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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西汉盐铁会议及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重评西汉盐铁会议及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_刘家贵学术文选一、盐铁会议的缘起和目的盐铁会议是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就汉武帝所推行的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算缗钱、算舟车等官营工商业政策进行评估,就其存废征询意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一方是来自民间的代表贤良文学,属于在野的儒家知识分子。笔者不揣浅陋,试图对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作出重新评价。

重评西汉盐铁会议及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_刘家贵学术文选

一、盐铁会议的缘起和目的

盐铁会议是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就汉武帝所推行的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算缗钱、算舟车等官营工商业政策进行评估,就其存废征询意见的会议。会议最终演变为对治国模式、路线和政策的辩论。参加会议的一方是来自民间的代表贤良文学,属于在野的儒家知识分子。另一方是丞相田千秋及其下属丞相史,御史大夫桑弘羊和下属御史,但出场辩难的主要是御史大夫桑弘羊。

会议的召开起因于谏大夫杜延年“见国家承武帝奢侈师旅之后,数为大将军光言‘年岁比不登,流民未尽还,宜修孝文时政,示以俭约宽和,顺天心,说民意,年岁宜应’”[1]。掌握朝廷实权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采纳了杜延年的建议,由汉昭帝下令“诏有司问郡国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2]。当时由于汉武帝长期推行的一系列好大喜功的内外政策,使国家的经济陷入了严重的困境,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在武帝死后,最高统治集团内部以汉昭帝和霍光为代表的一派开始考虑对国家的内外政策作重大调整,其核心是废除官营工商业,重新回到汉文帝允许私人工商业自由经营、轻徭薄赋、让人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使经济走出困境。但这一调整国家发展战略的意图,很可能受到了以桑弘羊为首的另一派实权人物的抵制和反对,霍光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办法,发动民间的力量来提意见,以促进战略调整的实现。所以,盐铁会议是一次为重大政策调整作思想动员和舆论准备的会议。这次会议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1)对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内外政策进行全面的检讨和评估。(2)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虽然辩论双方在激烈的论争中都给对方扣了不少帽子,但基本上能做到以理服人,畅所欲言。特别难能可贵的是贤良文学这些来自民间的知识精英代表民众的意愿和社会的良心,对武帝的错误路线和政策进行了有理有据地揭露批判,但未受到官方的打击报复,有的还被提拔重用。这当然同霍光的暗中支持和保护有关,但不能不承认这是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中仅有的一次发扬民主的理论研讨会。

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被许多人视为一代杰出帝王的汉武帝尽管在政治、军事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抗击匈奴、拓展疆域上的功绩不应否定。但在经济政策上却存在严重的失误。如果以是否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是否改善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这一重要标准来衡量,汉武帝只能算一个失败者。正如汉宣帝时的著名儒者夏侯胜所指出的“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无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亡德泽于民”[3]。武帝晚年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自己的失误,并试图加以纠正。他下罪己诏“深陈既往之悔”,敢于承认自己“不明”。在诏书中他不同意有关部门增加人民赋税以助边用的建议,认为这是“重困老弱孤独”;他否定了桑弘羊等人关于招募百姓大规模屯田轮台的请求,说是“扰劳天下,非所以忧民也,今朕不忍闻”;对长期对匈奴用兵给百姓造成的苦难和牺牲表示追悔,“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并决定对匈奴改行防御战略;提出实行轻徭薄赋,思富养民,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提倡富民。指出“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4]。这表明武帝晚年已决心放弃长期实行的一系列好大喜功的政策,对国家内外政策准备实行重大调整。可惜他不久就去世了,来不及把这种调整政策的愿望变为现实。显然,霍光实行政策调整的主张才是真正符合武帝遗愿的。(www.guayunfan.com)但是,同为顾命大臣的桑弘羊却听不进武帝对他的批评,无视武帝的遗愿,对当时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缺乏清醒的认识,在盐铁会议上极力维护已变得不合时宜的政策,反对实行内外政策的调整,站到了反对变革的保守立场上。正如有的论著所指出的:“桑弘羊似乎跟不上这个转变。……他的思想不能适应汉武帝去世后的新形势。”[5]

