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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刑事政策应有的内容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7]有观点提出,不能以规范经济中的法律应对方式来处理转型期不规范经济所产生的问题,只能按照“相对合理”的思路,兼顾经济发展与经济秩序的要求,来设立适合目前“中国国情”的规制经济的刑事政策,其内容可以简略概括为“抓大放小”,即重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行为,适当放宽对较轻违法的刑罚惩治。基于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提出一些不尽成熟的看法。

第三节 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刑事政策应有的内容

前文对当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以及对我国国情的现状进行了剖析与评价,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应有之内容。目前对于我国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应该制定怎样的刑事政策,学界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和深入的探讨,由于一向都将金融犯罪视作经济犯罪的一个分支,因而大多数论著都是将重点放在对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的讨论上,对此学界可谓是百家争鸣,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看法。笔者以为,这些观点对于本文的论题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可以借此在探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时获得一些启示。

有观点认为,对于经济犯罪,应该严密经济犯罪刑事法网,扩大经济犯罪轻罪范围,“轻轻重重”的国际刑事政策潮流对于我国现有经济犯罪并不适用;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的目的在于遏制经济犯罪,一般通过犯罪压制和犯罪预防两方面的工作展开,前者主要依靠刑事手段,后者除了需要法律防范以外,还需要经济防范、行政防范和技术防范。[47]有观点提出,不能以规范经济中的法律应对方式来处理转型期不规范经济所产生的问题,只能按照“相对合理”的思路,兼顾经济发展与经济秩序的要求,来设立适合目前“中国国情”的规制经济的刑事政策,其内容可以简略概括为“抓大放小”,即重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行为,适当放宽对较轻违法的刑罚惩治。[48]还有观点提出,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应该树立“严打不如严管”的观念,对经济犯罪实行综合治理。[49]还有观点认为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注意贯彻的刑事政策是:1.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2.必须坚决、慎重,务必搞准;3.惩办和宽大相结合;4.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50]同时也有观点主张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严格规制,要求法网细密,规制全面;处罚严厉,以儆效尤;依法追诉,既往也咎,这是一种与中国传统的“治乱世用重典”的社会规制思想相通的主张,而且这种严格规制的主张,在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已经有所体现。[51]

上述这些观点虽然对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看法相异,但是它们共同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即认为对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除了应关注最核心的“罪与刑”问题外,还应该在刑事法律以外谋求各种对策,相互配合、相互呼应,实现共同防控。这一理念无疑是正确而有效的。没有任何一种犯罪是仅仅依靠刑事立法本身就可以得到控制,刑事政策应该是围绕防控犯罪而展开的多方位的措施的总和,笔者以为这一概括较为合理地界定了刑事政策所应涵盖的内容与任务,我国在制定各类犯罪的刑事政策时应该加以重视。

笔者认为,本书所探讨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不应照搬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理由在于:首先,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从外延来看,比传统观点中的金融犯罪要大,它包括通过实施金融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一些犯罪以及通过其他的犯罪手段如走私、商业欺诈等对金融安全产生危害的犯罪,这些犯罪的规制原则和打击要点都和经济犯罪有所不同,相应的刑事政策必有所差异。其次,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立意比普通的金融犯罪要高,它是站在国家安全的角度看待金融及犯罪问题,并且由于金融行为同市场经济领域下的其他商业行为在运作方式、规制强度、处置方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因而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不能一成不变地适用经济犯罪的刑事政策,必须有所变通。当然,这种变通并不意味着推倒重来,而是要在充分参酌经济犯罪刑事政策基础上进行自我完善和相应修正。基于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提出一些不尽成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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