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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之利弊分析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深入探讨行政机关如何运用行政权有效维护公共利益,我们有必要首先分析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利弊。依靠行政机关来维护公共利益,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维护公共利益,高效便捷地处理国家事务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权力存在的前提之一,因此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天然有利的维护者。如前所述,公共利益是一个不易确定的概念,这为某些行政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行损害公共利益之实提供了空间。

二、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之利弊分析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公法和私法作出了首次区分以来,关于公、私法的划分及其划分标准如何确定就一直引起不断争议。而在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的今天,更难以对公法和私法作出截然的分立。本文前面提到公法和私法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方式不一样,是从公、私法的宏观区别角度来分析的。其实在某一部具体的法律规定中,往往以公法或私法的规定为基准点,夹杂着另一法域的法律规定。如《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显然是从私法角度来维护公共利益的,强调了国家公权力介入的消极性。而该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显然,这里是从公法角度来维护公共利益的,强调了国家公权力介入的积极性。这是极其必要的,因为对于公共利益,人们总是争先恐后地去享有它,却不善于良好地维护它。如果单凭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公共利益将最终受到损害。作为国家公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权,如果对其进行合理运用,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所享有。为了深入探讨行政机关如何运用行政权有效维护公共利益,我们有必要首先分析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利弊。

依靠行政机关来维护公共利益,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维护公共利益,高效便捷地处理国家事务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权力存在的前提之一,因此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天然有利的维护者。其次,行政机关是公共政策的决定者,它们拥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从宏观上进行论证,以保证其合理性。而个人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往往具有局限性,容易过多地考虑个人利益从而忽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最后,行政机关也是公共政策的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可以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运用丰富的实践经验化解纠纷,从而使公共利益的实现得到有效保障。

然而,依靠行政机关来维护公共利益的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正如孟德斯鸠所言,拥有权力的人往往容易滥用权力。如前所述,公共利益是一个不易确定的概念,这为某些行政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行损害公共利益之实提供了空间。一方面,客观上由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行政机关即使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也无法准确地制定出能最有效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由此会损害某些个人利益是在所难免的。另一方面,主观上由于某些行政机关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在制定和执行行政政策时过多考虑自己的部门利益,从而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对于前者,我们应当努力克服,而对于后者,我们必须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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