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多部中国思想史论著在论及盐铁会议时都几乎一致肯定、赞扬桑弘羊及其观点而对贤良文学的观点予以否定、批判。他们尤其肯定和赞扬桑弘羊发展官营工商业,全面干预经济生活的思想和政策,而将贤良文学批判官营工商业,主张让私营工商业自由发展的观点斥为迂腐、浅薄。有几部经济思想史著作[6]虽然承认贤良文学揭露官营工商业弊端的言论符合当时现实,但也很少对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中所包含的科学合理因素进行梳理分析。笔者不揣浅陋,试图对贤良文学的经济思想作出重新评价。

二、对贤良文学经济思想的再评价

如前所说,贤良文学是极力主张废除官营工商业,发展私营工商业,反对国家干预控制经济生活,主张自由放任、自由经营的。他们从经济效率、成本收益、动力机制、产品质量、价格、供求适应性、营销方式以及社会实际效果等方面分析了官营工商业存在的弊端和私营工商业所具有的优势,并从总体上提出了封建国家所应采取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思想观点即使从现代经济学的观点看也仍然具有科学合理的因素。下面分五个方面加以评析。

(一)对官营工商业弊端的批判分析

西汉的官营工商业主要是指盐铁官营、酒榷、均输、平准等,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略作说明。

盐铁官营中的盐、铁所采取的经营方式有所不同。盐的生产是由国家批准并提供“牢盆”等生产工具,由私人出资生产,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后卖给消费者。即国家在生产环节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控制,而在流通领域则实行国家垄断,国家成为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上的双重垄断者,既垄断了盐的购买,又垄断了销售。这就保证了国家对盐价有充分的掌控权。

铁的冶炼和铁器制造以及产品流通都由国家垄断经营,国家征发卒徒即服徭役的农民和刑徒进行生产,在全国各地设置铁官进行生产和流通的管理工作。垄断性比盐强,弊端也更大。酒榷是指酒类的酿造和销售都只能由国家垄断经营。国家在各地设置均输官,其任务是将各地每年贡输朝廷的物品按当地市价折算为一定数额的丰饶而价廉的几种土特产品,征收后运往价格高的地区销售,以赚取差价所带来的利润。这就是所谓均输。从理论上说均输能节省地方将贡物运往京师的运费,减轻百姓的徭役负担。但实行中各地均输官为自己的方便,对征收的土特产品的种类有严格限制,致使农民往往要卖掉自己的产品去购买官方规定缴纳的土特产品,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平准政策是在京师设置平准机构,以国家手中所掌控的物资和资金为雄厚基础,价格上涨时大量抛售,价格下降时大量买进,意在平抑京师的物价并赚取价差。这样国家通过均输、平准这两项制度安排,“尽笼天下之货物”[7]。垄断了全国的商品流通销售,私商几乎被完全排挤,市场竞争已不复存在。在国家高度垄断的市场上,高额利润的引诱与平抑物价的目标之间的强烈冲突是很难避免的。且来看贤良文学对官营工商业弊端的分析。

