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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形象的概念

时间:2022-05-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1.1 城市形象的概念目前理论界有多种方法对“城市形象”进行定义,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是把城市形象作为地区形象的一部分来考虑,着重对地区形象进行概念界定。即把城市形象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研究,此类对城市形象的定义大体上可概括为两大类:一是从城市形象的直观性、客观性入手进行定义。如早期有些学者认为城市形象指城市的整体形态和特征。

2.1.1 城市形象的概念

目前理论界有多种方法对“城市形象”进行定义,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

一是把城市形象作为地区形象的一部分来考虑,着重对地区形象进行概念界定。

罗治英认为,所谓地区形象,是表示一个地区的内部公众与外部公众对该地区的内在综合实力、外显前进活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具体感知、总体看法和综合评价。具体从地域空间与行政区划的角度,可分为乡镇形象、农村形象、城市形象、区域形象、国家形象等;除国家形象外,其他的几类可统称为地区形象。[1]王德业认为区域形象是人们(区域内外公众)对区域的一种看法和认识,是人们对区域内在和外在精神价值进行提升的无形价值,并将区域分为三种类型:一般行政区、特殊经济区、综合经济区。因此,地区形象、城市形象、社区形象等都可以认为是区域形象。[2]

另一种是把城市形象作为独立的主体来进行定义。

即把城市形象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研究,此类对城市形象的定义大体上可概括为两大类:一是从城市形象的直观性、客观性入手进行定义。如早期有些学者认为城市形象指城市的整体形态和特征。这样定义城市形象主要是基于形象一词的原意,即形象原指人的形状、相貌和模样,后泛指事物的具体形态和特征。另一类是从城市形象的主观性感受入手进行定义。孙黎认为城市形象是某一城市内外部公众对城市总体的、抽象的概括认识和评价,是城市现实的一种理性再现,也是城市同群众进行信息交流、思想联络的工具,代表了一种由个人或集体的意向所支持的现实。[3]这个概念强调公众对城市的看法和评价,主观性较强,但忽略了城市形象的客观性。

从理论上讲,城市形象具有双重属性。首先,城市形象具有客体属性,即城市本身包括城市建筑、地形地貌、城市空间等一切城市范围内的客观实体,这些客观实体更多地涉及视阈活动,表现为各种城市景观,它们构成了城市形象的物质基础。同时,城市的实体存在更为本质地反映了城市形象的社会、经济、人文文化信息,这就构成了城市形象的精神基础。其次,城市形象作为人们的综合印象、看法和评价,又具有主体属性。任何一种客观而具体的形象都是通过人的感受反映出来的,所以城市形象的产生,也同时建构在主体意识基础之上。

综上所述,城市形象是指一个城市在其经济、文化、生态综合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物质与精神、自然与社会的整体风貌,及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形成的对于城市的印象、看法和总体评价。城市形象往往综合各种因素形成一种氛围和个性,对城市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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