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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诉讼程序中的国家豁免问题主权国家不仅在管辖阶段享有特殊的地位,而且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各国法院也通常给予主权国家某些豁免权。一般情况下,主权国家在诉讼程序中的豁免地位,主要指外国法院不得对主权国家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临时性强制措施,也不得强迫国家及其代表出庭作证,并不得对国家采取惩罚性的制裁措施。

三、诉讼程序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主权国家不仅在管辖阶段享有特殊的地位,而且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各国法院也通常给予主权国家某些豁免权。一般情况下,主权国家在诉讼程序中的豁免地位,主要指外国法院不得对主权国家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临时性强制措施,也不得强迫国家及其代表出庭作证,并不得对国家采取惩罚性的制裁措施。当然,由于各国法院的具体诉讼程序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国家所能享有的豁免地位也不尽一致。

虽然,诉讼程序中的国家豁免、国家管辖豁免以及执行阶段的国家豁免,都以国家主权原则为理论依据。但与管辖阶段的国家豁免相比,诉讼程序阶段的豁免显得更为多样化,这与诉讼程序阶段法院程序的多样性有很大关系。而且,国家管辖豁免地位的放弃或丧失,也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程序中国家豁免地位的丧失。实践中,虽然各国法院在处理国家管辖豁免和强制措施的豁免之间关系的具体做法不同,但许多国家仍然认为强制措施的豁免不同于管辖的豁免,并对强制措施的实施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26]而就执行阶段的国家豁免而言,诉讼程序中的豁免与其有着更为直接相关的联系,不少国家也将二者作为强制措施的豁免予以统一规定。但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显然更具有临时性和中间性,有些国家如美国,就区分判决前的强制措施和判决后的强制措施,做出不同的规定。

概括而言,诉讼程序中的国家豁免,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保全的豁免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判决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能得以执行,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在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中,各国法院通常不得对国家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除非经主权国家同意。实践中,还有些国家区分国家财产的性质,对于商业用途和非商业用途的财产做出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认为,一国外交用途的财产、国防用途的财产、历史文化遗产及国家档案等具有更强的主权属性,不得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2.证据保全的豁免

证据保全,是法院为防止有关重要证据在诉讼中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行为。国家财产,特别是用于公务目的的财产,是国家职能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而国家档案和文件还常具有国家秘密的性质,因此,各国法院通常不得强制对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3.出庭作证义务的豁免

在涉及主权国家的诉讼中,外国法院不得强制国家及其代表出庭作证,并不得因国家未能履行某项特定义务或提供特定文件、或透漏任何其他资料,对国家课以任何罚款或罚金。对此,《联合国1991年草案》第22条和《关于国家豁免的欧洲公约》第18条均有明确的规定。

4.其他方面的特殊地位

外国法院不得强制国家提供任何种类的担保、保证书或保证金,用以支付法院诉讼费用或其他开支。另外,在有关诉讼文书的送达中,外国法院通常也需采取特殊的送达方式,如通过法院地国与有关外国国家共同认可的方式,或通过外交方式予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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