(1)不讲经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用费不省”[8]。官营工商业往往没有成本—收益观念,造成生产中的浪费。(2)缺乏激励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机制,“卒徒烦而力作不尽”[9]。在官营工商业中服徭役的农民和征用的刑徒所从事的都是无偿劳动,缺乏劳动热情,“卒徒烦”,甚至有抵触情绪。由于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同他们的利益无关,“力作不尽”,即怠工偷懒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工人“力作不尽”还可能由于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工人的严格监督和考核。官营工商业中的管理者是国家委派的官吏,他们对其管理经营没有确定的合法剩余索取权,只能用非法手段中饱私囊,自然也不会十分尽责。(3)产品规格单一,质量低劣。“今县官作铁器,多苦恶”,且“大抵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这是说官办企业缺乏生产自主权,不能灵活地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的规格品种,只能按国家规定的格式、标准和数量生产。更糟糕的是由于“卒徒烦”,有抵触情绪,“作不中呈(程)”[10],经常生产出不达标的废品。贤良文学还进一步分析了官营工商业中产品的单一性与实际需求的多样性矛盾:“秦楚燕齐,土力不同,刚柔异势,巨小之用,居句(曲直)之宜,党殊俗异,各有所便,县官笼而一之,则铁器失其宜,而农夫失其便。”[11]桑弘羊说官营手工业资金充足,设施完备,“财用饶,器用备”。管理者有经验,工人技术好,“吏明其教,工致其事”。因此产品质量好,“刚柔和,器用便”[12]。事实是,由于官营手工业在制度上的缺陷,资金、设备、管理经验、技术等因素并不能自动保证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4)强买强卖,消费者完全丧失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善恶无所择”。官商甚至强迫人们购买滞销的产品,“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于民”[13]。(5)任意抬高物价,价格畸高。“万物并收,则物腾跃”[14],“盐铁价贵,百姓不便”[15]。在缺乏竞争的市场上,价格远远超过由供求决定的竞争价格是不足为奇的。(6)销售渠道单一,网点少,服务质量差,农民求购困难。“吏数不在,器难得,家人不能多储,多储则镇(锈)生,弃膏腴之时,远市田器,则后良时”[16]。僵化呆板的官营商业体制耽误农时,已经直接妨碍了农业生产,加大了农民的交易成本。(7)均输、平准这两项制度已成为官商刁难欺诈百姓,牟取暴利的工具。桑弘羊说:“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齐劳逸。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非开利孔而为民罪梯者也。”[17]应该说制度设计者的初衷可能是不错的。但平准、均输是一种权力经济,正如贤良文学所说,它“排困市井,防塞利门”[18]。也就是说,通过这两项制度国家在流通和交换领域几乎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商品交换,排除了私商的竞争,这使负责的官吏拥有很难监督和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他们必定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牟取暴利。贤良文学指出:在推行均输制度以前,农民以自己的产品作为向朝廷缴纳的贡品,而现在均输官规定了特定的产品作为贡品,农民只有贱卖自己的货物,再高价去购买规定的产品,这就要遭受双重盘剥,加上官吏的恣意刁难和欺诈,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今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姓贱卖货物,以便上求。……吏恣留难,与之为市……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女工再税,未见输之均也。”在京师则官商勾结,囤积居奇,操纵物价,牟取暴利。“县官猥(多)发,阖门擅市,则万物并收。万物并收,则物腾跃,腾跃,则商贾牟利。自市则吏容奸,豪吏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19]

上述官营工商业的诸种弊端是与生俱来,很难根治的。

(二)分析官营工商业对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

(1)官营工商业的生产和运输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贤良文学指出,国家常常额外征发人民参加铁器的生产,“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徭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20]。更沉重的负担是产品的运输,这一项也是由老百姓以徭役形式来承担的,“良家以道次发僦,运盐铁,烦费,百姓病苦之”[21]。徭役甚至征及老弱,“今五十已上至六十,与子孙服睝输,并给徭役”[22]。(2)田器价贵,百姓买不起,以致出现了“木耕手耨”的现象。产品质量差,使用不方便,大大降低了生产效率。“器用不便,则农夫罢于野而草莱不辟,草莱不辟则民困乏”[23],“民用钝弊,割草不痛,是以农夫作剧,得获少,百姓苦之”[24]。粗制滥造的田器导致农业生产率下降,产量减少。(3)特权阶级利用主持官营工商业“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25],中饱私囊,大发横财,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高度集中,加剧了两极分化和阶级对立。“公卿积亿万,大夫积千金,士积百金,利己并财以聚,百姓寒苦,流离于道路。”[26]“百姓贫陋困穷,而私家累万金。”[27]桑弘羊为官营工商业辩护的重要理由之一,是有利于抑制和反对私人垄断。但事实却证明,封建官僚以行政权力经商,更容易形成权力经济的垄断,这种垄断可以排除和凌驾于竞争之上,对社会财富的掠夺比私人垄断厉害十倍百倍,对经济的危害比私人垄断更大。正如贤良文学所言:“窃见一官之伤千里,未睹其在朐邴也。”[28](朐邴,《史记》作曹邴氏,大的私人冶铁家)

