套交换配置体制已呈现双轨并行态势。

资金市场虽然起步稍晚,发展还不平衡,但以资金拆借、票据承兑贴现、短期证券交易为主要内容的短期资金市场成长较快。此外,股票买卖、债券认购转让和以银行交易所为媒介的长期资金市场开始萌芽。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制度的建立,使银行信贷开始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发挥调节功能。资金市场的发育促进了资金融通和有效配置,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企业资金、社会集资、引进外资,大大增强了我国生产建设和经济改革的总财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大幅度增长。

随着劳动就业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市场发育取得了重要进展,并越加显示了它对于企业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和培育市场体系的重大意义。新增就业人员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并促进了现有在业人员劳动制度的改革;政府公职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普遍实行了考评和聘任制;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的建立为缓解就业压力,向社会输送合格人员提供了新的渠道;大学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实行自主双向选择,收到一定成效,显示了生命力;工人交流中心和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促进了多层次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竞争机制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始作用于或影响到工资分配这一敏感领域,平均主义分配体制有所突破;乡镇企业用工制度日益多样化,工资档次逐步拉开,再就业领域得到开辟,家庭服务业迅速发展,劳务出口创汇增长较快;社会化、多样化的职工福利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城乡涌现。所有这些变化,都为市场调节提供了条件,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生长点,从而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与此同时,旅游服务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企业兼并和产权转让等要素市场也合乎逻辑地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4.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开始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近十多年里,为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中国对涉外经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加强了国内外市场的经济联系。例如,扩大地方政府的外贸管理权和企业经营权,开辟多种外贸渠道(但是也带来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多头对外、过度分散、集中不足的新问题);加强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密切产销关系,扩大出口商品的生产基地;利用沿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积极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大规模引进外资,发展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等。这些积极的政策措施在贸易、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促进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带动了国内市场的成长。

总起来看,中国市场初步发育的轨迹具有这样一些特点:(1)发育启动点在农村。农村经济逐步纳入商品化轨道,商品率不断提高,增加了对城市农副产品的供给;农民收入和市场购买力的迅速提高,扩大了对城市工业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需求,刺激了中国工商业的迅速发展,牵动了城市工业体制的变革,城乡市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实现了对接。(2)市场以农产品—工业品—生产要素的序列,从浅层向纵深发展,并迅速形成了诸市场的共生关系,市场的深层构造、配套发育的问题迅速提上议事日程。(3)发达地区的市场因素呈双向扩张。从沿海农工商业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渗透,同时以外向型经济战略与国际市场挂钩。(4)市场发育表现为原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松动的结果,从对计划直接控制的游离,到与之并存。

在十余年间所发生的这些巨大变化,对繁荣城乡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中国市场体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点。同时也说明,建立市场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是能够从经济体制模式转换中发展起来的;市场发育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深厚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个期间的市场发育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社会各个方面也还不能适应市场发育所带来的急剧变化,改革与发展战略中的某些决策失误也时常干扰市场发育的正常进程;特别是许多过去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不曾经历过的前进中的问题,以及市场初步发育中所不可避免的缺陷和矛盾等,都有表面化、尖锐化趋向。正视和分析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是进一步探索中国市场模式,寻求有效对策的当务之急。

二、中国市场体系发育显露出的主要问题

应当承认,中国市场经过改革初期的较快发育阶段以后,随即进入了缓慢发展和徘徊时期。出现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是1985~1988年中国发生了连续的通货膨胀,经济过热。深层原因是体制转换中的双重体制自身的矛盾。在这种场合,市场作为新体制的因素虽有继续成长的客观要求,但同时又受到旧体制因素的强烈干扰。正是在这期间,市场发育中存在的问题表面化了。

