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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沪籍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调整沪籍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几点建议根据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目前的社区青少年工作结构和运作机制进行适度调整:(一)明确机构性质,实行充分授权,完善管理网络,理顺部门关系上海市社青办应该是对社区青少年群体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但由于先天不足,目前上海市社青办的定性、定位问题至今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调整沪籍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几点建议_青少年群体结构理论:社区青少年群体构性风险研究结构及其结

二、调整沪籍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目前的社区青少年工作结构和运作机制进行适度调整:

(一)明确机构性质,实行充分授权,完善管理网络,理顺部门关系

上海市社青办应该是对社区青少年群体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但由于先天不足,目前上海市社青办的定性、定位问题至今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首先,应采用法律形式而非内部行文形式对共青团上海市委和上海市社青办进行行政授权。上海市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应尽快以立法形式,明确上海市社青办的行政性质、行政地位和行政职能,并授予其管理和监督全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行政职权。同时,也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共青团上海市委在全市社区青少年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职权。其次,要确立共青团上海市委在上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的核心成员单位地位,并根据《关于加强上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其相关职能,为各区(县)逐步建立与市级层面相对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区(县)团委在社区青少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提供便利。再次,要在上海市社青办行政地位和职权确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上海市社区青少年管理服务网络。依托区(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在区(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街道(镇)司法所司法科下,设立专门管理和监督社区青少年事务的行政部门。在形成政府纵向行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清晰的自上而下的上海市社区青少年管理服务网络;最后,要在社区青少年工作领导管理体制上克服政出多门、多头领导的问题,推动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社青办模式”逐渐向“青年事务局模式”转变。

(二)开展立法调研,积累立法条件,适时推动立法,实现依法行政

上海市社青办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应该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在依法行政深得人心的今天,上海市社青办也必须依法行政。但由于目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而难以使社区青少年工作真正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首先,要认真总结沪籍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先进经验,适时出台具有规范意义的政府指导性意见,为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创造条件。鉴于社区青少年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似性,我们在研究制定具有规范意义的政府指导性意见时,可以借鉴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经验,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积累条件。其次,要进一步展开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调研工作,深入分析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成熟度和可行度,积极推动社区青少年工作的立法工作。要在共青团上海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上海市社青办等相关政府部门、阳光中心等社会组织、高校等相关学术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调研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社区青少年工作的立法建议。第三,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宣传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争取立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第四,要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保护相关法规的修改,实现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有效衔接。

(三)建立统一标准,构建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社区青少年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这就需要统一的工作标准并具备资源共享平台和机制。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社区青少年工作尚未形成统一的、被所有相关部门和组织认同的标准,也未真正建立起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资源共享平台和机制。

首先,要积极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建立社区青少年工作对象数据库,借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核心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建立统一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核心指标体系。要通过社区青少年工作核心指标体系建设,监测社区青少年群体结构和生存发展状态的变化情况,分析社区青少年群体结构变化的特点和原因,预识社区青少年群体的结构性风险,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措施,促使承担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社区青少年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其次,要建立健全承担社区青少年工作各机构、各部门、各组织之间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第三,要完善与公检法司、学校、街道、社区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等机制,以协同应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了解社区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类型、特点及原因,提高社区青少年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预防和减少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注释】

[1]调研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市沪籍社区青少年群体总数只有3.1万,仅是2002年的49.2%。

[2]其中,2006年1 523人,2007年800人,2008年600人,2009年510人,2010年487人,2011年233人。数据源自《2006—2011年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工作总结》。

[3]数据源自:共青团上海市委《2004—2012数据报表统计》。

[4]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相关数据。

[5]沪籍社区青少年的罪错前科率2002年3.5%,2013年6.5%。具体数据见本书第四章。

[6]数据源自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社青办的调研报告。

[7]参见共青团上海市委、上海市社青办、上海市政法委、上海市综治办、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口办:《“十二五”中期上海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分析》。

[8]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相关数据。

[9]该题有694人没有回答。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相关数据。

[10]具体见本书第四章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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