(三)对私营工商业优越性的分析

同官营工商业的弊端形成对比的是私营工商业的优越性。贤良文学虽然也提出过“进本退末,广利农业”[29]的口号,但他们要退的“末”是与民争利的官营工商业,而不是私营工商业。对于后者,他们不仅不反对,而且是主张大力发展的。他们指出:“商所以通郁滞,工所以备器械。”[30]指出,汉文帝时代允许民间煮盐铸铁,允许私人工商业发展,国家“无盐铁之利而国富,今有之而百姓困乏”[31]。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还比较全面地分析了私营工商业在经济上的优越性。指出“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价,器和利而中用”。私人生产能做到“家人相一,父子戳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售。农事急,睝运衍(散)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币贸易,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32]。这段文字集中描述了私人工商业自由发展时期工商业的生产和交易情况,分析了私人工商业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优越性。私人工商业具有6方面的优越性:(1)由于存在竞争,产品价格低廉,“盐与五谷同价”。(2)产品方便适用,适应性强,“器和利而中用”。(3)生产者能做到齐心协力,充分发挥积极性,“家人相一,父子戳力”。(4)生产精益求精,产品质量有保证。“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售。”(5)经营灵活,送货上门,方便购买者,还可以赊欠,不误农时。“农事急,睝运衍(散)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币易贸,或时贳民,不弃作业。”[33](6)能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让农民“置田器,各得所欲”。当然,诚如桑弘羊所说,就铁器生产来说,私人生产规模小,资金不足,技术和设备落后,往往出现“铁力不销炼,坚柔不和”[34]的问题,但私人生产的最大优势在于企业产权清晰,利益关系明确,生产经营的努力一般都会得到确定的收益,生产者有积极性。除了利益机制从内部激励以外,竞争机制则会从外部给生产者以压力,迫使生产者去努力生产,提高质量,质量差的产品将会被市场淘汰,而那些能驾驭市场规律,适应市场需求的企业将会发展壮大。这种优势是官营工商业所无法比拟的。

(四)呼吁统治者关注民生,实行富民政策

民生优先还是国家财政优先?富民还是富国?这是贤良文学同桑弘羊的又一个重要分歧。桑弘羊等人认为,由国家控制盐铁的生产销售,其目的就是增加财政收入,这是第一位的目标。“总一盐、铁,通山川之利而万物殖,是以县官用饶足。”[35]指责贤良文学议罢盐铁是“损上徇下”,说“利归于下,而县官无可为者”[36]。他们反对富民,说什么民富会助长奢侈风气,“故民饶则僭侈,富则骄奢”[37]。认为民太富就不好统治了,“民大富,则不可禄使也。大强,则不可罚威也”[38]。

贤良文学认为同增加财政收入相比,改善人民生活更重要,因为人民富裕,生产发展以后,国家财政才有雄厚的基础。“筑城先厚其基而后求其高,畜民先厚其业而后求其赡。《论语》:‘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乎?’”[39]他们提出变藏富于国为藏富于民,“王者不畜聚,下藏于民”“天子藏于海内”[40]。并提出以下几条富民措施:(1)为农民提供充足的生产工具,使他们能安心生产,“民用给则国富”[41]。(2)减少宫室园林的修建,节制奢侈消费,“寡功节用,则民富”[42]。这是针对统治者大兴功利,奢泰无度而提出来的。(3)针对当时滥征徭役,“上下兼求,百姓不堪”,致使“五谷不殖于野”[43],“种悬而不得播,秋稼零落于野而不得收”,提出“易其田畴,薄其税敛”[44]“赋敛省而农不失时”[45]。主张轻徭薄赋,不夺农时,让农民安心农业生产。这样就能使“民富”“百姓足”[46]。这些主张都是儒家传统的富民主张,卑之无甚高论,但由于切中时弊,对于当时的统治者来说却是对症良药。

(五)主张实行放任无为政策,让人民自由经营

贤良文学认为,国民经济正确的发展模式和政策应该是放任无为,自由经营。为了实现这一经济发展模式,国家应做到以下5个方面:

1.不与民争利

这是放任无为的最低要求,也是针对汉武帝起用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等一大批兴利之臣,“言利事析秋毫”的做法而提出来的。“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47]这当然不是说国家和统治者不用重视经济利益,关注经济发展,而是说从国家的职能和统治者的社会分工来说,不应直接从事赢利性的生产事业,更不应干预控制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这些应交给生产企业去做。所谓“仕者不穑,田者不渔,抱关击拆,皆有常秩,不得兼利尽物”[48]。如果国家直接经营赢利性的生产事业,甚至从生产到流通对经济实行全面控制,那就是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错位。“与百姓争荐草,与商贾争市利,非所以明主德,而相国家也。”[49]国家只应通过财富的再分配,即租税取得自己的经济收入。用当时另一位武帝政策的批评者卜式的话来说,“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50]。