目前经济双轨运行下的市场(含各子市场)在总体上还只表现为游离于原有计划体制控制的“计划外市场”,计划与市场之间只存在外在的、形式上的联系。作为“计划外现象”的有待完善的市场运行,同尚待变革的产品化的计划内的运行,事实上处于对立和冲突之中。运行规则的不同及其相互干扰,使得:(1)市场调节一轨的经济运行受到原有计划方式的干扰,正常的市场自由度被种种附加条件所扭曲。(2)原有计划内一轨的经济运行受到被扭曲了的市场的侵袭,直接控制的效力锐减。于是,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透明度迅速降低,整体功能严重削弱,不可比、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并很快陷入了计划排斥市场、市场冲击计划的僵局,宏观调控和运行机制转换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在这种场合,除了计划体制改革受阻以外,仅从各分类市场及总体市场发育状态观察,存在如下突出的问题:

1.市场导向失真乏力。在双轨僵局、市场发育延缓甚至停滞的情况下,经济当事人(企业、职工、消费者)面临的并不是单一、健全的市场导向,而是来自计划内外相互干扰的双重导向。表现最突出的是企业行为。面对规则不同的两套资源配置,产品交换和收入分配体系,同一企业势必采取两种不同的对策和不对称的经济行为。在要素投入方面,企业热衷于争夺平价物资和低息贷款;在产品销售方面力求游离于国家计划,寻求比国家计划价格更为有利的销售条件;在收入分配方面,企业往往寄希望于政府的裁决、协调,与市场大多只有形式上的联系,只接受有利于自己的市场导向,而拒绝承担或逃避不利于自己的市场风险,既留恋“大锅饭”体制下的稳定收入,又羡慕市场调节带来的额外收益,脚踩两只船,负盈不负亏。总起来看,市场对绝大多数企业的导向作用是不完整、不对称和不准确的,因而是十分有限的。

2.市场参数僵滞脱节。市场导向失真乏力与市场参数僵化脱节有很大关系。在常态市场中,成本、价格、工资、利率、税率、汇率等市场参数具备紧密的联动关系和完整的反馈回路,充分体现着市场运行的自平衡、自组织功能。在我国,由于机制转换停滞,致使产品价格之间、产品价格与成本之间、产品价格与各类生产要素价格之间,无论是形成机制还是比例关系,都处于彼此矛盾、互相脱节的僵滞状态。各种“倒挂”和补贴比比皆是。而无规则、应急性的政府干预,政府补贴和税率体系紊乱又不断造成参数体系的重复扭曲,与参数体系的配套性要求越加背离,引发更多的错误导向。当前,畸形市场中的突出表现,一是在产品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的同时,不合理的比价关系在远离均衡点上复归;二是价格—工资机制转换停滞,工资成本与物价水平的矛盾互相强化,轮番上涨的势头缺乏约束缓解机制;三是行政界定的负利率,鼓励投资膨胀和消费需求膨胀,供给短缺依然是全局性的问题。

3.市场体系极不健全。市场参数僵滞脱节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市场体系极不健全。主要表现:(1)各类市场的发育很不平衡。有的市场发育相对高些,如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市场;有的市场发育相对低些,如生产资料市场;还有的尚处于探索、萌芽阶段,如资金、劳动力市场。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了市场参数调节功能的互不衔接和强度差异,产品和要素等资源的流动无法对称。(2)同类市场的发育很不平衡。例如,同一产品在中国的不同地区,价格会有完全不同的形成机理和调节功能,非经济价差悬殊,产供销行为主体各行其是,缺少统一的规则,超经济因素的干扰、阻隔过于强烈。这同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直接关系。(3)市场的高度行政化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占有大量稀缺资源的技术优势,但由于活力不足,凭借行政保护,形成低效益状态下的行政高度垄断;与之对立的另一极,是部分中小企业和大量乡镇企业盲目发展,规模经济不足,在低水平状态下过度竞争。市场的高度垄断和过度竞争的并存及其引发的各种矛盾,造成了资源的双重浪费。

