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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从哪里来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即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点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

第一节 期货交易的概念

一、期货交易的含义

期货交易(Future Trading)是一种集中交易标准化远期合约的交易形式。即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点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回避现货价格风险。

二、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

1.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制定的、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合约。

2.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率、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自由价格。

3.实物交割率低。期货合约的了结并不一定必须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买卖期货合约者在规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时候都可通过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将持有的合约相互抵消,无须再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因此,期货交易中实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于5%。

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与合约金额相等的全额货款,只需付3%~15%的履约保证金。

5.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

三、商品期货交易

(一)商品期货交易的基本功能

1.发现价格。在期货市场产生以前,生产经营者主要是依据现货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进行决策,根据现货价格的变动来调整自身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方式等。由于现货交易多是分散的,生产经营者不易及时收集到所需要的价格信息,即使收集到现货市场反馈的信息,这些信息也是零散和片面的,其准确、真实程度较低,对于未来供求关系变动的预测能力也比较差。当用现货市场的价格指导经营决策时,现货价格的滞后性往往会造成决策的失误。自期货交易产生以来,发现价格功能逐渐成为期货市场的重要经济功能。参与期货交易者众多,都按照各自认为最合适的价格成交,因此期货价格可以综合反映出供求双方对未来某个时间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预期。这种价格信息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2.规避市场风险。价格风险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在商品市场上,干旱、洪水、战争、政治动乱、暴风雨等各种情况变化会传遍世界各地,并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价格在较短时期内大幅度波动。与供求相关的风险因素还包括一些商品收获的季节性和需求的季节性。由供求的不可预测所带来的潜在价格风险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也是买主和卖主无法抵御的。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商品价格的千变万化导致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可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商品,使两个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期货也是一种投资工具。由于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起伏,投资者可以利用价差赚取风险利润。

(二)商品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和股票交易的区别

1.商品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双方一方交货,另一方付款,或通过谈判和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合同中可规定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内成交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种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涉及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范围包括所有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由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率、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自由价格。

(2)交易目的不同。在现货交易中,买方是为了获取商品;卖方则是为了卖出商品,实现其价值。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获得实物,而是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或投资获利。

(3)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进行实际商品的交易活动。交易过程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同步进行。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整个交易过程只是体现商品所有权的买卖关系并没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权。无论买卖多少次,只有最后的持约人才有履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而其他的人只需在合约期满之前做相反方向的买卖,了结原有交易,把买卖差价结算完了即可。

(4)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分散进行,如粮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都是由一些贸易公司、生产厂商、消费厂家分散进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鲜和个别农副产品是以批发市场的形式来进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交易程序不同。现货交易中卖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卖,买方须支付现金才可购买,这是现货买卖的交易程序。而期货交易可以把现货买卖的程序颠倒过来,即没有商品也可以先卖,不需要商品也可以买。

(6)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是由保证金制度为保障,以保证到期兑现。

(7)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8)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由于实行保证金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为依据计算的。

2.商品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的主要区别。

(1)期市的交易品种较少,整体价格波动幅度小,价格的高低和现货价格联系比较密切,随供求关系而波动。股市的股票数量较多,股票整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价格高低难以有一个统一的衡量基准。

(2)期货市场的交易费用低,一次买卖的费用为交易额的1‰左右,且期货盈利暂不收取所得税;股票市场的交易费用高,一次买卖的费用为交易额的7‰左右。

(3)从风险监控角度看,期货市场交易的品种多是大宗农产品或工业原料,事关国计民生,在我国期货价格的波动受到交易所、证监会乃至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监控;而股票由于上市公司众多,股票价格的形成受多种因素支配,对价格的合理波动范围认定十分困难,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4)期货市场的操作需要注意时间因素,现有期货合约时间均在一年半之内,到期必须平仓或者实物交割;股票市场操作的时间性不强,除非上市公司倒闭清算,否则可以长期持有。

(5)期货市场中的持仓总量是变动的,资金流入,持仓总量增加;资金流出,持仓总量减少;股票市场的单只股票的可流通股本是固定的,但总的份额不会变化。

(6)期货市场交易手段丰富,既可以单纯买卖交易,也可以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跨品种套利等;股票市场交易手段单一。

四、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金融期货交易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市场,1972年,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开始国际货币的期货交易。1975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开展房地产抵押券的期货交易,标志着金融期货交易的开始。现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等都进行各种金融工具的期货交易,货币、利率、股票指数等都被作为期货交易的对象。目前,金融期货交易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交易的前面,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以上,成为西方金融创新成功的例证。

与金融相关联的期货合约品种很多。目前已经开发出来的品种主要有三大类:

(一)利率期货

指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世界上最先推出的利率期货是于1975年由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的美国国民抵押协会的抵押证期货。利率期货主要包括以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长期利率期货和以两个月短期存款利率为标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货。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均面临利率风险,特别是越来越多持有国家债券的投资者、急需回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此情形下,利率期货应运而生。最早开办利率期货业务的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受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美国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率波动非常剧烈,使借贷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或回避利率波动的风险,1975年9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首先开办了利率期货——美国国民抵押协会抵押证期货,随后又分别推出了短期国库券、中长期国库券、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证、欧洲美元存款等金融工具的利率期货。进入20世纪80年代,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货。

(二)货币期货

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货币期货是适应各国从事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目的是借此规避汇率风险,1972年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推出第一张货币期货合约并获得成功。其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相继建立货币期货的交易市场,货币期货交易成为一种世界性的交易品种。目前,国际上货币期货合约交易所涉及的货币主要有英镑、美元、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法国法郎、澳大利亚元以及欧洲货币单位等。

(三)股票指数期货

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股票指数期货是目前金融期货市场最热门和发展最快的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价格根据股票指数计算,合约以现金清算形式进行交割。股票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面临的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股市的整体风险,又称为系统风险,即所有或大多数股票的价格一起波动的风险;另一种是个股风险,又称为非系统风险,即持有单个股票所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通过投资组合,即同时购买多种风险不同的股票,可以较好地规避非系统风险,但不能有效地规避整个股市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股票市场波动日益加剧,投资者规避股市系统风险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由于股票指数基本上能代表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人们开始尝试着将股票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交易的期货合约并利用它对所有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系统风险,于是股指期货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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