对于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历来是有争议的,人们对此的认识也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但认为国家不应该兴办赢利性的生产事业则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至于像汉武帝那样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全面严厉地干预控制则在任何时候都是被否定的。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证明,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应正确地定位为规则和制度的制定者和提供者。即国家的主要职能是为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提供游戏规则,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一个制度框架,它应该保护竞争,而不是去参与竞争,更不能取代竞争。换句话说,它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如果裁判员又上场比赛,竞赛的公平性就难以保证了。贤良文学虽然反对国家与民争利,但并不认为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应该完全无所作为,他们提出“牧民之道,除其所疾,适其所安”[51]的主张。这可以合理地解释为国家应该在解决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包括制定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规则和政策,让人民能安心生产。为了救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实行财富的再分配政策等。现代经济发展证明,这样一种国家定位和制度安排是合理有效的。贤良文学在这里所提出的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问题,在今天仍有其现实意义。

2.不扰民

这是对国家更高层次的一种要求。就是不用行政手段去干扰和打乱人民的生产活动,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树木数徙则痿(病),虫兽数徙则坏”[52],“上不苛扰,下不烦劳,各修其业,各安其性(生)”[53]。使正常的生产秩序得到维持,人民能安心生产,就可以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国家的赋税也就有了保证:“牧民之道……安而不扰,使而不劳,是以百姓劝业而乐公赋。”[54]在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拥有极大的权力,扰民是很容易的事情。为此,贤良文学认为最高统治者必须限制膨胀的贪欲,“上清静而不欲,则下廉而不贪”[55]。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寄希望于统治者的“自律”而没有制度保证是很难做到的。

3.保护农工陶商四民分工,促进商品交换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自发分工到封建社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和高度,正是这种分工和商品交换活动维持着封建社会的经济运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这是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贤良文学吁请统治者不要再去干破坏、干扰这种分工和交换的蠢事,让经济按其自身规律发展。“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不离畦亩而足乎田器,工人不斩伐而足乎木材,陶冶不耕田而足乎粟米,百姓各得其便,而上无事焉。”[56]这也就是司马迁“善者因之”的具体实现,也是放任无为的最高境界。

4.开放山海等自然资源,让人民自由开采利用

在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自然资源是生产力的重大要素之一。汉初曾“开关梁,弛山泽之禁”[57],出现了当时工商业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局面。贤良文学主张回到汉初的政策。“山海者,国之宝路也,……宝路开,则百姓赡而民用给,民用给则国富”[58],认为开放自然资源,让百姓自由开采利用以后,百姓就会富足,产品丰富了,人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就能充分满足,国家的物质财富总量就会增加。

5.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

匈奴问题是盐铁会议双方辩论的一个重点。因为不仅盐铁等官营工商业的存废与国家对匈奴的战略态度有关,而且要摆脱当时的经济困难局面,能否正确处理与匈奴的关系也是一个关键。总的来说,贤良文学主张停止对匈奴的军事行动,转为汉初的和亲政策。他们认为造成经济如此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对匈奴用兵,提出汉王朝与匈奴应“两主和好,内外交通”[59],桑弘羊则认为匈奴本性难移,坚持继续“击之”。论者大多认为在对匈奴的问题上,贤良文学的观点迂腐而不切实际,桑弘羊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但如果联系到盐铁会议召开前后的具体历史条件,考虑到汉匈双方军事力量的消长,以及汉政权当时的主要任务已经转向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为了给发展经济创造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我们认为贤良文学的主张是符合时代要求,符合民心的正确主张。如前所述,汉武帝晚年也对对匈奴战争有所悔悟,不再坚持大规模出击,而转为实行防御,这是有鉴于这种战争已经严重动摇了国本。与匈奴“相攻击十年,兵凋民劳,百姓空虚,道相望,车相属,寇盗满山,天下动摇”[60]。汉政权自身有同匈奴和亲的要求。另一方面,匈奴的实力已经大为削弱。匈奴昆邪王率4万多众归降了汉朝。“汉兵深入穷追二十余年,匈奴孕重惰陊,罢极苦之。自单于以下常有欲和亲计。”[61]实行和亲的外部条件也已成熟。在两败俱伤的情况下,双方都有了作出战略调整的愿望。贤良文学虽然在战争问题上确实发表过一些不切实际的议论,但其和亲主张是符合国家应实行内外政策转变的战略考虑的,这也是放任无为主张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关于西汉时期的两种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