4.市场主体身份不明。中国的企业历来富于浓厚的行政化、等级化色彩。独立性少,依附性大,额外负担重,超经济职能多,等级界定与等级分配极为严格。改革以来,市场竞争基本上是在原有身份和行为规范格局中展开的,多种所有制成分的经济主体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行为准则,竞争当事人各具超经济背景,远非同一起跑线上的市场主体。在这种场合,企业要想涉足于市场,通常要寻找有超经济实力的机构当后台(俗称“挂靠”);不仅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政企分离步履艰难,而且不断出现经营性企业行政化的势头,一些已经从行政机体中分离出来的和改革以来新开业的企业,又重新向政府部门复归,自愿依附于行政机构;原有的“官商”尚存,过去与商业不相干、本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人员,又凭借手中权力参与商业营利活动,牟取暴利。在这种行政化、等级化影响下,近年来普遍实行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很难具有竞争性。承包条件的差异,市场环境的多变,使企业对市场望而却步,“两只眼睛”再度转向政府。而市场主体身份不明,自我约束能力、竞争能力弱化,已成为市场深层构造的最大难点。

5.市场资源配置失当。在双轨体制下,许多企业还只是边际产量与市场价格有关,所以,即使对市场价格反应程度提高,对其总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仍然是有限的。于是,在原有计划体制及其弊端依旧存在的条件下,市场供给结构适应需求结构的程度及应变能力还很低下。而供给跟踪不紧和结构性失调表现为长线产品积压和部分产品短缺,导致社会有效产品的供给总量不足、市场长期趋紧的倾斜状态。国内市场的长期偏紧,增加了从国外进口短线产品的冲动和对外支付的压力,形成外贸的不对称。在这种持续的卖方市场状态下:(1)市场很难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因为卖主处于谈判的支配地位,价格的形成总是有利于卖主,从而继续鼓励卖主生产对他有利的产品。在倾斜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往往被硬化为持续有利于卖者的逆调节机制,而无法起到平衡器的作用,资金、物资和劳动力等资源常常沿着与优化组合相反的方向流动和配置。(2)实物化倾向严重。持续的短缺和物价上涨导致经济运行从货币化向实物化蜕变。稀缺物资成了最硬的通货,而货币在贬值的同时,退居商品交换的“二线”,依附于以物易物的“实物链”。短缺越是加剧,加入多边实物串换链的产品也就越多,链条也就越长。实行治理整顿以来,市场首先在浅层次上出现疲软,而在总体上特别是在基础材料方面,短缺状态依然如故。更值得研究的是,局部性市场疲软,并未带来市场发育和机制转换的新转机。在需求拉动有所减弱的同时,成本推进的势头仍很强劲,从而使市场价格回落的余地十分狭小,通货膨胀的潜在威胁依旧很大。

6.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在市场导向失真、市场参数脱节、市场主体行为无规范、市场资源短缺的场合,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严重混乱。主要表现是,在缺乏市场一致性的评价标准的条件下,不同背景(不同身份或不同来历)的企业或公司各行其是,并不顾及市场交易规则,甚至不顾及起码的信誉,对市场份额展开最大限度的无规则拼抢,直至出现“循环倒卖”、“循环加价”。无规则竞争主要发生在生产企业之间以及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竞争的目标在短缺加剧的场合主要是原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在市场疲软的场合主要是市场销售率。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短线物资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设法弄到手;原材料、燃料价格上涨的损失必须及时转嫁出去。转嫁方式一是高进高出,甚至低进高出,向后续产品直至消费品成本挤压;二是扩大自销,向物资、商业企业的市场份额挤压,争夺流通利润。近几年的一个突出表现是,生产企业片面强调生产经营型,而经营的内容主要是自销,自销的又主要是强化其卖者地位的短线产品。物资商业企业的对策则是借助政府干预,限制生产企业的市场扩张,力求保住原属自己的市场份额。这几年关于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谁是流通的“主渠道”,以及产销合一为主还是产销分离为主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反复提出的。由于各类企业,各种商业性、非商业性机构拥挤在一条狭窄道路上,使得抢手货更加抢手,倒买倒卖、囤积居奇、发涨价财的现象日益盛行。而当治理整顿、实行双紧方针以后,市场状态发生急剧变化,过去以物易物的“实物链”由于支付困难,迅速转化为“拖欠链”。普遍出现的销售难的状况,反映了中国企业只适应“热环境”、“胀环境”,而不适应竞争性的冷环境的缺陷。市场流通秩序的紊乱,使产供销关系极不稳定,产需衔接度下降,或者是供给短缺被人为加剧,或者是市场疲软在资金拖欠中层层放大。市场交易方式在强调多样化的同时,又趋向多环节、小型化、分散化和短期化,符合产品生产、消费需求的大宗批发交易萎缩,现货交易过多,批量过小,短线紧俏产品排斥货币,以物易物式的原始交换行为增多。这就严重损害了交换的规模效益,增加了交易成本,助长了产品价格的上涨势头。

