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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式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式从世界各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设计中,中介机构的法律形式有以下几种,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信托、一般合伙或隐名合伙等。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文件所定为受益人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关系。在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目前广泛采用的主要是公司制和信托制。

三、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形式

从世界各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设计中,中介机构的法律形式有以下几种,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一般合伙(无限合伙)或隐名合伙(有限合伙)等。

SPV采取信托形式是指发起人以证券化基础资产设立信托,让与作为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的信托机构,以从该信托机构换取受益权证,然后再销售给投资者。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文件所定为受益人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关系。根据这一定义,我们不难界定当事各方在金融资产证券化关系中充当的角色,即发起人是委托人,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是受托人,投资者是受益人,而被让与的证券化基础资产自然就是信托财产。根据信托法原理,信托一旦有效设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从于信托目的。委托人一旦将财产交付受托人,即丧失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受托人虽取得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权,但它并不能享受行使这一所有权所带来的利益,而应将所获利益交付受益人,受益人才是信托财产的实际所有人(或信托受益权人)。正是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可隔离于发起人自有财产之外,即使发起人破产也无作为破产财产被清算之虞,因此,信托被人们用以构建证券化结构,以实现破产隔离之效果,同时使投资者(受益人)享有实质性权益并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实现金融资产证券化之目的。此外,将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设计成信托形式还有税收上的好处。根据美国联邦税法上的“名义所得原则”,资产和事业发生的收益的归属主体,如仅为单纯的名义主体,并不享受该收益,则可免除课税,而由享有该收益的实质所有者作为纳税主体。根据该原则,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名义所有人的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则可免予就该资产收益缴纳所得税,而由实际享有收益的投资者一方纳税,这样可以避免所谓的“双重纳税”问题。

SPV采取公司形式是指发起人将证券化基础资产转让给一家专门从事证券化运作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由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与信托相比,采用这种形式有两个优点:一是公司拥有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实质性权益,因而有权对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收益进行任意的分割组合,可以运用分档、剥离等技术,向投资者发行不同档次或不同支付来源的转付型证券,而无法律上的权利限制;二是它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证券化交易运作,可以向不同的发起人购买不同的证券化基础资产,不管这些资产是否相关,据以分别发行一组组不同的资产支持证券,在更大规模、更深层次上推行证券化,从而提高了证券化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当然,它也有其致命弱点,即将被课税,使投资者和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面临被双重课税的困境。实践中,解决的办法是国家给予其免税的优惠或干脆将其设到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此外,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公司需有一定的资本金,但由于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本身就是为便于融资而特设的产物,所以一般只注入最低的法定资本金。

SPV采取合伙形式是指发起人将证券化基础资产让与作为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的合伙组织,由其发行可上市流通的合伙份额,投资者购买该证券而成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种高级形态,兼有人合和资合的特征,它由两类合伙人构成:一类是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并负责经营管理的普通合伙人;另一类是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且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的有限合伙人。由于合伙在美国联邦税法上被视为转付机构,不作为直接课税对象,其营业收益和损失直接由各合伙人分担,因而也可实现避免双重纳税的目的,该形式多为不动产证券化所采用。

成立资产证券化之SPV的真正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原资产所有者的信用风险和破产风险不会影响到证券化资产的投资人的利益,即达到所谓的破产隔离的目的。资产证券化采取合伙形式,主要有美国的不动产证券化所成立的不动产有限合伙(Real Estate Limited Partnership,RELP)。其最初的发展主要是由于能够获得税收上的好处,但1986年美国修正税法之后,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投资不动产的税务上的优惠被取消了;而且在合伙的法律关系里,合伙人一般要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人的财产风险和合伙组织的风险并没有完全隔离开来,从而不能达到SPV所要求的破产隔离的目的。所以该种形式的SPV已经很少被采用。在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目前广泛采用的主要是公司制和信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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