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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至今)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在东亚区域合作发展过程中,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目标已经正式提出,并得到广泛接受。东亚地区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东亚合作要进入到名副其实的东亚一体化阶段,需要一个能够体现出东亚地区整体意识的新机制。东亚峰会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且是东亚国家与区域外国家进行相互沟通、协调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第四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2005—至今)

在东亚区域合作发展过程中,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目标已经正式提出,并得到广泛接受。东亚合作中的区域意识和行动都在发展和强化。从认识上而言,一个重大的进步是各国对“东亚共同体”概念与定位的认同,“东亚共同体”概念已从一个作为指引东亚区域一体化道路的创造性构想进入实际的制度创设阶段。从实际发展进程而言,各国已经同意发展具有地区主义概念的“东亚峰会”。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既是政府推动和亚洲认同发展等主观意志发挥作用的结果,也是自发地以市场机制为动力的区域化进程的客观结果。

一、东亚峰会:合作发展的新起点

1.东亚峰会构想的由来

东亚峰会的构想是在2000年“10+3”会议上提出的,2002年“10+3”会议正式将其作为加强东亚合作的中长期措施,并强调它的启动要遵循渐进性和平衡性,且必须建立在“10+3”框架的基础上。2004年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中日韩三国的领导人支持东盟的决定,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东亚峰会(EAS)。同时日本也提出将在2005年的5月在东京主持一个“10+3”的外交部长会议来讨论东亚峰会的概念和模式。2005年4月,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举行外长会议,就东亚峰会的日程、形式和参与国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赞同东盟应在东亚峰会中发挥核心和主要驱动作用。东盟还提出了参加东亚峰会的条件:与东盟有实质性的政治经济关系;是东盟的对话伙伴;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74]。2005年7月,在万象举行的第38届东盟外长会议建议:东亚峰会定期在东盟成员国举行,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

万象会议达成召开东亚峰会的共识,并非只是东亚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意愿,而是有其客观基础和现实需要。东亚地区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东亚合作要进入到名副其实的东亚一体化阶段,需要一个能够体现出东亚地区整体意识的新机制。东亚峰会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且是东亚国家与区域外国家进行相互沟通、协调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东亚展望小组最终报告》对东亚峰会构想进行了评估,报告首先肯定由“10+3”演化为东亚峰会是值得追求的长期目标。但报告指出了三个问题:(1)东亚峰会是东亚合作的起点还是终点?(2)演化的速度和时机怎样与“10+3”所要努力实现的进程联系起来?(3)我们想要实现怎样的实体?谁将会是成员,成员资格的标准是什么[75]?报告提出要深化对东亚合作目标和方向的理解,必须讨论以下问题:(1)怎样增进方便程度;(2)怎样避免东盟的边缘化;(3)活动的交叉重叠;(4)给予中日韩更显著的主人身份的必要性;(5)会议的剧增;(6)阐明东亚峰会应追求的目标和结果的必要性;(7)保持“10+3”框架作为东亚一体化过程载体的必要性;(8)“10+3”背景下的参与问题[76]

《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认为,与其他地区一体化快速进展相比,东亚还需要建立一个持久的地区范围对话合作的制度框架[77]。各国领导人没有接受东亚展望小组关于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从“10+3”过渡到东亚峰会的建议,从而也就没有在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和加快东亚一体化进程等问题上达成共识[78]

2.三次东亚峰会的召开

2005年12月14日,首届东亚峰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来自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领导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各国领导人通过并签署了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预防、控制和应对禽流感宣言》,确定了五个重点合作领域,并就峰会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各国将就政治和安全问题加强战略对话与合作,通过加强技术转移、基础设施建设、人道主义援助,促进东亚的发展,推动贸易和投资的扩大和自由化进程;加强民间交往,增进相互信任和团结,推动在保护环境、预防传染病及减灾等领域的合作。东亚峰会的启动标志着东亚合作进程又迈出实质性步伐。

对首次东亚峰会的召开,国际上有预言称2005年将成为“建立东亚共同体元年”[79]。东亚峰会的成员来自三个不同地区,16个成员基于战略利益的相关性走到一起,打破了区域合作的地域限制[80]。首届峰会达成的《吉隆坡宣言》,将该机制明确定位为就共同利益和关心的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的论坛,目标是推动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以及经济繁荣。

2007年1月15日,第二届东亚峰会在菲律宾宿务开幕,主要议题是能源、安全、金融、教育、禽流感、减灾。与会领导人强调“有必要制定适合各国国情的能源政策和战略”,与会国家签署了《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旨在实现东亚地区“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应”,提出了东亚地区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确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推动更为清洁和更低排放的技术,以实现矿物能源的持续、经济使用;鼓励生物能源的使用;强化有关能效和节能计划,加强国际合作;自愿设定各国提高能效的目标,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通过创新融资机制提高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的效力,并降低成本;通过对东盟电力网和跨东盟天然气管道等本地区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确保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探索可能的战略能源的储备模式;促进煤炭清洁使用、清洁煤技术的开发和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合作[81]

温家宝总理发表题为《合作共赢 携手并进》的讲话,提出三点主张:第一,东亚合作应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合作。各方要从大家最关心、共识最多的领域开始,从交流发展经验、现代信息和先进技术入手,各方应推动东亚合作朝着均衡、普惠的方面发展;第二,东亚合作应是促进国家之间和谐相处的合作,要建立一个能够在安宁的时候共同发展、危机的时候共同应对的新型命运共同体;第三,东亚合作应是尊重社会制度和文化多样性、多元化发展的合作[82]。同时提出五点具体措施:(1)更新能源观念,保障能源安全;(2)加强相互协作,有效防控禽流感;(3)完善合作机制,确保金融安全;(4)着眼长远发展,全面深化教育合作;(5)秉持扶危助难,推进救灾减灾合作[83]