7.市场管理政出多门。市场流通秩序紊乱在一定程度上同市场管理不善有直接关系。市场初步发育对以往习惯于按照产品经济规则行事的管理部门提出了新问题。目前市场管理不适应的主要表现,一是政出多门、章法多变又协调不力,现有的物资、商业、外贸、工商、税务、审计、卫生、公安等市场管理部门各行其是,缺乏高层次、权威性、稳定性的市场管理机构、管理法规和管理经验;二是管理机构本身缺乏监督,少数管理人员钻政出多门、法规不完善的空子,以权谋私、有章不循、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侵害市场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8.市场区域行政分割。近年来,各经济主管部门、各地区政府部门在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实行广泛横向联合的同时,也强化着另一种倾向,即部门所有制和地方保护主义。由于改革中的放权让利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化色彩,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远大于企业的积极性。由于部门利益牵动,国家削减的统配产品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而是被各主管部门接过去根据自己的利益继续进行实物分配,许多行政化的供销公司,仍然直接统制本系统企业的购销活动,从而抑制了市场一体化的形成。与此同时,放权让利赋予地方政府以很大的权利,各地企业也常寻求地方政府的庇护,因而共同构成一种按行政办法分割市场的地方势力。在区域市场行政化的影响下,各地纷纷推行自己的“土政策”,阻止外地产品和生产要素进入本地市场,也限制本地短线资源的外流。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凭借行政手段分割市场,阻碍了市场发育中蕴藏着的波及效应,不同地区的市场落差没能成为刺激统一市场发育的积极因素,从而遏制了国内正常的经济交流。

9.市场调控发生蜕变。由于以上诸多原因的影响,导致宏观调控方式迟迟无法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市场发育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特别是通货膨胀的加剧,市场秩序的混乱,供给短缺的拖拽,以及由“成本—价格—工资”链条中的矛盾所激起的要求平价保护和利益补偿的呼声,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并迫使国家在宏观上不得不采取断然的行政干预措施以应付暂时的经济困难。严厉的行政干预,例如大面积限价、统购专营、收权、紧缩,等等,尽管是必要的,但却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市场因素的成长。在这种场合,宏观政策在客观上已从调控市场蜕变为关闭市场和取代市场,政府直接调节经济的功能得到加强,而市场功能在许多领域处于暂时的休止状态。

三、对中国市场状态的总体评价

通观市场发育的程度与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难点,可以得到的总体印象和基本估计是:

1.市场价格机制开始发生重要的调节作用,但由于市场供求关系不断趋紧,致使物价总水平上涨过猛,在实行双紧经济政策的背后,经济过热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价格体系仍处于双轨制下的扭曲状态,市场参数之间,特别是价格与工资杠杆之间的动态协调还很困难。