西汉时期存在着两种治国模式和经济发展思路的不同。从汉兴到武帝初年的70多年间,基本实行的是放任无为的治国模式和经济发展思路。司马迁说:“孝惠,高后之时……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62]文帝、景帝两朝更是全面推行黄老学派放任无为的主张,“文帝本修黄老之言”[63],“汉文帝、窦皇后好黄老之言”[64]。这种放任无为的治国模式在经济上就体现为轻徭薄赋,与民休息,重视民生,富民养民。统治阶级在消费上也能有所节制,倡导俭约。史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饰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65],“躬修节俭,思安百姓”[66]。在农工商关系上重农但并不排斥打击私营工商业,仅在政治上有所限制,“市井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67]。在经济上则允许私营工商业自由发展,形成了私营工商业空前繁荣的局面:“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68]。整个国家的经济也得到较快地恢复和发展,社会财富和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有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69]。放任无为,与民休息的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的成效是很明显的。

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它在武帝在位的50多年中大力推行,以后又为宣帝所继承。《汉书·食货志》总结汉武帝的这套政策是“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70],贤良文学说武帝时期“外障山海,内兴诸利,扬可告缗,江充禁服,张大夫革令,杜周治狱”[71]。归结起来,就是对外大规模用兵,四面出击,对内大兴赋税徭役,大修宫室园池;重用酷吏对人民实行严酷统治;到处巡幸赏赐,追求长生不老,大搞求仙、封禅等宗教迷信活动。其中一项对经济危害至大的政策就是排斥打击私营工商业,甚至推行“告缗令”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大规模地剥夺。“扬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皆遇告。……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72]这些从百姓手中掠夺来的财富,一部分被用于奢侈性支出,“上林财物众……宫室之修,由此日丽”[73];一部分用于赏赐,在武帝巡幸全国时,“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74]。这一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干预控制,集中全国财富于中央政府,不惜以全国的财力、人力去追求好大喜功的政治军事目标的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是深重的,也是无法长久的。

昭帝时期霍光为恢复前一种治国模式做了一系列的努力,并取得初步成效。“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匈奴和亲,百姓充实”[75],“匈奴乡化,百姓益富”[76],“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畜积”[77]。可惜昭帝去世过早,这种努力因汉宣帝即位而中断。

汉宣帝是武帝治国模式和政策的维护者和执行者。他不喜儒生,学申商之术,“颇修武帝故事”[78],以杂霸王之道治国,但偏于霸道,“持刑太深”[79]。汉宣帝是被霍光一手扶上皇帝宝座的,但两人对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的认识并不一致。在霍光死后,他中止了调整内外政策的工作,全部废除霍光的政策法令,“尽变大将军时法令”,“发扬大将军过失”[80]。也就是重新回到汉武帝的治国模式和政策。汉宣帝时号称中兴,但在位25年,经济上起色不大。他自己也承认:“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81]直到继他登基的元帝初年,仍是“宗庙之祭,凶年不备”,“关东大困,仓库空虚,无以相赡”[82]。这一方面说明武帝留下的烂摊子不好收拾,同时也是汉宣帝本身未能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路线和战略的结果。

贤良文学对武帝政策和桑弘羊的批评是朝廷内外长期存在着的不满情绪一次集中爆发。实际上,武帝在世时和去世后,他的治国模式、内外政策、实际行为已经不断受到来自统治集团内持不同政见者的批评。董仲舒说:秦“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兴,循而未改”[83]。很明显这是批评汉武帝“循而未改”秦的苛政。批评当时的统治阶级“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主张“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84]。明确提出“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85]。司马迁指出,求利是人的本性,而且有益于经济的发展。他把国家对待人民求利活动的政策分为五个层次:“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86]显然,司马迁肯定了汉初“因之”“利道之”的放任政策,否定武帝与民争利的政策,认为这是沦为了最下者。汲黯被武帝称许为社稷之臣,但他并不赞同武帝的政策行事。他信奉黄老之学,主张清静无为,“学黄老言,治官民,好清静”,“责大指而已,不细苛”“务少事”[87]。主张实行和亲政策,“常言与胡和亲,勿起兵”[88]。对武帝多欲、多事颇不以为然。卜式是一位非常成功的私营畜牧主,后来也在武帝朝中做了大官,对武帝、桑弘羊盐铁官营等官营工商业一直持否定态度,并上疏反对:“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价贵,或令民强卖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常言盐铁、算舟车“可罢”,“上由是不悦式”[89]。一次,朝廷因天旱求雨,卜式借题发挥说:“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90]认为桑弘羊与民争利,天怒人怨,应该下油锅,对他表示深恶痛绝。