2007年11月21日,第三届东亚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东盟十国、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6国领导人出席。会议着重就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讨论。与会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

当下的东亚合作主要是功能性的合作,即在贸易、金融、次区域等具体领域、具体项目上进行合作,而缺乏完整统一的合作规划、目标和制度保证。这种合作模式适应了东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各方利益不容易协调的现实。东亚峰会以各国首脑会议的形式,定位为一个开放、包容、透明和外向的论坛,就共同感兴趣和关切的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这个机制为在各国最高首脑层面研究和确立东亚合作的方向和战略提供了可能,而这正是东亚合作进程所迫切需要的。有学者将东亚峰会的初始阶段比作亚洲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认为峰会将为东亚共同体的最终形成铺平道路[84]

二、从东亚峰会到东亚共同体:环环相扣的合作网络

2005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特点是注重落实,稳步推进。同时,关于东亚共同体的讨论又在各种地区论坛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东亚共同体的远景规划及建设步骤又将是今后几年的研究重点。从理论构建、历史演进与现实发展而言,东亚共同体的发展有其存在的前提,也有其发展的基础。目前,东亚各国已经确定了以建设东亚共同体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报告提出把建设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目标。2002年,东亚研究小组报告再次提及东亚共同体,强调“建立东亚共同体符合各国的利益和愿望,同时也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年的“10+3”领导人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一报告。这份报告反映了东亚各国在地区主义方面的某种含混不清的立场。这样一种立场说明,一方面东亚领导人充分认识到有必要加强地区合作来应对全球化可能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地区国家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地区合作又不能操之过急。2003年底,日本和东盟举行特别首脑会议,会后发表的《东京宣言》也确认了建设东亚共同体这一目标。

可以说,建设东亚共同体的理念已经开始达成共识,这既是东亚地区的现实需要,也是东亚各国近年来积极合作的必然结果。虽然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毕竟东亚区域合作的势头已经清晰地显现出来,建设东亚共同体的进程已经启动。有关东亚共同体的设想,主要存在两个模式:一个是EAVG/EASG模式,另一个是日本版的“东盟+1”模式。两个模式具有共同的特点:未对东亚共同体的概念加以深究,注重务实的行动方案,希望通过发展东亚地区合作机制,加强经济互利合作,逐步启动政治与安全对话,打破安全困境。但是,EAVG/EASG模式更多强调“10+3”范围内的共同行动,而日本版的东亚共同体强调建立共同体过程中日本—东盟关系的优先性,以及未来逐步包括新、澳、印等国的宏伟计划[85]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指出:“建立共同体可以作为东亚合作远景目标的设想之一。同时也应看到,东亚共同体迄今仍只是个概念,对于其定义、应该包括什么内容、涵盖哪些领域、以何种方式前进,尚没有广泛和明确表述,各方考虑也不尽相同。”[86]《东亚展望小组报告》和《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系统规划了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蓝图,但两个报告都没有给出“东亚共同体”的具体概念,而是确定了可以行动、促进合作的领域以及采取行动的具体目标,采取功能性合作,切实地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东亚共同体建设不仅来自国家或国际组织有意识地影响区域内国家关系的政策选择,是国家精心设计的产物和国家应对全球化与国内变化的双重挑战的反应,亦是区域内经济社会和安全的联系进程。温家宝总理在第二届东亚峰会召开前,指出东亚合作的框架应该以“10+1”为基础,以“10+3”为主渠道,以东亚峰会为重要补充,充分发挥东盟国家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东亚共同体的目标[87]

2005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主要体现在:

(1)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建设提上议程,东亚区域合作的框架逐渐清晰。首届东亚峰会虽然首次提出“有必要支持建设一个强大的东盟共同体”,但并不意味着忽视“东亚共同体”的建立。东亚峰会毕竟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使各国自由讨论诸如领土争端、恐怖主义以及禽流感等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有助于推动东亚区域合作,成为促进本地区与其他地区共同发展的新起点。目前东亚地区已经确定了两个清晰的合作框架,一是“10+3”,二是“10+3+3”,即东亚峰会。其中,前者是合作的主渠道,解决实质性问题;后者是论坛,解决战略性问题[88]。首届峰会的召开改变了以往“10+3”会议以东盟峰会附属会议召开的现状,首次以东亚整体的形象出现,从而为深入讨论和决策东亚地区的重大事务创造了制度化的机制,也朝着东亚共同体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开放的东亚地区主义为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提供了讨论的空间和发展的场所。主要体现在允许区域成员参与多种合作机制,还以多种方式吸纳外部成员参与,体现了区域一体化与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结合。比如,对于东亚峰会,展望小组的建议是作为“10+3”的提升与替代,而实际的发展是作为东亚合作的延伸机制,吸纳了东亚之外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参加。

(3)东亚区域合作逐渐形成以东盟为圆心,建立起环环相扣的合作网络。最内层的是东盟自由贸易区,按照计划,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02年在6个老成员国之间建成。在2003年10月通过的“巴厘协议”中,东盟又提出到2020年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紧挨着的是“东盟+1”,即以东盟为主,分别与中国、日本、韩国的合作对话机制。次外层的是“东盟+3”,指东盟与中、日、韩三个东北亚国家的合作对话机制。最外层的是印、澳、新(西兰)等国参加的东亚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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