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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的研究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的研究同志们:今天,我有机会来参加我国青年国际法学者研讨会,实在感到非常高兴和愉快,让我首先向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这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周先生一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对国际法科学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据估计,现在全国研究国际法,从事国际法工作的人,大约有200人。

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的研究(239)

同志们:

今天,我有机会来参加我国青年国际法学者研讨会,实在感到非常高兴和愉快,让我首先向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这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了,我们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在国际活动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主张,对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例如,1954年我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又如,周恩来总理宣布的中国政府对外经济援助八项原则,对于当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发展,也有很重要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照理说,我国的国际法研究应当是可以大大地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的。可是,很可惜,我国的国际法研究和整个法学一样,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左”的思想和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下,几乎陷入停顿状态,以致我们的国际法学水平和其他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在这么长的时期内,惟一值得称道的国际法著作,就是我们武汉大学过去的校长周鲠生先生的那部著作《国际法》。这部著作脱稿于1964年,周鲠生先生于1971年去世,而这部书直到1976年才出版,并且是内部发行,发行量也很小。周先生一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对国际法科学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他可以说成是我国国际法学界的开山祖师。1925年以后,凡是我国学习国际法的人,特别是一些有成就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他的学生或私塾弟子。他的这部著作旁征博引,内容丰富、逻辑周密,一丝不苟,充分体现着他的渊博学识和严肃认真的治学精神。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坚决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这才给国际法的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带来了新的生机。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的短短几年内,我国的国际法研究确实有了新的气象,出现了欣欣向荣、前所未有的好局面。比方说,我们成立了“中国国际法学会”,出版了《中国国际法年刊》,编印了国际法方面的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撰写和翻译了数本国际法专著,发表了不少有关国际法方面的文章,还在大学里设置了国际法专业,成立了国际法研究所。此外,还进行了一些国际学术交流,我国的一些学者应邀到外国去讲学,我们也邀请了一些外国学者到中国来讲学。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国际法学,和整个法学一样,目前是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一个最好时期。

但是,这并不是说一切都尽善尽美,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不是这样,远远不是这样。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国际法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部门、新的领域,例如新的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等。对于这些新的部门,我们还需要有一批同志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迎头赶上。其次,在国际法方面,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总是有分歧,即使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学者中,也往往有不同的观点,从而形成不同的学派。如何从马列主义的观点,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学,我们还做得很不够,甚至还没有着手去做,还有待我们的国际法工作者和研究者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第三,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对外关系等方面,对整个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和要求,尤其在建立经济特区和开放了14个沿海城市与海南岛以后,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及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已经日益增加和更加频繁,这对我们的国际法研究工作就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而研究和解决好这些课题,就能对我们的对外开放和四化建设起非常有益的作用。可是,我们的国际法研究,还远远未能跟上这种发展的新形势。第四,我们的国际法研究工作队伍还是太小。据估计,现在全国研究国际法,从事国际法工作的人(不包括正在学习的研究生),大约有200人。一个有10亿人口的大国,国际地位又这么高,只有200多人的国际法工作者,实在太不相称了。(而美国的国际法学会就有会员6 000人)在这200多人中,老一辈的国际法学者已所剩无几,而且即使活着的,年岁都在70岁以上或接近70岁。就说所谓中年,实际有一些已接近60岁,他们任务很重,有些由于过去被耽误了,还要加紧吸收新的知识,他们经常感到压力很大。所以培养新生力量,培养年轻一代的国际法工作者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件事。据我看来,这是关系到能否开创国际法研究新局面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要靠培养研究生,培养进修教师,培养和提高年轻的、在职的国际法工作者来解决;要赶快提高他们的水平。第五,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图书资料严重缺乏的问题。图书资料,尤其是外文图书资料的缺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重点大学缺乏,非重点大学更缺乏,北京相对来说好一些,但也感到缺乏,外地就更不用多说。武汉大学过去在这一方面是相当好的,法学,尤其国际法方面的图书资料是比较丰富的。但经过两次灾难以后,也同样感到很缺乏。这两次灾难,一次是1958年把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出去;一次是“文化大革命”。现在由于外汇控制很严、手续麻烦和不便,需要的外文图书,既不容易买到,又很难及时到手,这对开展国际法的研究非常不利。现在人们对社会科学,包括法学在内,已经渐渐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不像过去那样“重理轻文”,“重理工而轻文法”了。但是,在购买外文图书时,对购买社会科学尤其国际法学所需的外文资料,也要像对购买自然科学方面的外文图书那样,舍得投点资,花点外汇,绝不能再厚此而薄彼。而且购买外文图书,也不必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统一办理,这方面也需要权力下放。研究国际法的人,怎么能不阅读外文图书资料呢?怎么能关起门来与世隔绝地搞研究呢?以我们武汉大学来说,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照顾下,还买了一些外文图书,但是仍然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补充、充实。我希望我国有关方面能认真地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虽然都是问题,但我相信它们是可以解决的也是一定能够解决的。我之所以提出这些问题,就是希望我们大家先认清问题所在,然后有准备、有计划、有决心地解决这些问题。当然,其中有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现在,你们青年同志在这里举行青年国际法学者研讨会,并且提出了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的一批论文,可见你们的研究成果是很可观的,这表明了你们为了推动和促进我国国际法的研究,已经做了很大努力,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成绩,已经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像这样的研讨会,在我国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你们的成绩说明我国国际法学界已经后继有人,年轻一代已在茁壮成长,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会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说:“要大力加强国际法的研究。”小平同志的这个讲话,实际上就是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我们可以说,大力加强国际法研究是党中央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也是我们国际法工作者和研究者的光荣职责。我希望我们的青年国际法工作者和研究者,在当前我国空前的大好形势下,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为推动我国国际法的研究,提高我国国际法学水平,为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学,为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维护和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平等互利的友好关系,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出色的贡献!

最后,预祝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198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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