2.市场主体开始脱颖而出,但由于预算约束软化和市场环境恶化,对于市场导向的反应还不够灵敏,对政府的依附依然较大。

3.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普遍较低,差距较大,相互关联不够紧密,尚难形成市场体系应有的整体功能。

4.经济双轨运行虽然使市场获得了生存空间,但市场规则很不健全。市场竞争很不充分,市场机制缺乏正常的生长、作用环境。

5.外向型经济受制于国内较低的劳动力素质、企业素质和劳动生产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创汇用汇能力还比较弱,国内经济与外向型经济之间争原材料、产品市场的矛盾比较突出。

因此,中国的市场在总体上还处于不平衡、不完整和不稳定的状态,处于比较脆弱的初期发展阶段。它对于经济运行全局的积极影响还很有限,而受短缺环境的制约还很强烈,远未成为经济运行的可靠载体。中国市场在新时期亟待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四、改革中在培育市场问题上的若干失误

市场发育和成长事关经济发展与改革的全局,也受全局的制约,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造成中国市场发育中诸多问题和难点的原因十分复杂,除了客观原因以外,也包括由于经验不足、理论偏差所带来的主观上、指导思想上的若干失误。

1.在被迫实行“双紧”方针和治理整顿以前,对基于旧体制及其发展战略的影响警惕不够、抑制不力。当时提出的以改革总揽全局,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没能落到实处,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继续放任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行为,结果干扰了全局,激化了市场发育中的各种矛盾。如短缺拖拽、财政扩张、信贷膨胀、需求过旺、供给乏力、效益低下、通货膨胀加剧,等等,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体制现象,无不与旧体制衍生出来的“速度崇拜症”和“投资饥饿症”息息相关。这种状况使培育市场所需要的相对宽松环境迟迟没能出现,贻误了宝贵时机,积累下诸多难题。

2.经济改革的基本取向摇摆不定,培育市场受到忽视。中国经济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匆忙起步的,改革的目标取向和基本思路一度模糊不清且时常变化。市场取向的改革作为传统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转变的关键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在这期间,反复提出讨论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计划与市场的主次高低到底如何看。这种基于板块论而提出的问题偏离了改革实践,以及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客观要求。因此,培育市场的任务也就没能及时提上议事日程。企业改革、价格改革由于未能从市场发育的总体上来理解,在前期改革中出现了脱节现象,甚至引起了在二者当中“以谁为主线”来推进改革的争论。其实,确立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促进市场发育,就包括了市场主体(企业改革)和市场参数(价格、工资改革)内在统一的新内容,并不存在人为设定的矛盾和主次高低的对立关系。

除了以上两个指导思想方面的失误以外,在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其他一些理论思路上的偏差。

3.单纯放开论:把促进市场发育归结为单纯地“放开”。在前期改革中,有一种把培育市场简单归结为政府放权的意见。认为只要放开经济管理权,市场就会自然生长;在放权中,又常常归结为放开价格,甚至把价格放开的程度直接等同于市场的发育程度。这种意见和主张对市场成长和深化改革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应当承认,单一指令性计划、产品统购统销统配和僵化的固定价格“三位一体”,是传统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也是市场发育中的头号障碍。因此,“放”是开拓、培育市场的先决条件,要促进市场发育,必然要求政府放权,十年改革和双轨制的出现都与政府放权有关,这本不为错。但是,单纯强调下放权限,放开价格等等“一放了之”的想法是不足取的。这是因为,放权带来的还只是传统体制的表层变化,还不足以促进市场的全面成长,更不足以进行市场的深层构造。所谓深层构造,包括市场主体的成长、市场总量结构的优化,市场组织的形成、市场参数的健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新调控系统的建立。这些相对于传统体制来说,无疑是一场深刻全面的变革或自我超越,远非单纯放权、放价所能奏效的,必须在放开的同时,相应采取诸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审慎推进。由于前期改革中受到“单纯放开论”的影响,市场深层构造的诸多要点未能触及,致使市场放而不开,价格理而不顺,价格水平在双轨制冲突中大幅度上涨;放权本身也因缺乏保障机制而没能到位;迫使经济改革进程中不得不频繁启用行政协调和大面积价格管制的老办法。因此,从现象上看到的“收”与“放”的循环更替,实质上是市场深层构造滞后的结果。