武帝死后,因其政策危害甚烈,所以宣元两朝仍不时有人提出批评,希望最高统治者能引以为戒,加以纠正。有名的如夏侯胜、贡禹、贾捐之以及稍后的刘向等人。夏侯胜的批评前已称引。现在看贡禹的批评。他说:“武帝征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生子辄杀之,甚可悲痛!”建议元帝改革这一弊政。他又说武帝时“富人积钱满室,犹亡餍足,民心动摇”“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主张“醇法太宗之治”[91]。

这些事例说明对武帝治国模式和经济政策的否定和批评由来已久,而且不是个别现象,它是从民间到朝廷都弥漫着的一股社会思潮。可惜书缺有间,上面所引的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批评仅为零散的一些观点,远不如贤良文学的观点来得全面系统。由于盐铁会议的召开,使当时这股反主流意识的社会批判思潮有了一次集中表达的机会,又由于桓宽对会议记录的整理,使这些意见得以保留下来,这是弥足珍贵的。

【注释】

[1]《汉书》卷60《杜周传第三十》。

[2]《汉书》卷6《昭帝纪第七》。

[3]《汉书》卷75《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4]《汉书》卷96《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5]赵靖、石世琦:《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45页。

[6]见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思想史研究室:《秦汉经济思想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赵靖、石世琦:《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7]《史记》卷30《平准书第八》。

[8]《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9]《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10]同上。

[11]《盐铁论》卷1《禁耕第五》。

[12]《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13]同上。

[14]《盐铁论》卷5《国疾第二十八》。

[15]《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16]《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17]《盐铁论》卷1《本议第一》。

[18]同上。

[19]同上。

[20]《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21]《盐铁论》卷1《禁耕第五》。

[22]《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

[23]《盐铁论》卷1《禁耕第五》。

[24]《盐铁论》卷6《水旱三十六》。

[25]《盐铁论》卷1《本议第一》。

[26]《盐铁论》卷4《地广第十六》。

[27]《盐铁论》卷5《国疾第二十八》。

[28]《盐铁论》卷1《禁耕第五》。

[29]《盐铁论》卷1《本议第一》。

[30]同上。

[31]《盐铁论》卷2《非鞅第七》。

[32]《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33]同上。

[34]同上。

[35]《盐铁论》卷3《轻重第十四》。

[36]《盐铁论》卷7《取下第四十一》。

[37]《盐铁论》卷6《授时第三十五》。

[38]《盐铁论》卷1《错币第四》。

[39]《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

[40]《盐铁论》卷1《禁耕第五》。

[41]同上。

[42]《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43]《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

[44]《盐铁论》卷6《授时第三十五》。

[45]《盐铁论》卷7《执务第三十九》。

[46]同上。

[47]《盐铁论》卷1《本议第一》。

[48]《盐铁论》卷1《错币第四》。

[49]《盐铁论》卷3《园池第十三》。

[50]《史记》卷30《平准书第八》。

[51]《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

[52]同上。

[53]《盐铁论》卷7《执务第三十九》。

[54]《盐铁论》卷3《未通第十五》。

[55]《盐铁论》卷7《执务第三十九》。

[56]《盐铁论》卷6《水旱第三十六》。

[57]《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58]《盐铁论》卷8《禁耕第五》。

[59]《盐铁论》卷8《结和第四十三》。

[60]刘向:《新序·善谋篇》。

[61]《汉书》卷94上《匈奴传第》。

[62]《史记》卷9《吕太后本纪》。

[63]《风俗通义·正失篇》。

[64]《经典释文·叙录》。

[65]《史记》卷10《孝文本纪》。

[66]《汉书》卷24上《食货志》。

[67]《史记》卷30《平准书》。

[68]《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69]《史记》卷30《平准书》。

[70]《汉书》卷24上《食货志》。

[71]《盐铁论》卷5《国疾》。

[72]《史记》卷30《平准书》。

[73]同上。

[74]同上。

[75]《汉书》卷7《昭帝纪》。

[76]《汉书》卷89《循吏传》。

[77]《汉书》卷24上《食货志》。

[78]《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

[79]《汉书》卷9《元帝纪》。

[80]《汉书》卷68《霍光传》。

[81]《汉书》卷8《宣帝纪》。

[82]《汉书》卷64下《贾捐之传》。

[83]《汉书》卷24上《食货志》。

[84]《汉书》卷56《董仲舒传》。

[85]《汉书》卷24上《食货志》。

[86]《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87]《汉书》卷50《张冯汲郑传》。

[88]同上。

[89]《史记》卷30《平准书》。

[90]同上。

[91]《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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