4.政府主体论:把促进市场发育仅仅归结为政府行为。与单纯放开论意见相对立,前期改革中还存在政府主体论主张,即把培育市场单纯归结为政府行为,认为只有政府模拟市场和出面组织市场才是唯一选择。在这种主张影响下,改革中出现了许多由政府“撮合市场”的现象。例如,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集团,以政府为背景成立公司,由政府做主发展横向联合、实行企业兼并,由政府“拍板”大办贸易中心。这些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除带来一时的轰动效市之外,并无持久实效,甚至与初衷相背。

应当承认,在中国,由于继承下来的商品经济原本就十分落后,新中国成立以来又长期实行统制经济,造成市场发育中几十年的“断代期”。在这种极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和发展中国市场,政府负有不可取代的极大责任。但是决不能因此把促进市场发育仅仅归结为政府行为,更不能把必要的政府行为引向模拟市场甚至直接出面“撮合市场”的道路。这是因为,市场的微观基础是具有独立主体意识和自主行为能力的经济当事人,经济实体或资源主体有条件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自主决策,公平竞争,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而市场的组织形式或交易方式,如企业集团、企业兼并、横向联合、贸易中心、期货市场等,以及市场规则、市场参数都只能建立在这样一种微观基础之上,并只能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如果政府试图越过必要的微观基础条件,来直接插手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组织,则将不可避免地抽掉市场的精髓,把行政关系渗入、凝固到正在形成的市场之中。但这样“边制造、边渗透”所得到的已不是市场,而是旧体制的复制品,是行政机构新的附属物。这就是近年来政府造市场收效甚微的基本原因之一。事实证明,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那么,政府在促进市场发育的过程中究竟应发挥什么作用呢?正确的选择是:将政府行为的重点放在创造市场发育的条件和环境上。主要包括:(1)不断调整和明晰国家与企业的产权—收益关系,推进政企分离。(2)放弃均平至上的传统目标取向,确立与商品经济和市场发育相适应的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目标取向。(3)制定符合市场发育要求并引导市场发育方向的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收入、资源等六大经济政策。(4)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克服速度崇拜症,正确处理改革与增长、与稳定的关系,为市场发育创造相对宽松的总量环境。(5)与国家立法、司法部门一道,建立、健全和维护市场规则和经济法规。采取这些政府行为的目的,是创造使市场机制从社会主义经济机体内部逐渐成长起来的经济环境,从而在旧体制解体的过程中,使各种因素凝结为一种促进市场发育的合力。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不仅市场主体无从产生,即使政府插手培育市场也是无源之水。至于市场本身的成长发育,则首先依靠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依靠市场竞争机制。与此同时,政府在尊重经济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前提下,也可加以适当的引导,但不宜过多干预。

5.单项突破论:把促进市场发育归结为各类市场依次单项突破的过程。在前期改革中,普遍存在寻找突破口、单项突破和错了再试的主张和做法。在培育市场问题上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这种现象。例如,时而提出以多渠道少环节、搞活流通为突破口,时而主张大力发展横向联合,时而提出优先发展消费品市场,时而又讲要以生产资料价格改革为动力,转而又提出大办贸易中心、钢材市场、期货市场。单项突破的主张违反了经济改革和市场发育的整体性、相关性、连续性的配套要求,人为造成混乱无序状态,割裂了市场的内在形成机理和发展时序,使之成为没有章法的撞击反射式的瞎碰。在这种乱提口号、重点多变、前后无联系、左右不衔接的场合,市场是很难正常发育的。

实际上,经济改革和培育市场根本不存在单项突破的可能性。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诸项改革互相缠绕、互为条件的趋向日益明显,进则互相促进,滞则互相拖拽,已很少有单项突破,错了再试的回旋余地。在这种场合,只有从改革所处的共生关系和内在逻辑顺序中去寻找对策。所谓时序选择也必须以共生关系为基础。培育市场也是这样。从客观上讲,由市场体系的共生关系所决定,不可能容忍任何市场的长期滞后发育,否则将形成对其他市场的严重拖拽,诸市场参数之间很难形成完整的反馈回路。任何所谓突破口都会被旧体制的再生机制所弥合。因此,培育市场必须充分考虑配套问题。

6.双轨过渡论:企望在双重体制的长期共存中培育市场。以工业品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为显著特征,由于采取了“守住一块求稳、放开一块求活”、“稳活兼顾、双轨过渡”的方式,于是出现了新旧两种运行机制需要齐头并进,长期共存的主张。反映在培育市场问题上,则是主张在传统计划外促进市场的发育,使各个经济领域都实行按传统计划运转与按市场规则运转的双重办法。这样一来,各个领域的市场便都成了游离于计划之外的产物。并且随着新旧体制矛盾的加剧,很快达到了“发育的极限”,传统计划模式转换与市场发育都陷入了僵持状态。

作为改革起步阶段的策略考虑,采取“稳活兼顾、双轨起步”本无可非议。但应清醒看到,由于新旧体制具有截然不同的内在形成机理,起步阶段的破旧并不足以立新,种种双轨摩擦和冲突已经显示,量变并不一定都促成质变。而是造成市场发育中的蜕变,旧体制则借助新形式被不断再生。因此,双轨过渡不可能把新体制推向主导地位,它本身已经开始从初始设想的过渡形式蜕变为把双重弊病集于一身的畸形体制。所以,双轨过渡论作为深化改革和培育市场的基本战略决不可取,已经形成的双轨态势也绝难持久。近年来已经放开的许多市场被重新限价、专管等关闭性措施所打断,也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在前期改革中,由于经验不足和理论偏差所导致的若干失误是应当纠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现在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首先是一个基本判断问题,即前期改革中积累下来的诸多困难和矛盾,究竟是市场发育过头了,市场力量过强了导致的,还是市场发育水平太低、发育缓慢造成的?目前理论界和实际部门持这两种意见的都有。从改革的实践看,第二种意见更有道理。的确,市场运行确有其固有的缺陷,诸如造成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等等。但是,从前文中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市场作用还相当微弱且受到很大扭曲,因而目前造成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有其特殊性,即恰好不是市场运行的结果,而是市场不发育,旧体制在解体之前的惯性作用和久拖不决的双重体制所造成的。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深化改革,才有可能促进市场发育进入新阶段。为此,以超前性、探索性的积极态度,根据已有的经验,通过比较研究,构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模式,并使之具体化、明晰化,则是理论界在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2页。

(2)这些角度的概括和描述都是根据笔者的理解(包括对改革面临的迫切问题的理解)。任何读者都完全有理由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开辟新的视角,得到新的结构分析结论。

(3)广义地说,这种市场交易包括多种形式的租赁。

(4)在这里,我们暂时舍弃与价格变动有关联的各种供求关系和产品结构的变化。——下同

(5)《列宁选集》第1卷,第161页。

(6)在这里,我们考察的重点是这种流通过程的一般意义,就是说,即使没有人们对各自经济利益上的计较和等价交换,他们仍然生活在彼此依赖的经济联系之中。并且后文将指出,这种经济联系无论是否以商品市场流通的形式来表现,都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

(7)所谓“市场流通纤维”指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并得益于马克思关于分工与交换的论述。他说:“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背后交织在一起,并且继续交织下去。”因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2页)。

(8)关于生产与交换关系的这个数学证明以及其他内容,参见宋则:《流通过程超复杂化趋势初探》,载《财贸经济》198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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